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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懂国际法也要有民族操守
作者:林别卓  发布日期:2015-01-09 10:56:49  浏览次数: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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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听到澳洲SBS电台的一段中文广播,是该台记者对新南威尔士(NSW)大学一位华 裔国际法研究学者的访谈。这学者的论调相当惊人,不但使人怀疑他是否具有忧国爱国的民族良心,而且令人质疑他是否具有为人师表的教师职业道德。

在被问到“你怎么看南海争端和中国的关系”之问题时,这位学者居然断定是中国的“步步进逼”造成了南海的紧张局面。显然,这种说法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南海九段线以内都是中国的领土领海,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从日本侵略者手中夺回的,是国民政府早在1947年就已经划定的,是对中国祖先千百年来开拓性努力的确认和继承,在世界上是得到公认的。只是上世纪七十代这片海域被发现蕴藏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后,越南、菲律宾等国才提出领土领海要求,并开始抢占属于中国的岛屿岛礁达几十个。尽管如此,中国为了寻求和平解决争端,依然主张“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在最南端的领土领海,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国力所限,鞭长莫及,失之正常的巡护,以至于在此捕捞作业的中国渔民时常遭到菲越方面抓捕、殴打、驱赶和罚款,被打死打伤者达200多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政府加强了对西沙、南沙的监管力度,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仍然是被动的、有节制的,忍辱负重的,至少尚未动用军机战舰,谈不上对别人构成威胁,何来“步步进逼”呢?

在被问到“如何看待中国不理会菲律宾要求国际仲裁这事”时,这位学者居然抨击中国政府拒绝出庭,不愿意走国际法解决的程序。如此之胡说八道,莫非他连<国际海洋法公约>都没看过?<国际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在国际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而在1994年生效的,有135个缔约国。公约很重要的一个理念是希望大家(争端国之间)自己解决最好,比如其规定:“希望本公约任何规定均不损害任何缔约国于任何时候协议用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和权利。”这句共用了四个“任何”,就是在强调争端国之间的和平解决是最佳选择。中国主张争端国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而避免国际化、扩大化、复杂化,对菲、越等国所谓的“国际诉讼”不予“作陪”,恰恰是遵循了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精神。

再说什么“中国拒不出庭”,我们要问,国际法庭什么时候要求过中国出庭了?没有的事嘛!岂非可笑!

在被问到“澳大利亚在国际上告了日本非法捕杀鲸鱼并最后获得胜诉,是否影响日澳关系”的问题时,这位学者更是开足马力撞向自己的祖国。他说:日本和澳大利亚都是成熟的民主国家,他们巡民主法制的程序解决争端,不会影响两国的友好关系,所以最近澳大利亚才愿意花大钱去买日本的先进潜艇,共同维护南海秩序;而中国不是民主国家,他们解决争端的方法就不是民主的,所以总搞不好与争端国的关系。

先生,在这里你是鱼目混珠了,是把有领土争端的国家关系和军事同盟国的关系混淆了,所以分不清是非了。

美、日、韩、澳是军事同盟国关系,他们之间的军火交易如家常便饭,扯不上其民主政治成熟与否,可他们之间也有领土争端,例如韩国和日本的独岛(日称竹岛)之争就搞得你死我活,就无所谓民主可言了。他们的军事同盟关系是父子关系,是主子和奴才关系。澳大利亚固然是美国的盟国,但是为了生存和发展,澳大利亚也不能不顾及与中国的友好关系,有时就不那么守规矩了,所以最近美国前国务卿希拉理克林顿才质疑澳大利亚对美国的“不忠不孝”。

日本捕杀鲸鱼由来已久,遭到了国际舆论的一致谴责,澳大利亚更是与之对簿公堂,最后以日本的败诉而告终。然而,日本至今仍然我行我素,毫不悔改,最近甚至公开让中小学生参观其屠杀鲸鱼的残忍场面,是可忍孰不可忍。而这位华裔学者并不表示愤慨,反而吹嘘日澳达成的潜水艇交易的“友谊”和“成功”。其实,是有美国遏制中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在先,日本卖给澳洲潜水艇的事发生在后,其意图已经相当显露,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作为澳洲华人对此应当十分慎重,可以保持中立,却不可逢中(共)必反,站到中华民族的对立面上去说话,像这位学者一样。

澳大利亚目前与中国和平友好没错,但是美日澳菲军事同盟一旦把澳大利亚绑上了战车,南海就会发生围堵中国的战事,澳中两国将可能由友好国家变为敌对国家,这是我们所有的澳洲华人都要拼力避免的。

澳大利亚也是我们澳洲华人自己的国家,我们要忠于这个养育我们的居住国,但是我们对自己的祖籍国也怀有刻骨铭心的爱,这就使我们对澳大利亚的忠诚绝不是表现在帮澳大利亚人去打中国人,而应该是表现在促成澳中两国人民重归于好上。希望那位华裔学者在南海争端问题上能够在学深学透国际法的同时,也要具备中华民族的情怀和操守。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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