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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伯特的性活动(一):洛丽塔“唯我”而存在的幻象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5-02-17 13:20:04  浏览次数: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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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洛丽塔》中男主人公亨伯特的性活动,对于读者和评论家来说,不啻为对其人格和智识的严峻考验。这对中国人来说就更是如此。哪怕是对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性”(sex )或“性欲”(sexuality),中国人也往往会赋予其太多的文化(背景)和道德(谴责)方面的涵义。就亨来说,由于他在那部自嘲为“邪恶的回忆录”里,总在承认或忏悔自己“我这个纵欲好色的人”,“我那该受诅咒的本性”,“我欲望中的所有恶魔”,“我身上的那种古老的兽性”,诸如此类,故而人们会很轻易地断言,亨的性活动是反常的或变态的。往往给他套上“恋童癖”、“性变态”的标签。

更况且,纳博科夫在附录《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书》中,有意设下圈套似的写道:因为读者

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一个印象,认为它与《放荡女子回忆录》或《风流男人恋爱史》相仿。诚然,我在书中确实有多处隐约提到一个性变态者的生理欲望,但是,我们毕竟不是小孩子,不是不识字的少年犯罪分子,不是英国寄宿学校的男孩子,在通宵达旦同性恋暄闹之后还得忍受阅读古希腊、古罗马洁本作品这样的怪事。

纳氏“隐约提到一个性变态者的生理欲望”,指的是亨吗?非也!大家一定要时刻牢记我所说的纳氏的“诙谐模仿”的强大威力。这又是他给我们设置的一个圈套!

我试图用“性活动”一词来刻画亨这方面的某些特征。在心理学中,“活动”(action )与“行为”(behavior)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活动,是一个极为宽广的概念,往往泛指一切人作为主体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既指人与外界的客观的、可观察的外部活动,也包括人的内在的心理活动。而行为,则往往是在行为主义学派的意义上使用的,是指那些客观的、可观察的、可经验的外显动作。这一区分,对性心理学来说特别重要。性活动显然比性行为的含意要宽泛。性行为一般是指那些直接的、动物本能性的交媾、苟合、性交动作。

必须指出,亨的性活动是正常成人的合理的活动,与通常所说的性反常或性变态无关。

首先,亨有着幸福、健康的童年。在满十三岁以前,他的性经历也是任何一个正常少年都会遇到过的。他唯一确切的一次“性经历”,是跟一个美国小孩进行了一次严肃、得体,甚至是纯理论性的交谈,讨论青春期出现的种种意想不到的奇怪体验。他还看了一部叫做《人体之美》的装帧豪华的书,那里面某些照片,那洁白光滑的肌肤和暗影,那无限柔和的分界曲线,让他的机体产生了一些有趣的自然反应。这都是一个男孩对性的本能式探索。而正好在这个时候,他父亲以轻松愉快的方式,把他认为亨需要了解的性知识都告诉了亨。这也是恰逢其时的性教育。如果说亨在这件事上对父亲还有所抱怨的话,那就是那年夏天,父亲却跟德·R夫人和她的女儿到意大利旅行去了。于是面对青春期的性困惑,他找不到哪个人可以诉苦,也找不到哪个人好去请教。

在他二十多岁和三十出头的那些年里,也就是他在欧洲那段时期的成年生活中,他并不怎么清楚地明白他的性苦闷,但他能意识到他生活中的“双重性”,甚至到了“荒谬”的地步。这种双重性表现在:一方面,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他跟好多世俗女子保持着所谓正常的、公开的关系。他从普通的苟合中得到的感觉,与正常男子所领略到的感觉几乎一般无二;可另一方面,在私下里,他对每个经过他身边的性感少女,都怀有一股“地狱烈火凝聚起的淫欲”,饱受折磨。他可以支配的那些具有“人性”——相对于性感少女的“仙性”而言——的成年女人(哪怕是大学生),对他来说,都只是些治标的药,根本不能满足他的性心理需要。而他却发现了一般男人并不知道的“一种无可比拟的更舒畅的快乐”。这就意味着,“亨伯特完全有能力跟夏娃交欢,但他渴望的却是莉莉思。”(据犹太文学的说法,莉莉思是亚当在夏娃之前的妻子。亨的意思是说,莉莉思是性感少女,而夏娃则不是)可是作为一个守法的胆小鬼,他受到清规戒律的遏制,他从不敢接近性感少女。这样一来,似乎他的世界“分裂”,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双重状态——身体与大脑(心理)二元对立的状态:虽然他的身体知道——本能地知道——它渴望什么,但他的大脑却拒绝了身体的每项请求。一会儿,他感到羞愧、惊骇;一会儿,又变得盲目乐观。对他来说,在性爱方面叫他冲动的唯一对象,就是安娜贝尔的“姐妹、她的侍女和小丫头”——也就是安娜贝尔的替代者。这个事实有时在他看来,就是“精神错乱的前兆”(请注意:这是亨的一种诙谐模仿);而在别的时候,他又会说服自己,这完全是一个态度问题,被女孩儿弄得神思恍惚,实在并没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在遇到洛丽塔之前,亨竭力想安分守己。远距离观赏性感少女,或者和性感少女呆在一起,不过是他“想象的”冒险经历,不过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小小韵事,充其量也就是对性感少女的这样一种幻象:他碰巧在阳台上,看到街对面一扇亮着灯的窗户里,有一个看上去像性感少女的姑娘,正在一面镜子前脱衣服。跟外界显得如此隔绝,如此遥远,这种景象对他产生了一种勾魂摄魄的魔力,使他全速跑向那个孤独的人儿。可是,他喜爱的那个娇美的裸体形象,却突然恶魔似的变成了一个男人的光胳膊。他在那个炎热潮湿的夏夜穿着内衣裤,坐在敞开的窗口看报纸。类似的幻象一再出现,表明性感少女说到底是亨的想象力的创造物。

与洛丽塔一见钟情后,亨所谓的性活动,实际上是以“日记”的形式表现出的性幻想。这些性幻想是完全正常的、合理的。为此我们来鉴赏一下:

她在斑驳的阳光下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在我可怜的身体内最隐秘、最敏感的弦上拨了一下。

可是为了稳妥起见,我呆得远远的,因为生怕叫我浑身瘫痪的那种疯狂可怕、荒谬可笑、令人怜悯的激动,会使我的出场无法在外表上显得相当随便。

她是红、绿、蓝的普里阿普斯(生育和繁殖之神——引者按)本人所能构思出的最娇艳的性感少女。我嘴唇焦干,透过棱镜折射出的好多层光定睛细看,一面调节着我的欲望,在报纸下面微微晃动身子,这时我感觉我对她的感觉,如果能适当地集中起来,可能就足以使我立刻达到一个穷叫化子的极乐境地。

我是一个自由的男人,在废墟中对她欣赏玩味……愚蠢无聊的幻想!

就连“长沙发上的那场戏”,那件香艳的事,亨也说,如果用不带偏见的同情目光来看,是多么谨慎,多么纯洁:

坐在沙发上,我通过一连串暗中的行动,总算使我隐蔽的欲望逐渐适应她坦荡的四肢……同时用一个疯子内在的目光牢牢地盯住我的遥远、宝贵的目标,我谨慎小心地增强了那种令人着迷的摩擦,想即便不从真实的意义上,也从幻想的意义上,把那种实质上无法除去、而心理上却十分容易破裂的织物(睡衣和浴袍),也就是将横搁在我膝头的两条晒得黑黝黝的、沉甸甸的腿,与一股难以言传的激情形成的隐秘的肿瘤分隔开的那种织物的质地相磨损……同时我一直提心吊胆,生怕上帝会采取什么行动来加以搅扰,会在我的整个身心似乎都集中在感受那个宝贵的负担的时候把它移开;这种忧虑逼得我开头一两分钟比较仓促,而不像有意调节好的享乐那样两厢情愿……

在“着魔的猎人”旅馆,亨让洛上床睡觉,然后把钥匙放进口袋,走下楼去。他那已奉献了多少个失眠之夜的幻想,终于通过一层层地堆积半透明的幻象,而设想出了一幅最后的画面:

除了一只短袜和她美丽的小手镯外,她整个身子都裸露在外,正摊开手脚躺在床上,被我的春药击倒了——我就这样预想她的模样;她手里仍然握着一条丝绒发带;她那蜜黄褐色的身体,露出游泳衣在她身上留下的与她那晒成褐色的部位形成对照的白色痕迹,并向我展示出苍白的蓓蕾似的乳房;在粉红色的灯光下,一小撮细小的阴毛在隆起的丰满的下腹部闪闪发亮。

显然,亨的性活动的一个鲜明特色,是注重自己的性体验、性幻想,而不在于外显的性行为。比如,当洛那少女的体重、她不知羞耻的天真的小腿和圆滚滚的屁股,都在他饱受折磨、暗暗挣扎的紧张的膝盖上移动时,他的意识突然起了一种神秘的变化:

我进入了一个存在的平面,一切在那儿都无足轻重,除了注入的我身体内部酝酿成的欢乐。开头我内心深处根茎的美妙的扩张,变成了一阵充满热情的激动,这阵激动如今达到了在有意识的生活中的其他地方都无法获得的那种绝对安全、自信和仰赖的境界。怀着如此确立起来、并正顺利走向最终震动的那种深切炽热的快感,我感到可以放慢节奏,以便延长那股激情。洛丽塔已经安安稳稳地唯我存在了。

顺便说一下。译者对这段话有一个脚注。我认为这个注释是错误的,特地更正一下。“唯我主义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理论,认为只有我和我的意识才是存在的。《洛丽塔》中,一切都经常在变形。当洛丽塔从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女人时,亨的淫欲就变成了爱。他认为洛丽塔安安稳稳地‘唯我存在’的感觉,也由另一种意识所取代。他意识到,她是他‘自己的创造物……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

首先,“当洛丽塔从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女人时,亨的淫欲就变成了爱。”这句话是独断的,不符合亨的实际。恰恰相反!对亨来说,“少女”和“女人”是两个泾渭分明的概念。亨——特别是他在欧洲的那段生活时期——讨厌、甚至根本不爱女人,尽管他跟好多“世俗女子”保持着所谓正常的、公开的关系,但由于她们是“人性”的、“标致的”成年女性,无论是女大学生,还是瓦莱丽亚、夏洛蒂和里塔,他都不爱。在这个意义上,也许可以使用“淫欲”这个词。亨只爱身心健康的少女、特别是其中的那些性感少女。

其次,亨并没有“由另一种意识”取代“洛丽塔安安稳稳地‘唯我存在’的感觉”。其实,这是同一种意识!就在“长沙发上的那场戏”后的整个下午,亨在乐滋滋地玩味上午的经历时,进一步延续了同一种意识——洛丽塔安安稳稳地“唯我”而存在的意识。一方面,所谓“洛丽塔安安稳稳”,是说在那种情境下,洛是“安全的”:“我为自己感到得意,没有损害一个未成年人的品行,就窃取了一阵甘美甜蜜的亢奋。绝对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就宛如魔术师把满是泡沫的香槟酒倒进一个女子的白色手提包里那样,那手提包自然仍完好无损。“我就这样精巧地构思出我的炽热、可耻、邪恶的梦境,不过洛丽塔还是安全的——我也是安全的。”那个孩子什么都不知道。亨对她什么都没干。而且也没有什么能妨碍亨把这种行为再做一次;这种行为对她的影响简直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所谓“唯我”而存在,意思是说,洛是亨想象力的创造物,甚至不过就是他的一个幻象:

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漂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

这一段话非常经典,值得反复品味。我想作如下适当的引申或阐释:

就小说的创作而言,虚构即真实。虚构需要想象力。想象力越发达,虚构的东西就越丰满;而愈是丰满的虚构,也就愈显得真实。伟大的小说,包括《洛丽塔》,就是这么来的。“洛丽塔”作为亨想象出来的创造物,尽管其自身并没有生命,没有意志,没有知觉,但它比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女孩更加真实,因而也就更加具有艺术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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