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惟群,白丁,林别卓。我将他们三人排列在一起,是认为比较他们三人有关文学的观念,是一件不算太难的事情。我说“比较”,当然没有“穷尽“文学讨论”的意思,何况三人也只是大概地在谈。有了三人各自的言辞,就可以摆在一起,感兴趣的就能琢磨一下,类似“沙盘推演”。当然这三位未必会感兴趣我的这种琢磨,原因也会各自不同。而对这样地就站在一排,肯定都不同意。比如有不屑於之为伍这样的心态,很正常。我绝对能够理解,所以预先点明这一点。这只是为了使理论的“细节”更明显,“结构”更清晰。
白丁的文学观念是明白而无误的,作为一个读者,我真的欣赏,因为理解起来不累:“文学不是用来改变世界的,也不可能改变世界。如果能改变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作家们,醒醒吧!”他不喜欢作家没有在他认可的清醒状态下写出的作品,这当然也可以的,至少他没有把自己的这种认知当成“文学作品”,去奢望改变世界,至于这种认知“能改变一个人,或是几个人”,我不能怀疑,因为至少已经有了他自己,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至于白丁认可的“世界”是什么具体的样子,他没说,应该就是眼前的世界吧?至于将来的世界会是怎样的,也一定超出了“文学范畴”,不谈了。
黄惟群。他显然不是反对“伟大的作品”;他不会去赞同上面白丁的看法。因为“伟大”显然不能定义在“一人或几个人”的影响上,那只能是“HOMEMADE”,自己贴的商标。那当然不行。他反对的是“对伟大作品过于盲目追求”。何为“盲目追求”呢?就是在“追求者”的身上没有让人----“我们”----“发现过伟大深厚的历史认识、政治眼光、民族抱负,可他们却偏偏都在努力写着展现大历史、大政治、大民族的大作品。”一个人当然不能从“无中生有”。显然他并不是反对“展现大历史,大政治,大民族的大作品。”其中几个“大”字,象是指“大”部头著作的“大”,否则,机灵的作者可以放胆去写“小历史,小政治,小民族”的大作品了。黄惟群之所以如此尖锐地言说,是在指出“写作基本功”的重要,再伟大的作品,必须首先达到写作上的“完善”。这一点的欠缺,是导致了中国作家难出优秀作品(包括大作品)的重大原因。在这众多跟帖中,黄惟群的议论是着眼点最高的,他在议论优秀作品,探讨伟大作品。我看有些文友跟帖忽略了这个前提。若只想写写小作品的,大可不必如此严厉地苛责自己。
卓别林。他的看法,也很明确:文学虽然不是律法,但 文学必须以律法为准绳,也必须讴歌律法。文学虽然不是时尚,但必须紧贴当下生活,成为时代的号角。最后,文学必须是武器,是投枪,是匕首,比如鲁迅先生,就是以文学为武器,抨击黑暗的旧中国,呼吁新中国。这个认知,远较白丁的激烈。
至于想问“文学究竟可以承载什么?”我想,她至少可以承载上面这些看法,也一定乐意承载在这些“文学认知”指导下创作出的作品。不打引号。
文学如海,海里的鱼儿,各按各的路数游动着。有哪一条鱼会停下来不找食呢?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