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說話和寫文章
作者:林别卓  发布日期:2010-01-03 02:00:00  浏览次数:2274
分享到:

    文章是寫出來的﹐但並非寫出來的都是文章。看是不是文章﹐是不是好文章﹐不可不懂得寫文章和說話的相同與不同。
          寫文章是用筆說話﹐要跟說話那樣近距離面對對象﹐讓人聽清楚和明白。然而﹐寫文章不等于說話﹐不是對說話的簡單記錄﹐而是對說話去粗取精﹐進行提煉和再創造﹐達到比說話更高一點的藝術境界。
          對說話進行提煉和再創造的方法之一是“清流法”。說話總是免不了想到哪兒說到哪兒﹐即興發揮﹐欠缺斟酌和推敲﹐而不夠明確﹑清楚和妥當。好比水中污濁之物﹐需要清除﹐變濁流為清流﹐使之通順流暢。明不明確﹑通不通順﹑流不流暢是寫文章的第一道關口。是不是過了這個關﹐是一篇文章一篇文章地論的﹐而不是一個人一個人地論的﹐並非當了作家就一輩子過這個關了。一個大作家有時候寫文章不留意也會出現中小學生那種語誤。一些“多產”作家的作品中存在著較多的語誤﹐是由于他們 在“百忙”之中被迫以說話冒充文章造成的。
          對說話進行提煉和再創造的方法之二是“濃縮法”或“裁剪法”。說話好比織布﹐寫文章如同裁剪布料﹐除去邊邊角角﹐最後才能做成可以穿的衣服。起草文章是對想說的話即所謂腹稿所作的記錄﹐總是不會那麼充實和完美﹐需要在篇幅上和詞語上進行裁減和修補﹐使之變得更加簡明和精煉。為此目的﹐有時甚至要不惜割愛﹐對話兒整段整段地推倒重來。濃縮法或裁剪法最重要的一環是提煉文章的主體思想﹐就是把話說到點子上。一篇文章只能有一個主題﹐而不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題。為了提煉一個主題﹐必須忍痛捨棄那些與之沒有多少關聯的“廢話”﹐而擇優選取那些適合的材料﹐最後才能產生出全篇文章的亮點。有些人寫文章愛東拉西扯﹐廢話連篇﹐不知到底要說什麼﹐連個點子都沒有﹐更不必說有亮點了。
          對說話進行提煉和再創造的方法之三是“節奏法”。我們常說的“琅琅上口”就是讀書聲音清楚﹑響亮﹑好聽﹐具有一種節奏美或音樂美。何謂節奏美﹖節奏美就是波浪式推進﹐有動感。文章的節奏美要求語彙﹑語音和語調的配合上有一定的多變性﹐講究抑揚頓挫﹐使人讀起來悅耳動聽﹐印象深刻。 由于說話的功能側重于讓聽者在極短的時間內理解和把握語義﹐對節奏美的要求總是來不及滿足﹐琢磨推敲不夠﹐而寫文章正好可以彌補這個缺憾。文章的節奏美同作者的口語閱讀能力很有關係。早就有語言學家如此告誡﹕文章寫完之後至少要讀三遍。這就是說﹐讀的時候看看自己的文章是不是上口和順口﹐如果覺得不怎麼上口和順口﹐甚至很拗口﹐那就要堅決修改﹐改到自己覺得上口順口和聽者覺得入耳順耳為止。
          文章是改出來的。說話說錯了﹐已經宣傳出去了﹐就不好改了。而文章在發表之前是可以反復修改的。雖然生活中確有“出口成章”的天才﹐但是“成章”之後若不加以修改﹐也不會“成好文章”。實際上﹐真正的天才總是不厭其煩地修改自己的文章的。一篇經過反復修改的好文章往往事半功倍﹐能夠自動傳播﹐不徑而走﹐遐邇聞名﹔與此相反﹐有些作家片面追求多產高產﹑著作等身而不注意修改自己的文章﹐結果出了爛文章﹐一文要命﹐招來了無謂的罵名和毀譽。
          很多人寫文章急功近利﹐不勤于修改﹐以致文章發表之後沒人看﹐或者人看不下去﹐可是他們有的人還以為很受歡迎﹐讀者多得不得了。這是因為他們對自己的文章總是孤芳自賞﹐自我感覺良好。要是把“自我欣賞”改為“自我審判”就好了。“自我審判”就是把自己的文章當作“被告”﹐自己做“法官”﹐自己向自己發問﹕“你知道你犯法嗎﹖”當然這裡的法是文法。平時捨得修改自己的文章就不容易觸犯文法了。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