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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精神病人遭遇自由民主
作者:刘放  发布日期:2010-01-12 02:00:00  浏览次数: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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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说的故事,是一件很特殊的事。但也是很无奈的事。
    有一个朋友,当年也就象我们一样,是“老留学生”,洋插队来到澳洲。后来也象大家那样在澳洲永久居留。她人生得聪明伶俐,又有高学历,一口流利英语,按理说,她在澳洲将会过上美好生活。不幸的是,因为感情上的问题,她一时想不通,又没有亲人在旁边开导(朋友们起初一无所知),突然就出现精神分裂症。
    表面看,她生活正常,衣着整洁,待人礼貌。一般交谈,也觉得没有异样。不会大哭大笑,乱讲胡话,或者眼睛直视等等。这些症状她都没有。但是说话时间长了,她就会告诉你,有人用先进仪器、超声波什么的在遥控她,干扰她,迫害她。她也经常打电话到警察局报警投诉。大约北京人说的“有病”,就是指这种精神病。广东人说的“黏线”(脑神经黏连,犹电线短路),也是指这种病。
    这样,她工作也没有了(没人敢雇佣她),只能呆在家里,靠政府救济金生活。当然,这种情况下找男朋友也就更难了。精神病不是一般的病,谁愿意找个精神病人做妻子?
    朋友们也曾把她送去医院医治。但她在医生面前说话条理清晰,跟正常人差不多。医生只是例行开了些药叫她回去自己吃。她的药吃了没有?谁也不知道。总之,年复一年,她的病情一点也不见好。
    朋友们又将她送去精神病院,但医生认为她的病症不重,没有必要住院。说来也是,所谓精神病院,就是狂人院,狂人院里关的都是狂人,他们中有的会使用暴力,拳打脚踢。有的歇斯底里,狂喊大叫。有的没有羞耻感,可以当众脱得精光,又或者隋地大小便。将她这样的轻度精神病人关进去,后果不堪设想。
    从中国的相关资料得知,这类精神分裂症属于极其轻微的精神病,医治起来并不难。类似病例完全痊愈的比例相当高。也就是说,她这种病,如果回去中国治疗,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在中国,治疗精神病人很多时候用的都是“蛮方”。大家都知道《范进中举》的故事。范进中了举人,高兴得发了疯,是他的丈人胡屠户使劲一巴掌把他打醒了。民间医治那些病情严重的疯子,须用铁链将他锁起来(这需要几个壮汉共同合作),再用皮鞭狠狠抽打,直打得皮开肉绽,打得他跪地求饶,然后他才会老老实实服下汤药。一般都先给他吃大黄等泻药,让他没完没了地拉稀,只拉得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将里面的积热都排尽了,人变得安静,病也就基本好了一半。就是正规的精神病院,给他们服药也免不了动粗。
    对治疗一般的精神分裂症,就文明多了。医生也辅以心理治疗,但服药是强制性的。不服药,神仙也治不了病。
    这样,送她回国治疗就成了最佳方案。但是麻烦来了。她认为自己没有病,就是不愿意回国。就是劝她回国探亲、旅游,她也不回去。朋友们什么办法都用尽了,包括让她在国内的家人来电话谎称父母病危,也无济于事。
    有一次,朋友们连哄带骗,总算说动了她,帮她去办好签证,买好机票,又送她到机场。眼看她进去登机通道,大家这才松了口气,以为大功告成了。
    到了晚上,她的父母从国内打来电话,焦急万分,说在机场没有接到人。朋友们到她住地一看,她正在悠闲地吃晚饭。原来,她从候机室里跑出来,已按折退了机票,一个人回家来了。
    后来,她的父母亲办理了旅游签证,专程赶到澳洲。他们先去见了她的家庭医生,想了解她的病情。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她的个人隐私,除非她本人同意,否则别人无权得知。
    她父母亲又与医生商量,让开一些药物,趁他们在身边劝她服食。医生当然拒绝了,这是她的个人自由,别人无权开药给她,更不能强迫她服药。
    她父母亲于是请求大家帮忙,看能否把她弄回中国去。其中有人提出一个方案,偷偷给她吃点安眠药片,然后把她扶上飞机,就象某些间谍片那样。但此一方案马上遭到其他朋友反对。因为在澳洲,如果被举报,这就构成非法绑架罪,会吃官司的。吃这样的官司很冤枉。技术上也有难处,比如说,这种情况下,海关、机组人员会让她登机吗?
    看来条条路都行不通。她的父母亲只得含泪离开了澳洲。她就这样不死不活在澳洲过日子,病情日见加深。朋友们也都爱莫能助。转眼就过了十年。她也从青年进入中年。看来,她这一辈子也就废了。
    根究起来,治疗她疾病的最大障碍,正是人人为之追求,无比珍贵无比崇高的自由民主体制。这种体制保障了千千万万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了千千万万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在这种体制下,不同政见者根本不用担心被当作精神病人送进疯人院。但无可否认,这却对她的精神疾病治疗设置了重重障碍。她要逾越这一障碍几乎已没有可能。
    先放下这个精神病例不说。在西方,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会产生某种约束和限制自由的机制。西方学界称之为“文明的悖论”。在目前西方这种“政治正确”的紧筘咒下,许多事情都让人困惑,无所适从。举例说,研究不同种族的智商,指出某个族群的犯罪事实,公开他们的失业率,都是大忌。又比如说,在审讯战俘时稍有恐吓,比恐怖分子引报爆炸药、割人质首级更受到千夫所指。再如,在阿富汗抓到的塔里班战俘,只因在关塔那摩囚禁时间过长,好象他才是受害者,回澳洲时竟受到象英雄凯旋般的欢迎。在澳洲抓到一个恐怖嫌疑人,因技术原因无法正式起诉,也招至一片骂声,好象政府和联邦警察才是恐怖分子……如此等等。就连管教自己的孩子,也诸多挚滞。
    在这种情形下,这个精神病朋友也就只能算是自己倒霉。只是,朋友们都为她难过和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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