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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翩然入梦的女人(1)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2-08-13 02:00:00  浏览次数: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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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识相毕竟是成熟的中年人。他的理智多少在起作用。他知道男人有一个先天的缺陷:狂热的恋慕会导致男人的谵妄状态;而谵妄状态弄得不好,就会导致男人的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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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黄昏,初夏的落日余晖将仙彩路那条脏乱兮兮的小街笼罩在一片温柔的神秘中。心理学教授常识相茫然不知所措地跟在另两个男人后面。走在前面的那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子,边大腹便便地趿拉着拖鞋,边抬头观望着街道两旁,像是在寻猎什么曾经被他逮住过的目标;后面一个则是看起来约莫三十出头的年轻人,眉清目秀,紧紧尾随着前面那个,就像是一个初次来到城里的小男孩生怕被别人甩掉那般诚惶诚恐。
       他们三人刚刚在一条繁华大街——叫“无望街”——上一家以笼蒸菜为特色的餐馆(“神仙笼蒸馆”)吃过饭,然后由中年男人带着,拐过两个十字路口,便来到这条相对僻静的小街上。吃饭的钱是这年轻人高波掏的。这顿饭尽管只有三个人吃,却花掉了他整整五佰元还多一点。可小伙子连眼皮儿都没眨一下就付了账。他觉得这值,他认为这理所当然该他请客,因为他前三天刚刚通过了博十论文的答辩。他请的这位教授,不仅是他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而且还在他博士论文的撰写面临困厄的关键时刻,帮了他在数据的分析和处理中的一个大忙。故此,他觉得有必要在常规的“谢师宴”之外,还要专门请教授休闲休闲。当然,这休闲的具体承办方案,是由中年男人皮先定策划的。
        常教授呢,此刻的心态是既惬意又茫然。他惬意的是,这位虽不是他带的博士生还蛮够意思的。高波虽是说起来连二流大学都算不上的一个普通大学教师,有妻有子,家道并不咋的殷实,可他知恩图报,况且这顿晚餐着实不错。而令他茫然的是,他不知下一步,准确说是下一个“节目”,到底会是什么。呃,那两个同伴秘而不宣,想必是要吊足我的胃口。该不会是去洗脚吧?我不喜欢洗脚,这老皮是晓得的。我有清洁癖。这当儿,他一想起那不知浸泡过多少双患脚气病的洗脚桶,那脚桶内靛蓝色气味难闻的“保健”药水,那洗脚小姐沾满真菌的粗糙的手,他就猛然发怵。那……也许是去K歌?唱歌我喜欢。我拿过校工会教师卡拉OK大赛的二等奖。这老皮也知道。可这会子干吗要往小巷子里钻嘞?
        我们这位教授虽是一个谨小慎微、轻易不越雷池的人,但在这难得的休闲时刻,他那被压抑的浪漫天性驱使他偶尔放纵一下倒也无妨。这不,也许是此刻因沐浴在夕阳像水一样的呵护和环流之中,一句昔日他大学时期就刻记的名诗——“黄昏本是爱情销魂的时光”,悄然涌入他的心扉。当然,也许是由于天不假年(他已经四十二岁了),事过境迁,这诗句虽跃入了他的脑际,但它是哪个大诗人写的,其涵义——至少对他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他竟然懒得去想它。谁叫此刻正是令人慵懒、沉郁的时光哩!
        带头人皮先定终于打住了。他眯缝着小眼睛朝上斜楞了一会儿,像是确认了应该是这个地方。教授跟上几步再抬眼看了看。虽说“君永恋KV厅”的五彩霓虹灯耀眼夺目,但这地方实在是让人瞧不上眼。就如同一般小商铺那么一个区区小门面,左右各立着一扇玻璃门,右门的拉手上挂一个锈不啦唧的长插销铜锁。常识相那老派的教授自尊心,似乎容不得如此这般的被轻慢。他正准备扭头就走,却被皮先定一把拽住了胳膊。“别走啊,教授!这是个好地方,真的好,等会儿你就知道了。你这位大博导,我们绝然不敢怠慢呀……”。“这么个唱歌的破地方,我才不唱呢!要唱,起码也得是‘阿里山歌城’啦,‘蝴蝶泉歌城’啦……在这里唱,岂不是浪费我的表情吗?你老皮也真是的……”。教授还是要走。“我向你打赌!要是这个地方你不满意,我赔你五百块。我要是不守信用,我就是小狗……”。教授拗不过皮先定,只好屈尊降纡将就进去了。
 
 
       可一进门,那感觉,就煞是不一样了!好像陡然要比门口增宽了一倍。走进去没几步,迎面就是气势恢宏、宽敞豪华的长楼梯,看上去宛如一座走向天国的华丽通天塔。而且楼梯的地毯不是通常那种迎宾用的大红色,而是以白色点缀浪花从而象征大海的万顷波涛的深蓝色。这地毯的颜色在楼顶上一个旋转着的荧光闪烁的圆球映射下,给人一种冷不丁掉进了洞窟或地狱似的魔幻般感觉。常识相一步一颤晕眩般地踩踏在梯阶上,那绵亘翻腾的海浪的峰峦似乎就要把他卷入并吞噬似的。
       当教授在地毯的魔幻作用下晃晃悠悠地蹬上了二楼时,他发现二楼地毯的格局跟楼梯上的一模一样,只是光线显得更黝暗了,更给人以扑溯迷离之感。他在楼梯口旁边踱着步,看到他的那哥儿俩正在柜台前跟一个着装裸露得颇为出格的小姐攀谈,大概是在讨价还价。不一会儿,一个身穿丝绸红旗袍的高挑个儿领班把他们带到一个包厢门前。
       领班把门一打开,一股子浓重的湿霉味加烟味混在一起的热闷气,直扑教授那敏感的鼻孔,不由得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这个包间不大,大概不到十个平米,里面的陈设简陋,光线昏暗。除了房间的一面是音响设备外,其他三面全是一溜儿长长的黑色旧沙发(上面绽出黄色海绵花絮的一个个破洞眼儿,仿佛向客人诉说着它们超期服役的境遇),上面摆了好些个脏不溜秋的靠垫。中间的茶几倒是挺大的,上面放吃吃喝喝的东西,肯定够用。他们刚刚坐定,一个瘦小矮个儿男服务生就托盘端上来一大壶龙井茶,然后给客人往玻璃杯里倒。
教授虽然对这家歌厅的档次很有点忿忿然,但他毕竟是个K歌迷,条件再差,也只好将就点算了。他想喝口茶,可茶还很烫。就放下杯子,径自去点歌准备唱起来。可皮先定一把按住他,叫他别动,“好戏……还没开场哩!”皮先定的话音刚落,只见门轰的一下打开,领班带着一帮儿女孩一个紧接一个地进来了,准确说,是硬挤进来了。因为房间太小,可女孩子有七八来个,她们站成一排,各自神态迥异地望着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一个个像是牲畜市场上等着被卖出去的牝马。
        常识相被眼前的这一幕给惊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这般的场景,他全然不知这是在做什么。正在他惊愕不已的当口,只听那个领班艳媚的音腔说,“这是我们这里最好的……请各位老板随意挑选吧,保你们满意……”。皮先定显摆出一付老板的派头,可嘴里却说,“我……不是老板。我们这里只有一位老板,就是这位……”。他指着常识相说,“还是……让我们老板先选吧。老板先选……”。他又用胳膊肘蹭了一下常识相,“你选呀,你先来,你先来。”
       常识相还是不知所措,因为他以前去过的K歌厅都是高档次的,从来也没见过什么有陪唱的女人。他立时就楞怔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还是皮先定反应快,他想尽快帮常识相摆脱尴尬。他对领班说,“嗯,还是这样吧。我们老板的歌唱得最好,他的要求挺高的。还是选一位最会唱歌的…………又漂亮的……配给我们老板吧……”。领班的眼光在女孩们身上睃巡了一遍,便指着那倒数第二个女孩说,“她是我们这里歌唱得最好的…………那就这样吧,李冰,过来,你就跟这位老板吧……”。那女孩显得不动声色,端庄得体、不卑不亢地走过来,坐在了常识相身边。
       然后,皮先定瞪着色迷迷的双眼,在那排女孩的脸上和身上瞟了好几个来回,才选定了中间那个看起来年纪最小的一个。高波则选中了女孩中个子最高、穿着时髦、胸脯袒露最多的那一个。
       末了,领班示意剩下的女孩们出去。接着,她本人也出去了。此时,客人面前已摆着满满当当的一茶几吃的、喝的东西,啤酒啦,橙汁啦,雪碧啦,矿泉水啦,西瓜啦,水果拼盘啦,爆米花啦,等等等等,几乎应有尽有。
        三个陪唱的女孩立马活跃起来,像是全力以赴投入工作状态似的。那两个女孩殷勤地、献媚般地忙着给客人斟酒、点烟,仿佛她们知道来这里的客人并非真的是来唱歌的。可李冰不是这样。她彬彬有礼地对该她服务的客人微微一笑,“老板,您先唱什么歌?我跟您点。”说着便绕过茶几来到点歌屏台前。常识相欠着身子连声说,“谢谢你!谢谢。麻烦你了……我不是老板……请你别再叫我老板……那就……先唱一首老歌吧,就唱《三套车》吧。”他又怕小姐不知道这首歌,因为它太古老,便解释说,“是一首苏联传统民歌,苏联卫国时期流行的民歌……”。小姐却冲他嫣然一笑,大声说“我知道……我还会唱哩。”小姐边在那屏台上摆弄,边说“我们这套系统……有点糟糕……选歌比较慢,请您多包涵!”
       随着悠扬恬静、庄严浑厚的优美旋律的响起,常识相随清清嗓子随站起身来。他总是这样,似乎不站着唱就不能进入状态。待他“冰雪覆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的句声一落下,李冰就即刻鼓掌欢叫“好!好!老板唱得真好!”她还和着调儿轻声地伴唱。皮先定和高波也跟着吆喝叫好,不知是他俩真的听懂了这首歌,真的觉得教授唱得好,还是仅仅为了给教授助兴。不过,那两个小姐倒是反应全无,只是机械地附和着拍手。
       李冰对这首歌的反应,居然与另两个女孩全然不同,这一微妙的差别被常识相注意到了。他开始对她产生了一点儿好感,唱歌的劲头也更足了。他接着想唱一首流行歌曲,虽说不上是要显摆,但总得要表明他是新歌老歌都会的呀。他让李冰给他找刀郎的《西海情歌》。她鼓捣了好一阵子,里面居然没有!他只好叫她再找一首刀郎的,她找着了《2002年的第一场雪》。他也会唱。只是唱完后耸耸肩,表示他这首歌唱得没《西海情歌》好。他又一鼓作气地唱了刀郎的《冲动的惩罚》和《北方的阳光下》。
        说不清常识相是被优美的旋律启动了他喜欢唱歌的天性,还是被眼前妙龄女郎的热情所激活,反正他几首歌唱下来,已是满头大汗。李冰这才递给他纸巾,并倒了两杯啤酒。她双手捧杯,轻微地俯一下身子,恭恭敬敬地递给她的客人,然后她自己用右手拎起酒杯,并将酒杯的杯底置于左手的掌心上,一边轻轻地与客人叮当一声碰杯,一边在客人耳根子旁说“欢迎老板……大驾光临!您的歌,唱得真好听!要说呀,您可以称得上是‘西部歌王’呢!真正的‘西部歌王’……”。后一句话常识相没听清楚,因为高波正在嗄声高唱。“你说……什么什么王啊?”“我说……您是西部歌王!”李冰又大声补充一句。常识相一听乐了,但他仍装出一付矜持冷峻的样子。“你过讲了。我还算不上喽。要想成为西部歌王,就得像刀郎那样,在新疆,在大西北,长年深入生活。要不然,你不可能唱得出高原上那浑然、凄美、荒凉的格调哪……”。他竟然滔滔不绝地侃起来,宛若在给他的学生弟子们上课似的。
       呷了几口啤酒,常识相才想起该李冰唱了。她当仁不让,没有丝毫的忸怩,立时自己去选歌,那神态就宛如一个歌唱家登台演唱那样义不容辞。屏幕上显示《千年等一回》。序曲响起之时,她说先唱一首老一点儿的歌,欢迎老师们的光临,请不吝指教!等这首歌的第一段歌词唱下来,常识相已被她的歌声完全迷住了!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那神情看起来不仅是他这辈子好像从未听过如此甜美、圆润的歌声,而且他怀疑这声音是从她的喉咙里发出来的。他晓得这音乐圈子里有名人大腕儿“空唱”这回事。这李冰的歌声确不准也是空唱出来的?他质疑着这种可能性,可又立马予以否认。因为他眼巴巴地看着李冰那娇柔开启的嘴唇、那欣然呼出的气息、那清晰的吐字与电声混响的吻合……待她最后一个气息绵长的高音嘎然而止时,常识相已不再怀疑这确实是她唱的歌声了。
       常识相的第一感觉是惊诧!天啦,在这等低档次的,要我说是三教九流、牛鬼蛇神麇集的乌烟瘴气的滥歌厅里,居然还有——把准儿说是埋藏着——这等高水平的歌唱人才!他不禁好奇起来:这家老板是从哪里把这么好的小妞儿弄来的?
在皮先定和高波的一再要求之下,李冰就接二连三地唱起来了。第二首是《死了都要爱》。常识相目不转睛地痴望着她,自个儿想着心思。
        “唉,这女孩屈才了!可惜了哦!”此刻正是他怎么也挥之不去的“第二感”。这孩子音色纯正、音域宽广、韵律纤美、节奏感强,有着广阔的培养和发展前景,一棵难得的好苗子啊!他一遍又一遍在心里跟自己说。噢,还有,还有他认为更难得的,就是她的歌声中那自然渗透出的纯纯的情感。这李冰情感丰富,没得说的。他一直相信心理学中的一个理论(尽管他本人没作研究):情感淡薄使人平庸;情感丰富使人创造。而音乐和歌声正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手段。他还联想到自己的那个五音不全的儿子。真遗撼啊!我那儿子要是个姑娘就好了!心理学家多半相信弗洛伊德那一套,认为女儿对父亲的恋父情结会使得父亲更幸福。看来,我这辈子是得不到生女儿的男人那样的幸福了。
        在情意绵绵的思绪中,他又听完了李冰唱《爱你,爱你,再爱你!》、《千纸鹤》,尤其是后一支歌更令他为之动容,因为她在每每唱到“……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逢……”时,就情不自禁地瞟她的客人一眼。
       常识相的胸中一时兴起了和她“对唱”的强烈愿望。他要李冰专门选了几首适合男女对唱的歌——多半是爱情歌曲,比如《花心》啦,《糊涂的爱》啦,《心雨》啦……他俩配合得可真是不错,就连一直跟小姑娘打情骂俏的皮先定和高波都不得不被吸引过来,暂时停下他们那双不安分之手的猥亵动作。
        直到常识相唱得尽了兴,也感到有些累了,他才坐下来仔细地端详李冰。虽然房间内只有从房顶四个角上的洞眼里投下单一而昏暗的黄色光线,但他还是依稀朦胧地看清了她的容貌。啧啧,顶顶漂亮的一个女孩!黑亮的大眼睛、毕直的高鼻梁、樱桃般的小嘴、细溜圆滑的颈脖,学生般自然顺溜的褐色短发。特别令常识相刮目相看的是,这女孩的穿着端庄、得体、大方,简直与另两个陪唱不可同日而语。你瞧瞧那两个的德性!陪皮先定的那个还好一点,因为她太小,看来顶多也就十五六岁,圆圆的脸上涨得绯红,似透露出明显的羞怯和不适。她就那么勉强地、静静地依偎在皮先定身旁。可皮先定只要有机会就搂紧她,捏揉她的细胳膊和纤手,还喷着满口的臭气凑过身想吻她的脸。女孩也只好一推半就,她不好也不敢得罪客人。
       可陪高波的那一个就更放肆了。她穿一件呈“V”型的低胸猩红色背心,那浑圆凸起的一对儿肥油和明暗曲幽的乳沟,似乎时时刻刻都在诱惑男人那脆弱的眼睛。特别是那条超低腰的紧绷绷的牛仔短裤,无不将她那海绵般的下腹和后臀上强劲的肌肉高高隆起,无尽地挑逗着雄性机体的肉欲。此刻,不仅高波被她撩拨得不能自已了,而且皮先定也时时因她而走神,他那色欲满满的小眼睛不经意就会被她颤巍的胸脯锁定。没准儿皮先定在想,唉,我真浑啊,选错了人!她可是比我这个不谙风情的小雏有味儿多啦。
        在这片刻的醉生梦死、花天酒地般的寻欢作乐氛围下,常识相经历着此生以来最激烈的思想斗争,仿佛他正处在天堂和地狱的分界口那般面临着选择。一方面,他毕竟是个男人,一个经不起刺激的动物雄性,被皮先定和高波的逢场作戏、特别是他们占了那么多女人的便宜(是啊,你不占白不占;何况这可是花了大价钱的嗬),而被搅得晕头转了向。他甚至有那么一阵子,脑子猛地生出“不如豁出去!”念头。他等待,他希冀着,只要李冰向他的身子靠拢,他就……他想尝试一下,抚摸一下李冰那纤纤的素手,那会是个啥滋味?天啦,这可是个千年等一回的机会哟……
       但另一方面,他常识相毕竟是堂堂的大教授一个,远近闻名的心理学家,德高望重的博士生导师。我……总不能在皮先定我的同事、高波这个学生面前,弄出这等“掉架”的混混事儿吧!说远的,长期以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训导,已使其成为他的潜意识,这种潜意识会对他意识层面的某种念头形成压抑,这样,就会使他的行为呈现出君子般的形态。说近的,这皮先定本不是个好鸟,不过是系里的勤杂工一个。我要是有什么不端的行为,他立马就会说出去,弄你个满城的流言蜚语什么的。再说,高波虽不是我带的学生,他明儿个就要离校,可要是他哪一天“返水”,事情不是照样糟糕吗?
       常识相就这样在本能与压抑、欲望与天理、情感与理智之间的冲突中,度过了K歌的最后一段时间。应该说,使他内心的这种冲突得以平衡下来的,还与李冰有关呢。李冰在她陪唱的整个过程中,在常识相看来,那都是无可挑剔的。她不动声色,成熟稳重,从容镇定,不卑不亢。既殷勤周到,又不取宠献媚;既有女孩的娇艳可爱的一面,又不至于显得轻佻放荡。除了到后来她显得和常识相很亲近的时候,贴近他的身子打耳喳,忘情之时拉了几次他的胳膊之外,她再无任何作为一个姑娘家可能做出的失态举动。
        这K歌在三个男人的得意忘形中,一晃就临近了午夜。在这离别的时刻,常识相竟动了他平生从未有过的恻隐之心。不过,这“心”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他并非能意识得到。只是冥冥中,他有一个感觉,确准说,有一种冲动,甚或是一种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感。是想拯救李冰出“苦海”,培养她成为一名歌唱家吗?是设法让她离开这个污秽堕落之地,还她以天真女孩的“清白”吗?还是……他说不清楚,也没来得急仔细去想。反正,他在李冰给他的一张纸条上,遒劲潇洒地写下了他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办公电话,甚至他单位的办公楼在哪一栋,他的工作室在哪一间,也告诉了她。当然,李冰也喜滋滋地把她的手机号一把揣在了他的手心里。她一直把他送下楼梯,直至门口。就在分手的最后一刻,常识相还想起了一件事,说是这星期天,也就是后天,即七月二日,他要给硕士学位研究生班上课,讲的是《两性欺骗心理学》,欢迎她来听……
        连皮先定都对常识相的这一反常举动,纳闷着哪:一个陪唱的小野鸡,至于吗?!
…… 

原载《鸭绿江》文学月刊2012年第1期下半月版,第2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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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a2014-11-20发表
Alakazaam-information found, problem solved, tkahns!
Erika2014-11-20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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