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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善亦或性本恶?--浅议中西方文化差异与社会治理
作者:崔少元  发布日期:2016-09-10 11:32:41  浏览次数: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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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经》的第一段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意思是说,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性情也很相近,但随着各自生存环境的不同变化和影响,每个人的习性就会产变化。

与传统中国文化中所主张的“性本善”大相径庭是西方文化的“性本恶”。《圣经·旧约》有一则关 cui2.jpg 于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的故事,阐述的是人的原罪,即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

人的本性究竟是善还是恶,中西方文化有各自的观点和表述。孰对孰错,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个人觉得单纯讨论人性的善或恶这一话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也很难让中西方的人达成共识,毕竟文化是有差异的。人们更应关注的是中西方文化如何针对人性来做社会管理的,来推行法制建设的。

基于人性是恶的前提,西方社会治理的理念是更加有效地“遏制、预防”人作恶的天性,更加关注的是做人的底线或下线。

cui4.jpg 譬如,为了保证中小学生的是人身安全,防止司机在学区超速,学校附近都设有交通标志牌,明确限定了车速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期间每小时不能超过40公里。

通常在郊区的公路上也都有时速限定的标志,并特别提示前方有摄像头,警示驾驶者不要超速。 cui5.jpg

西方这种社会管治模式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它强调的是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就此,我的一位微友曾这样写道:“情与法,是东西方行事的两个不同的社会基础。西方人先情后法,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使情守规矩,使情有尺度,使情可评判,是非清楚,情更加有情。比如国外孩子18岁以上,父母无义务继续抚养,18岁后的孩子就更加珍惜父母对自己的关怀。国内法是对普通百姓的,权贵是不遵守法的,所以百姓办事只能靠情,情比法大,办大事小事都要找关系。要办事-讲情、有情,办完事-无情、怕讲情。这几年,钱又比情大了。在国内你要先讲下线,没有朋友关系了,你寸步难行,但大家都被情所累,都想有下线的日子。有下线的日子,就是依法治国,就是国外发达国家的现在的日子,也不是都喜欢过的。但它是更趋合理的体系。特别是消除社会不公、防止腐败。”

而中国文化所推崇的人性是善的,故在处理人和人的关系上特别不爱讲底线,而热衷于讲上线,直接往最理想、最浓郁的状态上攀,难免显得就有些过于空泛了。

最最典型的就看中国式的婆媳关系。前不久偶尔读过一篇文章,它是这样写的:“表面上,我们特爱讲这样的话:媳妇就是闺女、婆婆就是亲娘。一根貌似温存的道德大绳,把双方都死死捆上。可这不是鬼话吗?媳妇明明就不是闺女,婆婆明明就不是亲娘,她们是各有各的立场、各有各的想法的,可我们往往就是不承认、不面对这一点。”

cui6.jpg 空泛的道德约束还体现在不少中国大学、中学的校训上。笔者曾专门研究过不下三百所学校的校训,发现许多校训比较假大空,颇有文字堆砌之嫌疑。试举一例:“勤奋学习,红专并进,理实交融”。

由此看来,西方处理人际关系“坚守底线,追求上线,恪守法规”的原则颇值得我们的中国文化去学习和借鉴。此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也!

2016年9月10日写于悉尼轩雨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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