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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1977 第三章 (3--4)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2-08-23 02:00:00  浏览次数: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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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跃进的手淫,尽管带有明显的焦虑和自卑——这不能怪他,这是那个“谈性色变”的时代,性压抑的一种普遍心理特征,但这毕竟表明,他的性能量超强发达。既然性能量总是要寻求发泄的途径,那也就只能顺其自然。这不,按弗洛伊德的升华理论,人的性能量,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而不是直接的性行为,得到象征性的满足。比如,体育锻炼,就是一种重要的升华形式,你可以通过消耗大量的体能,来转移你的性欲望。洪跃进呢,当然不可能从理论上知道这个道理。但他有释放性能量的本能方式——坚持体育锻炼。当然,这也得归功于他的体育老师。他清楚地记得,第一次上课时,那个头发花白精神攫烁的瘦高个子老师,见他跑步上气不接下气,就敲着他的胸脯说,“你的那个心脏啊!该救救啦!”从此,坚持跑步,就成为他的身体必修课了。要说呢,如果他不是有早锻炼的嗜好的话,那么发现黄先蛾上吊的那一幕,就会是别的人了。

洪跃进个子不高,约一米六三。他大学期间还在发育。到毕业时,又增加了四个厘米。对于一个60年代前夜出生的人来说,这个头,也就算不错了。他肌肉发达,体格健壮。这得归功于他母亲那丰盈的乳汁。尽管他一出生,就赶上了所谓“三年自然灾害”,几乎没得什么吃的,但他母亲以博大的胸怀哺乳了他两年。这就为他打下了先天强健的体魄根基。再加上他那天真无邪,无忧无虑,饱尝大自然山清水秀之恩赐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使他“成了一个幸福、健康的孩子”——是真正意义上的哟!而不是纳博科夫笔下“亨伯特·亨伯特”式的自我反讽。

除了坚持体育锻炼外,洪跃进还有一种他天赋的升华形式——搞艺术。他对音乐极其敏感。据他外婆说,他母亲一怀上他,就失音了,喉咙里完全发不出声来,哪怕一丁点儿,整个怀孕期间,只能比划着手势“说话”。当时他外婆以为,他母亲以后,也就只能这样“在喉咙里哈气般的说话”了。可令人称奇的是,就在他母亲生下他的第二天早晨,外婆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你说话试试看?”他母亲先是做了一番充分的思想准备,然后聚然拼命地震动喉咙的声带,“啊——”的一下。真是石破天惊!他母亲居然能够发声,讲出话来了。后来,洪跃进的外婆逢人就说,“这娃儿,长大后,肯定是个怪东西!一定会有大出息的。”

洪跃进打从记事起,还真的把外婆的话,当了回事。他也一直认为自己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怪东西。这个怪,首先就体现在他的音乐天赋上。在儿时,他就特别喜欢听母亲唱歌,包括摇篮曲、山歌什么的。后来大点儿,只要听一遍他没听过的山歌,他就能接下来跟着唱,甚至于和别人对唱。到了初中阶段,他就将音乐天赋转化为实际的音乐才能了。在他初二的有一天,他放学经过物理老师的房门时,这个老师正在神采飞扬地拉二胡。洪跃进当即就听得如痴如醉,竟呆在那里忘了回家,以至于这个平时就喜欢他的老师说,洪跃进,你来,你来试一下。说不定我可以教你嘞。尽管洪跃进还从没摸过二胡,但他摆弄二胡的那模样,让老师立马意识到他是块好料。就这样,洪跃进学起了二胡来。没几个星期,他就会拉《洪湖水,浪打浪》了。

到了高中,正值现代革命京剧样板戏《杜鹃山》走红。他的物理老师为准备学校演出此剧,又开始教洪跃进学京胡。有了二胡作基础,那个京胡学起来,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不出两个月,他就能够在全县中学生文艺汇演的舞台上,以京剧“三大件”(京胡,京二胡和月琴)的形式出场,演奏《乱云飞》,这是“京剧清唱”《杜鹃山》中难度最高的唱段。算是运气不错,这个京剧清唱节目,竟得了二等奖。而这次演出给洪跃进大学期间留下了美好回味的,是同学中那个扮演“柯湘”的女演员——他觉得她长得太像杨春霞了;就连嗓音也像,她也像杨春霞那样,用的是假嗓子唱的呢!他时常在无所事事又想入非非的时候,脑子里就会冒出这样一个念头:那个扮演柯湘的乡下妹子,现在怎么样了呢?

上大学后,洪跃进自然就成了大学生民乐团的二胡演奏员。他还是“第一”演奏家哩——如果同时有三、四把二胡的话,那他总是最靠近麦克风的。这就是“首席”的标志!他还在校级演出的舞台上,独奏过《赛马》、《喜送公粮》和《奔驰在千里草原》呢。平时,在那夕阳西下、微风徐徐的当口,也多半是周末和星期天,同学们总可以看见,他右手拽一把靠背椅,左手提着他的二胡琴盒,就在宿舍门前的香樟树阴下,怡然自得地演奏起来。他那把二胡可真叫牛的,价值六十元,在当时是挺昂贵的,花了他知青下乡头半年“分红”的全部所得。

上大学,对洪跃进来说,仿佛是一不溜神儿就掉进了软塌塌的褐色泥淖那般,令他颇有点儿无所适从。在这肃穆而又神秘的校园环境内,他过去喜欢唱的带情歌色彩的山歌,是不能再唱了。不时有人会提醒他,这样的山歌,无论怎么好听,多少有些小资产阶级情调,是与大学里无产阶级感情的氛围格格不入的。也许在大山里,你还可以唱,可在这儿,你再唱的话,那就会侵蚀大学生的纯洁心灵。

可是,心灵的歌声,总是要从洪跃进那天赋的头颅中汩汩流出的。当时,校园内有一不言而喻的大忌——“邓丽君的靡靡之音”。按当时的说法,这种靡靡之音,是从香港和台湾的“敌台”通过无线电波传过来的,也许在地下,还有邓丽君歌曲的磁带向大陆漫延,那也说不准。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类靡靡之音更可怕的了。它是腐蚀青少年纯洁心灵的毒药,是导致青少年堕落的迷魂汤。它的基调是宣扬资产阶级醉生梦死、及时行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洪跃进上的这所大学规定(想必其他大学也是同样的规定),听邓丽君歌曲者,将严惩不怠!

可洪跃进做不到这一点。他倒是有绝妙的途径,一个其他同学并不具备的途径,能听到邓丽君的歌。这就是他上大学时,他的大姨,县文工团的职业演员,当时以扮演《杜鹃山》中的主角“柯湘”而闻名,作为他上大学的礼物,送给他一个非常高级的收音机。它有三个“短波”呢,而当时一般的收音机都只有“中波”。这样,每当凌晨左右时分,洪跃进就把自己的脑袋,紧紧地裹在厚厚的棉被里,将收音机紧贴在耳朵上,便可以听到那禁忌的靡靡之音了。那年头,要是有个耳机,就好了!可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哩。应该说,他算是够大胆的。如果此举被人发现,就会被控告为不是偷听敌台,就是偷听靡靡之音,那都是要被退学、遣送回家的!洪跃进的胆大妄为,居然没被搞出来,这只能归之于他的运气!

如果说上大学后,洪跃进总有那么一点儿郁闷和无奈的话,那就是找不到“知音”哟!他们班上总共只有六个女生,年龄都比他大出好许,而且她们都像是大姐姐一样呵护着他。这就由不得他有什么非份之想。再说,一开始吧,他的学习压力也挺大的。他总觉得自己不如他们班上的那些大哥大姐们。他得尽最大努力把学习搞上去。

    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下午,政治学习为分组讨论。7705班分三个小组,原则上每个寝室为一个小组,再加上分派的女生,就在寝室里讨论。班支部的成员都到总支开会去了,214寝室的讨论就显得很随意。约一个小时后,支部委员们回来了。向前进代表党总支,正式向郝新运宣布校党委的决议:“……鉴于郝新运对自己错误的性质认识比较深刻,改正错误的态度诚恳,并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表现。为维护党的组织纪律的严肃性,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郝新运同学‘警告’处分……”。

当向前进埋头于红头文件,并绷紧下巴宣布的时候,几乎每个同学的神经都拉得紧紧的,大家为郝新运的命运捏着一把汗。特别是李天豪,他竟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那架势仿佛是他自己在接受宣判似的。他睁大圆鼓鼓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向前进嚅动着的嘴巴,宛若他稍一不留神,那嘴里就会吐出他“李天豪”三个字。当然,最紧张的是郝新运本人了。他低垂着头,连眼皮也不敢抬一下,浑身颤抖。他那瘦削的身躯看样子就要稳不住了。张卫国扶了他一把,他才稍微好了些。当听到“给予郝新运同学‘警告’处分”时,他双腿再也站不住了,他的整个身躯在往桌子下面瘫软,开始嚎啕大哭起来。张卫国赶紧搂住郝新运的腰,不让他往下摊。同学们如梦初醒,纷纷议论开来:

“喔啊,还算新运有运气!这下好了,不用担心开除学籍了。”李天豪最先发出感慨。

“组织上还算是从轻发落。‘警告’处分,毕竟还是轻的呀。得感谢组织喔!”支部组织委员嘀咕一句。

“天啦,幸亏郝新运没和女人发生关系。这可是把他给救了。要不然,他可就惨啰!”李天豪叹了口气,好像是在自怨自艾,又像是得到了一次有益的教训。

“老天算是长了眼,没让好人死绝。”韦哲生嘀咕一句,有点翁声翁气,也有点阴阳怪气。

“看来,组织上的出发点是好的。”向前进扫视了一眼全体同学,像是做总结似的说,“我们总支虽然在大张旗鼓地宣传反对现代陈世美的运动,但落实到个人头上来,还是很慎重的。我觉得组织上对新运的处理还是合理的。这既表明了党组织对同学们的关怀,又真正地体现了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把人打死的组织原则。我希望郝新运认真地吸取这次沉痛的教训,不断地改造思想,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党的恩情”。

郝新运终于平静了下来,不再抽抽噎噎地哭泣。等向前进讲完后,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表示:“衷心感谢党的关怀!我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要珍惜这大好的时光,努力发奋地学习”。

从十月三号以来,一直悬在郝新运心上的那块巨石,终于落了下来!这二十天,这整整的二十天啦!就仿佛比他迄今为止的生命历程,还要漫长,还要艰辛!“你会被开除学籍……谴送回乡……”,一直是他每日每夜几乎少不了的梦魇中,那幽暗深处的一个魔鬼般的嚎音。这嚎音令他恐惧,使他绝望……

他处在大山里。他知道、他意识到他在大山里。那一个山峰接着一个山峰的连绵不绝的大山哟!是那样的芳草萋萋、馨香馥郁……此刻,他就处在一个山峰的平台上,好似在一个狭窄的山冈上,但又不怎么像。这个平台实际上就是他修建的家哟。他又进一步确认,无比清晰的,这是他的家。有他的黄先蛾,有她那极端幸福的神情;有他的一大帮孩子。有多少个,他数都数不清。但他相信那都是他的孩子……可他又分明意识到:我不应该是在这里的呀!我是上了大学的人啊!我现在应该是在那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在那金碧辉煌、彩灯飞旋的舞厅里的呀……我得离开这里,我得回到城里去……可是,我不记得回城里的路哦,这路我怎么总是找不到啊,那宏伟的城市怎么就倏地一下变得不可企及了哪,好像是万里迢迢的远唷!真的是“回首高城似天杳” 哦!唉,我怎么一点儿也记不得回城里的路了呢?……可转念一想,回不去就回不去吧,没关系。我不是有黄先蛾吗?就在这大山里当个老师,也不是挺好的吗?可是……我不甘心哪!我要当作家呀,还有我的那些诗哪。还有哇,在那遥远的地平线上,那个俏丽的小妞儿在向我呼唤哩……我得走,我得赶紧离开这里……

类似这样主题的梦,郝新运近来不知做过多少次,横竖每次,他都是从一身恶汗中惊醒过来。幸而,这当下此刻,这二十二号的今晚,他郝新运,就很有可能再也不会做这样的噩梦了。命运之神也许会让他开启新的人生航程。在这值得庆幸的时刻,他那一直绷得紧紧的一根根神经,本应该松弛下来的,可他的先蛾,宛若他在梦中她悄悄地来找过他那般,又一次强行挤了进来。啊,一种莫名的悔恨,一种深深的歉疚,就像一个白狐狸精伸出那阴森的利爪向他扑来那样,啮噬着他的心……

郝新运今年二十八岁,上大学前,是鄂西北山区一个中学的语老师。他出身于地道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种地的。但也许是得益于祖先的合理遗传,到了郝新运这一代,家族的某种优良基因在他身上得以充分展露。他的祖父可厉害着呢!曾是本地远近闻名的私塾先生,除收徒教书之外,还以一手“颜体”草书毛笔字谋生。故而郝新运特别会读书,数理化样样精通。特别是到了高中时期,他的文学天赋让他的语老师叹为观止。他写的好多篇作文,曾作为“品文”被送到县教育局的教研组,让专家们作专门研究。再就是他写的诗,令他那位最擅长诗词格律的语老师喟然长叹——自愧老师不如学生!

十八岁高中毕业后,他作为“回乡青年”(农村户口的高中毕业生嗬),开始回乡“修补地球”了。修补地球,是那时最时髦的流行语,尽管在其背后,无不隐含着年轻人的无奈和悲鸣。好在他家那个生产大队,地处人民公社的所在地——由依地势高低而蜿蜒修建的两排黑瓦房构成的一个小镇落。黑瓦房中间是一条逼仄的小街道,铺着灰褐色的鹅卵石)。郝新运的家,就在靠近公社总部的一条小岔道上。而他的才华,不久就被公社文化站的人所发现,经常让他来写些宣传标语。他不仅能用大毛笔草书那家族祖传下来的“颜体”字,而且还能用那宽窄不一的排笔,直接在大红巨副标语纸上写美术字,像黑体啦,仿宋体啦,隶书体啦,魏碑啦,如此等等。无论如何,他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秀才。

他这一回乡就是五年。由于得到公社领导的赏识,他终于有机会被推荐到县师范学校读“中师”,学制两年。中师毕业后,他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本公社所在中学的一名老师了。他开始是教初中语文,后来因教学业绩突出,便开始教高一的语文了。在他参加高考的时候,他已经当了两年的老师了。

黄先蛾今年二十二岁。在她高中毕业十七岁那年,她和郝新运相识,那时他二十三岁。他俩的相识,还挺浪漫的呢,带有一丝艺术的气息。那年公社举行农民文艺汇演,各生产大队都要出节目。郝新运是他家那个“康庄大队”汇演组的头儿呢!文艺汇演给了他再次展示他多样化才华的机会。他自编小歌舞,不仅歌词是他写的,他还能谱点儿曲呐,还能在舞台上随吹笛子随表演动作呐,还能跳一手地道的陕北扭秧歌呐。也许,正是他无尽的才华,就在公社汇演期间,便打动了来自另一个生产大队——叫“艳阳大队”——汇演组成员的黄先蛾,她刚高中毕业不久。令人称奇的是,恰好是他们这两个大队参赛的两个节目,被公社推举为最优秀节目,到县里参加汇演。这样,郝新运和黄先蛾,又有了进一步近距离接触的机缘。

自从县城汇演回来后,郝新运便觉着,自己再也离不开黄先蛾了。他确信自己爱上了她。他自忖,他可不是个轻易爱上某个女人的男人。他是有品位的——他毕业五年来,一直没搞过对象。他不知拒绝过多少个媒婆,恐怕连他父母都记不清了。这就是明证,他追求高品位女人的明证。而且他觉得他爱上她,无论如何是值得的,甚至是义无反顾的——黄先蛾长得特俊俏!是本地远近闻名的漂亮妞儿,还是她父母“独生”的掌上明珠哩(只有一个弟弟)。这一带该有多少农民小伙子,都在做娶她为妻的阡陌美梦啊!郝新运越想越激动,越想越觉得自己艳福不浅!还等什么呢?赶快请媒人提亲吧。

可事情的进展,并不随郝新运所预想的那样,那个视女儿为他生命之惟一的怪老头儿,死活就不同意!也难怪呀,你郝新运再有才——姑且老头儿承认这一点,也不过是广阔天地的“新农民”一个,看不出有什么不得了的出息。也亏得,我们的郝新运仍痴情依依。他不知为“未来的”岳父大人家,上山砍了多少柴禾,挑过多少桶饮用水,扫过多少回院子……终于在那年腊月,老头子开了恩。他们两家正式订了亲。

郝新运真是双喜临门!第二年三月,他就去县城读中师去了。尽管县城的花花世界,令他茅塞顿开,偶尔不免有点儿春心荡漾——县城街道上女孩的身材,多高挑唷,更不用说,他同班那个副县太爷的千金,她那白皙的皮肤、修长的小腿、迷人的眼睛,不知激发过他多少瑰丽的想象力啊!但是,郝新运毕竟还有点儿自知知明,他终究懂得癞哈蟆想吃天鹅肉的真实涵义。就在他把他那瑰丽的想象力转化成的情诗,虔诚地献给县太爷的千金时,却被她像扔草鞋似的弃掉之后,他对黄先蛾,就再也心无旁鹜了。准岳丈大人似乎也看准了时机,劝说郝新运把他俩的亲事给办了。可他那似乎连自己的意识也管控不了的“花花肠子”,冥冥中还觉得应该再等一等。至于等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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