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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见证
作者:海曙红  发布日期:2019-01-26 09:48:41  浏览次数: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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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句被戏谑的俗语: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family。此话听上去多少有点夸张,但细究起来也不无道理。遗嘱是临终人的嘱托,对活着的人是个棘手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遗嘱的内容和家庭存亡紧密相关,因为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象遗嘱那样把一家人拢在一起,或是说一家人为了遗嘱聚在一起;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象遗嘱那样能把个完整的家搞得四分五裂。

去年在我照顾病重父亲的那段时间,无意中读到了约翰马修著《最后的见证》(The Last Witness),本来是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看完才明白所有的一切皆起因于一份遗嘱。其实我对遗嘱是很陌生的,而且周围的人对此也都讳莫如深缄口不谈。但是,作为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凡夫俗子,会想到遗嘱是很正常的,不去想遗嘱反倒有点矫情。此书让我对遗嘱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遗嘱到底可以给活着的人带来什么?

在《最后的见证》里,立遗嘱的是亿万富翁老费伦,他快过七十大寿时突然查出患了脑瘤,他有七、八个儿女,先后出自三个夫人,可是谁也不想管他。既然儿女们如此无情无义,家财万贯的老费伦拒绝住进医院接受治疗,而是选择在家等死。然等死期间他也无一日安宁,儿女们你方唱罢我登场地天天来到他床前,逼他承诺、逼他写遗嘱,且要写到让他们满意为止。

终于有一天,他那厚厚的遗嘱写完了,当着律师和众儿女的面,老费伦一副人之将死其鸣也哀的样子,他苟延残喘般地在遗嘱上签了字。儿女们谁也不愿多看老父一眼,但对着遗嘱却看了又看,叽叽喳喳一番后,再让老父改了又改,一直看到改到满意为止,方才一个个退出房间离老父而去。

然而老父也不是任人摆布的主儿,当闹哄哄的豪宅顿归寂静,当房间里只剩下老费伦和律师两个人时,老费伦突然变得容光焕发,他从枕头下抽出另一份早就手书好的遗嘱,让律师做最后的见证,宣告儿女们刚才过目的遗嘱失效,而他手上这份遗嘱才是真正有效的法律文件。老费伦跟律师交待完所有事项后,从容地走向阳台纵身跳楼,以此了结自己的生命。


律师细细读完老费伦手书的遗嘱,这才发现老费伦把他所有的财产都归到了他私生女的名下,而他这个私生女从小就远遁都市,在南美洲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当修女,她早已献身上帝,且与尘世间的凡人俗事毫不相干。而律师的任务就是要开始他漫长的行程,去寻找那个亿万财富的合法继承人。老费伦那个私生女的出生和成长曲折离奇吗?律师一路找她顺利吗?那个神秘的私生女会接受这笔意想不到的财富吗?那些个对老费伦冷漠无情的儿女们会袖手旁观吗?这些问题的发展与解决就是此书作者铺垫叙事的高明之处了。

在此,我只想强调遗嘱这个关键词,因为一份遗嘱可能非常沉重,因为一个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因为遗嘱无法科学地公平分配,所以遗嘱让许多人困惑并引起纷争,有时甚至要动用道德规范、法律条款以及社会约束等力量才能制衡。可见遗嘱这个要命的东西是很能考验人性的,它能折射出人的善恶美丑真伪,若是有谁能在一份遗嘱面前表现得从容淡定,不争不抢不算计,那么天地会见证他活出了生命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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