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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自我燃烧的爱情的36小时(15—16)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4-12-28 11:51:12  浏览次数: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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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我这会儿躺在了床上,却与昨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心理世界。昨晚的情绪基调,亢奋、充满希望,还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此刻呢,痛苦、怨尤、无奈、惋惜,则成了情绪的主打旋律。我惋惜啊,惋惜!要是不那么冲动地想吻她,就好哪!事情的结局,就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儿了。可我越是惋惜,想得到她的爱的欲望就越强烈,仿佛惋惜成了欲望的一种放大镜一样。我仍然执拗地想着她的好。尽管我能确认,她逃离了我的爱情,我的不端之吻,成了她发现我爱的不良企图的信号,因而她义无反顾地逃走了。但我仍然想见她。只要她过几天主动约我,我就要见她。我相信,我肯定,她还会约我的。我要把还没有来得及说出的爱,把因一时鲁莽而中断了的爱的表达,一一补全。这个想再次见她的念头,就像我无意间绷紧的一根橡皮筋,从不着边际的远方噌的一下弹回来似的。是的。我并不孤独,并不像阿尔贝蒂娜逃离了马塞尔之后他那种绝顶的孤独。我还会再见到她。此刻看似孤独的我,可缠绵的思绪,仍然在映现这两天和她在一起的幸福时光,依然无法抵挡我吻她前那几小时她那汩汩不绝的柔情话语。我是幸福的,哪怕是暂时的虚幻幸福——人们对爱情的未来一无所知而充满希望时,就会得到这样的幸福。

我是幸福的,我毕竟吻上了她的脸,她那又红又圆像樱桃般的右脸颊;如果我这突袭式的亲昵,在人类的意义上还不叫“吻”的话,那至少还算“亲”了一下吧。单是这亲一下,就那么一下下(时间的概念,在这里没有意义,因为人类没有一个能刻画这时间之短暂的词!)尽管当时我根本来不及体察它的滋味,可我嘴唇留下的触觉记忆,却是永恒的!此刻,我的触觉记忆被启动了,因为我双唇上的粘膜细胞自发地泛起了女孩肌肤的柔嫩、熨帖、滑爽之感。这种感觉,世界上任何种类的语言,哪怕是最浪漫的法语,都是不能表达出来的。中国人用滥了的“销魂”,自古以来就这样,可在我这里似乎也毫无意义。爱情的触觉记忆是永恒的。我这灵感突发的新论断,不是从我的实验中来,而是来自我这两天的经历。不妨把它写进心理学教科书吧。

这么看来,我这两天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因为它带有传奇色彩,就像《罗马的假日》那么传奇。我平时的日子,是生活在现实的尘土中的;不能说没有意义,但可说意义不大,因为我处在不爱的日子里。可这两天,我处在爱的时候,我整个儿完全变了,我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同于过去的那个“我”的人;过去的我,是个“旧我”,是个没有爱情的我——尽管我有妻子,那不叫爱情,只是夫妻情。没有创造性的白痴男人们,把夫妻情当作“爱情”,所以他们缺乏创造性。仅仅这两天,我成了“新我”,因为我在现实的尘土上,掺和了普鲁斯特式“魔幻的沙子”——爱情的幻影。虽然我在王凌身边只停留了两天,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过36小时,于我人生的长河中已然瞬息即逝,可我在她身旁的风范,我所展示的人格魅力,我那伟人壮别式的拥抱,也足以构成一幅活生生的壮丽画卷,犹如一个毕加索式的历史性镜头。如果没有这两天,没有我人为地塑造的这份爱情,我实际上就是一个事业有成衣食无忧的行尸走肉。像这样的两天,这样的36小时,于我而言,一生大抵只能经历一次;而且,在成千上百的教授中,大概只有一个教授,非得像我这样的教授,才能够经历到。难道我还不幸福吗?艾艺,你还要怎样的幸福呢!

我是幸福的。可王凌呢?她幸福吗?她如果幸福,就不会逃跑了……

天已经亮了。我一整夜,眼皮儿根本就没合过。

我爬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我咨询室的助理,让她通知数个月前就排队等我咨询的来访者们,我要破例,连续咨询三天,从今天下午开始。我心里又一次明镜似的:帮他人解决情感问题,有助于治自己的爱情病。

失恋的第一天,我在拯救他人的情感灾难中,算是平稳地度过了。晚上,该是在冷静地反思中,治疗我自己了。

王凌为什么来看我?你以为她是爱上了你吗?她不过是崇拜你、尊敬你。她不是在信中明确地表达过的吗?你咋的就忘了呢?她看了我的一本小说,其中有一段是对中国人使用“您”与“你”这两字的解析。“我觉得特别有意思,就像您说的‘蕴藏着太多的文化涵义’。这个有点意思。不过,我还是喜欢称老师为‘您’,发自内心的尊重,更希望能成为朋友。”你这个傻蛋啊!从崇拜到爱,这中间要相差不止十万八千里的链接扣环哦!你以为你是那这世上惟一能掌控这扣环的毕加索吗?你这两天,八成儿是把自己当成毕加索哪!

还有,你跟她说的那些个所谓“爱情宣言”,什么我俩的见面是大自然的神奇造化啦,这样的相遇是人类爱情事件中概率最低的啦,我俩相隔30岁是最佳的爱情年龄而不是婚姻年龄啦,我这五十岁的男人爱情是最成熟最丰赡的爱情啦,我爱你是为了激发艺术的创造性而不是一场媚俗的风流韵事啦,如此等等。在她听来,不过就是你处在疯癫状态下胡诌的无谓谵语!明日黄花!不仅不能打动女人的心,就连一点浪漫的韵味都没有。你还不如把这些意思写成诗,用诗歌的形式来表达;你怎么就不敢像徐志摩那样向林徽因吟自己的爱情诗呢!

可问题还不仅仅在这里。你把王凌当成法国妞儿、巴黎时髦女郎,而不是中国女人啦!唉,都怪我那些个法国留学经历,把自己生生地搞成一个浪漫爱情的纯理想主义者了。你以为你是活在天上啊,可以与那个不愿在地上相许的人儿在天上约会啊。你自己研究的那个“中华集体无意识”,你竟然忘了。你活该!纵然你跟她说是一种全新的爱情观念,可这种爱情观念,在现今中国人的头脑中并不存在。在王凌的脑子中也没有。你这两天给她讲的“集体无意识”这个东西,是某个种族或民族头脑中被其祖宗遗传下来的传统观念,也就是“文化基因”;它是无所不在的,我们根本意识不到,但它时时刻刻在支配着我们的行动。就集体无意识而言(我无非只在荣格的术语前加了个“中华”二字),它的作用方式与人的年龄大小,实在是没有关系。

真是可笑啊!我昨天还跟她现身说法。我说,无论是你凌凌这个年轻人的大脑,还是我这颗壮年人的大脑,我们两者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我们遗传的都是同样的东西。但我可以说,我的大脑比你要“先进”得多!因为我18岁就开始阅读柏拉图哩。我的大脑经受了西方文化爱情观念的长期的、根本的改造。你相信吗?你不得不信!所以我一直跟你说的,实际上是全人类普适的爱情观念。可这种观念,咱中国人根本没有!

我生怕她不理解这一点,就侃中国人的例子。国人头脑中只有“婚姻”的观念。可调侃归调侃。不过是枉费心机!你说了也白搭!王凌虽然是搞艺术的,比一般女孩要稍稍开放些,可她终究超越不了中华集体无意识的制箍。你和她相差30年的光景,在国人的集体无意识中,这就是活脱脱的“两代人”哪!甚至超出了两代哪!你是“长辈”啊,长辈怎能与晚辈相爱呢!两辈人之间哪能谈得上爱情呢!艾艺呀,你可要清醒,“辈份”的概念会始终约束着她。她也会只把你当“爸爸”看待,当“爹爹”尊重……

十六

经过第二和第三天对来访者的心理咨询,我自己的病似乎也要好得多了。我好像想通了。我把平时教给来访者的方法,弗洛伊德的“合理化”方法——为自己的失恋寻求理性的、逻辑的辩护理由,用到我自己头上了。我试着苦口婆心般的劝导自己。

我是怎么爱上她的,哪怕这只是一种虚幻的爱情?我知道爱情是有自身的规律的,正如人的心理有规律一样。我钟爱的普鲁斯特也表达过这方面的意思。他说当爱情遵循自身“必然的逻辑”,将我们纳入“齿轮装置的啮合运行系统”以后,我们就既不能不爱,也不能被爱了。他的齿轮装置啮合系统,是个绝妙的隐喻,我把它理解为人的性格。性格决定爱情的命运。我是不是违背了爱情自身的必然逻辑了?很有可能。正如人不能跳出自身的影子那样,我也跳不出我过去的爱情模式——我总是搞一厢情愿!自结婚以来,最痛苦不堪、挥之不去的单相思(不包括那跃跃欲试的心仪),至少有两次(不包括这一次),几乎是十年来一次。而且每次的模式都是相似的,就像我几乎是以相同的方式患感冒一样。那些令我堕入情网的人儿,自然是同样类型的人——聪颖、美丽,典型的艺术型、开放型女孩。王凌刚好就满足了这些要素。首先是她聪颖,或睿智。还在通信阶段,她给我的总体好感是求知欲很强。这在现在的年轻人中,很难得。我身边的学生们,硕士也好,博士也罢,整天拘泥于那点专业技术,知识面很窄。这样搞心理学显然是不行的。我在各种场合,在我的心理学书中,在小说中,总在讽刺搞心理学的人。我是有感而发。人若想要像海德格尔所说的“诗意地栖居”于世界之上,就应该像艺术家那样生活,或至少在你的生活中,要加上一点艺术的元素,增添一些艺术的氛围,这样,生活才是丰富多彩的,才是有意义的。

正因为王凌是画家,符合我的艺术型要素,我就理所当然义无反顾地爱上她了。我有一个不自觉的生活信念:自己宁可没有面包,也不能没有艺术。于是乎,在古人那里,是“琴心先许,欲绾合欢双带”;我呢,则是先与她有艺术上的通信作辅垫,然后见面痴狂。这样,我就像普鲁斯特笔下的马塞尔那样,听任自己不是被引向“睿智女神”,却朝着那“命运之神”奔去了,只是这命运之神呢,是既无面孔,又无名字的,且在面纱的遮档下悄然地把睿智女神给替换了。天啦,叫我怎能不犯傻嘞!

在我平素的眼光里,艺术就是至美,而我,经不住“至美”的诱惑。我这次爱的萌发,就像我所接触到的某些神经病,往往是对其作了错误理解而造成的。或者说,我对女人的欲望,平时就处于一种类似慢性病的状态中;而一当触发这欲望的对象出现时,便立即上升、飞跃为“爱情”。毕加索有个怪怪的观点,他说神灵、迷幻、情绪——这三者本来就是一样的东西,故而他很明白为什么他能当画家。我这36小时疯狂的热恋也是这样。疯狂中的我,仿佛通了爱神(神灵)了,不仅有高昂的情绪状态,还处于极度的迷幻之中。我就此也明白,我的天生气质是艺术家。

当然,我也在无意识地运用自我防御机制。她那天出逃时,我为什么没送她?这是我的一个典型的非正常行为。平日里,我在工作室接待了女士,无论如何都是要送到电梯口的,这是我留学巴黎而熏陶成的一贯绅士行为。可那天,对我那痴狂了36小时的爱人,居然不送她!本能啊,无意识啊,你是无所不在的!就像齿轮装置啮合系统。我本能地、无意识地觉察到了她并不爱我,她就要逃走了。我就要被抛弃了!原来呀,正是无意识地对被抛弃的一种自我防御,所以我才做出了有背常理的事情。我对不住她哦!

现在,我似乎越来越清楚了。我的爱,说轻点,是错觉;说重一点,或准确点,是幻觉。我的爱情,就像一轮没有对准、没有聚集于所照对象的光束那样,充其量,只是对王凌作为艺术家、艺术女孩的一种仰慕。这种仰慕,本应该把她当作像是一扇开着的窗子,是我通往神圣的艺术之巅的具有启蒙意义的窗子。可我的仰慕却剑走偏峰了!把它变成了一种无甚内容的空疏的仰慕,一种不着边际的悬空的仰慕,一种懵里懵懂的浮泛的仰慕。我的爱情,就像一个不明就里的建筑设计师那样,不过是我自己这半年来匆忙装配起来,并盲目地加以涂饰的一楼大栋,一幢海市蜃楼。我的爱情,特别是我吻她的冲动,不过是体现了我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对女人的青春和美丽的无限留恋与怜惜;我竟然忘了,时间是不能倒转的,幸福的岁月便是失去了的岁月。我的爱情,说得干脆点,不过就是我生活序列中又一次自搅的干扰罢了。

我挺像个在爱情上犯了错的学童似的。年轻时就知道有哲人说,一次聊天不足以促成一场爱情。可我还不信呢!以为区区36小时,就能形成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我不再抱这个奢望了。如果说一朵浪花的跳脱与激荡,并不能解释整个大海的波澜壮阔的话,那么36小时的巅狂,也不足以酿成我的一场爱情。王凌呢,她充其量只是活跃在我的想象世界里,按古人的说法,不过是水中月,是镜中花。艾艺啊,你咋就不肯相信:在爱情上,有所放弃,必将大有裨益呢!

就这样收场吧!我必须赶紧收场,免得到我的爱情不能动手术的时候,而弄得我遍体鳞伤。过去的单相思经历,让我变得明智起来了。就这样终结吧!适时的终结,会让我的光辉形象像个顽强的寄生物一样,永久地活在她的心里;可如果我一味地纠缠,比如过几天再见面,再施惠些过多的男人殷勤,再说些无谓的情话,甚至再做出想吻她的举动,那就成了她所不齿的无赖了。要收梢,就要收得正是时候。

好了。我还是将这份失落的爱情关在身后吧!

第四天一早,我打开邮箱,看到了我熟悉的邮件,王凌如期约我了。我的心虽怦怦直跳,但我决计不用打开看了,因为我已经做出了最终的抉择。我点击“写信”按钮,找到她的邮箱地址,几乎未加思索,信笔写下:

亲爱的小凌凌:

让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叫你。我是个天性脆弱的人。我需要时间自我治疗,否则爱情的火焰会将我燃烧成灰烬。时间是忘却我这种不该的爱情的唯一手段。   

别了,我那被你激起的36小时的疯狂爱情!

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我会与你联系的。

祝你永远幸福!

再也不能爱你的艾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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