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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

随缘聚散(四)
作者:许燕  发布日期:2019-09-24 21:45:26  浏览次数: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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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对照着新调整过的五金价目表仔细地审查了一遍账本之后,已是正午12点过了,他收拾好摊在桌上的各种账目和单据,这才拧熄了手中一直没有间断过的香烟,两道习惯了在考虑问题处理事务时微蹙着的眉舒展开来,坐直了身子,伸伸有些酸胀的腰,拿起桌上的茶杯,呷了口水,不自觉地环视着堆了满满一屋子的五金货物,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欣慰和满足,这是他的骄傲和希望,也凝积了他多年来的奔波和艰辛。

又拾起拧灭的半截烟,点燃,吸了一口,今早出门时答应女儿中午回家吃饭,这一次一定不能再让她失望,一会儿给小冯交待店里的工作,下午就不打算来了,想到医院去看看那个叫徐晓芹的女孩,如果不去,或许不会有机会再见到她了,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女孩,她……按理儿,沈明已尽到了责任,怎么竟然会升起想再去看她的念头,就连沈明自己也感到有些莫明奇妙。

一阵清脆的电话铃打断了他的思绪:“喂,是沈师吗?我是小冯。”这是沈明最喜欢也是店里最得力的一个徒弟,沈明不在商店,工作基本上就交给他。

“怎么样?有么?”沈明一听是小冯,忙问。
“有,就是价高一点儿!要1685.00元一只。”小冯急促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哦,那其他的地方有卖吗?”沈明顿了一下。
“我去过好几家,都没有,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一家,但价格有些高,还要不要?”有些疲惫的声调。

沈明听罢,暗自算了算,又拿起桌上的计算器噼噼啪啪地按了一会,价格的确是高了一点,但这种小型电机在市面上确实很贵,而且经常缺货,不过除去成本仍然可以有很好的赚头,何况这仅只是举手之劳“小冯,可以要,你买了就赶快回来店里吃饭,另外,下午你就不要再出去了,把要提的货交给别人去做,我下午有事不来了。”

小冯一一应诺。

沈明放下电话,随即抬手看了看表,已近12点半,忙起身穿上外套。
从商店回到家不是很远,骑摩托车十五分钟左右就可以到了,时间还来得及,在路过一个儿童商店时,沈明进去给女儿买了一个布娃娃和一双漂亮的皮鞋,虽说丽丽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但沈明仍像对一个小小孩一样地宠她。

在市区的大街小巷上穿梭着骑了约十分钟的时间,就进入了市郊,沈明是个体户,自然没什么单位可分得了房子,虽说现在是租住在农民自己盖的房子里,但也不比城里的差多少,只要价钱出的高,一样有套间,有阳台什么的,只不过没有城里的那般雅致罢了。
刚一进门,女儿沈丽丽便从里屋跑出来扑在沈明的怀里。

沈明用一只手抱起女儿,另一只手抓着布娃娃藏在身后:“丽丽,猜猜爸给你买什么了?”
“大白兔奶糖”沈丽丽不假思索地道。
“你就知道吃,看,这是什么?”说着把布娃娃举到她的眼前。
“哇,这么大,真漂亮,哈!她还对我眨眼晴哩”丽丽高兴地把布娃娃抱在怀里。
“别忙,还有呢。”沈明把女儿放在沙发上,像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拿出了一对红色的小皮鞋。
“爸,你真好”丽丽亲了一下沈明的脸,便跑进了自己的屋里,又试皮鞋,又玩布娃娃,忙的不亦乐乎。

“看你们父女俩这高兴劲。”沈母端着菜从厨房里走出来,“好啦,快来吃饭吧。”
沈明脱了外衣,换上拖鞋,一股温馨之情涌上心头。
丽丽洗了手在摆弄着碗筷:“妈妈今天会不会回来呀?”丽丽明知道母亲中午是很少回家吃饭的,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像是对沈明,又像自语。
    “不会,我们吃。”沈明心中的欣慰在隐退。

虽是午饭却很丰盛,加上沈母手艺不错,更令人胃口大开。沈母不停地把菜夹给儿子和孙女,望着他们都津津有味地吃着,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唉,又有好长时间没有这种欢乐了,儿子很少在家吃饭,一问就说工作忙走不开,其实儿子的心事做妈的怎么会不知道,他是因为雅凤才……沈母想到这,微微地叹了口气:“阿明,其实雅凤这两年对你还是可以的,你就……”

“妈!”沈明的眉毛皱了起来:“这事您就不要管了,我自己会处理的。”
“不是妈要管,可你也得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你整天呆在商店里不回家,雅凤也只知道玩,不是跳舞,就是打牌,你们都不管这个家,哎!不是妈多嘴,你们俩再这样互相不依不饶的下去,这个家迟早要散伙,那丽丽怎么办,我 .......”

“别说了妈”沈明停止筷子哀求道。
丽丽在一旁也不再吃饭,似懂非懂地望望父亲又望望奶奶:“奶奶,你不要怪爸爸,都是我妈不好,她从来不管我。”
“小孩子家懂什么,不要乱说。”沈明责备道。
“我没有乱说,她从来不给我检查作业,也不给我买吃的和漂亮的衣服,更没有带我出去玩过”
“丽丽,听话,快吃饭”沈明夹了一块鸡蛋放在丽丽碗里。
丽丽仍旧不服地噘了噘嘴,但没有再说什么。

与女儿在一块儿的时光总是感到无比的幸福。只有这一刻,生意上的辛劳,感情中的困扰和痛楚都一扫而光,沈明很宠爱自己的女儿,但因工作忙,很少有时间陪伴她,总感到有太多的的亏欠,但更多的还是与雅凤之间的吵闹而给女儿造成的伤害使沈明内疚不安。

为此,沈明除了尽可能地去关心丽丽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之外,就是竭尽全力地努力去赚钱,以便能够给予她最好的生活来弥补对她的愧疚,当然,沈明始终是希望女儿今后能成为一个优秀而独立的人,为此,对她的管教还是很严格的。

饭后,与女儿在客厅的沙发上嬉闹了一阵,只觉得才过了那么短短的一会儿,指针已转了一圈,丽丽上学的时间到了。
“丽丽,去到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好好上学”沈明帮她背好书包“还有,以后可不许像上次那样再和同学吵闹啦。”
“这又不是我的错,是她先骂我的。”丽丽小声地嘀咕着。
“她骂你是她不对,你可以告诉老师啊!但你不可以骂回她,动手就更是不对了,听到没有?!”沈明打开门送女儿和母亲出门:”好啦,快去吧,要迟到了。”

伴随着她们的离开,笑声,叫声,欢乐声也消散而去,沈明这才感到有些疲倦,关上门,走进卧室,调好放在床头柜上的闹钟,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望着华丽的家具,精致的墙纸,典雅的吊灯和昂贵的地毯,心里浮起了一层厚重的失落感,我拼命地挣钱难道仅仅就是为了要这一屋子的富贵?

当然不是,沈明坚定却又无奈地摇摇头,虽然自己从小成长在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但艰苦朴素是那个时代的人们为之骄傲的美德,衣食住行尽管朴素简单,心中却有着一腔朝气蓬勃的激情,工作繁杂没有怨言,生活清苦也不发牢骚,遇到困难更会不气馁,那种对于理想的追求和未来的憧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融入了流淌着的血液里,就算在之后的成长过程中,历经了无数的崎岖和磨难,但这样一种淳朴的理念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了骨髓之中,伴随着沈明走过了三十多年的风雨。

后来,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了,如一股甘泉滋润着这贫瘠的大地,人们那几近枯竭的心性开始萌动,灰冷的思绪逐渐地变得欢欣雀跃起来,这时的沈明正处于一个潦倒不堪的状态,但幸运的是,他不仅认识了雅风,还碰上了好时代,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就这样,一穷二白的沈明毫无顾忌地甩开膀子,鼓足了干劲一股脑地向前奔,所有的辛苦劳累在几年后换来了丰硕的回报。

在最初的两三年里,沈明吃尽了苦头,因为昆明是小城市,所以,改革的春风还未吹进来的时候,沿海地区的市场经济已经快速地闹腾了起来,掀起了一阵高过一阵的浪潮,沈明有个好友叫张清,他的远房表哥在广州干起了个体经济,起先他表哥从深圳的中英街让人带一些水货出来,什么电子表,蛤蟆镜还有各式各样的小饰品等等,然后用缝纫机缝一个大布袋,把这些货品一股脑地放进去,就这样背着大布袋,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没事就在街上瞎晃悠,发现了好的地儿,把布袋这么一放,这些新奇时尚的货品马上会吸引住街上路过的一双又一双诧异而惊喜的眼睛,用不了两个小时,布袋里的货品被一扫而光,就这样打了三个月的游击,他已经赚到足够的钱去租了个固定的摊位,有了稳定的位置之后,生意变得越来越红火。

张清看着以前的穷亲戚,就这么快速地脱贫,不仅自己从头到脚焕然一新,并且还时常地寄钱回老家,无论是自家的老小,还是三姑六婆无不一一沾光,这让仍然吃着包谷掺米饭的张清心里直痒痒,他也萌生了去广州闯天下的念头,因为从从没有去过这么遥远的地方,为了壮胆也想结个伴,他就邀约沈明一起去这个中国改革最前沿的大城市广州。

那时候的沈明和雅风结婚后生下丽丽还不满一岁,虽然有娇妻和爱女让他感到无比的欢喜,但贫困的生活还是让他心急火燎却又如困兽般不知如何是好,当他听张清讲他亲戚在广州如何发迹之事,并约他一起去捞世界的时候,他那颗想寻找出路的心变得无比的兴奋,但看着妻儿他又犹豫了,如何能离开妻子和幼小的女儿呢?!

比起贫困交加的沈明,雅风的经济条件要好很多,她的祖辈都是大户人家,虽然解放后也被清理的七七八八了,但精明的老辈儿还是秘密的藏了一些金银珠宝,所以一直以来生活还不算太清苦,她是通过同学介绍认识沈明的,一见面就被他帅气的外表所倾慕,加上沈明从小酷爱读书,又经历过很多波折,所以练就了他沉稳内敛的气质,尽管沈明生活上清苦贫穷,但从骨子里却散发出一种儒雅翩翩和气宇轩昂的魅力,雅风自然无法抗拒对他的一见倾心和爱慕之情。

当沈明犹犹豫豫地向雅风说出想去广州闯一闯的想法之后,雅风也不是太情愿和沈明分开,但最后还是说服了自己,同意他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并且还向娘家借了些钱给身无分文的沈明带去。雅风的举动让沈明感动不已,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给妻子和孩子过上富足的生活。

就这样,沈明告别家人,与张清一块搭了一辆运货车,一路颠簸来到了广州。刚去的时候,他们干最粗重的活儿,吃最便宜的盒饭,睡在最廉价的招待所大通铺,听不懂广东话就用手比划,什么赚钱就做什么,逐渐地有了一些积蓄后,在张清表哥的帮助下摆了个地摊卖些小百货,虽然每天起早贪黑,饥一餐饱一顿,东奔西跑劳累不堪,吃尽苦头,受尽白眼,但也换回了丰厚的回报。

除了花环绿绿的钞票所带来的宽慰外,最让沈明和张清开心的事就是在劳累了一天之后买上一两瓶啤酒,坐在珠江边,面朝西南,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天南地北地闲聊,有泪水,有欢笑,有踌躇满志,也有思乡忧愁,特别是沈明,对老母和妻女充满了无尽的牵挂。

那时的通讯还不是很发达,就算想打个电话,也是非常的麻烦,沈明要去邮政局排队,还要同雅风事先约好时间,然后雅风就去她妈妈单位的收发室等电话,所以通常他们也就是通过写信邮寄的方式来保持联系和互诉思念之情。

一转眼,沈明和张清来到广州已经半年有余,而张清的表哥也把原来的那个摊位转让了,并在当时最为红火的广州市高第街租了一间商铺做服装和配饰品的生意,批发兼零售,那时的市场需求量非常的大,不仅有本地的顾客,还有其他城市的外地人来拿货回去做生意,所以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许许多多的广州本地人在高第街赚得金钵满盘。

张清的表哥搬到高第街之后,一直红火的生意就更加的火爆了,整天忙得不可开交的店铺急需信得过的人手,所以就请张清和沈明过来帮他打理,并答应他们除了丰厚的工资外,年终还会给他们每人百分之十的分红,就这样,他们俩从摆地摊的小打小闹开始走上了做买卖的这条路。

之后的两年时间,张清表哥的生意越做越大,在高第街扩展了另外的两个店铺,沈明和张清他们每天起早贪黑忙得像个陀螺般停不下来,当然,辛苦之后也是有大把的钞票入袋,但两年多的时间没有回家了,沈明的思乡之情也日趋强烈起来,由于生意太过火爆,尽管也请了好几个打工仔,沈明和张清他们依旧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再加上每月那些无比诱人的收入和惊人的财富积累,所以,沈明也就这么拖沓着不去想回家的事,直到有一天收到了母亲的来信,这才让沈明彻底地下定了回家的决心。

那时的昆明,经济也开始活络了起来,这是一个在物质或精神上都极度匮乏的巨大市场,无论是吃的,用的,穿的,玩的 .......只要你能搞得到就可以卖出去,从五颜六色的花哨衣物,饰品,到时尚的蛤蟆镜,喇叭裤,电子产品,还有来自港台的各种音乐带也充斥着大街小巷,每一个人对所有的新鲜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兴奋和喜爱。

沈明在收到母亲的来信之后,辞了工离开广州,张清没有走,因店铺的生意实在是太忙,不能一下子就走两个人,况且单身的张清在家乡除了父母之外也什么牵挂,还想趁这劲头好好赚多一些钱,另外,沈明和张清也决定一起合伙做服装生意,一个在昆明开店,一个在广州发货,相互配合,准备大干一场,好好地赚上一笔。

就此,沈明回到了阔别近三年的家乡,他不仅赚了不少钱,积攒了人生的第一笔资金,更重要的是开阔了眼界,精明了头脑,也懂得了如何去经营个体生意,这对他以后的经商生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就这样,沈明与张清的完美配合,很快就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钞票大把大把地塞满了口袋

一年不到,赚了足够的资金之后,张清在广州的高第街开了自己的店铺,而沈明也把经营良好的服装生意交给雅凤,然后开始转战五金电器行业,他所具有的独到眼光和敏锐嗅觉,使他成功地把赚钱的速度和利润上升到了另一个台阶,就此,沈明一蹶而就成为了昆明最早一批凤毛麟角的万元户,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骑着本田145的摩托车,赚钱对于沈明来说,从最初的不可思议到之后的手到擒来,财富的不断增长让他享受到从未想象过的如梦境般的富足生活,但是 .......

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我?为什么?雅凤!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

“滴滴...滴滴...”闹钟发出了清脆的声音,沈明从苦痛中解脱出来,甩甩头,沉沉地吐了口气,让一切见鬼去吧!他从床上坐起来,点燃一支烟,来到里屋,见送完女儿回来的母亲也在睡午觉,便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这是一个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极度匮乏的时代,也是一个创造奇迹,百花盛放的伟大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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