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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黑人孩子的总统梦
作者:刘放  发布日期:2011-09-23 02:00:00  浏览次数: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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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奥巴马回忆录》
 
       美国总统奥巴马早在成名前,即十几年前就已出版过一本自传。只是因为当时还未成名,这本书卖得一般,评价也一般。当然,他2009年当上总统后,书的身价也就飚升(根本不需要谁去宣传、操心),马上成为畅销书,各种文字译本也出来了,中文译本也很快推出。这再自然不过,完全符合出版市场规律。
       作为世界最强国家的领袖,美国总统的重要地位并未受她的低迷经济影响,仍为万人仰慕。奥巴马那阳光般灿烂的笑脸,出场时轻快的一溜小跑,早为人们所熟悉。中国人心目中的“九五之尊”、天之骄子,是个高高瘦瘦的黑人,平常得如同邻家小子。去年访问中国时,他自己打着一把大雨伞,在风雨中走下飞机舷梯。
       打开他的自传,进入他的心灵世界,还原一个真实的奥巴马,我们看到的是美国街头一个喜爱思考、忧郁寡言的黑人青少年。他的父亲是在美国留学的非洲肯尼亚学生,一个也是充满激情,满怀救国救民思想的民族主义者。母亲是个白人姑娘,年轻的大学生。他们的结合在当时(60年代初)的美国,虽算不得是特别的叛逆,但仍要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所幸的是他的外祖父母已经不是那种保守的一代。而他们居住的夏威夷也是多元民族聚居地,对种族问题并不敏感。
       然而肤色和种族问题毕竟是美国乃至世界性的痼疾,人类虽然在进步中不断疗治这一痼疾,对一个成长中的黑人孩子来说,这始终是挥之不去的噩梦。而且,越是聪慧、智商越高的孩子就会越敏感。奥巴马也像别的黑人青少年那样,在叛逆期抽烟,酗酒,吸食大麻,自暴自弃。他们很容易就会走上与社会为敌的歧路。
        在赴纽约上大学时,他曾在一条小巷的街头露宿过。为解决生活,他曾在一个建筑工地当过清理工。很难想象当年这样一个浑身脏臭、灰头土脸的黑人青年“农民工”就是今天的美国总统。
      但奥巴马就是奥巴马,他有极高的天分,和足够的悟性。他很快就认准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着力于改造社会,救赎人的灵魂,帮助弱势群体――同时也是救赎和帮助自己。他终于成功了。
      当然这绝非他一人之力就可以成功的。这是多少代人,包括黑人和白人共同奋争的结果。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人权运动,思想解放运动,马丁路德金们的牺牲流血,都在为今天的奥巴马们开拓、铺路。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公民权利法》,从法律上、根本上保障了黑人和少数族裔的权益。此后的历届总统,如里根、布什、克林顿等都对消除民族隔阂、促进融合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黑人要当选总统,仍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毕竟是一人一票选出来的,这就需要全体国民的共识,在整体进步的基础上才能达至。所以奥巴马当选是民族融合的结果,也是种族融合的里程碑。
       奥巴马与克林顿都是平民出身的总统,他们有许多共同点,成长道路也相似,执政理念都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当然,世界、社会相当复杂,许多事并非凭他们一己之力就能轻易改变。奥巴马更是坐在金融风暴的风口浪尖上,简直就是放在火上烤。
       奥巴马与我们是同时代的大学生。这一代人都迷惘过、憧憬过、奋斗过。而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预期的人生目标,在重要的历史平台上实践他的理想、信念。作为个人的价值实现,确实有赖于他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所赐。
        历来想当皇帝的人还是很多的,面对最高权力,谁都难免想入非非。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之!”;刘邦的“大丈夫当如是也!”,表达的都是同一愿望。虽然,像朱元璋那样出身乞丐的人后来也当了皇帝;毛泽东原不过是北大的一个图书管理员,后来也都成为领袖。但这些都是千百万血淋淋的人头换来的!
不管人们对西方民主政治如何褒贬,他们的权力移交、改朝换代确实是以和平方式,而非暴力方式实现。真正有治世之才的人如奥巴马,终能圆了他们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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