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悼妻詩詞傳統之元稹:古代文人與女性親人的關係(9)​
作者:萧虹  发布日期:2025-03-12 11:15:08  浏览次数:128
分享到:

一 前言

悼念亡妻的詩詞,一般認為起於潘岳,潘岳的《悼亡詩》不但最為膾炙人口,在年代上也是最早的。潘岳(247-300)是西晉人。年代比他稍晚的是齊梁之間的沈約(441-513)。之後,代代都有,似乎形成了一個傳統。我先前已經寫過潘岳和蘇軾這方面的詩詞,現在繼續就能找到並能確認是悼妻的的作品,寫在下面。由於這個傳統包含各個時代的作者,每個人相關的資料不等,所以就分數篇敘述,而統一以悼妻傳統為名,以時代先後為序,連續寫出。

本篇說的是唐朝的元稹。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却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這是元稹為悼念亡妻韋叢而作題為《離思》的五首詩之一,前兩句甚是膾炙人口,多少人會吟詠這兩句,却不知它的出處。這首詩的前兩句特别動人的原因是它所傳達亡妻不可被替代的思想感情:經歷了與她的相愛相知,任何别的經驗都不足道,正如看過滄海的水和巫山的雲,一切水和雲都不足道一樣。即使經過絢爛的花叢也不值回顧,為了修道,也為了亡妻的緣故。元稹寫這首詩時還是一個少年,少年夫妻對生離死别的感受當然是更加劇烈的,所以感染力也最强。

元稹(779-831),字微之,他的祖先是北魏皇室,本姓拓跋,於496年在北魏孝文帝的漢化運動中改姓元。經過南北朝隋唐,這個貴胄家族漸漸式微,與一般平民也無甚差别。他也是要通過科舉才能踏進仕途的。不過他天生聰慧,這也難不倒他。與當時文人一樣,雖然在詩壇享有盛名,却也免不了宦海浮沉。

韋叢不是元稹一生唯一的女人。她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從現有的資料看來,元稹不是一個“從一而終”的人;他的風流韻事是歷代文人津津樂道的。曾經與他有緋聞的女子包括他婚前的崔姓女子,有人揣測她就是崔鶯鶯的原型,而張生就是元稹自喻。還有著名女詩人薛濤和女伶劉彩香也傳說與他有過曖昧關係。關於他的這些緋聞是有爭議的, 為他辯白的人很多,不過這不是本文關注的問題,因為本系列要探討的是文人與他們女性親人的關係,他的正式妻妾有三人,即是妻子韋叢和繼室裴淑,妾安仙嬪。 所以本文就限於他和這三位女性的關係。

從上面那首詩看來,元稹當時對韋叢的亡故感到多麼深切的痛楚。他於貞元十九年(803)娶韋夏卿之女韋叢為妻,她只活了二十七歲便早逝了。元和四年(809)韋叢病故,為他生下子女多人。 除了上面引的《離思》之外,元稹還為她寫了《祭亡妻韋氏文》以及 《遣悲懷三首》等哀悼她的文字,可見二人感情至深。

《祭亡妻韋氏文》感歎韋叢以世代官宦之女嫁給他一個窮文人,不嫌貧苦,不辭辛勞,處處體諒他,為此而感到愧疚,雖然我們懷疑關於他的窮困有些誇張,但也可能是事實,因為元稹雖然是北魏皇族的後裔,但經過那麼多代,家道中落在所難免。何況他起初的仕途又不是一帆風順,當時只是秘書省的校書郎。等到自己處境稍好,可惜妻子又無緣共享,所以唯有抱憾終身。

韋叢去世以後,元稹獨自撫養孤女,唐元和五年(810)他的朋友見到他太辛苦,為他找了一個小妾幫助他照顧幼女,她就是安仙嬪。但安仙嬪不久於元和九年(814)也去世了。在《葬安氏志》中,元抒發了自己的感情。對安仙嬪留下的兒子元荆更是寵愛有加,夭折之時有《哭子十首》。

《葬安氏志》

予稚男荆母曰安氏,字仙嬪,卒於江陵之金隈鄉莊敬坊沙橋外二里嫗樂之地焉。始辛卯歲,予友致用憫予愁,為予卜姓而授之,四年矣。供侍吾賓友,主視吾巾櫛,無違命。近歲嬰疾,秋方綿痼,適予與信友約浙行,不敢私廢,及還,果不克見。大都女子由人者也,雖妻人之家,常自不得舒釋,況不得為人之妻者,則又閨衽不得專妒於其夫,使不得專命於其下,外己子,不得以尊卑長幼之序加於人,疑似逼側,以居其身,其常也。況予貧,性復事外,不甚知其家之無,苟視頭面無蓬垢,語言不以饑寒告,斯已矣。今視其箧笥,無盈丈之帛,無成襲之衣,無帛裡之衾,予雖貧,不使其若是可也,彼不言而不察耳,以至於其生也不足如此,而其死也大哀哉!稚子荆方四歲,望其能念母亦何時?幸而立,則不能使不知其卒葬,故為誌且銘。

銘曰:復土之骨,歸天之魂。亦既墓矣,又何為文。且曰有子,異日庸知其無求墓之哀焉。

讀了這篇《葬安氏志》,得知安氏為他生了一個兒子,但只和他共同生活了四年,然而元稹所流露的感情却真實而深切。對自己在安氏生前没有關心她的生活苦况感到自責。對於她作為妾所要忍受的不公和屈辱,則表同情。他說:稚子荆方四歲,望其能念母亦何時?幸而立,則不能使不知其卒葬,故為志。”也就是說,為了將來她的兒子能够找到母親的墳墓,元稹寫了這篇墓志。言下之意,如果她没有生兒子,她的墳墓就不會有人記住了。這是古代没有名份的女性必須承擔的命運,以安氏的地位和她與元稹相處時間的短暫來看,元稹的做法,在當時已經算是很有良心的了。諷刺的是,安氏的兒子没有等到祭掃母親的年齡,很早就夭折了。 

元稹後來終於續弦,娶了裴鄖之女裴淑。裴淑,字柔之,河東聞喜人,被讚為“賢明知禮”之人,封河東郡君。生三女一子。她既是出身名門,也會寫詩。與古代文人一樣,元稹的仕宦生涯,經常遷轉。據元稹“酬樂天東南行詩一百韻并序”說:“ 通之人莫可言詩者,唯妻淑在旁知狀。” 可見裴淑是可以與他共同討論詩歌創作的良伴。裴淑隨元稹經歷仕宦之遷轉,面對地域、職位之變化自然也會產生感情的波動。長慶三年(823),元稹接任浙東觀察使。從長安到浙東去,裴淑不太高興。過慣了京城舒適生活的她,自然對去浙東“有阻色”。元稹因此給裴淑寫了一首安慰她的詩:

《初除浙東妻有阻色因以四韻曉之》

嫁時五月歸巴地,今日雙旌上越州。
興慶首行千命婦,會稽旁帶六諸侯。
海樓翡翠閑相逐,鏡水鴛鴦暖共游。
我有主恩羞未報,君於此外更何求。

詩中元稹比較裴淑初嫁他時的境況和當下,其實已經好多了,職位亦重要得多。況且越州山水甲天下,可以供他們共游。

不過大和四年(830),元稹轉任武昌軍節度使、鄂州刺史。元稹一家剛從會稽回京都長安述職,又要從長安到鄂州,裴淑心情自然不好。據范攄《雲溪友議》卷下載:臨行,忽聞裴淑大哭,問其原因,裴氏曰:“歲杪到家鄉,先春又赴任,親情半未相見,所以如此。”聽了這話,元稹立刻寫了《贈柔之》:

《贈柔之》

窮冬到鄉國,正歲別京華。自恨風塵眼,常看遠地花。
碧幢還照曜,紅粉莫咨嗟。嫁得浮雲婿,相隨即是家。

裴淑回了一首:

《答微之》

侯門初擁節,御苑柳絲新。不是悲殊命,唯愁別近親。
黃鶯遷古木,朱履從清塵。想到千山外,滄江正暮春。

夫妻間一贈一答,將彼此心事寫出。元稹以既然嫁了一個隨官職到處走的丈夫,就要有四海為家的氣度來勉勵妻子。裴淑也為自己辯解說,並不是埋怨命不好,而是感傷剛見到京中的親人就要分離而已。

元稹與裴淑的生活中還有一樁彈琴的軼事。元稹和裴淑結婚以後,起初没有子嗣,兩人都為此而感到遺憾。元稹作有《黃草峽聽柔之琴二首》:

別鶴淒清覺露寒,離聲漸咽命雛難。
憐君伴我涪州宿,猶有心情徹夜彈。

第二首點出妻子彈的是“别鶴操”。琴曲“别鶴操”表達的是没有子嗣的憂心。因此他能體會到妻子為無嗣而憂慮的心情。一個會彈,一個會聽,不得不說是一對彼此了解的恩愛夫妻。

另一首關於裴淑彈“别鶴操”的詩,元稹仍用七言絕句。

《聽妻彈別鶴操》

別鶴聲聲怨夜弦,聞君此奏欲潸然。
商瞿五十知無子,便付琴書與仲宣。

前兩句反映他聽到妻子的琴聲感同身受,不覺泫然涕下,後兩句引兩個古人的典故表達死後無子,只好把自己的事業交由他人來繼承,抱憾之情,躍然紙上。幸好裴淑後來為他生下兒子元道護,使得他無後的憂慮終於冰消了。然而,重要的是夫婦能憑琴音互通心曲,反映對彼此深深的了解,也應該是一樁佳話。

還值得一提的是,元稹不只為他的妻妾寫過悼念的作品,他還為兩個女兒降真和樊寫了悼詩,一同結集在題為《傷悼詩》卷中。 足見這些女兒在他的心中分量也是不輕。

三 結語

元稹一生,除去没有證實的女性伴侣,他對三個正式的妻妾,都表現出很深的感情。雖然“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却巫山不是雲”一直以來都象徴專一的愛情,似乎却不能阻礙元稹對三個女性都懷有很真的感情,人的感情真可能是有多樣的吧?況且,從他為女兒寫的悼詩看,無可否認的是:在感情上,元稹並没有重男輕女的傾向。

元稹為妻妾三人所寫的詩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對她們為他所付出的一切,包括為他所做的犧牲,不但懷著感恩的心情,甚至感到愧疚和自責。我們發現這種感情,在很多其他古代文人的悼妻詩詞中也常常出現。如果以儒家綱常的概念看,妻子為丈夫付出是理所當然的事,那裡用得著感恩甚至自責呢?可見即使這些文人都從小浸潤於儒家思想和傳統,但作為人,他們就會有人性,不管後天的教育如何,都不能抹煞這種出自人性的天然感情。只是有些人可能因為有違傳統而不大願意表露出來而已。但是詩人是不惜表露真感情的,否則他們就不成為真正的詩人了。


下一篇:战国何惧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