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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众生
作者:刘放  发布日期:2011-09-23 02:00:00  浏览次数: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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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谈中国宗教文化(之六) 

       中国传统宗教不管如何多元多样,五花八门,大都是劝人向善,主张“诸恶莫作”。在这方面,佛、道、儒归于一体。可以说,正是这样的善恶观维系着中华民族的道德和精神血脉,历数千年而不变(除了个别历史时期,如文革)。
      那些真正虔诚的宗教信徒也自觉注重内省,注重修行,同时注重施予,作无私奉献。佛教主张度人,帮助大众出苦海。这方面与西方基督教的寻求自省、忏悔思过、拯救众生有共同之处。
      但中国式宗教大都结构松散,对一般信徒也没有严格的教规,有相当的随意性(供一尊佛,或烧一炷香,就可以是信徒),基本上是进出自由,因此而缺乏约束力。而中国式宗教的功利性,则严重削弱了宗教的教化功能。
      对这一点,我们很直观的就可以发现。中国人在神坛供三牲、果品,焚香点烛化纸钱,然后磕头祈祷许愿,希望能得到回报。“无事不烧香”,“无事不登三宝殿”,“临时抱佛脚”,这些民间俗语很形象地点出了这种功利性。大多数香客到寺庙里都是上香许愿,求神仙保佑,日后再来还愿。
      这些过程中都会涉及金钱物质。这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投资,或一种利益交换。但又并不完全是等价交换。曾经有个笑话调侃这种浅俗的功利性行为:某个农人置办了一点简单的酒菜拜祭土地神,祈祷时却列出一长串要求,希望土地神赐福给他。华人的商家,都在财神位前供一点点果品,香烛也是低压变电的省电小灯泡代替品。却祈望一年到头财源广进。
        理论上,神、佛跟人不在一个空间,既为神佛,精神上早已超凡脱俗,对物质已一无所求,甚至是视而不见。而且他们的是非标准唯善恶是分,任何的物质贿赂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和不敬。
       应该说这种功利性从古时就存在。“神灵庙祝肥”,在一些凡俗的僧侣、相关神职人员的操持下,宗教被当作谋生或敛财的工具和手段,这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与宗教信仰相关的行业,已经成为一条产业链,许多人附着在这条链上,以此为生。除寺庙外,算命、风水、巫卜,以及香烛、纸钱加工等,都是与此相关的职业。当然,这也解决了部分人如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到了现代物质社会,物欲横流,金钱至上,国人对金钱物质的崇拜,早已渗透到宗教之中。宗教信仰的功利性已是登峰造极,已经超越、掩盖了宗教善良的本义。那些宗教名山圣地,光是入山的门票都要百元以上。买一炷香也是价格惊人。许多游客投诉被寺庙狠宰。买一件简单的玉饰,“开光”收费动辄几千、几万人民币。有的寺庙,导游与和尚合作,将游客带进一个个小房间,由所谓的“名师”、“高僧”以“点化”的名义骗钱。
       最为昂贵的是大年初一的头炷香。一些较有名的寺庙,头炷香炒价十万、二十万元,而且往往还要留给当地有特权的官员、富豪。有些贪官也常常光顾寺庙,出手大方,将搜刮来的钱财捐出部分给寺庙,想以此“善举”让神仙护佑他们平安,免受惩罚。
       做道场、法事也是纯粹的商业行为,收费越来越高。烧给死人的天国银行冥纸面额从一元、两元,变成一亿元一张,跟津巴布韦的纸币差不多了。除了烧纸钱,也烧纸别墅、汽车、电视机、洗衣机、电脑、席梦思床,连烧“二奶”的都有了。和尚们喝酒吃肉,赌博嫖娼,无所顾忌。而一些大寺庙的住持、方丈开着宝马车,穿着名牌,身兼政府官职,拿厅级处级工资。
       而人们对宗教的热情丝毫没有减少。各地寺庙香火日盛,香客如云。北京雍和宫、陕西法门寺、广州三元宫等,春节时人们都漏夜排队进香。甚至有网上照片显示,法门寺众香客爬梯子翻墙,如攻城夺寨,蔚为壮观。
       宗教如此高度的商业化、功利化,显然与宗教的本义已越离越远。贪财的是世人,相信佛菩萨无论如何也不会为财所动。宗教到了如此境界,众生就彻底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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