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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tic:“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合一 --柏拉图的《会饮》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7-09-27 10:41:29  浏览次数: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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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哲宏50部西方经典爱情小说心理学鉴赏丛书》第一卷(2),即将出版)

     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

                            ——柏拉图

自从15世纪的哲学家和神学家菲奇诺(Marsilio Ficino)使用了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一名词,它就成了一个人们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

也许是由于历史上文学家们的大肆宣染,通常所说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指“纯粹的精神之爱”——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纯浪漫情怀。但我必须指出,这不是柏拉图本人的意思,更不是他在《会饮》(Plato’s “Symposium”)这一专论“爱欲” (Erotic)的对话中要表达的主题。也就是说,要真正弄清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我们必须返璞归真、追本溯源——回到《会饮》的文本中去。

现何况,《会饮》是西方性心理学的理论源头,是西方性心理学史上第一个经典的文本。特别是其中所确立的性观念(idea of sex),例如什么是性(性欲、性爱、性行为)、性欲的起源与功能(“另一半”的隐喻)、性欲与爱欲的关系(“爱欲”高于“快感”)、异性恋和同性恋的起源、“男童恋”的意义(“凭灵魂生育”)、性与爱情、婚姻的可分离性等等,为我们今天建构科学的性心理学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概念框架。

 

 “柏拉图式的爱情”一词之由来

 

菲奇诺(Marsilio Ficino ,1433—1499)是15世纪意大利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一生致力于对柏拉图著作和柏拉图学派著作的翻译和解释,并促成了“佛罗伦萨柏拉图主义的文艺复兴”。他最先对柏拉图的《会饮》作了系统的解读,写有专著《柏拉图〈会饮〉的评论》( Commentaire sur le Banquet de Platon)。他在这本书中正式使用了“精神的或柏拉图式的爱情”(Spiritual or Platonic Love)”这一术语。

菲奇诺在书中阐明,柏拉图的思想是最崇高的“精神显现”之一(他的“理念”学说正是这种精神显现),只有基督教的真理能超过它。更为重要的是,柏拉图和基督教关于“爱”的概念可以并行不悖:人类的“爱”(和“友谊”)的最高形式,就是最后以人对上帝的爱为基础的神交。一般认为,从16世纪起,这种“精神的或柏拉图式的”关于爱的理论,就在诗歌和文学中占统治地位。

那么,菲奇诺所谓“精神的或柏拉图式的爱情”是指什么呢?根据他对《会饮》的解读,爱或爱情只是柏拉图“理念”(世界)中的东西;而世俗凡界中的人的爱情只是一种“疾病”或“传染病”。

在菲奇诺那本评论性的书中,专门写了“如何摆脱爱”这一章。他将爱这种激情与疾病或传染病相提并论:人间的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病”,恋人们实际上就是患上了这种疯病的人。他甚至这样描绘热恋中的人的心理状态:“他们先是肝火攻心,痛苦不堪,继而被黑色胆汁灼伤,火烧火燎;他们被烈火狂焰吞没,可以说已是双目失明,不知扑向何方……人们正是由于这种疯狂而使自己降低到野兽之列。”

这样一来,人的欲望、爱情就是一种必须加以摆脱的疾病。对于那些爱欲之火旺盛的人,该怎么样才能找到解药呢?他告诫说,“应该节制自己的日常行为,特别是注意不要与所爱的人眼光相遇,对目而视。如果在爱人的心灵或身体里有着某种淫欲的东西,那就应该小心翼翼地把他的心引向别的地方。心灵应该由丰富多彩而严肃的事情来占据。”

于是,菲奇诺为世人提供了一种爱情病理学。这种病理学的治疗原则是:“以预防为主”。要节制,要回避,要转移注意力。其具体的方法有,通过喝一些淡酒或适当的醉酒,从而消除、去掉和更换体内陈旧的“体液”(因为爱情的降临便是体液发炎了);通过出汗(要全身冒汗)来净化体液,使有毒的粒子流出来(因为爱的紊乱是有毒粒子的狂舞造成的),从而摆脱损害肌肉和理性的毒素;此外,使心脏肌保持青春活力、使大脑保持良好状态的各种仙丹妙药,都能有效地治愈爱欲疯病。

问题是,菲奇诺为什么可以如此贬损世间的爱情呢?原来,他的理论根据就是柏拉图的“理念”学说。按照这一学说,爱情不过就是一种“理念”。这一学说过于复杂而堂奥,只有等我们弄清了《会饮》中的具体内容之后,才有可能理解它。

 

“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

 

首先要指出,《会饮》中把爱欲分为“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身体爱欲当然就是指“性”。不过,按柏拉图的研究专家布鲁姆在《爱的阶梯》中对《会饮》的义疏:“希腊词汇中没有‘性’(sex)的概念,这个19世纪晚期的发明是对科学的徒劳而懦弱的模仿。关于身体吸引的言辞总是要么和‘爱若斯’神(Eros)有关,要么和阿佛洛狄忒女神(Aphrodite)有关。”(《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借泡赛尼阿斯之口这样说道:“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

阿佛洛狄忒是掌管性爱的女神(就其神性的职务来讲,就是“做爱”),一般被视为女人的性欲、性感之象征;而且,阿佛洛狄忒作为性爱,似乎仅仅是指男女两性之间的。(顺便说一下。“爱若斯”作为性爱既可以是异性之间的,也可以是同性之间的。)根据苏格拉底所转述的一种关于爱若斯的说法,爱若斯是在阿佛洛狄忒的生日那天投的胎。从前,阿佛洛狄忒生下来的时候,神们摆筵喜庆,当时波若斯(系“丰盈”之意)也在场。他们正在吃饭的时候,珀尼阿(系“贫乏”之意)前来行乞——凡是有热闹节庆时她总会来,站在门口不走。那天,波若斯多饮了几杯琼浆(当时还没有酒呢),走到宙斯的花园,醉熏熏的,头重脚轻,便倒下睡着了。珀尼阿见此情景,想到了自己的欠缺,便突生一念:何不与波若斯生他一子呢?于是,她睡到他身边,便怀上了爱若斯。这也就是为什么,爱若斯也是阿佛洛狄忒的“帮手和仆从”,因为他是在阿佛洛狄忒的生日那天投的胎,而且,他生性爱美,因为阿佛洛狄忒长得顶美。

这样一来,根据泡赛尼阿斯的说法,如果阿佛洛狄忒只有一个,那么爱若斯也就只有一个;如果有两个阿佛洛狄忒,那么爱若斯也肯定有两个。阿佛洛狄忒作为女神怎么会不是两个呢?一个肯定会年长些,她没有母亲,是天的女儿,所以我们称她为“属天的”;另一个较年轻,是宙斯和狄俄涅的女儿,我们把她叫做“属民的”。那么与此相应,就有“属天的爱若斯”和“属民的爱若斯”,岂不是顺理成章?

一旦我们弄清了“阿佛洛狄忒”和“爱若斯”这两个神的性质和起源后,就可以理解所谓“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了。若是简单地理解这句话,其意思是:“没有性,就没有爱欲。”或者说,并非没有情就不会有性的欲望。

例如,“属民的爱若斯”(或爱欲),就是一般人所沉湎的那种爱神。这一类人在爱的时候,不是爱女人就是爱男孩,而且——作为一种典型特征——更多爱的是他们的身体(而非灵魂);这一类人的爱随机而生,只看重或只管去爱一回,不管这爱一回是好还是不好,爱得美还是不美。“所谓坏人,就是前面所说的属民的有情人,爱身体而非爱灵魂的那种人;他对所爱不专一,自己就不会是个专一的有情人。一旦他所爱的人身体如花凋谢,他马上‘高飞远走’”。用进化心理学的话说,这类“属民的有情人”(沉湎于“属民的爱若斯”的那类人),采用的是“短期择偶”的策略,如婚外恋、性伴侣、一夜情或偶尔偷腥等。

这是典型的“身体爱欲”!身体爱欲必然会导致“身生子女”,或叫“身体方面的生育欲”。那些身体方面生育欲旺盛的人,都喜欢接近女人,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爱,通过“生育子女”使自己永活,为自己带来永世的福气。在这个意义上,“爱欲就是欲求不死”。甚至动物也这样沉溺于爱欲。在欲求生育的时候,所有动物都变得非常强悍,像害了爱欲病,先是急切地要交媾,然后是哺育自己生下来的。这样,动物的爱欲和人的爱欲没有什么不同。正是靠生育,生命才会绵延,“会

死的”(自然或天性)才会成为“不死的”。

当然,也有宁愿不结婚的人,即“男童恋”。这是由原来的“全男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他们寻求的都是男的。还是少男的时候,他们就亲近男人——因为他们是由全男人切开的一半,喜欢和男的交缠在一起。在少男和小伙子当中,这种男人最优秀,因为他们最具男人气概。“一旦到了壮年,他们就成了男童恋,因为他们天性上对娶妻生子没有兴趣。要不是迫于法律,他们宁愿不结婚,而与同类男人相守。”这里不仅说明同性恋者没有把婚姻当回事(不过是迫于义务和责任),而且隐含地道出了婚姻不过是一种契约制度。

 

“柏拉图式的爱情”的四个涵义(或要旨)

 

既然“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或者“没有性,就没有爱欲。”),那么根据我的解读,柏拉图式的爱情也许蕴涵这样一个核心命题: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但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也就是说,前者的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所谓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就是说爱情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性,或者说性是爱情本身的应有之“意”;当爱情降临之即便是性活动发生之时——性活动是爱情的必然伴随物。

这样一来,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并不是通常所说“纯粹的精神之爱”,而是像柏拉图所说的“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统一,或“身心合一者”:“由于要生育,他当然钟情美的而非丑的身体;要是遇到一个美好、高贵、天资优异的灵魂,他就会神魂颠倒地爱慕这样一个身心合一者。”就拿苏格拉底本人来说,尽管他最富于关于“爱欲”的知识,但他仍然有身体,无论他灵魂的爱欲多么强大,都无法消除身体及其欲望。他仍然会体验到身体强烈的性吸引。他会饮酒,也会有肉体之欢。他不是一个以肉体禁欲来夸耀自己的圣徒。爱慕苏格拉底的学生阿尔喀比亚德曾略带嫉妒地说:“苏格拉底对长得漂亮的人何等色迷迷的,总缠着他们献殷勤,被美色搞得不知所以”。但对苏格拉底来说,他的智慧在于把握好了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之间必要的平衡:身体的爱欲总是倾向于把“精神渴求”吸纳进来,而灵魂的爱欲又从身体的爱欲中获得能量。

当然,“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强调爱情高于性(“爱欲”高于“快感”),这是没有疑义的。《会饮》中有一经典的表述:“明智意味着掌管好快感和情欲,而最强烈的快感莫过于爱欲。既然快感比不上爱欲强烈,当然就得受爱欲支配,爱欲是快感的主人;既然爱神统治快感和情欲,爱神肯定就是特别明智的。”这里至少有三点值得玩味的要义:一是理性(“明智”)支配情感(“爱欲”);二是性的快感比不上爱情的强烈(或爱情的幸福感是性快感无法比拟的);三是爱情总是要主导“性”的(“爱欲是快感的主人”)。

如果说“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表明的是性与爱情相统一的话,那么“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则道出了二者的可分离性。例如,性对象的选择是可与爱情分离的。《会饮》极其隐晦地表达了这一点。在“苏格拉底忆述第俄提玛的教诲”中,绝妙地描述了人们从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到“美本身”(美的“理念”)这整个的“爱欲奥秘”——“最终的、最高妙的奥秘”:人从小就得开始向往美的身体。他首先当然是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受到这个身体的性吸引)。然而,即使这个美的身体再令人赞叹不已(美轮美奂),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他真的爱美,他就必然会被其他不同的美的身体所吸引。“他就得领悟到,美在这一身体或那一身体中其实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他该追寻形相上的美,若还不明白所有身体中的美其实都是同一个美,那就太傻了。”既然一个人必定至少要爱两个身体,那就似乎没有理由不去多爱几个。“一旦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成为爱所有美的身体的有情人,不再把强烈的热情专注于单单一个美的身体,因为,对这有情人来说,一个美的身体实在渺小、微不足道。”

于是,人们“游于爱欲的正确方式”是:先从那些“美的东西”(比如一张面孔、一双手或身体上某个地方的美)开始,为了“美本身”(美的理念),顺着这些美的东西逐渐上升,好像爬梯子,一阶一阶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上升到所有美的身体,…… 直至达到“瞥见美本身”的境地。要是一个人瞥见美本身的样子,那晶莹剔透、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不是人的血肉、色泽或其他“会死的”傻玩意一类的美,而是那神圣的纯然清一的美。只有达到美本身并与之融为一体,人的生命才值得,才是值得过的生活。

这样一来,柏拉图式的爱情,又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理想。但这种理想的实现不可避免地使人的爱情陷入一个悖论:爱的忠贞和背叛都变得既可能又合理。一方面,人的一生中总是会被许多美的身体所吸引和诱惑,从而导致背叛;另一方面,只与一个伴侣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也有某些美妙和值得赞赏之处。我们如果再分析一下柏拉图关于“欲求自己另一半”的隐喻,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柏拉图借阿里斯托芬之口,表达了关于爱情起源的这样一个隐喻:“凡欲求自己另一半的就是在恋爱”:“同所爱的人熔为一体、两人变成一个,早就求之不得。个中原因就在于,我们先前的自然本性如此,我们本来是完整的。渴望和追求那完整,就是所谓爱欲。” 我们自己的“另一半”怎么会失去呢?这就涉及到最初我们“人的自然”是何等状态。我们人的自然从前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太古之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人”(原本是太阳的后裔)和“女人”(大地的后裔),还有个第三性——“既男又女的人”,也就是男女两性的合体(月亮的后裔)。这三种人的样子整个儿是圆的,呈球形。

这三种人都不安分。特别是既男又女的人,其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甚至想冲到天上去和神们打一仗。于是,宙斯和其他神们在一起商讨应对的办法。既不能干脆把人都杀光,又不能让人们这样无法无天。后来宙斯说,“我想出了个法子,既能让人继续活着,又让他们不会再捣乱,这就是让人虚弱。现在我就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宙斯说到做到,把人切成了两半。

这样一来,人的原本的自然就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这样切成两半之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相互交缠,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要是这一半死了,另一半还活着,那活着的一半就再寻找另一半。而寻求的结果就是,出现了具有“爱欲”的四种类型的人:第一种是“追女人的男人”:凡是由双性别的人——既男又女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就是这种。他们只对女人感兴趣,而且搞外遇的大多就属于这种男人。第二种是“追男人的女人”:这是由双性别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这种女人热衷于追男人,还喜欢搞外遇。第三种是“女同性恋”:这是由原来的全女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她们对男人没有多大的兴趣,只眷恋女人。女同性恋者就是来自这类女人。第四种是前面说过的“男童恋”。

这个“另一半”隐喻对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三点。一是性取向的多样性(异性恋、同性恋均出于自然)。二是婚外恋(外遇)的心理原因: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源起于双性别的人。尽管他们迫于法律结了婚,但仍然非常在意异性恋关系,发现自己很难对虚假的另一半保持忠贞,并希望继续寻找真正的另一半。三是忠贞与背叛的悖论:自己“真正的”另一半,实际上是找不到的。因为人被切分之后,另一半有的死了,有的还活着;而那些还活着的另一半有可能与别的混杂了,直到最终并不存在真正的另一半。结果人们只能永远徒劳地寻找。于是,忠贞与背叛都是合理的。那些信守忠贞的人通过模仿身体的拥抱,回复了人某些原初的完整性,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原来那个整体的两部分;而那些不断更换、尝试新伴侣的人似乎不再有找到另一半的幻想,但他们正在寻找的却是他们无法找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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