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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不死鸟的蛋
作者:白何  发布日期:2021-06-19 17:40:08  浏览次数: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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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记得在不死鸟的蛋里经历的第一个十年。不可思议。也许对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来说,年岁至百,记忆里的年少韶华是如此青春甜美;而我在那个碧银色蛋壳里的第一个十年,却只是徒有悲伤。

第一节:昆仑之北有水

为了见到不死鸟的蛋,乘坐大学的金黄色丰田车在中部荒原和北部沙漠之间一路奔驰。现实中,繁和恩曾与我在沙漠边的小城里称兄道弟,但现在早已分道扬镳。我们都从东方的国家来,我和恩都来自海滨,而繁来自内陆的京城;恩为了求学去过故国东北的森林与北美的都城;繁在遇见我们之前去过阳光海岸;只有我在故乡拿到本科学位后就径直来到了沙漠边的小城——流亡的人没有选择目的地的权利。我想是因为这样,所以在蛋壳里的第一个十年里我与繁和恩频繁相见。沙漠无垠的红土,让我回想起和他们共度的时光,和我们三人比沙漠更加枯涸的灵魂。

我,繁与恩的十年,从少年到青年,都背井离乡。在我们之中,只有恩,一个沉迷女色的女人,无论在哪里都会有陪伴的女人。这并不是我们和恩绝交的理由。她太贪婪了,不管是对女人还是对兄弟,我们俩都这样说,互相赞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这大概只是借口,也许恩确实贪婪,她不舍得放过一点点金钱与肉体的利益;但我与繁在别的方面都更加贪婪,这也正是我寻找不死鸟的蛋的缘由。

不过我没有想到,我会是第一个离开边城的人。我以远行为理由,与恩名正言顺地绝交,也从繁那男色家特有的神经质中解脱出来,与他维持着虚伪又客气的闺蜜关系。当然,我和繁还是会相约游玩,因为我们虽然相互鄙薄却都形单影只。

与繁每次见面,每次都会刷新我的认知界限。如果说恩在乎的是“得益”,那么繁则贪求着欢乐。我和繁在沙漠边缘分别以后,经常相约去不同城市寻欢作乐。我们去过细砂雪白的冲浪者天堂,矗立着灯塔的曼利海岬。我们还相约要去芽庄,大堡礁和德格拉朗梯田。如果你问我们为什么没能去成芽庄,大堡礁和德格拉朗梯田的话,原因是我所在的实验室发生了一场事故。 所以在蛋里的第一个十年里,为了弥补现实中无法再与繁和恩见面的遗憾,我进行了相关的设定,至少让我们三人在虚拟现实中一起去了这些目的地。

写到这里,我有必要解释一下“不死鸟之蛋”的含义与其机械原理。通过巨大的数据库和强大的概率论计算,“不死鸟计划”可以模拟短至须臾,长至的生命历程,并以虚拟现实技术将它传递给坐在“不死鸟的蛋”里的体验者。讽刺的是,这个计划原先用于精神治疗,后来沦为残疾人与死刑犯专用的生命替代品。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不得不说,德格拉朗梯田相当美丽。南国特有的靡丽慵懒的热带植物与江南丘陵地区常见的峻峭梯田结合,形成了高低错落,色泽鲜艳的风景画卷。繁,恩与我从梯田沿路的一侧拾级而下,又从底部的潺潺溪流向上走到另一侧的山路尽头。这时,突然降下了初夏黄昏的骤雨。固然雨中的植被与土壤别有一番风情,但在雨中攀爬泥土与碎石搭成的台阶很危险,我们踏上了回程。在溪谷底部,只有一条细细的独木桥,三人排成一队依次通过,繁最前,我最后。

繁过桥以后,发现对面也有人等待着过桥,于是示意恩停止,先让这位女士过去。恩没有理睬,厚着脸皮小跑到对面去。我心中鄙厌这种没有教养的行为,侧身示意那女孩,请通行。我必须要感谢恩,如果没有她的粗俗无礼,就不会有这一场梦的仪式。她走了过来,因为道路纤细,她不得不与我狭路相逢。她露出自然的妩媚微笑,因为我们在此时仍然素昧平生;我看见她躺在侧肩上的马尾,那天用一颗金色铃铛发饰束起。仅仅是电光石火的刹那,因为她过桥以后就没有回头。而我也很清楚,追赶徒劳无益。我回忆起她是谁的瞬间,邂逅的幻想立即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切爱而不得的痛楚。

回到度假别墅的路上,我们由于暴雨与跋涉而陷入了疲惫的沉默中。嫩绿色的本田飞度里只听得见冷雨抽打窗玻璃的声音和车内音响播放的音乐。女装的少年唱着“让我走,走上你的床”,又唱道“你穿着透明的衣服给我唱歌”。我对于背景音乐非常挑剔。但是那时候是特别的。冷僻而情色的民谣歌曲令我陷入了回忆的冰雨汇聚成的时间海洋。车窗外的南国乡野在高速驾驶中扭曲,变幻成了沙漠边城里通往大学的小路,忽而本田车一个急转,景色又成为了海边都市的无边白沙。我仿佛看到我变成车窗外在路边公交车站等车的男人,他奔跑着,是在追逐什么呢?是一辆在西方国家总是不准点的巴士,或是哪个国家的大学里都总按时开始的乏味讲座,还是早已认定被埋没的昨梦前尘?

我总是梦见她,即使我的梦境世界已然几番沧海桑田;即使那如花妖女的容颜,不论在梦里还是现实中都已化作枯叶萦回。我几乎将这样的梦境封存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一块肿瘤,一条未进化成功的尾骨;直到今日那场将世界化为灰烬的骤雨,重现了我真实的少年时光。

那个男人仍然奔跑着,在骤雨中。根据广义相对论,只要他继续奔跑,持续奔跑......越来越快,他就会逆转时空,从奔跑着的青年变成迷惑的少年。他从南国的初夏跑到了江南细雨迷蒙的仲春,街边法国梧桐的叶片在风中摇曳。他路过了实验室的前辈,大学时论文挂名的同学,年少时的仇敌,亲友......有些人或许在这次狂奔途中错过就无缘再会,但他无动于衷,继续向不存在的终点竭力飞奔。他全身是汗,甚至像汗血马一样渗出血液;只有眼瞳是干涩的,没有泪水。

蓬莱不可至,弱水三万里。我用弱水三千去形容我的爱情,但那和“我只取一瓢饮”毫无关系。昆仑之北有水,其力不可胜芥,故名弱水。

第二节:半人马座少年 

如果你重复地经历你少年时代的十年,你可以实现很多愿望。譬如说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甚至带发或者削发修行。但是经过无数次的调试,你会发现能够实现的愿望仍然是有限的。没错,如果说恩贪求利益,繁贪求欢乐,那么我渴望的东西更加不可原谅,因为我贪求的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与其说我们贪婪,不如说是执着——没错,某种过分的执着。我怀抱着的愿望正如一鸿深潭,别说是草芥,就连羽毛,就连光线也会吞没。这样深沉与黑暗。 

这正是我会结识叶的原因。他第一次来到不死鸟之巢时,身边有一位佩枪的警官和一位文雅的医师。他们也许会吸引平民百姓的视线,但是我太过熟悉衣冠禽兽与斯文败类的精巧面具,我更愿意去关注被他们俩押解着进入不死鸟之蛋的叶。

那是一个神秘的少年。身材修长的他面无表情,看上去极其冷淡。而他白皙手腕上的手铐和身边的监视人员,却像是讽刺一样,映射出他掩藏在无害外表下的狂躁风暴。 

当叶在不死鸟之蛋中体验虚拟现实的时候,我向忙于监察的警官打探少年的信息。医师摆弄着连在叶身上的电子器件,无暇顾及我们两个;警官偶尔回应我的问话,他说这少年刚刚成人,但已经是惯犯,现在正在对他进行侦查和研究。 

警官冷峻的面庞上显露出不耐烦和不情愿。我何尝不明白,与法律与学术有关的信息,就像古代的经文与咒语,不能随意念诵;但是我想警官一定更明白,我能够自由出入不死鸟之巢,为其付出的代价。

不死鸟之巢作为现代心理学,虚拟现实技术等交叉学科的研究中心,本来建造在国立大学信息科学研究中心内部,后因综合因素,搬迁至中部小城的市立大学并缩减规模。至于这复杂的“综合因素”,我也没有太清楚,因为我之前在国立大学仅仅是从事与信息科学沾边的建筑工程研究。不过,我提出想要使用搬迁后的不死鸟之蛋的时候,没有人表示反对。或许是大家都可怜这个年轻的学者吧,他在实验设备事故导致的低温缺氧环境里昏迷了几十个小时,失去了部分记忆,身体也受到重创。

叶被暂时释放后,居住在距离我家几十公里的村落里。他有时会开一辆顶灯被撞瘪了的马六来城里接我,我们在他家车库的门外喝酒。这个国家只要出了中央商务区十公里就是一片茫然的荒野,叶更是居住在随处可见牛羊的冷僻乡村。今夜晓月,漫天星辰。我将鲜红的和牛肉片夹到汽炉上的小锅里,叶则为我们斟上从城里买来的浅绿色甜酒。“我们”包括了叶,我,还有叶膝上的浅紫色小猫。他抚摩着小猫的脸颊,沉吟道,真是一夜良宵。

我一时无言,因为我不能确定叶是在对我说话,还是对他的小猫。但我是个老于世故的学者,很快接上一句话:

“你相信科学吗?”

叶瞥了我一眼,嗤之以鼻。我像个训练有素的演员一样感叹道:

“曾经有人这样问我的时候我都回答,我不相信科学,我什么都不相信,我只相信Starlight。”

叶一定很满意我的自问自答,我们又开始漫无边际地闲聊起来。我谈起繁和恩的花边新闻(当然,我没透露他们的名字),繁到每个地方都在同性交友软件上放荡无比地寻花问柳,而到了各国各族的男人面前却会像个古典东方女性那样矜持起来;恩总是把她和她女友们床上的故事录像,事后一起品味反思;叶则说起他被无罪释放的缘由。现行的法律对他有利,但是现在本州似乎反对力量增强,最近还要举行公众投票。

叶膝上的小猫应该不是他家养的猫,而是村落附近的野猫,受到了少年温柔而多情的照顾。因为过去犯下的罪行,叶被禁止饲养任何宠物;即使是照顾流浪的野猫,被警方发现可能也要被阻止。

“可是没有用。纯纯总会找到我。”

听到他呼唤她的名字,我不禁一阵恍惚。我饮尽杯中的青梅酒,或许是我在不死鸟之蛋中不断重复的十年里很少喝酒的原因,我感到头晕目眩,情思昏昏。我就是为此而来的。

叶纯。这个名字,有着眼前少年犯的姓与他的爱猫之名,是我在无数次的轮回中找寻到的唯一客观线索。可是能验证她的名字真的叫做叶纯的方式,一个也没有。在不死鸟的蛋里重复十年的行为,被我自己称作轮回。固然佛教教义中的轮回指的是生死轮回,但归根结底,那是空间浇筑的时间迷宫,时间打造的空间牢笼;与我的行为别无二致。几百年前,我从一名孤独的少年长成阴郁的青年。灼热的伤口愈合了,毒汁却永远残留在体内。于是,一场记忆与时间的事故从天而降,将水冻结,将氧气凝华......构成了时空的琥珀,让我得以将自己困在时间的内部。这样看,我遭遇实验室的事故竟是理所当然的了。

不死鸟计划搁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轮回”这种行为与现代社会观念的冲突。说实话,我不能明白这种冲突居然如此剧烈。恩贪求利益被所有社会视为理所应当,毕竟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繁贪求的快乐则在有些社会被接受,说是爱情就是爱情;而我贪求的愿望在世界上的任何角落都是被唾弃的。散落在地球上的灵长类动物走着,走着。他们漫无目的地前行着,前路上除了死亡与黑暗别无他物,他们还是木然地前行着,老朽的就地掩埋,新生的匆匆上路。为何不在某个时间段驻扎下来,不断地重复那段时间呢?未知,无明......甚至是艰难困苦全都会消失。有朝一日,迟早连意识都消陨,彻彻底底委身于单纯净洁的时间。

“总有一天会理解的。”

没错,我和叶一样,认为一切不理解都源于社会的无知。我又说起了繁与恩的逸事,但这次用了有点认真的口吻。想想看,几十年前,繁与恩一个是要被群殴至死的变态犯,一个是要被铁链捆在铜柱上烧成灰烬的女巫。而如今斗转星移,世界已经开始歌颂起他们的维权斗争。我作为一个受过国际教育的年轻学者,当然对这种新时代的产物表示敬佩与亲近。但是,在繁不厌其烦地向我披露他放荡的艳史,讲述他从城门重重的京城一路浪到阳光海岸,再到世界尽头的故事时;恩像一个顽劣的少男一样谋划着她和几位女友的未来婚姻时;我都觉得不可思议,像在听天方夜谭。一瞬间,黑暗的憎恶感在我心中划过,这种感觉源于不理解,从根本上的无法理解。连他们这些淫荡而自私的男男女女都会被宽恕,那么,现在远郊这座房屋里的残疾人和少年犯,在几十几百年以后成为“健全人”与“道德模范”也不是不可能吧。

“你喝多了。既然你连科学都不相信,自然也不会相信法律之类的东西吧......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你。”

叶用食指轻轻抚摸纯纯的耳后,猫咪舒服地蹭着他的下腹。我敏感地察觉到他省略没有说出的话: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你。你只相信虚幻迷离的星光,我只相信我永恒不变的爱情。

不论叶在几百年后是不是可能成为模范少年,至少他的刑罚,已经在“死刑”与“监禁”之间游走。因为叶屡次奸杀宠物猫或者经他驯养的野猫,本来已经判了死刑缓期执行;却因近来民间盛行的抗议和少年刚刚成年的理由,改日重新审判。我疑心这是叶今晚态度特别温和的理由。公众投票在两天后就会截止,我之前随口答应了叶,要去大学里发动学生和教职工投票,但一直没有动作。

第三节:我和他的妻

我的现实世界里只有不死鸟之蛋是重要的。可惜最近,我在“轮回”的过程中遇到了瓶颈。不死鸟之蛋作为一个发明还远不成熟,在某些设定下常常会出现很不现实的模拟结果。我曾遇到过一个轮回,繁和一个异国女人结了婚,而健壮的恩在他们的婚礼上被孱弱的我暴打了一顿。无论繁怎样油嘴滑舌地说自己是bisexual or homosexual, 无论恩怎样诉说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这些事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实在微乎其微。因为我们所处的世界远不是一个由马尔科夫链蒙特卡洛方法就能预测的数学世界。

在我的最后一次“轮回”里,繁与恩都死了。这可能和我擅自篡改了模拟系统的源码有关。为了将与叶纯的交错尽可能放大,我将世界改变的速度调到最低。我想,至少叶纯与我是中学同学,如果世界改变的慢一点......甚至停止改变的话,也许我可以和她进入一所高中。我回忆起叶纯的名字就是在中学二年级的时候,班主任在全班面前表扬我在学业上取得的成就,大家或嫉妒或羡慕地看着我,只有叶纯无动于衷,她快乐地和身边的男生说话。那个男生居然有着叶的脸,这是我作出的联想导致的,因为那男生好像有着和叶一样修长的身材。班主任很生气,她出声批评,叶纯,你要说到什么时候,女孩子不能口无遮拦。 

如果世界停止改变,甚至开始逆流,繁与恩就会死。即使在今天,一些落后的山村里也常有异常性癖者被殴打凌虐,致死致残。但他们俩的死并不是由于传统意义上的反同行为。他们被同一个连环杀人犯所杀,死相惨烈。他流窜于国家各地,专门杀害同性恋者,从深柜直男到姬圈名媛,宁愿错杀一千,不肯放过半人。死者的心脏都从胸腔被挖出,在它们还跳动着的时候。然后他用手术刀将它们雕刻成玫瑰花的形状。这是案件结案后过了好几年,被一位专门扒皮猎奇犯罪的网络作者爆料出来的。他推测犯人曾经被同性恋者横刀夺爱,所以怀有如此深仇大恨。你看,玫瑰花自古以来都是爱情的象征。

我对这位网红作者的一切推论都不以为然。我不相信一个异性恋者能被同性恋者横刀夺爱,因为他们说的完全就是两码事。如果我要将某个人杀死,将他/她的心脏雕刻成一朵玫瑰花的话,我只能想象的到,这个人一定让我遭受到巨大的诱惑,不论这种诱惑来自何处,是爱慕抑或是憎恨。恐同即深柜,我对繁与恩的厌恶,难道不是因为我们都对某样事物有着病态的执着吗?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而我怡然自乐。

那一晚,我第一次和叶同寝一室。这间房屋其实有两个卧室,但我以往留宿的那间房间没有清洁过,于是我请求叶让我睡他房间的床。这是一个很过分的请求,虽然我是残疾人,但这毕竟是一个成年男人要求还在等待审判的少年去睡地铺。我是故意这样做的,我想看看叶为了乞求我去大学拉票能做到什么程度,他为了世俗的生命愿意放弃多少。

我讨厌为了物质而出卖灵魂的行为,曾经我以为这是我仅存的高贵。但是我就连别人乞求生命也不允许,这其实仅仅是我的执念。因为他们不仅有灵魂也有物质,而我除了轮回以外一无所有。我与繁,恩每次的渐行渐远都是这样的。看到与世界背离的他们,我就擅自认定他们与我是相似的。但接下来的事实很残酷,他们极度忠于现实,忠于肉体,与我完全是南辕北撤。奔跑的少年从头至尾只有我一个,也许有人与我擦肩而过,但那更可能只是我孤独的幻觉。

所以我知道我印象中的叶,同样是幻象而已。我所知道的叶,是一个不断奔跑,犹如烈马的少年。而警方监视的叶,则是失去了青梅竹马以后精神崩溃,虐杀动物的少年犯。读过数遍《洛丽塔》的我明白法律下的自白比晚年的回忆录更不可信,叶的形象或许在我对他的印象与法律对他的印象之间,但更可能在其他遥不可及的地方。“罪犯宣称那些猫是他的女友转世所化,并以过世女友的名字称呼它们。他精心驯养它们,最后对猫施以强暴,至其死亡。”节目主持人虚伪的声音将这个故事扭曲成各种语言,各种涵义。在这声音中,奔跑的少年痛苦而虔诚的面容上浮现出笑容。《人间失格》中暗示过,人类无法在痛苦或愤怒的时候露出笑容,那是一种非人的动作。我想到了江南地区五通神的传说,那淫邪而多情的人头马少年[1]。我不喜欢人头马少年的传说,它让我想到遗失的过往,我宁愿认为叶来自古希腊神话中的半人马座。

在失忆之前,我就极易惊醒。即使我熬夜参加了线上会议凌晨才睡去,两个小时后我仍会醒来。以前我认为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我醒来时会确认是否有邮件要回复,有会议要参加。那场事故以后,我再也不需要两个小时惊醒一次了,但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我醒来的时候,月光洒在窗外的玫瑰花丛上,室内除了我以外空无一人。不出我所料。在叶说出“真是一夜良宵”的时候,我就预感到他今夜会作案。他就像是陷入初恋的多情少年,整个人散逸出玫瑰花的香气;可惜那玫瑰花有着犯罪的血腥味。我故意与他拖延时间,还提出留宿,无非是要考验他意志的坚定与否。我想要看到的,不是他犯罪的事实,而是他不顾一切的狂奔。

按理来说,我早在失忆之前,就已忘记寂寞的滋味。但我想要看到有人和我一样疯狂地在时空中穿梭,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害怕寂寞的表现吧?人总想看到别人和他做一样的事。可是,看到了又怎样呢?少数人做的事不一定就是错误的,也不一定就是正确的,繁,恩,叶和我都是最好的例子。绕过虚假的“正确与错误”的判断,看到别人实现我的愿望并不能使我感到快乐。硬要说的话,是我的执念太过强烈,即使实现那愿望的人并不是我,我也想看到那情景,听到那声音。

 叶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断然拒绝我的留宿,也没有摆出刻意讨好我的姿态。这让我对他抱有了怜悯——说到底,我不会给他投反对票的。我毕竟是,我大概是一个善良的,平等的,自由的的现代学者。我没有告诉他这一点,因为我对他挣扎的样子很感兴趣。在理性与兽欲之间挣扎的男人,这多么像早操列队时路过叶纯身后的我啊!

其实,我脑海里根本没有关于中学时穿体操服的叶纯的记忆了。在发现“不死鸟之蛋”也无法满足我的时候,我只能重新拾起了笔杆。这次我写的不再是“热跃层”“过饱和净化系统”这样莫名其妙又故弄玄虚的词汇,但仍然令人费解,有时我自己读着也匪夷所思。我路过穿着体操服的叶纯身后,嗅到白色体操服下少女后颈散发出的甜蜜暗香。然后文本就断裂了,因为作者无从分辨这究竟是来源于丢失的记忆,还是说纯粹就是幻想。如果这是丢失的记忆,那为何会如此煽情;如果这只是幻想的话,那为何会如此伤感呢?

月轮转到我的窗前,我才发现纯纯窝在我的枕边。我不敢置信,伸手去触摸她温暖的毛皮,想出声叫叶,但还是住嘴。我陷入了哈姆雷特王子曾目睹的不伦困境。我和一只小猫睡在一起,这自然无可厚非。可是纯纯实质上是叶的妻子,我实质上与他的爱妻同寝同眠。在此刻,连“实质”都变得飘渺。什么才是实质?法学,生物学,伦理学在这个画面面前都完全不能作为“实质”的代表。硬要说的话,这里的实质唯有幻想。

面对别人的妻子,我不太清楚该做什么。但是讨好女士是作为绅士的基本礼貌。我抚摸着纯纯的耳朵,她在半梦半醒之间呢喃几声,又闭上了翡翠色的眼眸。这是叶的妻,我不能向她示好;这是一只猫,我不能对她倾诉。于是我唱起了歌,不同的语言,同样冷僻而放荡的民歌。

“天气热的小姑娘,做梦也在想情郎。”先是法文。[2]

我曾是一位模范少年,若不是实验室的事故的话,会继续成为一个模范青年,再是中年,老年,最后成为一具模范死尸。但这少年徒有躯壳,如果将我剖开你就会明白。在模范少年虚伪冷酷的世界里,叶纯就像我身边的纯纯一样,是唯一的一抹异色。

“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这是汉语。

纯纯的皮毛很柔顺,在我手中散发着可爱的肉感。这不代表叶死去的青梅竹马是个温顺的女孩,事实上我对她的性格一无所知。叶对此绝口不提,这是他的骄傲,世界上只有他了解她,它们的内侧。

叶纯和纯纯很像。不只是她们都喜欢铃铛,还有她们都阴晴不定。方才还用脸颊蹭我的手掌的纯纯,现在又作势要咬我。我后来领悟到我为什么在德格拉朗梯田遇见叶纯。刹那的欢喜,无尽的彷徨。那正是我失落的少年岁月。

“月若有情月亦老,泪湿长袖卷。”再是日文。[3]

纯纯咬伤了我,我抬起手掌,对着月亮亲吻我的伤口。尽管我失去了记忆,我非常肯定我为叶纯流过血。这不足为奇,我为她等待,为她负伤,虽然这一切都毫无意义。甚至这行为本身与叶纯这个女性无关,只是我不这样做就会死去。 

“如果我不再爱你,就让月亮变成绿起司。”最后是官方语言。[4]

我是那样的爱着她,这份爱早已成为习惯,成为我生存的全部意义。所以月亮自然不能像雷波恩唱的那样变成绿起司,它仍然悬挂在窗前,照耀着叶晦暗无明的侧脸。

最后一次轮回,以我被谋杀而结束。“不死鸟之蛋”无法模拟死后的世界,于是系统崩溃。我苏醒的时候,四周是宁静的沙漠的夜晚。电脑屏幕上闪烁着血红色的警告,说程序遭遇未知错误,强制扼杀进程。闯入我房间的连环杀人犯,纤细的手术刀在满月下闪着美丽寒光。

我一直认为那是叶,直到此刻我才发现那是我自己。晓月下的子夜里,我惊觉我和叶隐没在黑暗里的轮廓是如此相像。他是幻影吗?不,他不是,我也不是。当两个人的眼中映出同样的渴望时,他们的相貌也会变得相似。

尾声:南泉斩猫 

第二天我从睡眠中苏醒,已经日上三杆。每日家情思睡昏昏。

《碧岩录》中有南泉禅师斩猫的记事。东西两堂争猫,南泉见,提起猫说:“道得即不斩。”众僧无人应对,南泉即把小猫斩为两段。《金阁寺》中柏木认为,被南泉和尚执剑斩杀的猫儿,有着极其艳丽的体躯。我阅读时,虽然非常赞许柏木的观点,但无法在脑海中唤起“艳丽的猫的肉体”的图像。现在,这绚烂的,无明的肉体就呈现在我的眼前!

如果说一朵花中能藏一个世界的话,一只猫里当然能有一朵花。那秘密的,半透明的浅红色花朵;有缘者得见。无缘者只见到犹自发亮的紫色毛皮下隐匿的血涂之花。

为了回家,我花了很大一番功夫。我先走了五公里到距离叶的住处最近的火车站,当晚最后的火车刚开走了。本打算以星空为被缱绻一夜,却被安保人员发现,审讯搜身后发现我没有什么可怪罪之处,而且身上还有残疾人证明。他们给我了一些水和粮食,连夜开车将我送回了大学附近的公寓。

回到公寓梳洗以后,我在睡前例行浏览社交软件信息。其实已经很久没有人给我发信息了,但这就是一种习惯,或者说一种仪式。关于杀猫犯罪的推文铺天盖地,关于人权与猫权的诡辩如火如荼;还有一条只给我的图文信息,那是一朵绽放的玫瑰花,放在少年苍白的手心里,在朝阳中消融。血液滴在干涸的土地上,顷刻被吸干。

配图的文字是“the end”。

我没有去观看行刑,却在叶被处决后的某天去参观了他的监狱。那实在是过于简陋的砖瓦建筑,一边是荒漠,一边是大海。就在荒漠与大海中间的一线上,一声枪响顷刻被海风吞没。不,不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一线。这声枪响会成为这座刑场最后一声,因为死刑在这片土地上很快就要被废除。人马座少年奔跑着,最后回归于一条没有宽度和厚度的直线。那是一道游离的界线,生与道德在一侧,死与兽欲在另一侧。界线就像海滩上的潮水,日夜涨落,而少年早就跑远了。跑过了海滩,进入了丰饶的大海。 

丰饶的海,实指月球上的月海。也就是浩瀚星空的一角。我不相信科学,叶不相信法律,我们都只相信starlight。这大概就是我最后投了反对票的原因吧。叶写下“the end”的瞬间,他就背叛了星空;他与我再也不是一路奔跑的半人马座少年。半人马座少年绝不承认终结,绝对不能翻开结局。我不害怕孤独,但是我害怕离别。

南泉斩猫,赵州戴履。叶奸杀了他的猫,而我作为老于世故的前社会人,终究不能将草鞋顶在头上。我开始写作一个故事。归根结底,写作和将沾满污泥的草鞋顶在头上是类似的行为;而且我写的故事还是有些指导意义。我想要告诉年轻人,如果你们都沉溺于追逐不存在之物,世界上将没有不死之鸟。

写于2017年初

改于2019年秋  字数:9405字


[1]此句借鉴《聊斋志异》与《四十一炮》

[2]《包法利夫人》中爱玛死前听到的情歌。

[3]能乐《松风》。

[4]If I ever cease to love', 维多利亚时代流行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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