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散文随笔

散文随笔

《熊哲宏文学自传》第三章 青涩欲望的躁动与尝试(五、六)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8-04-10 19:15:02  浏览次数:2493
分享到:

搞了这么多年的心理学(如果从1999年我读心理学博士算起),我觉得再也没有什么比心理学家所说的“本能”更不清楚的概念了,没有哪一个心理学家所下的本能定义——哪怕是弗洛伊德和詹姆斯最精彩的定义——会让我满意。但当我追忆起年少时对身体自我探索的历程时,似乎反而却有助于我理解本能的问题。下面要说的是,我所谓的本能,就是经由进化和遗传而与生俱来的纯先天的东西,与后天的生存环境、个人经历无关。

比如我13岁的当儿,在那生存的外部环境中,几乎没有任何可能的途经向我提供任何与女人有关的信息或刺激。我在我们那条小小的十字街头,没见过衣着暴露的女人,更说不上见过女人的裸体。在这个事情上,我远没有纳博科夫那么幸运,他13岁时就目睹了女孩的裸体——尽管当时他有一种“厌恶和欲望的阴郁的混沌”情绪(而所谓“厌恶”呢,也仅仅是因为看到她在“一个破败的旧浴室里洗澡”,“小腿上粘着黑泥斑点”)。你在课堂上听不到老师讲男女之事(顶多只在“睾”字旁边写下它的拼音gao),你在当时最高档的收音机里也听不见男女调情的对话。那么你的那些关于男女之事的知识是从哪里得来的呢?在今天手机互联网上的色情视频、淫秽文字、虚拟性爱等铺天盖地的冲击之下,是不是有助于提高人们的两性知识、进而提升人们的爱情能力呢?说实话,我怀疑!

男孩身体的自我探索能力还是要靠天赋!我前面说的我的三个变化——在意自己的外貌形象哪,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哪,开始看爱情小说哪,就是这种天赋的最初展露。这种展露随着生理发育的成熟而进一步发扬光大。正是在这发扬光大的进程之中,我的表妹秋平,仿佛以她那无精打采的慢动作镜头,从我记忆最最偏远的模糊背景下依稀走过来了……

那年一放暑假,我们母子四人来到白菓坪姨外婆那里度假。呆过几天之后,母亲决定带我和小姨王月平回石门老家看望外婆。如果坐汽车的话,得花两三天呢,先到走马坪,至湖北湖南交界的南北镇,然后至湖南石门县的清关渡,再至石门县城,最后到磨市镇后,还要走几个小时才到岩塔的外婆家。想必是为了省钱省时间,母亲决定抄近道走山路。可这近道也得你起早贪黑地花上整整一天呀,而且这条路母亲也没走过,故而带有探险的性质。母亲觉得我可以跟她去,可小姨也吵着要去,母亲本不想带她,因为她只比我大两岁,而且体弱娇气,走不了那么远的山路,可她硬是要跟我们走,母亲只好把她带上。母亲经过一番路线图的仔细打探和规划,我们就在一个大晴天的凌晨约四点就从白果坪出发了。

路上可是历经了艰难险阻的哟。出门不多久就开始上山。那山路可真难走。路倒不是很险,可特别的窄小、荒芜,好像长时间已无人走过。我们在路上几乎没碰见过走路的人,且山林萧瑟、荒无人烟,就跟当年唐僧西天取经所走的山路一模一样。我时不时会产生一种无名的担忧甚至恐惧感,特别是当到了一个黑压压的岩洞口或在阴森森的岩石壁下穿过的时候。我怕冷不丁地会蹿出一个打劫的人来,因为在白菓坪时就传闻这条路上有劫匪。比如当我在浓密阴暗的簝叶竹丛边的一泓山泉水旁,急不可耐地爬下身子喝水的当口,我就会敏锐地觉察着,喝几口就抬起头来观望一下——就像非洲大草原上在那快干涸的水塘边喝水的角马一样,是否会从簝叶竹里蹿出个人来。因为我直觉上感到,母亲实际上比我和小姨更警惕,她那看上去自然轻松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所以也许我在心里会本能地提醒自己,你是三个人中唯一的男子汉,尽管你能力有限,但你仍有保护两个女人的使命和责任。

进入湖南省界后,我们面临的更大问题是找不准路了,特别是遇到三岔路口——有时是四岔路口——时,常常就走错;而一旦发现走错了,又得赶紧再折回去。唉,那天我们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好在母亲特别有走山路的经验,她往往是凭直觉,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儿了,然后试着再调整。如果能遇着个老乡问路,那错误的机率就小多了,不过这样的机会不多。小姨也给母亲增添麻烦,到下午的时候,她声称再也不想走了,实在走不动了。她往往一个屁股坐下来一呆就要半个小时,我们可没有这么多时间让她浪费。我身上背着个包袱,还要给她讲故事吸引她快点走路。我到底是男人,从小就走了各种各样的山路,比她可是强多了。

眼看天就要黑了,我们来到一座大山脚下。经打听,我们必须翻过这座山才到外婆家。这荒山野岭的,不可能有夜宿的客栈。我们只好拼命向上爬了。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母亲打着手电筒,我们一行跌跌撞撞似的到了半山腰中的一户人家。我们饿得实在走不动了,我们带的全天吃的东西早就光了,想停下来讨口饭吃和水喝。接待我们的是一对老夫妻俩(他们的两个儿子住隔壁),听说我们是从湖北走过来回老家的人,要到山那边的岩塔去,就热情地把我们当客人接待了。老人立刻给我们做饭,焖玉米饭,炒了黄瓜、茄子和辣椒,这对饥肠辘辘的我们来说,已经够丰盛的了,可老太太还硬是要做一盆番茄鸡蛋汤给我们喝。老太太手上的那两个鸡蛋,那蛋壳上还粘着鸡粪痕迹的小小的土鸡蛋,在土灶台上那盏凸肚形灯罩全被灯芯火苗熏黑的煤油灯照耀下,仿佛久远的岁月那长长的光芒找到了如此巧妙的方式,也照射到了煤油灯的身上那样,我看到:我母亲按住老太太的手,不让她打鸡蛋。在那物质极不丰富的年代,这鸡蛋,该是多么奢侈的食物啊!可老太太还是坚持把鸡蛋下锅了。那一顿晚餐,是我儿时的记忆中最迫切、最可口、最丰盛、最满足的一餐。临走的时候,母亲要给他们饭钱,可老两口坚决不要,说是我们这乡邻乡亲的,哪能要你们的饭钱呢,我们这山里山外都是一家亲哩!

吃完饭,就临近午夜了。主人本来是要我们住下的,可我母亲考虑,一来太麻烦老人了,二来翻过山就可到家,不如索性一竿子坚持到底。我们准备就着月亮光继续上路了。老人见我们执意要走,就叫他的儿子为我们准备几个火把,既可作照明用,更可起到驱赶野兽的作用,因为这一带有狗熊、野猪出没。另外,火把还可以起到防止被蛇咬的作用,这大山上毒蛇可是不少的哟。

由于及时补充了能量,还有一半的上山的路我倒不觉得特别累,可接着下山的路就更艰难了。有那么一段路,那羊肠似的小道被深深地掩没在比人高很多的茅草蓬里,母亲在前面挥动一根竹棍开道,我打着火把紧跟其后。我想跟母亲换一下,让我走前面开路,可她怕我被蛇咬,宁愿自己冒险。我本是习惯走山路的人,可这会儿的下坡路,让人的腿是一踮一蹿的,那膝盖骨内似乎嗞嘎嗞嘎直响,臀部的肌肉也撕裂般的生痛。小姨真的吃不消了,竟骂出了“我他妈的要是再走这条路就不是人”这样的赌咒的话。

天刚蒙蒙亮时,我们才终于到达幺舅家屋后的小山岗上。我这是第二次回到这里。在一片长满了麻栵树、板栗树的小树林之下,那坐北朝南的一栋黑瓦房,静谧地俯卧在层层葱茏青翠的水稻梯田之上……

我始终认为,山里人的纯朴、豪爽、率真、义气、好客、好善乐施等这些作为善良的基本要素的品格,对我天性中善良的一面之塑造,起到了后天文化的熏陶作用。我想起大学时期林双忠教授在讲历史唯物主义时,曾以诙谐揶揄的口吻说起“穷山恶水出刁民”的事情。那时的教材似乎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一方面要批判所谓环境决定论,另方面又有意无意地夸大环境的作用——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的说法亦是如此。其实呢,如果今天还有人这样以为,那就只是城里人的一种偏见了。其实,所谓“刁民”,不管你取自哪种含义,均出在那种生存竞争最剧烈、最可怕的地方,比如超级特大城市。由于生存的空间更加有限,人与人之间势必为争夺居住地盘、物质和经济的资源、文化教育资源的占有,甚至养老的待遇等,发生你死我活的竞争。在这样的生存危机下,你要想具有那种纯朴、豪爽、率真、义气、好客、好善乐施的山里人那样的品格,实在是不可能的。这也算是我对城里人的一种“偏见”吧。

我时常感喟:我是天下的幸运儿!因为我这一生,竟然能同时领略到乡村(大山)的贫瘠、静谧与城市(平原)的繁华、喧闹;并时常在二者之间的悄然流转中,找到彼此的平衡,就像心理学大师詹姆斯一生都在欧洲与美国之间“锯齿式的旅行”一样。这样的人生境遇和享受,我相信一般人是没这个富份的。他要么是城里人,要么是乡下人。可我呢,既像是城里人又像是乡下人;既不是城里人也不是乡下人。而且这在我的性格和人品的塑造上也有影响:我既有乡下人的纯朴和豪爽,也有城里人的开放和韵味。由于城市文化的熏陶,我没有乡下人的某种狭隘和短识;又由于大山赋予的天然禀赋,我没有城里人的那种媚俗、市井气息。更由于借助城市的开拓视野,我接受了西方优秀文化的影响和冲击,让我得以用柏拉图的思想改造了我大脑中的传统文化基因(我谓之“中华集体无意识”;详见第五章第九节)。

另外,我还有一个也许算是错觉的感受(当我住在我姑妈家时):我在巍峨大山之纯大自然面前,会觉得自己很渺小,而在上海这样的喧嚣大城市——在钢筋水泥的层楼面前,我的自我兴许就会膨胀,好像自己有啥了不起似的。这就可以解释了:为什么大山里人谦逊谨慎些,而大城市人会狂妄自大些。这就多少造成和加剧了大都市人之间更加残酷的竞争。 

 

外公外婆的生活状况和我上次来有所不同。我大约两年前来时这黑瓦木屋房刚落成不久,是外公外婆专门为幺舅刘厚富筑巢引凤而修建的。有三大间很宽敞的正房,而外公外婆也就住在正房里。我想起一个小插曲。那会儿幺舅正在跟现在成为幺舅娘的女子谈对象。有一天,幺舅和十来个农民正在门前操场边的稻田里插秧,恰好那个女子也在里面。母亲就有意怂恿我当着众人的面,吆喝似的问幺舅:“你的媳花儿是谁呀?”我兴冲冲跳进水田里,假装拿起秧苗插着,可我眼睛却在倒处搜寻,试着猜测哪个女人有可能是的。当我看准了一个年轻的,就伸起腰来大声问旁边正在埋头插秧的幺舅。我这一叫不打紧,人们份份直起腰来看着幺舅,而他呢,却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羞得满脸通红!一时间他简直完全不知所措,但他还是本能地朝那个我猜到的女子望了一眼。哈哈!被我猜着了啦!我在水里情不自禁地拍起手来。我看那个女子倒是比幺舅要平静得多,她那微微泛红的脸庞像是充满了自豪的神情。不久,她就嫁给我幺舅了。没准儿,我的这番小小的恶搞还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呢。

新娘娶进门后,外公外婆的地位——至少在我看来——就发生了改变。两佬住到东头专门搭建的一个偏棚里了,棚顶上盖的是茅草,里面的空间很有限,光线不好,只能放下一个外婆睡的单人床,一个橱柜,还有土灶和饭桌。而外公(他也姓刘,名大华)就睡在毗连的顶楼的楼板上面,这里的空间更有限,人站直了,脑袋就几乎要顶上瓦片了。但这毕竟是外公的活动空间,他在这里面乐呵呵的,经由屋檐下的一个木梯,每天就这么上上下下的。我虽然睡在幺舅的正房里,却喜欢跟着外公上上下下这个还有些摇晃的木梯。

表妹秋平长高了,也长漂亮了。我应该是第二次见到她。她不是我大舅大舅妈亲生的,而是用——听我妈说——两担稻谷(约两百多斤)作为象征性交换条件而从附近的村子过继来的。大舅浓眉大眼、身强体壮,读的书比我母亲还多(我母亲排行老三),算是那一带远近有名的知书达理的农民,而且家境富裕,只可惜贤慧能干的大舅妈没有生育能力。在无望地等待了多年、他们已四十多岁之后,就决定过继一个孩子。秋平来时不到两岁,就这样成了我最大的一个表妹。可她也是被舅舅舅妈宠坏了的孩子,很像今天的独生子女的味道。当我回想起她那动不动就流泪的丹凤眼时,她所有的坏脾气就鲜明地闪现到了我的眼前。她很会哭。她可以说哭就哭,好像连哭的理由或伤心的情境压根儿就不需要似的,就那么细长眼形的上下眼皮微微一合、那娇媚地伸向太阳穴的眼尾更加斜斜地往上那么一翘,那豆大的晶莹泪珠就哗哗地顺着鼻梁两边直滚了,让人好生爱怜;不仅如此,她还会在极短的时间内破涕而笑,用她那乡下小女孩难得一见的白嫩纤细的小手,胡乱地在脸上拂弄那么几下,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好像她刚才全然就没哭过一样。浮现在我眼前的她的这双手,令我联想起新庄小学旁杜家积家那个长女的双手,不仅指缝间藏得有污垢似的黑印,而且手指手背上有不少因打猪草而留下的划痕或刀伤,就像一个栽秧耙地的农妇之手那样。可秋平这样的手我真是少见。这双手用不着做家务,更说不上要做农活,她基本上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家碧玉”、“千金小姐”。而我的手也没法跟她比。我们真个还在一起比过手的哩。她的眼力挺尖的,看出了我左手的大拇指上有两处刀伤,那是我切菜时不小心弄的;中指、无名指的骨节背上,分别有一道像是被横着切进皮内的伤痕,她问我是怎么搞的,我记得当时不好意思告诉她。现在我倒是可以坦白了。那还是在新庄小学,有一次在屋后的玉米地里,在砍那些成熟得可以吃的甜玉米杆儿时,被菜刀伤的。因为贪吃,那天赤身冒着大雨去砍,结果在砍断一根之后,慌乱之中在撕下杆儿上的叶子时,被菜刀给削了一下,当时就鲜血直流,弄得那玉米杆儿都染得通红的。

现在想来秋平会哭的本事真适合当电影演员,她真是有那种很快就进入角色的天分。说来奇怪,纵然是在今天,当我在国产电影或电视剧中看到某些个女演员该哭时却怎么也哭不出来,我就偶尔会想起她的哭,不免还为她的天才被埋没而惋惜。但在那个我们在一起的夏天,她动不动就哭,偶或生点儿闷气,我当时很有点恼她,并威胁说“不跟你玩了”。这时她就变得乖巧了,一口一个“表表儿”地叫得可欢了(当地的表兄妹之间通称“表表儿”)!然后就是那双宝石般黑亮晶晶的眸子凝望着你,仿佛幺舅房屋西头的那泓碧澄的井水挥洒进了你自己的眼眶似的。然后她就会向你偎依过来,把她那脂凝荑柔的手搭在你的双肩上,缠着你给她讲故事。她听故事时可认真啦!听得动情之时就会无意中把你的胳膊紧紧拽住,或听到紧张的当口就会往你怀里钻。那次我不知给她讲了多少故事,我在新庄听陈伯讲的或当地传说的,加上在五里坪新学得的,都一股脑儿添油加醋地讲给她了。我至今不仅仍能看到她听得入神时欣喜的面容,而且我还发觉我那时讲故事具有超强的想象力——我所编的都是像格林童话那样的标准的“童话故事”。

比如,狐狸与外婆的故事。话说在深山老林里住着一个单家独户。那天妈妈要出门去接外婆来,就对兄弟俩说,你们在家要好好待着,千万不要开门,无论是谁都不能开,因为外面有狼和狐狸。兄弟俩都还没见过外婆,于是母亲就小声地给他们描述了外婆的长相。不幸的是,这一切都被一只狡猾的狐狸偷听去了。母亲走了约一个时辰之后,这狐狸就化装成外婆来敲门。“小宝贝儿,开开门吧,我是你们的外婆呀。” 哥哥说不能开,可弟弟经不住诱惑,就从门缝里瞧着。啊!真的像外婆,跟妈妈说的一模一样。可哥哥还是怀疑,就问道我妈妈怎么没回来啊?她不是去接你了吗?“你妈妈是接上我了。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你妈妈要买肉,就叫我先来一步。”弟弟把门打开让“外婆”进来了。哥哥拖过一把木椅请“外婆”坐,可它说我屁股上长了一个疱,痛得厉害,只能坐坛子了。于是哥俩找来一个凸肚形的大空坛子让它坐。警惕的哥哥还试探性地询问了一些事情,都没有发现什么破绽。可是不一会儿,就听见坛子里发出“唰——唰——唰”的声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坛子里面刷动似的,特别是当“外婆”只顾得说话时,那声响就更加大了。哥哥不禁开始警觉起来。他发现这“外婆”一直没有站起来过。就给它递杯开水过去,并要它站起来接。可这一站不打紧,那狐狸的尾巴就露出一点儿来了!哥哥终于明白了一切。哥俩假装在厨房给“外婆”做饭,商量着处置狐狸的对策。最后他们决定用白酒将狐狸灌醉。他们做了丰盛的饭菜请“外婆”吃。这狐狸一上桌就被美食馋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就喝得酩酊大醉。当傍晚妈妈和外婆回来时,他们已将狐狸捆起来放在地窖里了。

我后来不得不遗憾地发现,我为熊威小时候编故事时,倒没了我年少时的那份才气。这致使我相信,人的创造性确乎有个最佳时限。13岁男孩的想象力可能是无限的!而当我们要搞艺术、特别是用小说的形式将人间的万事万物无限重构和永久创造的时候,想象力的作用,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

 

我和秋平外出玩时尽量避开小姨,偷偷地溜出去。为什么会这样我今天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因为,尽管月平只大我两岁,可她说话的口吻里可能带有“长辈”的声腔,或对我指手画脚地下命令,再加之我觉得她有点娇生惯养,怕吃苦(后来证明我的感觉是对的。返回白菓坪后,她在姨外婆面前诉苦,好像在此次旅行中我母亲亏待了她似的)。我还是觉得和秋平在一起玩得来劲儿。

我大舅、三舅和四舅都住在老屋场。那应该是祖传下来算是比较殷实的基业,系三兄弟每家分得两个大套间那样的大户人家。它坐落在半山腰上,面朝东方,当太阳从遥远的山峦冉冉升起的时候,它的第一抹霞光就会跃动般的投射在屋脊两端的飞龙造型上,然后依次慢慢铺撒在门前的泥土平地上,平地的边缘一带是长有参天大树的陡坎,再往下仍是一片葱郁浓密的植被。这屋场的背后呢,那后屋檐上的瓦片似乎是直抵了一座高高地耸立其上的宽阔崖壁,当初升的太阳照在它上面的时候,你看起来就像是自然天成的或巧然自生的大幅巨型画廊(这山之后是一座座彼此重叠但又一座比一座山高的群山;而这群山的最高处,就是我们前不久刚从湖北那边翻过来的那座)。老屋场的左边是另一户人家,我们若要下山,就得从这家门前经过。他家养了一大一小两只狗,我最怕那只大黄狗了,可秋平和它挺熟的,见了她就使劲摇着它那毛绒绒的大尾巴往她身上跳。若秋平不在场,我是断然不敢从这家门前走过的。

我们时常在闷热的下午下山去玩。那下山的速度呢,就像是一阵风似的一刻钟就够了(但若你要上山,特别是你还背着重物,那就需要四十多分钟了)。山下迎接我们的是一条溪沟或溪涧。但正如普鲁斯特是从他那椴花茶的杯子里浮现出整个贡布雷的景象那样,我此刻也从我重现的秋平记忆中欢快地认出,这一条位于蜿蜒曲折的小小峡谷——两边的山上均为层层叠升的水稻梯田——之内主要由水流和石头构成的地带,你用“溪沟”或“溪涧”这样的词汇无论如何都不合适,因为它的横跨面很宽很宽(远远超出了人们想象中的溪涧或溪沟那样的宽度),几乎全是由大小不一的石头,多半是鹅卵石铺就的;水面的分布呢,可以说是既广邈又分散,有的地方竟然分出了两三条细小的水道,各条水道还彼此交叉重叠,若是无人机从空中俯视的话,那就像是长条带状的网络;而各个水道之间又布满了一簇簇面积大小不等的葳蕤依依的茅草蓬,那蓬丛中的一根根高挑纤柔的茅草杆儿,在我眼里像是直冲云霄,它那尖儿上的毛绒绒花絮,当风稍大点儿的时候便离开了它的依俯点,随风袅娜地在空中跳起舞来了。于是乎,这样的风景带你若用词语“河流”、甚至“小河”,似乎也是不恰当的,因为它的水流似乎又太浅了,即使是最深的地方也淹不过我的膝盖。有的地方的水流像是如镜般的湖面,可它的深度却只刚好把我们的脚踝打湿。秋平说,哪怕是发大水的季节,大人从这里过路淌水的时候也不过就是将裤管卷到大腿上就行了。今天我再次重构我记忆中的景象的话,我认为暂且合适的词就用“河溪”吧——尽管这听起来有点不伦不类的。

我们往往要玩到天黑才晓得回家。有时我们沿着河溪慢慢玩出山谷,然后又从行人的路上再折回来。河溪里有小鱼、小虾和螃蟹,而赤着手最好抓的是螃蟹。我们用葛根藤把一个个螃蟹的腿依次系住,带回去给鸭子和鸡吃。日头最毒辣的时候,我们就脱掉汗衫,将整个身子尽可能地浸泡在水里。每当这个时候,秋平就会在我身边,用手捧起一掬一掬的水来往我背上浇着玩。我也会看到她的胸部有微微蓓蕾似的突起,那圆形的突起中间有一个像紫荆花蕾的样子和颜色的斑点。我们对彼此的身体裸露竟然毫不在意,她有一次抱怨说,她胸部有一小块硬硬的东西,一碰就会有点痛。我当时像个马大哈似的不知缘底。现在回想起来说明她的乳腺在刚刚开始发育。有时她从水里起身的动作急了或快了点,她那松松垮垮的小花点棉纱短裤,就会在小水浪花的引力下让半截子屁股露出来,这倒是被我看在眼里了。

从老屋场到幺舅家要翻过一个小小的山岗。这山岗就像一道背脊一样连着南边的一座像一个圆锥体的山峰。你站在这山岗的顶上,那西边幺舅的房子就静卧在你眼里了;而几乎就在你的鼻子或眼皮底下,就是二舅的家了。二舅是最早分家出了老屋场在这里盖房子的。它面朝西方,那后屋顶上黑中带灰色的瓦片你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还有黄昏的向晚时分那从烟囱里飘出的袅袅青烟。据秋平说夏天就二舅家最热了,因为当西晒嘛。好像我那次没去过他家。也许是因为那条黑狗很厉害,每当我一个人从屋后哪怕是再轻手轻脚地经过时,都被它那实在太过敏锐的耳朵闻达了;也许是因为二舅当时不在家。他参加过抗美援朝,还带得有伤痕哩。

从老屋场翻过这个山岗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绕着山岗而行的平缓些的平常路,还有一条是从山岗的顶端垂直下到二舅屋后的又小又险的路。后者呢,与其说是一条路,倒不如说像一条带着小土疙瘩或泥子石往下滚的滑道,那经年累月形成的凹槽般的黄泥道,像是涂上了一层光亮的釉,在西下夕阳的辉映下闪着金红色的光。秋平最擅长站着身子滑行了。为了不直接翻到二舅屋后的阴沟里去,她让我在下面守护着,要我像猫一样的蹲着,她一滑下来就好把她接住。这实际上成了我们那时最亲密的身体接触。当我迎上她的身子时,她往往会顺势把我的脖子搂住,然后嘻嘻哈哈大笑一阵。

我在幺舅家住了一个星期后,秋平就要我住到她家里去,还说是她爹妈的强烈要求。我当然相信大舅和舅妈特别喜欢我,大舅竟然还夸张地拔高我是“知识分子”,要秋平好好向我学习。我母亲也同意我住过去。小姨也想去,可秋平就是不让。大舅家的三间卧房都在最里边,白天的光线有点暗,但我早上醒来的第一眼,就可从雕花木格子窗户里看到后山那初升的太阳在碧绿的植被叶片上跃动着的金光。每当这个时候,有时甚至我还没醒,秋平就从床的另一头揪着她的小枕头,要跟我睡一头。白天我们大概是玩得太累了,俩人分头一躺下就呼呼地睡着了,可大天亮一觉醒来,我们又像是重获了生机似的在床上打闹,更多的时候是我给她讲故事。每当我讲到主人公遇险或突发事件,或完全出乎她的意料时,她就会本能似的惊呼一声:“坏啦!夹屁嗒!”(“夹”,在这里发ga的爆破音;“夹屁嗒”的意思是糟糕透了!事态严重到、可怕到连屁都放不出来了。)同时将我紧紧抱住,眉毛一挑地直瞪瞪望着你,似乎是求得你的化险为夷;要不就吓得把头死死贴在我的胸脯上,沉浸在因我的故事所引发的遐想之中。我们往往在床上一待就是一两个小时,直到舅妈进来叫我们吃早饭。

随着我和母亲一行要走的日子越来越近(那次我们总共住了半个月),秋平似乎变得越来越缠绵,舍不得我走了。她总在以既争取又不得不妥协似的口吻跟我这样说:再玩几天吧;过两天再走好不好?就多玩一天嘛!那就只多玩半天——半天好不好?她当着我母亲的面也是这样力争的。就在我走的头两个早晨,她一直是眼泪汪汪的,总是要我把她抱着。她会把一只手从我的脖颈下穿过,另一只手揽在我的背上,然后紧紧地把我箍住。就在她轻柔的呢喃声“抱……到(着)”中,我们的脸就紧紧贴在了一起,在脸部皮肤的摩挲间,嘴唇偶尔也会碰在一起……

此刻我在回顾自己少年时期命运的眷顾或变故时,这突如其来的销魂般的快感,就是你要打死我、我也是不愿忽略或错过的。我在沉思人的爱情能力(包括性能力)从哪里来。当然主要是靠天赋,但后天的体验或感受也非常重要。秋平就给了我这样的感受,而且是最早的、算是与女人肌肤相亲的感受;甚至从儿童性心理发展的角度看,我们的经历具有“性游戏”的意义。正是在本能的、无意识的性游戏中,我既感受了我自己的身体变化,又了解了女孩的身体构造。比如我和她在床上打闹时,有时我们会笑嘻嘻抱在一起,在床上就那么滚过来翻过去;而当这种翻滚停下来时,我的身体多半会在她上面,或者说,我们多半是我在上面的时候就不再滚了。这时我们就会默默直视彼此的眼睛。而我自己下面的那个小肉仙子,它就会悄悄地直立起来,会变得有那么一点点硬——当然我自己是浑然不觉的;同时还会觉得秋平的那个对应部位是柔软的、下凹的。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正是在这样的性游戏过程中激活了远古男性祖先遗传下来的性交“体位”的意象,并本能地明白男人从“软”到“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更重要的是,这一性行为过程有什么意义?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这次消夏的经历似乎使我——至少是暂时——抵消了我对母亲的青春期幻觉(我后面还要谈的)。这里我也不得不思考人的肌肤相亲的心理学意义。我之所以断言中国人缺失“爱情基因”,其中一个标志就是国人不擅长身体接触,像亲吻呀,贴脸呀,拥抱呀,眼媚呀,爱的肢体语言之类的,故而我们的爱情能力特别有限。就其深层心理机制上讲,中华集体无意识中的“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之大防”、“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导致我们身体接触能力的低下和残缺。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