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官场上争斗失败,丢了官不说,一大堆腐败事就会被揭露,一系列腐败罪名也会随身而来,这是中国失势官员逃不开的魔咒。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终于决定,给予原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薄熙来的指控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和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以及其他涉嫌犯罪。从罗列的罪名可以判定,薄熙来十恶不赦。
不妨回顾一下2007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任命薄熙来为重庆市委书记时对他的评价:“薄熙来同志政治上成熟,党性原则、大局观念强、政策理论水准高,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领导经验丰富,从基层一步步成长。思维敏捷思路开阔开拓创新精神强。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威信高。……”从这个评价也可以判定,薄熙来曾是优秀的领导干部。
难道仅仅四年多的时间,薄熙来的堕落就如此之大?其实不然。按中共中央处理说法,薄熙来所犯罪行是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就是说薄熙来违法乱纪犯罪始于1992年止于2012年,整整20年。至少在2007年以前,中央没有认为薄熙来是腐败分子。但是,没有认为不等于不知其所为,这里就有几个疑问,中央对薄熙来的罪行,是一无所知还是不闻不问?是知而放纵还是有意袒护?是欺瞒百姓还是文过饰非?
中国官场的腐败形势,看起来像“百姓皆醒,中央独醉”,其实是“中央之心,百姓皆知”。党人都知道,腐败就是亡党的末期癌块,医术再高也不可能自行切除,如又不让人手术,只能保守疗法维持生命,结果仍是苟延残喘坐以待毙。
中国官场腐败形势之“严峻”,民间有过政治笑话:把全体官员当作腐败罪犯一排站列,一个挨一个地枪毙,可能有冤枉的,一个间隔一个地枪毙,可能有漏网的。虽然夸张,但比起“无官不贪”,还算客气,可见,在百姓眼里,中国官员腐败是普遍现象。
当然,有腐败就得反腐败,中央反腐措施不能说不多,力度不能说不大,惩处不能说不严,然而,腐败分子依然辈出,官员依然视腐如归,前腐后继,反腐总反不到点上,举国颇有无力回天之感。老百姓有时想得简单,看一个官员有没有贪污受贿,把他的收入和财产公布于众,再比较他和他的家人的生活水准,不就一目了然了吗?可正是这个简单的与国际接轨的办法,遭到了上下各级官员的群体反对,实施不了,真让人怀疑中央反腐的真假。
中国官场腐败的普遍性和反腐的不够作为,也可从几起高官腐败案找到例证。中国高官腐败案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从其他腐败案牵扯出。1995年,前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腐败案是因副市长王宝森涉贪自杀案而发。2006年,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腐败案是由社保基金挪用案而揭。薄熙来腐败案的暴光归功于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另外,赖昌星走私案本也可牵出一腐败大案,可惜因为需要,某高官被保护了。试想,如果没有这些前案,那些后案可会被处理?可见,腐败行为,官官有之,高官揭否,得看党需。新华社近日大义凛然高呼:“任何人践踏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厉惩处。”恐怕连它自己都不信。
如果把中国官员比作鱼,中国官场比作水,那么,鱼是否能存活于水,得看水的品质。古来水至清则无鱼,如今水至腐则鱼死。“官”“腐”鱼水情,官依附腐,腐养着官。官在水,水却腐,清官难清,腐官更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