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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我从未拥抱过的美人(1—2)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6-01-20 12:27:28  浏览次数: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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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就要走了,一阵带有失落意味的恋恋不舍猛地袭来h。我真希望我能发明一种时间遥控器,在我需要时间停滞的时候让时间暂停。只有在这个时间停滞的世界里,才能使美丽的她在我眼前永驻,我才能更幸福地欣赏她的美,从而更深刻地理解美的理念,真正享用柏拉图式的爱情的真谛!

今天我冒犯了妻子的一大家规:不准我在外面吃饭把吃剩的东西打包带回家。

夜幕降临时分,我刚一进家门,妻子就瞥见我手中拎着个“膳道”手提小纸袋,随即仿佛就明白了那是个什么东西似的——她那迅捷反应的速度就像火箭升空一般比平时加快了一百倍,她没说一句话,也没得由我解释,就一把夺了过来,直接奔向厨房要往垃圾桶里扔。我急了!“别丢!别丢!我还要的……”就在纸袋将要脱手飞向垃圾桶的一刹那,我一个箭步跨过去,就像守门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拼死将足球挡出球门外那样,在空中“嗞”的一声接住了飞旋中的纸袋。可惜啊!我接过的纸袋是倒着的,里面的两个矩形塑料盒掉了出来,哐噹两声。我赶紧捡起来,下意识地在裤腿上揩了几下,又放回纸袋。我这一惊慌失态的举动更使得妻子怒不可遏了:

“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把这种脏东西带回家里来。你咋就不记性呢!不管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哪怕是五星级酒店的,一来有太多的添加剂,那是要让人得糖尿病的;二来总是要带细菌和病毒的,你想让我们都得‘埃博拉’呀?再说啦,你是和别人一起吃的饭,众目睽睽之下,你好意思呀!不怕别人笑话啊!……好了,既然你舍不得丢,那你就一个人吃好了,只要你不把我的炊具弄脏就行……”

我一个劲儿地向她赔着不是。请你原谅!这膳道的菜,带有中医养生的特色,我没能经得住美食的诱惑。我这是第一次初犯,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做了。这菜当然就我一个人吃,用过的餐具保证给你洗干净。

我心知肚明,妻子的反应有些过激!这是有原因的。

今天是圣诞节。前几天我就跟妻子说过,这天有学生要来看我,中午请我吃饭。

这个学生叫方茵,是个绝色美女。鉴于当下美女一词用得太俗、太滥,即使在前面加上绝色二字,也不足以刻画她的美之所在,或美之所是。只是我的造词能力有限,暂且就用“美神”吧,尽管这词也还是不能充分表达我对她的爱慕和崇拜!

说是学生,严格来讲呢,还不算我一手培养的真正弟子。因为我们的相遇或师生关系的建立,纯粹是个偶然。那是2007年,我49岁,五月的一个星期天,我奉心理系主任之命,给那一届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生班上《认知心理学》课程。每周一天,连续上了六次,至六月底结束。课程上完后,我和方茵虽有着断断续续的电子邮件沟通,或偶尔的电话联系,但一直都没有再见过面。着实地说,这样的女生,只能算是一面之“教”,并不构成真正的师生关系。我在这里给她冠上“学生”的头衔,没准儿还是我的一厢情愿哩。

若站在我人生的理智之塔上往回看(我今年56啦),那次的教学经历算得上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正是那一次,我差点儿爱上了她!可是在这里,无论是“差点儿”,还是“爱”,这两个词似乎都不太恰当。因为无论是七年前,还是今天的此刻,我都可以断然地说,我既没有“爱过”她,也不是现在还“爱着”她——在“爱情”这词的通常意义上。但如果说,我和她的关系——至少从我的角度来看,你要说与“差点儿”和“爱”完全不沾边,那又全然不符合事实!甚至我会认为,如若否认这一点,就会大大地贬低我生命的意义。

瞧!这真是让我有点尴尬。

也许正是这种尴尬,或是想要澄清这种尴尬,驱动着我急于写下这篇小说。我安抚了妻子的愤怒之后,草草地吃了点面条,就一头钻进书房里,想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写下来。要不然,这整个的圣诞之夜我是没法入眠的。

戏蝶游蜂,千花粉艳。金红的五月是萌发爱情的天然时节,恰如动物世界的轮回性发情期那样。我虽天性上是个浪漫的男子,但我毕竟时刻受着为人师表这一道德约束的有意识压抑,从不敢在女人面前放纵自己。30年前结婚时这样,七年前这样,今天依然如此。特别是当下,听说教育部门下达了“红十条”,教师不得与女生发生任何的爱情关系(因为爱情关系必然就是性关系——按红十条的逻辑);只要有女生告发(标准的媒体词叫“实名举报”),那就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统统都是老师的错!一律要被“双开”。眼下网上所曝光的案例,尤其是教授,已多得令人目不暇接了。说真的,压抑,爱情的永恒压抑,是中国大学教师每天在头脑中都要运作的事情。

我不记得七年前见到方茵时的压抑程度如何。那天九点差五分走进教室,还在我鼓捣多媒体、准备PPT的时候,我那漫不经心的视线,就被教室中间一带座位那最后一排上的一个女生锁定了,只是这时间是如此之短,宛如拉至极限的橡皮筋被遽然松开后“噌”的一下弹回来那般。我假装没有看见!我也不能再去看了。要不然,我这课就没法上了。可是在讲的过程中,我的眼睛会不由自主地朝她那里睃去,仿佛整个宇宙的磁力场都集中在她那里,任何男人的视线都会在那里被磁化,进而被转换成诱惑男人的一个个画面,犹如磁石使杂乱的碎铁屑排列成特殊的样式那般。

此刻我的写作,似乎陷入了不可越过的瓶颈,因为我没有能力描写她的美貌。也许真正的美女,或我所说的美神,是不可描写的——那既是人类语言的天然缺陷,也是作家描写能力的个体致命伤。你说,貂蝉可描写吗?西施可描写吗?如果她们真的是可描写的,我敢断定,她们就不可能流传几千年——中国历史上那四大美女!因为她们的美,实质上只存在于世代男人的头脑中,想象中。纵然有些美女是可描写的,比如卓文君,可也只有区区“垆边人似月,皓腕凝双雪”之类的句子,平平淡淡得很!兴许,语言一旦将美女具像化,这种美就成了残缺的美了,恰如米洛的维纳斯那样。

不仅是语言的缺陷,作家能力的不逮,还有记忆或回忆的不足呢。因为我在这里要描写七年前的方茵,就会遇到回忆的某些变形、虚构,甚至扭曲的问题。如此一来,回忆就有可能失真,变成不可信的东西。正如普鲁斯特所说,在当下的生活里寻找记忆中的形象,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因为记忆中的形象,不可能再有那份来自记忆本身、不通过感觉器官(比如眼睛)而被感知的魅力,诚如梦中的东西无法由感觉器官来感知一样。

不仅如此!我对她形象的回忆,还会因我今天白天的见面,而使得她七年前的美貌更加给我以扑朔迷离之感,会像一层雾翳似的蒙在我的眼睛上,又像重叠的山峦被裹在用晨雾做成的一层层柔软而温暖的白袍里。因为毕竟是七年后的今天,她的容貌会打上年轮的色彩,但我还是要在这里试图粗略地描摹一下七年前的她。

我只能说,她美得醉人!这是我第一眼从她的脸容上摄取的永恒不变的图像。她的那种醉人之美,大抵给我这样一种心理体验:在我的眼睛享受惊鸿一瞥的愉悦销魂之佳境时,同则心里弥漫着如饮一杯沁人心脾的琼浆玉液之恬适。如果说,酒鬼是通过酗酒而获得快慰之生理愉悦的话,那么,方茵的美正是通过她身体的魔力而犒劳我大脑的兴奋奖赏中枢的。那时我的脑子本来是上午不怎么好使的,因为颈椎病闹得不轻,致使大脑的基底动脉和前额动脉供血不足。可那天上午,宛如女王般端坐在最后一排上的她,在她那气宇轩昂的眼神咄咄逼视之下,我头颅内那积淤的血栅斑块,仿佛霍然间被打通了!竟然也能滔滔不绝地口吐莲花、妙语如珠了。

在上午的课间休息时,她到讲台的前面来取水,柳腰娉婷的,波眼转盼的,当经过我的身旁时,娇媚盈盈地向我冲出了一句:“你讲得很棒耶!”

我春心荡漾了!但我的自我保护本能,是我的爱情守护神。它在那里进行着自发地盘算,或按进化心理学家的说法,我的大脑在无意识地计算我与她的关系中代价与收益的平衡。它在冥冥中似乎提醒我:她不是你的菜!如果你想追她的话,你的代价就会太大。没准儿,还会招致自我毁灭!

如果不是自我保护本能在起作用的话,那么我对方茵不敢轻举妄动,可能就要归到自卑那里去了。我不知道我的潜意识中到底有多少自卑,但在她面前,我无疑是自卑的!要不然,就不好解释,我为什么没做出爱的表达和行为了。事实上,在那仅有的几次课中,我宁愿和别的漂亮女人调情(我还真的爱过其中的一个女孩。这事儿后面再说),也没向她低下我那高傲的头——尽管这种高傲是我有意装出来的。

举个例子。在第二次课中,学员们手上刚刚拿到了教材《进化心理学》,是我翻译的。课间好些女生找我签名,方茵也挤在她们中间,可我特地要做出让她等待,对她不屑一顾的姿态。她那因不高兴或小小的愠怒而憋得绯红的双颊,至今还存留在我的记忆里。还有,在每次的上课结束后,总有女生要和我讨论问题,我就故意不回答,或避重就轻地回答她提的问题,好像故意让她难堪似的。

我的引而不发的策略果然奏效。她主动得多了。课间休息时,又是给我倒开水,又是主动帮我擦黑板,还主动抢占向我提问题的先机,让别的漂亮女孩几乎没有什么机会。在第三次课时,她请我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西餐厅吃午餐。但我对绝代佳人的天生防御机制,并没有因她的主动而减弱,反而更加地强化了。她越是向我接近——哪怕这种“接近”是我对她的误读,我就越是提醒自己:像她这样的女人,是绝对不会爱上我的,她充其量不过是欣赏我罢了,而这种欣赏也只是出于她对知识的渴求。依我近三十年的大学工作之经验,教授最易于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女生对你的仰慕和崇拜,当成了她在爱你。再说,我也不可能是毕加索,能让他的情人们心甘情愿在他面前主动脱衣服。你千万不要自作多情喔!你一定要牢记古人“恩重娇多情易伤”的遗训呵!

但我还是本能地想要吸引她,如果不说诱惑、勾引的话。因为眼看只剩下三次课了,我必须得找个由头呀,才能使我和她的联系保持下去。于是,在第四次课的讲授过程中,我宣称我手头正在做一个大的写作项目,《心理学与文学融通丛书》,其中一本叫《经典背后的浪漫曲——文学大师的爱情与爱情心理学》,欢迎对文学有兴趣的学员参加。

呵呵,我的目的达到了!方茵第一个向我表示她愿意参加。就在那次课后,她在我的工作室一起聊了一个多小时。她说她最喜欢简·奥斯汀了,中学时期就读过她的代表性作品,其中《傲慢与偏见》读得滚瓜烂熟。她说奥斯汀的小说叙事性强,故事感人,文字生动、清新、明快,对人物的心理刻画尤其深刻。那天,我跟她商讨并确定了文章的写作框架。在她面前,尽管上了一天的课,本来是有点累的,可我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宛如坠入了情网,浑身上下充盈着一股股永无穷尽的精气神。只是后来她丈夫打电话开车接她来了,我这心里不由得泛起一股酸溜溜的怅然感。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不仅想她,更是揣摩她的丈夫。一个男人要配作她的丈夫,那该是怎样一个男人呢?我几乎没法想象,但又在那里一个劲儿地想象:他一准是有钱人。不说是百万富翁,也准是家族企业的继承人,或外资企业的高管。要不然,就不好解释方茵身上的衣着和佩饰把她衬托成何等雍容华贵的公主。在教室里,她国色天香,美貌绝伦,尽管也有几个女生在我眼里算是花容月貌、秀色可餐,却总觉得难以跟她媲美争辉!她的美,不单是体现在她身体的某些具体部位上(我说过,那是不可描写的),她那连衣裙,偶尔是经典的旗袍,所勾勒、展露出的妙不可言的身段线条,似乎构成了无数我看不见的美妙线条的发射点,从她昂首挺胸的坐姿周围,像北极光似的四散闪烁;又犹如一尊理想的女神像在忽明忽暗中投下的光谱,光怪陆离,令我幻觉顿生,想入非非!

她的丈夫,肯定又是高大健硕、英俊倜倘、玉树临风的。惟其如此,他俩走在大街上,或在上流社会的酒筵歌席中,才能让人产生郎才女貌的天仙配之感。可我呢,就像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弗洛伦蒂诺,当他看见费尔明娜的丈夫时,只觉得自己可怜、丑陋、低贱;不仅配不上她,而且与她丈夫也没得比。我就是一个弗洛伦蒂诺式的自卑者。恐怕这是我当时不敢追她的主要心理原因吧。

我还在想,那位有幸成为她丈夫的人,无疑还是一个有精神境界、有一定艺术品位的人,至少不是今天媒体上所说的那种鄙薄的“高富帅”。要不然,我也就没法想象,她这样一个爱好文学的人——也就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对爱情想入非非、对未来抱有幻想的女人,能容忍一个毫无艺术情趣、精神空虚、无聊乏味、情感淡薄的丈夫。

我苦苦思索了大半夜,得出了一个令我心寒的结论:我不仅配不上她,也逊色于她丈夫。

在最后那次课上,方茵竟然带来了她的文章初稿,这大大地出乎我的意料。仅仅才两周的功夫呢!我不仅仅是对她刮目相看,更是要向她顶礼膜拜了。我当时的一个直觉是,她一个大美人,再加上特有的文学艺术品味,那就是俄国文化名女莎乐美那样的料子了!莎乐美,文化人谁都知道的。才华横溢的作家,不守妇道的出墙红杏,被哲学家尼采所痴爱,受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赏识,与诗人里尔克同居同游。我一方面大有邂逅了知音红颜之感,另方面又陡增了她之于我是如此遥不可及的念头。她的文章,正如我所要求的那样,恰到好处地把心理学与文学融通起来了。在上次的交谈中,我要她用我的爱情的模块理论来解读《傲慢与偏见》。我说爱情的功能是幸福,婚姻的功能是繁衍。二者不可同日而语。而从心理机制上讲,爱情是知觉的功能,婚姻则是思维的功能。因为爱情的产生是人的眼睛——视知觉——一刹那的事,即所谓一见钟情;而结不结婚,则需要你花很长时间进行思考。正是基于这样一个思路,她写出了《知觉和思维:爱情与婚姻斡旋的心理机制——品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那天课后,我们在工作室又谈了近两个小时,直到他丈夫在楼下按响了催她的车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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