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澳洲长大,接受的是西方教育。他人很聪明,喜欢下棋,得过全澳国际象棋少年组冠军和青年组冠军。令我惊奇的是,他在念书的时候就开始做“生意”了。
记得刚来澳洲的时候,他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有一次老师问:如果你有五块钱,你打算怎么用?大多数白人孩子都说买巧克力什么的,有一个从香港移民过来的孩子则说把钱放进银行里生利息,只有我儿子与众不同,他说要给妈妈。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了,澳洲本土孩子的消费观念最强,香港孩子的经商概念已经初步形成;而我儿子,则仍然是个没有自己见解事事依靠家庭的乖孩子。
大概在他念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背回一书包的书,说是他自己买的。我大吃一惊,问他哪来的钱。他说把每天买午饭剩下的零钱都攒了起来,攒多了以后借给同学赚利息。我越发吃惊了,儿子怎么突然变成这样了呢?我对儿子说,这样做不大好吧?儿子理直气壮地说,这有什么不好?你跟银行借钱买房子不是也要交利息吗?
儿子五年级的时候考进悉尼最好的一所小学念书,也是在这一年,他迷上了魔卡。这种卡大小如扑克牌,但种类繁多,数以千计,玩起来很复杂,还有世界大赛什么的。和扑克牌不同的是,魔卡每一张的“面值”是不同的,而且是变动的,这主要取决于该卡在比赛中是否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就好比是股票,经营的好就看涨。既然有些像股票,所以这种卡的买卖也像股票一样是浮动的,也要靠信息和分析。我儿子每天都上网,查看最新信息,对每一种卡的“市值”倒背如流。刚好那时我们打算卖一处房子,我和太太讨论要不要以拍卖形式出售,拍卖的话可能会多卖些钱,但要花500元请拍卖师。在一边旁听的儿子马上说,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自己拍卖?我说拍卖是要有执照的,不是谁都可以的。结果儿子说,他在学校买的卡都是拍卖卖出去的。我被惊得目瞪口呆。
做为华人家庭,我们经常教育孩子,在学校里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想学做生意的话,等大学毕了业再说;做为华人家庭,我们还教育孩子,钱不是万能的,要注意发展和同学的友情,多一个朋友脚下就多一条路什么的,可是儿子依然违规做“生意”。但儿子做“生意”一点也不耽误学习,小学念完后又考上了悉尼著名私校文法中学的奖学金,我这做家长的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儿子到了文法中学后,仍然继续着自己的“生意”。有一天他告诉我说,他已经在学校找到一个做“批发”魔卡“生意”的高年级同学,他先在那里“批发”,然后再“零售”给别的同学。面对已经成熟起来的儿子,我再也拿不起家长的架子,只是问他,别的同学为什么不去“批发商”那里买呢?儿子说,别人不知道这个信息。然后,儿子又反过来“教导”我说,现代社会靠的就是信息。
我不知道如果我没来澳洲,儿子在中国读书,他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离开中国很多年了,真不知中国的孩子现在是什么样子的。我想我是老了,落伍了,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只好放手让儿子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