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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第十一次世界华文闪小说同题大展 (4)
作者:林爽  发布日期:2019-02-28 11:45:05  浏览次数: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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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题目:偷
点评:程思良
编辑:林兆荣(負責中国大陆及香港)  
林爽(負責中国大陆以外)

徐振邦(香港)

八爺,家財萬貫,樂善好施,人緣好,又有睿智﹔既有文韜兼有武略,深得村民所敬重。

這位一等好人,卻膝下無兒。

多年來,八爺訪遍名醫,亦試過民間偏方,但全都無效。就在那一年,忽然傳來了喜訊---八爺有一個兒子。

對於這個男丁的來歷,村民無不覺得可疑,認為八爺不知從哪兒「偷」了男嬰回來。有人問過八爺關於嬰兒的事,八爺總是笑著說:「是,男嬰是偷回來的。」

這個答案,令事件添上更多神秘色彩。八爺老來得子,終日只顧弄兒為樂,也懶得理村民閒言閒語。

兒子在八爺悉心教導下,長大成材,把八爺的家族生意管理得頭頭是道。八爺老懷安慰,心無牽掛。

究竟八爺的兒子是否「偷」來的?一直是個謎。這個謎,隨著八爺的離去,一併長埋在地下了。

關於八爺孩子的事,或許,連八爺也不知道:

那年,八爺的父親沒有兒子,從一個窮鄉僻壤「偷」了嬰兒,以便繼後香燈。這個嬰兒,給起了一個小名「阿八」。無獨有偶,八爺成家後,同樣未能生育,但他沒有「偷」嬰兒,而是在孤兒院領養了一個男嬰。只是八爺跟村民開玩笑,說「男嬰是偷回來」而已。

這個孤兒的生父,是私生子,而這個私生子的母親,就是八爺父親的姨太太所生。這位姨太太懷有八爺父親的骨肉後,離了家並隱姓埋名,把孩子帶大了。孩子又生了一個兒子,但生活變異,在出生後不久,就被送到孤兒院。

結果,八爺在無意之間,從孤兒院領養了父親的唯一血脈。(560字)

程思良點評:閃小說在600字之內作文章,能否敘述比較複雜的故事?這篇颇富传奇色彩的故事給出了肯定的答復。八爺領養的孤兒有故事,孤兒生父有故事,八爺自己有故事,八爺父親有故事,八爺父親的姨太太有故事……頭緒雖多,敘述卻有條不紊。

圍城客(香港

公堂牌匾塵積,隸書「明鏡高懸」隱約可見,包拯時代之古董。法官戴假髮穿蠎袍,把驚堂木一拍,滿臉威嚴:「廣告人,認罪否?」全場肅穆。

「何罪之有?」廣告人氣定神閒。

奇案審訊中。被告:廣告人;罪行:製作救心丹廣告;罪名:妖言惑眾,賣假藥。

圍城流行「失心慌」疫症,人們搶購救心丹,曾造成社會騷動。

「傳控方證人!」

「妖言惑眾!賣假藥!」圍城衛士陰陽怪氣。

「小人偷運三箱救心丹回鄉,為鄉紳笑罵。」水貨客甲很氣憤。

「確是假藥?!」法官疑惑。

「因為鄉紳無心可救,早被偷了。」他很無奈。

「京城貴人多患三高,小人打通關節,想發橫財,怎知…」水貨客乙欲言又止。

「從實招來,不得隱瞞!」法官不悅。

「怎知貴人天生無心,視救心丹為毒品,把整貨櫃良藥充公。」

他倖倖然,「偷天換日,偷奸取巧,貴人慣技。」

「何解?」

「小人偷賣的是心臟藥,有圍城官府證書。」

「可知誣告罪大?」

「小人差點淪為毒販,被迫轉作證人,方可脫身。」

「豈有此理?」

「廣告人,有何辯解?」

「閣下,本人推銷非藥品,而是書,名為《救心丹》」,他舉起書續說,「以仁愛心、博愛心與慈悲心為基礎論述,指導世人慎防偷心賊,守護良心。」

法官皺眉,「主控官,究竟告犯人何罪?」

罪一妖言惑眾﹐犯人剛已招認。罪二推銷假藥,邪說當藥,誤導世人。」

公堂外叫囂不絕:「妖言!」「假藥!」……

突然咔嚓一聲,牌匾鬆脫了一端,在空中擺盪。

法官鐵青著臉,急忙宣告:「本案押後,退庭!」(590字)

程思良點評:小說平中見奇,頗富諷刺意味。先講水貨甲與水貨乙所賣的乃真藥品,然後筆鋒一轉,交待廣告人推銷的並非真藥品(其實乃特殊藥品),而是指導世人慎防偷心賊、守護良心的《救心丹》之書,異峰突起。可是主控官卻要控其有罪,令人不由為之一歎。小說開頭寫公堂上的隸書「明鏡高懸」牌匾塵積,結尾寫牌匾突然鬆脫了一端,在空中擺盪,首尾照應,暗寓譏諷,意味悠長。

席輝(香港

今天,我終於在幾十年後再次踏上這片土地。

這裡是位於廣西省北部一個偏僻小村,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在這裡插過隊。

因為會畫畫,插隊期間我的日子過得還不錯;同樣因為會畫畫,我因此吃過不少苦頭。

當時,一位姓李的老師和我在隊裡負責宣傳工作。

一次,隊上讓我畫一幅主席相掛在禮堂正中。

畫人物像是我的強項。果然,我只畫到一半時,就收穫一片讚歎聲。

可後來,竟發生了一件意料不到的事:

那日,我去取畫,發現畫架上竟空空如也﹐我的畫不翼而飛了。

我猜測是李老師出於嫉妒而偷走了我的畫,而他本人也並無任何辯解,結果,他被送去勞改數年,從此低頭做人,受盡磨難。

我在村裡遊走,在不知不覺間,走到李老師家門前。門內的他看到我,怔了怔,然後說了聲:「你來了,進來吧﹗」

他從箱子裡捧出一件東西,竟然是那幅主席畫像。

「那天,我一走進畫室看到這幅畫,嚇得魂飛魄散,在情急之下只好把它偷走藏了起來。」

「為什麼?」我不解地看著他。

「你好好看看那頭像下面是什麼?」

「頭像下面?」當年頭像差不多畫好時,我偶然抬頭看到窗外的菊花開得正盛,於是提筆在頭像下畫上一圈菊花。

「啊——」我瞪大雙眼,驚恐地朝他看﹔他點點頭。

「菊花,可祝願對方長壽,但也是墓地之花。」

李老師說,「一不小心,這幅圖會為你帶來麻煩」。

現在,我終於解開心頭迷團。原來,這麼多年以來,是他在一直默默庇佑著我。

我踉蹌著走過去,緊緊抓住他的雙手,淚如雨下。(578字)

程思良點評:小說設疑解疑,當謎團解開時,不能不讓人感動。“偷”的背後,閃耀著人性美的光芒。若非李老師當年之偷,“我”還不知會有怎樣的命運。

陸文清(香港

圓形走廊傳來一道回音:「文妮是盜賊…文妮是盜賊…」

這把聲音來自張婆家。

張婆廚藝了得,卻沒有墨水。她的丈夫早逝,留下一對子女。子女工作都很忙,張婆家中的瑣碎事情,漸漸由文妮處理。

文妮是張婆兒子的玩伴,他們同在附近的學校唸書,一起成長。張婆常常烹調她喜歡的菜餚,比如菠蘿生炒骨,腐乳炒通菜、蒜香雞翼、清蒸鯇魚、拔絲香蕉…以報答文妮平日的幫忙。

這天,難得出嫁了的長女回家吃晚飯,卻看到張婆把自己的飯碗放在文妮前面,又見張婆為文妮添菜,說:「多吃點,妳瘦了,工作太辛苦了吧?」

長女感覺不是味兒,委屈地說:「我也瘦了十磅,你看不見嗎?太偏心了。」

張婆聽了,馬上放下手中的筷子,往廚房走去,端出一碗熱湯。

長女嘴唇往上彎,正準備接收媽媽的愛。

「時間剛剛好,這是花膠湯,對身體好。快喝吧﹗文妮。」

「花膠是我買給你的,媽媽,究竟誰是你的女兒?」

長女斜視著文妮,氣得大叫一聲:「文妮是盜賊!」(386字)

程思良點評:含蓄蘊藉,耐人尋味。小說寫張婆對經常幫她的文妮好,卻有意冷遇長女。看似瑣細小事,卻於無聲處聽驚雷,以小見大地表現了張婆對女兒極少回家幫忙的不滿。

陳妹(香港)

下班高峰期的地鐵很是擁擠,對家住在鐵路總站的阿德來說,簡直是苦不堪言。

這天,阿德如常擠上了六點的地鐵。

地鐵車門一開,候車人毫無秩序,排在後面的人都急步往前擠。阿德被人潮擠到車廂一角。

車廂裡的人都掛著疲憊的臉,還有些夾雜著令人不適的汗味。阿德抬頭一嗅,嗅到濃厚的味道是來自身旁的大叔,大叔的汗水濕透了印著AA建築的衣衫。

阿德皺皺眉,想把身體移往另一邊。

突然列車減速停頓,阿德失去重心向後傾斜。這時,一雙有力的手扶了他一把,原來是身旁的大叔﹔阿德尷尬地跟他點了點頭。

差不多到總站,人潮稍微退卻,阿德逃亡似的遠離剛才的位置。他摸摸自己的褲袋,空空如也!他神經緊張,又把身上的背包摸了一遍,發現手機不見了!

他立馬想起,剛進地鐵時,手機還在背包,怎麼就不見了呢?這時候,車站廣播響起:「車廂擁擠,請乘客保管好隨身物品,慎防扒手。」

突然驚醒,他快要跌倒的時候, 是那個大叔…說不定

他轉身望著大叔,只見大叔也看著他。阿德看到大叔的手有意識地拉了拉衣角---這分明是做賊心虛的表現。

阿德斷定:大叔偷了我的手機!

阿德看了看周圍,知道自己身處的位置並不在監控範圍。阿德懊悔自己沒有留個心眼,覺得手機是回不來了。

忽然,熟悉的電話鈴聲從胸前的口袋傳來。阿德摸摸口袋,又望望大叔,發現大叔早就隱沒在人潮裡。(535字)

程思良點評:不能戴著有色眼鏡看人,否則會犯錯誤。文中的阿德就因戴著有色眼鏡看人,險些冤枉了好人。

林 馥(香港)

「他偷走一隻燒雞!」女部長說。

「他很多次都是偷燒雞,但何經理每次都幫他付錢不追究!但現在經理不在,無人幫他付錢,我只好報警好了。」女部長說。

這時何經理回來發現有警員。

「甚麼事?」何經理問,他看見一個老人,就明白甚麼事。

「誰報警?」何經理問女部長。

「是我,他又偷燒雞!」女部長說。

「有人報稱他偷走你們的燒雞,我要帶他回警處!」警員看老人也有七﹑八十歲。

「不用了,我幫他付錢好了。」何經理說。

「謝謝你,我兒子家明他很喜歡吃燒雞的。自從我糊里糊塗被騙去了菲律賓,糊里糊塗被當地政府判刑三十年。我回香港就一直找不到家人。」

當警察離開後,老人再次向何經理這樣說。

何經理望著眼前老人﹐感覺無奈。他想起很多很多年前,他嚷著要吃燒雞,導致父親與母親上演一場激烈吵架,父親離家後從此音信全無,有人看見他與一個女人在一起。

自從父親離開後,母親終日鬱鬱寡歡,最後病逝,後來他被一對夫婦收養。(396字)

程思良點評:故事中有故事。找不到家人的老人經常偷燒雞,是因他的兒子家明很喜歡吃燒雞,偷燒雞的背後是對兒子的無盡思念。而何經理每次都為這位可憐的老人買單,乃因心中有著與吃燒雞有關的隱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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