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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会饮》与“柏拉图式的爱情”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2-09-17 02:00:00  浏览次数: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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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15世纪的哲学家和神学家菲奇诺(Marsilio Ficino)使用了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一名词,它就成了一个人们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
也许是由于历史上文学家们的大肆宣染,通常所说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指“纯粹的精神之爱”——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纯浪漫情怀。但我必须指出,这不是柏拉图本人的意思,更不是他在《会饮》(Plato’s “Symposium”)这一专论“爱欲” (Erotic)的对话中要表达的主题。也就是说,要真正弄清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我们必须返璞归真、追本溯源——回到《会饮》的文本中去。
       首先要指出,《会饮》中把爱欲分为“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身体爱欲就是指性。不过,按布鲁姆在《爱的阶梯》中对《会饮》的义疏:“希腊词汇中没有‘性’(sex)的概念,这个19世纪晚期的发明是对科学徒劳和懦弱的模仿。关于身体吸引的言辞总是要么和‘爱若斯’神(Eros)有关,要么和阿佛洛狄忒女神(Aphrodite)有关。”(《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借泡赛尼阿斯之口说:“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因为,阿佛洛狄忒作为神有两个,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属民的”;与此相应,就有“属天的爱若斯”和“属民的爱若斯”。
       属民的爱若斯或爱欲,是一般人所沉湎的爱神。这类人在爱的时候不是爱女人就是爱男孩,而且更多爱的是他们的身体(而非灵魂);这类人的爱随机而生,只看重或只管去爱一回,不管这爱一回是好还是不好,爱得美还是不美。“所谓坏人,就是前面说的属民的有情人,爱身体而非爱灵魂的那种人;他对所爱不专一,自己就不会是个专一的有情人。一旦他所爱的人身体如花凋谢,他马上‘高飞远走’”。
       身体爱欲必然导致“身生子女”,或叫“身体方面的生育欲”。那些身体方面生育欲旺盛的人,都喜欢近女人,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爱,通过“生育子女”使自己永活,为自己带来永世的福气。在这个意义上,“爱欲就是欲求不死”。甚至动物也这样沉溺于爱欲。在欲求生育的时候,所有动物都变得非常强悍,像害了爱欲病,先是急切地要交媾,然后是哺育自己生下来的。这样,动物的爱欲和人的爱欲没有什么不同。正是靠生育,生命才会绵延,“会费尔巴赫的“会饮图”死的”(自然或天性)才会成为“不死的”。
       当然,也有宁愿不结婚的人,即“男童恋”。这是由原来的“全男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他们寻求的都是男的。还是少男的时候,他们就亲近男人——因为他们是由全男人切开的一半,喜欢和男的交缠在一起。在少男和小伙子当中,这种男人最优秀,因为他们最具男人气概。“一旦到了壮年,他们就成了男童恋,因为他们天性上对娶妻生子没有兴趣。要不是迫于法律,他们宁愿不结婚,而与同类男人相守。”这里不仅说明同性恋者没有把婚姻当回事(不过是迫于义务和责任),而且隐含地道出了婚姻不过是一种契约制度。
       根据我的解读,柏拉图式的爱情也许蕴涵这样一个核心命题: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但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也就是说,前者的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说“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就是说爱情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性,或者说性是爱情本身的应有之“意”;当爱情降临之即便是性活动发生之时——性活动是爱情的必然伴随物。
        这样一来,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并不是通常所说“纯粹的精神之爱”,而是像柏拉图所说的“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统一,或“身心合一者”:“由于要生育,他当然钟情美的而非丑的身体;要是遇到一个美好、高贵、天资优异的灵魂,他就会神魂颠倒地爱慕这样一个身心合一者。”就拿苏格拉底本人来说,尽管他最富于关于“爱欲”的知识,但他仍然有身体,无论他灵魂的爱欲多么强大,都无法消除身体及其欲望。他仍然会体验到身体强烈的性吸引。他会饮酒,也会有肉体之欢。他不是一个以肉体禁欲来夸耀自己的圣徒。爱慕苏格拉底的学生阿尔喀比亚德略带嫉妒地说:“苏格拉底对长得漂亮的人何等色迷迷的,总缠着他们献殷勤,被美色搞得不知所以”。但对苏格拉底来说,他的智慧在于把握好了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之间必要的平衡:身体的爱欲总是倾向于把“精神渴求”吸纳进来,而灵魂的爱欲又从身体的爱欲中获得能量。
       当然,“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强调爱情高于性(“爱欲”高于“快感”),这是没有疑义的。《会饮》中有一经典的表述:“明智意味着掌管好快感和情欲,而最强烈的快感莫过于爱欲。既然快感比不上爱欲强烈,当然就得受爱欲支配,爱欲是快感的主人;既然爱神统治快感和情欲,爱神肯定就是特别明智的。”这里至少有三点值得玩味的要义:一是理性(“明智”)支配情感(“爱欲”);二是性的快感比不上爱情的强烈(或爱情的幸福感是性快感无法比拟的);三是爱情总是要主导“性”的(“爱欲是快感的主人”)。
       如果说“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表明的是性与爱情相统一的话,那么“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则道出了二者的可分离性。例如,性对象的选择是可与爱情分离的。《会饮》极其隐晦地表达了这一点。在“苏格拉底忆述第俄提玛的教诲”中,绝妙地描述了人们从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到“美本身”(美的“理念”)这整个的“爱欲奥秘”——“最终的、最高妙的奥秘”:人从小就得开始向往美的身体。他首先当然是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受到这个身体的性吸引)。然而,即使这个美的身体再令人赞叹不已(美轮美奂),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他真的爱美,他就必然会被其他不同的美的身体所吸引。“他就得领悟到,美在这一身体或那一身体中其实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他该追寻形相上的美,若还不明白所有身体中的美其实都是同一个美,那就太傻了。”既然一个人必定至少要爱两个身体,那就似乎没有理由不去多爱几个。“一旦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成为爱所有美的身体的有情人,不再把强烈的热情专注于单单一个美的身体,因为,对这有情人来说,一个美的身体实在渺小、微不足道。”
       于是,人们“游于爱欲的正确方式”是:先从那些“美的东西”(比如一张面孔、一双手或身体上某个地方的美)开始,为了“美本身”(美的理念),顺着这些美的东西逐渐上升,好像爬梯子,一阶一阶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上升到所有美的身体,…… 直至达到“瞥见美本身”的境地。要是一个人瞥见美本身的样子,那晶莹剔透、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不是人的血肉、色泽或其他“会死的”傻玩意一类的美,而是那神圣的纯然清一的美。只有达到美本身并与之融为一体,人的生命才值得,才是值得过的生活。
       这样一来,柏拉图式的爱情,又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理想。但这种理想的实现不可避免地使人的爱情陷入一个悖论:爱的忠贞和背叛都变得既可能又合理。一方面,人的一生中总是会被许多美的身体所吸引和诱惑,从而导致背叛;另一方面,只与一个伴侣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也有某些美妙和值得赞赏之处。我们如果再分析一下柏拉图关于“欲求自己另一半”的隐喻,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柏拉图借阿里斯托芬之口,表达了关于爱情起源的这样一个隐喻:“凡欲求自己另一半的就是在恋爱”:“同所爱的人熔为一体、两人变成一个,早就求之不得。个中原因就在于,我们先前的自然本性如此,我们本来是完整的。渴望和追求那完整,就是所谓爱欲。” 我们自己的“另一半”怎么会失去呢?这就涉及到最初我们“人的自然”是何等状态。我们人的自然从前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太古之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人”(原本是太阳的后裔)和“女人”(大地的后裔),还有个第三性——“既男又女的人”,也就是男女两性的合体(月亮的后裔)。这三种人的样子整个儿是圆的,呈球形。
这三种人都不安分。特别是既男又女的人,其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甚至想冲到天上去和神们打一仗。于是,宙斯和其他神们在一起商讨应对的办法。既不能干脆把人都杀光,又不能让人们这样无法无天。后来宙斯说,“我想出了个法子,既能让人继续活着,又让他们不会再捣乱,这就是让人虚弱。现在我就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宙斯说到做到,把人切成了两半。
这样一来,人的原本的自然就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这样切成两半之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相互交缠,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要是这一半死了,另一半还活着,那活着的一半就再寻找另一半。而寻求的结果就是,出现了具有“爱欲”的四种类型的人:第一种是“追女人的男人”:凡是由双性别的人——既男又女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就是这种。他们只对女人感兴趣,而且搞外遇的大多就属于这种男人。第二种是“追男人的女人”:这是由双性别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这种女人热衷于追男人,还喜欢搞外遇。第三种是“女同性恋”:这是由原来的全女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她们对男人没有多大的兴趣,只眷恋女人。女同性恋者就是来自这类女人。第四种是前面说过的“男童恋”。
       这个“另一半”隐喻对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三点。一是性取向的多样性(异性恋、同性恋均出于自然)。二是婚外恋(外遇)的心理原因: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源起于双性别的人。尽管他们迫于法律结了婚,但仍然非常在意异性恋关系,发现自己很难对虚假的另一半保持忠贞,并希望继续寻找真正的另一半。三是忠贞与背叛的悖论:自己“真正的”另一半,实际上是找不到的。因为人被切分之后,另一半有的死了,有的还活着;而那些还活着的另一半有可能与别的混杂了,直到最终并不存在真正的另一半。结果人们只能永远徒劳地寻找。于是,忠贞与背叛都是合理的。那些信守忠贞的人通过模仿身体的拥抱,回复了人某些原初的完整性,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原来那个整体的两部分;而那些不断更换、尝试新伴侣的人似乎不再有找到另一半的幻想,但他们正在寻找的却是他们无法找到的东西。
       《会饮》中隐秘幽深的思想还道出了爱情与婚姻的可分离性。首先,柏拉图从没有将婚姻、家庭与“爱欲”联系起来。尽管对希腊思想家而言,家庭和私有财产都是必需的,但前者并不比后者更神圣,以至《理想国》试图把两者都取消。对柏拉图来说,家庭能以“城邦”的名义被取消。退一步来说,家庭仅仅是“不完美的自然”,因为它也许比人类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更需要神话、习俗和禁忌等来维系它的存在和完整,而正是这些东西妨碍了人的自由发展,尤其是智力的发展。家庭生活甚至会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扭曲,比如父母往往把孩子的性取向引导为娶妻生子上。其次,《会饮》中爱欲的纽带是多样化的,同性恋、外遇都是合理的。它似乎并不关心婚姻的忠诚,倒是更关注对多样化“美的东西”的欲求:“欲求所欲求的,就是欲求所欠缺的,或者说,不欠缺就不会欲求”。“谁不觉得自己欠缺什么,谁就不会欲求自己根本就不觉得欠缺的东西。”这是对婚外恋的心理需求的最好诠释。
       更为奇妙的是,《会饮》中“凭灵魂生育”的思想,将一劳永逸地把爱情与婚姻分开。对于那些“灵魂方面生育欲旺盛的人”来说,他们“生育上的强烈欲望在灵魂而非身体,凭灵魂来生育和传宗接代。什么叫凭灵魂生育?就是凭睿哲和其他美德;所有诗人和各种所谓搞发明的手艺人,都属于这类生育者。”如老师爱学生(正像苏格拉底那样),就是典型的凭灵魂生育:“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他马上滔滔不绝大谈美德,大谈一个好人该是什么样、得追求什么——急切地要言传身教。依我看,这类人去触动这位美人、与他亲密相交,就是在让自己孕育已久的灵魂受孕、分娩。”这样的恩爱情分要比基于共同拥有“身生子女”的夫妻情分,更绸缪、也更深醇。
       也许是作为“苏格拉底式反讽”(irony)的一个案例,苏格拉底本人的生活表明了婚姻是如何使爱情平庸的。他有妻子(珊提帕斯),有孩子,但几乎不注意他们,无论是同妻子还是与孩子在一起,他都不能得到完全的幸福。实际上,他宁愿和那些有魅力的年轻人在一起,特别是喜欢赤身裸体在体育馆接触年轻人,一边锻炼,一边交谈哲学或爱欲问题,尽管我们不清楚他是否与他们发生过性关系。不管怎么说,他和柏拉图(还有阿尔喀比亚德、阿里斯托得莫斯等)的情感纠葛,显然比他与妻子的关系更加重要。在《理想国》中,他甚至劝他的弟子波勒马库为了“善好”把自己的妻子让给朋友分享。苏格拉底对婚姻的态度和实践由此可见一斑。
       性与婚姻的可分离性也隐约在《会饮》中。首先我们必须注意这次“会饮”的氛围:在参加会饮的七个人中有几个已经结婚成家,而且大部分涉及的是男人之间的情事。这是一场非常带有私密性质的交谈,一般在公开场合倒不适宜说这些东西。这次谈话有浓重的同性之爱倾向。这意味着什么呢?说明在这般氛围下,那掌管婚姻的“法律”(nomos)以及与之相关的什么身体(自然)生育和家庭等,在这里根本没有地位,甚至是全然没有;也没有什么传统或道德的束缚。这里只涉及纯粹的“爱欲”,可谓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谈话者只是为了自己的言辞娱乐,并非为了城邦或家庭的利益或目的。
       其次,《会饮》大谈爱欲与家庭的冲突,这决不是偶尔为之。柏拉图致力于探讨爱欲的“原因”。爱欲的核心是欲望和渴求,但欲望和渴求总是与家庭和法律相冲突的。“在别的城邦,关于情爱的法律一般都订得简洁明了,很容易明白,在我们这里和在斯巴达,这类法律却很复杂。”例如,对有情人百依百顺,有的法律规定是“好事”;但在“僭政治”下,爱少男,爱智识,爱体育,都属“不正派行为”。而把对有情人百依百顺看作“坏事”的法律,不过是表明了治者的贪婪和被治者的懦弱。而一旦法律和秩序代替了对美的爱欲,心灵的激情也随之消失。
      此外,在色诺芬的《会饮》中,苏格拉底直截了当地道出了夫妻之间性生活的尴尬:“有一点,男女之间是有所不同的:做老婆的,无时无刻不希望和丈夫一道享受性爱的欢愉;另外的一方却要冷静得多,当他的伴侣醉心于阿佛洛狄忒的时候,他却可以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所以,我们不妨看一看,这就一点都不值得大惊小怪了,因为,他在心里是会对那样一种爱人深深鄙视和嘲讽”。(《色诺芬的〈会饮〉》,沈默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这里,“阿佛洛狄忒”作为女神,一般是女性的性欲之象征;当妻子要求享受性爱欢愉的时候,丈夫却在那里呆着无动于衷。
       人们一般认为,《理想国》“摧毁了家庭”。而我觉得,贬低家庭与柏拉图宽容多样的性取向或性关系有内在联系。在柏拉图看来,为了城邦的延续,异性间的性爱关系是必要的,但在家庭和男女的性别角色之外,所有方向的性爱取向皆是可能的。《会饮》并没有根据某些更高的“道德原则”来谴责某种性取向,这比我们今天要宽容得多。

原载《中华读书报》2008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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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门2014-11-20发表
《理想国》对人间的伦理宽容,对政界的伦理严肃。相仿的是罗马,不同的是中华。
进生2014-11-20发表
柏拉图式的爱情,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永无止境的“理想”。我想用最世俗谦恭的语气肯定,他的爱情,真的非常适合世俗世界里的实在的追求,实打实的干,灵魂的美也就在其中。爱情的大树,需要踏实的土地,追求的永无止尽就如大树的根,深扎下去,更深更远,还不断地爆出小須须,寻找新的方向,吸取途中的营养;而那“理想”,可以理解大树头顶的天空,是蓝天阳光与雨水;阳光与雨水是会不请自来,然而树永远长不到天高,“柏拉图式的爱情”之精髓或实质的所在正好提供了往下深扎根的树才能不断长高的必须。如此理解没有难度。只要现实世界里不断线地提供着样品那可以“爱慕”的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供美的追求者去追求“美本身”,给“理想世界”增添提炼出的美的“理念”。我明白这是一个形而上的话题,不能歪想那理想世界会不会是现实世界的假包换。 如今人类认识世界,其手段与途径是日新月异,远非柏拉图时代可以想象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相观察,咫尺之间可以神驰千里,身历其境;人群易于唤醒,人类想具有同感的愿望是那么不可遏制:一个人看到听到或感受到的,能轻易地也让别人看到听到感受到。我揣想柏拉图若生在当下,象是不会拘泥于单靠自己个人的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去追求“美本身”,凭他的智慧会将解说的重点同时放在(或者干脆提倡要着眼在)“人类…过程”的说法上,视野放开,将依靠自身的单一努力结合转变成观察人类的一个个个体的各具特色各有精彩的追求美的过程上。这样也自然解决了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 → 所有美的身体→ 美的操持或培育 → 美的种种学问 → 美本身的学问 → 美 本身(美的理念)这条做学问的理想途径在实践中可能有的五花八门难以驾驭。 我的阐释是将他的言说放在人类这个整体的实践去理解,看人类整体中的对爱情的追求,人类是无止境的,他的个体也是无穷的,无穷的个体无穷的追求,也就在这样的过程中,给每一个个体展现了无穷尽的对美的追求,让个体得以见各种各样美的事物,从而理解“自如的美”的神奇。这个认知的基础,可以从这本楼主提到的写于公元前近400年的书所提出的理念现在依然在引起人们的关注得到印证。 而且,这样阐析,也更符合中国的历来喜欢“大一统”,“理想”与“合一”的国情。这里很有些良苦用心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观察一旦具体,还是要落实在各个个人,或一撮撮的小数量的群体上。一如《会饮》也就是苏格拉底和他学生们的一次晚宴聚会上的探讨。 不妨这里也来看看中国那个贪腐渎职作怅的官员团体,因为政界黑暗,压力太大,过于缺氧,使得其中波逐浪涌的公务员个体腰间裤带的搭扣上都有几把异性的钥匙,以期待用个体对“美的理念追求”可以让鼻子透出水面,也算是无师自通地带点滥竽充数地成了柏拉图山门外虔诚的弟子。很让人有柏拉图用充满智慧与哲理的思考与坦诚实践呵护起一堆永恒的鸽蛋,却让21世纪前后东方中国的一堆寻欢作乐者触类旁通囫囵吞枣咽了下去。但有识之士不会因此断言这个群体的腐烂糜臭,已经到了不能装进棺材,埋入泥土的程度,象当年列宁诅咒资本主义的腐朽那样,而是也一一记录下来,纳入探讨人类对“美的理念”的永恒追求的特殊样本群里。也算是没有背弃学问人该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严谨。 一如当今进化心理学的验证出:男人进化出了对“多样化性伴侣的偏好”,女人进化出了“更换配偶的偏好”时,还真不能顾忌这种进化对个体而言在“东窗事发”时是否使原来的家庭破碎,或使原来的爱侣反目成仇,有点让旁观者的“包容”落空,让不懂研究时段的截取不同会带来研究结果迥异的讥讽者所说的“返祖现象”得了一个便宜。临了,谢谢楼主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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