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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班迪戈叢林魔鬼案或金合歡之歌
作者:武陵驿  发布日期:2022-01-31 14:37:21  浏览次数: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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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班迪戈中餐館能吃些什麼

傅鑫頭一眼看見這個高壯的白人,就察覺了異常,不是鼻尖沾染的礦石粉末,而是那雙骨節粗大鐵鉗一般的大手。一個孤零零的白人在班迪戈唯一的中餐館享用咕嚕肉,很不尋常。方形大口在沒有食物的時候也一開一合,隨時做著啃噬骨頭的動作;他嚼著的應該不是豬肉,也許是袋鼠肉,或者是袋貂;腮幫子上掛著糖醋汁,像活物奔跑似的左沖右突;左臉頰儘管被淺棕色枯草樣的亂髮遮著,數道深深的血痕仍像火苗似的,時不時探出來。

    中餐館門楣掛著“臺山中餐館”和“隨時待客”的英文招牌,但充其量就是一幢簡易木板屋。這裡很少有白人主顧來,很多白人礦工即使走過門外的乞丐,也不會停下;即使停下,在餐館門口伸頭張望,看見的最多只是進門左首一張料理台,鋪著紅桉木做的巨大砧板,有時候是老闆赤膊揮舞斬骨刀,更多時候則是一個纖弱的中國女孩,沉甸甸的中國菜刀在她手裡不知怎麼就變輕變小了,人們管她叫阿珍。傅鑫見過她好多次,沒有什麼印象;現在再細細審視,確認只是一個粗手粗腳的暴牙妹。一個小腳中國女人低眉垂目坐在旁邊帳台後面,戴上了一頂時髦的英國女帽,藏起了腦後抓髻,她是老闆的續弦,也是阿珍的後媽。於是,好奇心重的白人礦工們知道了,臺山餐館是淘金地第一家賣袋鼠肉的餐館,還賣兔肉,袋貂肉,野狗肉,蛇肉和老鼠肉等等奇怪食物,當地歐洲移民們中間甚至傳說這是家黑店,中國佬在店裡賣班迪戈叢林魔鬼的肉。然而他們離去時,眼神裡仍然帶著一個大問號:在班迪戈中餐館你能吃些什麼?   

    傅鑫喉嚨癢得厲害,勉強忍住咳嗽,將痰液咽回去。他退出餐館太急,差點撞到小腳顛顛的老闆娘。他的新皮鞋走得太快,露出了一瘸一拐的慘狀。右膝受過舊傷,他走得稍快就會蹣跚,但那個白人過於享受美食,根本沒抬頭。

在對面福隆雜貨店的後門口,英國人馬庫斯看著一大堆中國圓口黑布鞋堆裡一雙錚亮的黑皮鞋一拐一拐,呈內八字,朝他沖過來。他知道是傅鑫來了。之前馬庫斯站在那裡,吸了足足有四根煙,身邊來往都是戴氊帽拖著大辮子衣著臃腫襤褸的華工。

馬庫斯咧嘴笑說,好幾天沒見你晃悠,還以為你死在煙床上了。

傅鑫沒像往常那樣露出熏黑的牙齒的笑,他什麼也沒說。

兩人一先一後進入雜貨店,老闆一看到他們,趕緊把後門關上,還上了鎖,轉身熟練地給英國人拿來了啤酒,給傅鑫面放一碟花生米和燒酒。

昏黃的煤油燈光,剝落的牆紙,牆上掛軸寫著令馬庫斯抓狂的毛筆寫的象形文字。傅鑫告訴他上面寫的是中國老百姓不信別的,只信吃的。他比劃著說,食物是天樣大的東西。馬庫斯費力地聽懂了傅鑫的廣東四邑英語。他很不以為然。直到傅鑫死後,他才得知傅的弟弟妹妹是在來澳洲的半路上餓死的。

他和這個膚色黝黑的中國人結伴來班迪戈的日子是四月,羅頓河水橫貫的淘金地正流行瘟疫。馬庫斯發了寒熱,喉嚨生疼,不斷淌鼻涕,他意識到新建立的維多利亞殖民地只有夏冬兩季。入秋的普通一天就是白天是夏天,晚上轉冬天。他一到班迪戈就病了,在這裡住了整整半個月,幸虧染的不是疫病。每天都仰賴傅鑫安排臺山餐館送三餐,但他幾乎見不到傅鑫。他承認自己喜歡傅鑫,傅不光黑白兩道通吃,而且有一隻對犯罪的氣味特別敏感的鼻子。

羅頓河水變清的季節,馬庫斯大病初愈,居然愛上了中餐,那個叫阿珍的中國女孩每次羞答答地將湯碗和米飯端到他床頭,他都津津樂道於玉米袋鼠肉湯。他回墨爾本前,對傅鑫說他或許愛上了阿珍,如果只考慮飲食之樂。

太子旅館304房

馬庫斯曾在新金山«阿耳戈斯報»上撰文說,今天不需要什麼飛毯帶你去中國,只要一轉彎,拐入城裡小柏克街,遇見那個身材瘦小的華人神探,傅鑫嘴裡叼著香煙,帶著你指指點點,所有中國風土人情在一條街上進入眼底,尤其是關於中國罪犯的情報。所以,這位元英國記者從墨爾本不惜隨著傅鑫直驅150公里,一路追蹤著血腥味來了班迪戈。  

馬庫斯來到羅頓河畔的金礦是調查一系列殺人案件。他在班迪戈的病中筆記記載,臺山中餐館的阿珍早就習慣了料理那些淘金華工捎帶打來的野物。有天晚上,他們送來的不光是大個子的袋鼠和長得像碩鼠的袋貂,還有一個腦殼打破的小夥子,傷口很可怕,他身上藏著的金子被搶了。他們全說是魔鬼幹的,班迪戈茂密的叢林裡藏著的是白人魔鬼。

接著,班迪戈白人礦工營地裡出現了一起死亡事件,那個白種女人死得很慘,臉完全破相了,員警認定死于野狗攻擊,但附近百姓都說是傳說中的班迪戈叢林魔鬼又出現了。華工們則嗤之以鼻,他們暗地裡全說那個歐洲女人是個賣逼的賤貨。不過,當地報紙則一致宣稱為班迪戈叢林魔鬼案。

新金山墨爾本的金子使三藩市聖弗蘭西斯科黯然失色,而金子帶來的是罪惡。墨爾本唐人街發生了一起類似案件,死在唐人街的妓女來自班迪戈,也是一位愛爾蘭妓女,名叫凱薩琳。唐人街酒樓食肆開始瘋傳班迪戈叢林魔進城了。

就是這起凱薩琳被害案引起了剛到墨爾本的英國記者理查•馬庫斯的濃厚興趣,他的直覺是這與班迪戈的白人婦女被害案有什麼關聯。他採訪了負責重案的老探長,對方很不耐煩,年紀更大的警察局長則是一味含糊其辭,這塊大不列顛轄下遙遠的南方大陸上的罪犯夠多了。

馬庫斯決定深挖此案,甩開警方單幹。他找到了唐人街住滿了妓女皮條客的太子旅館304房。上帝不想浪費他所愛的勇敢記者的寶貴時間,讓他立即在房間裡發現了一具女屍。他去警局報案,見到一位眼珠像猴子那樣圓溜溜轉動的華人探員。他們趕赴現場勘察,驅散了圍觀的閒人。

那是去年的9月12日,南半球寒冷的春日。傅鑫和馬庫斯相識於犯罪現場。傅鑫說,報案人最可疑。馬庫斯說,我是報案人。傅鑫說,所以你有嫌疑。

馬庫斯的緊張感突然消失了,咧嘴無聲地笑。他愛用這種啞笑表示輕蔑,寫了那麼多罪案跟蹤報導,今天才聽到一個偵探如此武斷的推理,不過,對方是一個剪去辮子不久的華人,也就不怎麼奇怪了。

馬庫斯說去太子旅館找妓女瑪麗,瑪麗是前一陣鬧得沸沸揚揚的案子中被害妓女凱薩琳的閨蜜,沒想到她在旅館房中上吊了。瑪麗同凱薩琳一樣,都是極少數願意接待中國淘金礦工的愛爾蘭妓女。

傅鑫取出香煙點上,眼睛骨碌碌地盯著他,分析他是不是兇手似的,馬庫斯差點忍不住喊話,鬼才看不出他是什麼人。

好一會兒,傅鑫才說,有人謀殺了她。

馬庫斯同意,但他需要證據。傅鑫說用不著等法醫來,證據很明顯。你看她的脖子上那麼多淤青,胸肋骨還斷一根,胸口有掌印,指甲縫裡沾著皮屑和血,還有些淺棕色毛髮,可見兇手是一個淺棕色頭髮的歐洲白人,有蠻力,手很大,身上應該有抓傷,考慮到死者是妓女,兇手很有可能是來自巴拉瑞或班迪戈礦區的淘金漢。

馬庫斯從未在殖民地警局內看見過這麼敏捷的判斷力,但他卻見不到警方懸賞通緝一個手很大身上帶抓傷的歐洲礦工。第二天,警方在報端闢謠說太子旅館發生的已經了結,一起普通自殺案。

馬庫斯在唐人街找到了正在理髮的華探。傅鑫讓他坐著等,等到他舒舒服服洗完頭,頭上冒著熱騰騰的白汽,才沖著馬庫斯狐疑的灰眼珠說,喂,咱們做一筆買賣。

馬庫斯說,我可不買鴉片。

傅鑫聞了聞自己的衣袖,聞不出鴉片味,反問他:你不想要獨家新聞?

馬庫斯心裡暗罵狡猾的中國佬。但按著傅鑫的報價,還是爽快地付了5英鎊。因為中國佬提出的交易條件的確是好買賣,這個中國佬是新金山唯一的華探。請想一想1850年在巴拉瑞和班迪戈等地爆發的淘金熱,想一想金子是如何把每一個人的腦袋上窟窿眼填滿的。英帝國國會通過法案將飛利浦地區從新南威爾士分離,成立維多利亞殖民地,面積20多萬平方公里,相當於英國大小,由一名副總督管理。維多利亞警力根本無法跟上城市的迅猛擴張,統共只有28名偵探,7名分佈在鄉村,1名在郵局,4名在城裡警局做行政,剩下16人都在城裡執行外勤。警察局長果斷決定增加10名警力。這10人全是便衣外勤,包括唯一的一名華人偵探,專門對付華人罪犯,顴骨高聳眼珠忽閃忽閃的傅鑫現在是遮住唐人街半邊天的人物。

三天后,墨爾本報端援引傅鑫秘密提供的線索,曝光了太子旅館命案是謀殺案,很可能是系列謀殺案之一,新聞馬上引爆全城,連礦區的«班迪戈星報»也加以轉載,引發了城內外民眾的大規模持續猜疑,是不是兇手來自班迪戈礦區,在班迪戈和墨爾本兩地來回流竄,連續作案,殖民地警方突然陷入了輿論包圍的大漩渦。

桉樹棍子不結實

十月的一天,他們在唐人街重新碰頭。馬庫斯吃過一頓來墨爾本後最豐盛的早餐。他拿到了豐厚的稿酬,改投換面,換了新衣帽新皮鞋,灰眼珠像用水洗過,喜氣洋洋。

傅鑫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胳膊上挽著一位栗色長髮的歐洲女人麗姿,她笑容裡湖水一樣柔軟的東西讓馬庫斯想起了蘇格蘭高地的湖泊,她誇張的翹臀式蓬蓬裙好像重得使他心裡發沉,他親吻了麗姿的手。麗姿•奧斯邦肯定是一個來自國王街的無知的愛爾蘭女人。馬庫斯猜對了。在當時殖民地語彙裡,無知等同於墮落。

傅鑫的單身生活並不規矩。馬庫斯猜他在中國老家一定有老婆,說不定不止一個老婆,說不定還有孩子。但是,傅鑫從來不談,好像他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馬庫斯不曉得麗姿知道些什麼,但他倒是初步掌握了傅鑫的一些來歷。傅鑫的真名無從查考,但這個生來不安分的小個子的確是最早離開動盪不安的廣東的那批中國人中的一個,在英屬殖民地香港和新加坡短暫飄蕩,搭船前往南澳,經過漫長徒步旅行,抵達維多利亞淘金地。數年後,他成為給警方做事的口譯員,同時也做了淘金華工裡的大佬。馬庫斯疑心他在中國是長毛,其實這疑心是多餘,淘金熱裡的出洋華工不少都是太平天國洪楊舊部。他們熟悉槍械,打仗勇猛,九死一生,差不多都是亡命徒。誰也不知道何時大佬口譯員做了英國人的便衣密探,江湖上風傳傅鑫出賣了許多華人朋友,也有人出頭辯護說他是在犯罪團夥裡做臥底。某天半夜,傅鑫在布朗斯威克街一個相好家裡過夜。半夜有人敲門,他連衣服也沒穿,就被人架走了。幾天之後回來,他渾身是傷,腿也瘸了。以後出門,他胳肢窩下就多了一枝手槍,雖然他幾乎不用,那就是一個嚇唬人的玩意,他自己說。十來年間,越來越多的華人離開淘金地,湧往維多利亞殖民地的中心墨爾本,聚集在小柏克街,漸漸形成了唐人街。傅鑫也就不再隱瞞身份,他不再諱言他是警方委任的偵探。警方普遍認為他能幹且可靠,破例承認了他這個唯一的華探,此時傅鑫已經搬到城裡住,但他破壞華人傳統的華探名頭早已經從唐人街一路蔓延到了淘金礦區。

馬庫斯所不瞭解的是傅鑫同墮落的白種女人交往的最初,曾經隻身單挑唐人街賭館。那時十來歲的熱血沸騰的傅鑫,腦後拖著一條發色枯黃開花的大辮子,裡裡外外到處想找一把鋒利的刀子,老鄉們把菜刀也藏了。他背上鋪蓋卷,裹上綁腿,腰間插著彈弓,手裡提著一截桉樹棍子,瞞著老鄉離開班迪戈營地,第一次連夜進城。他從後門闖進唐人街賭館,著實吃了一驚。第一眼與麗姿•奧斯邦對視——他在她眼睛裡的藍色夏夜裡尋找著什麼。

守門的菲律賓人在跌倒前,叫了一聲“我的上帝”。傅鑫沒有理會,他不是為了上帝,那是白人的上帝;他也不是為了公義,那是白人上帝的公義,他為了復仇。他恨賭博,更恨高利貸,只因為他老竇(粵語指父親)。

傅鑫的第一棍打偏了,落在賭桌上。桉樹棍不結實,先裂了,那個逼死傅老竇的放高利貸的察覺不妙,炒起一把椅子擲過來。傅鑫跌倒在麗姿懷裡,在一股柔和而辛辣的香水味裹挾下,他放縱自己湊到雪花皮膚如此近,連她鼻翼兩側的雀斑也看清了。麗姿順手就把他扶起來,他的腿彎裡又挨了什麼東西的重擊,他已經無法站立,在這個空當,他本能地掏出彈弓,將一枚羅頓河裡水磨溜圓的石子打在放高利貸的臉上,兩顆門牙崩飛,第二枚石子準確命中高利貸者的太陽穴。

傅鑫突然想到外國美女的骨架真是健壯。在後來十來年漫長的探員生涯裡,他從未想過愛上一個健壯的愛爾蘭妓女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對金子失去興趣的淘金漢

麗姿那天出現在唐人街賭館實在源於她的粗心大意。她雖然也接班迪戈來的淘金漢,但她從不接華人(不是高傲,說不清為什麼)。那天她將錢包掉在了馬車上。馬車夫告訴她下一個乘客是個華人,在唐人街下車。她在賭館裡面浴室蒸汽似的喧鬧中辨認著華人的面孔,發現這真是一個難上加難的苦差事。等到她好像認定了某個人,但那個人竟然被一個拿著樹杈的鄉巴佬幹趴下。麗姿發現這個大辮子淘金少年有些不同尋常,面黃肌瘦的中國少年腰上掉了一卷書在地上,在眾人慌亂間,被她撿了起來。

當天晚上,她在港區碼頭上找到了這個少年。他的衣服上還沾著血跡。她將那卷書還給他,那是狄更斯的《孤星血淚》英文版。她還將他領回她在國王街的小公寓,給他麵包和酒。傅鑫吃飽喝足,額上冒出一層熱汗,寬闊的鼻翼呼扇著,揚起兩道劍眉,疑惑地望著她。麗姿先笑了,她聳聳肩,傅鑫問她多少錢,她一愣,反問他有錢嗎,傅鑫麵包不貴,酒錢他不知道。她曉得誤會了,哈哈大笑。傅鑫說我殺了人,麗姿說我知道。他說死了,她說不知道。

他說在到南澳之前,他老竇吐光了胃裡全部黃水,看到船上最後一隻老鼠死了。船員們把船上的老鼠全抓光了,烤了,吃了。水手們都懂沒有老鼠的海船只有死路一條。老鼠活著,人才活著。這點道理傅老竇知道了也沒用,眼看著傅鑫的一個弟弟兩個妹妹一個接一個餓死在海上,老竇急得想投海,但他沒有在到達澳洲前一死了之,最終輸光淘來的那點點金子,將一條老命送在了唐人街賭館裡,他連續四天四夜沒有離開賭館,一頭栽倒在賭桌下面,留下一屁股高利貸。

那一夜,麗姿給他換了衣服,將她的英雄的頭摟在懷裡。她嘴裡喃喃自語:哦,感謝上主,大衛戰勝了歌利亞。

傅鑫聽不懂,但他聞得見柔和而辛辣的香水味,感受得到綿軟彈性的肉體,他渾身陡然哆嗦起來。異鄉的中午無論多麼炎熱,半夜總是寒冷的。他分明又看見自己的祖父如何用拐杖教訓在外眠花宿柳的三叔,祖母在門背後為濫賭的傅鑫父親落淚。

從那時起,傅鑫每次進城都故意避開國王街,但每逢看到路邊樹上盛開的一團團厚重的金黃色花球,他的鼻翼忍不住掀動,他得知這是澳洲大陸上到處可見的金合歡花,那柔而辛的香味總是將他帶入他設想中的麗姿的歡笑和哀傷,但他就是不敢想像自己回到麗姿小公寓的場景。

傅鑫也許是第一個對金子失去興趣的淘金漢。也許是因為在城裡遇見一個戴著白領圈的老牧師,聽了一段禱告詞,得到一本英文欽定本«聖經»。他回到班迪戈,就著營火,翻了一晚上,以後他沒事就翻,特意去拜老牧師學英語。在牧師的書房裡,他找到了些有意思的英文書。他主動把辮子剪了,換了一身二手洋服,褲子有點緊,胸前只有兩三枚紐扣,工友們笑話他脖子上系了一塊彩色抹布。但當華人與白人的衝突發生後,他充當起翻譯角色,沒人再敢笑話他。從洋牧師和麗姿那裡他瞭解了洋字母的力量,他不光使用彈弓,還在紙上寫寫畫畫,憑著小聰明和勤學苦幹,主動充當華人與白人之間的橋樑,直到某天他衝撞了一個威爾士人的高頭大馬。那個穿著紅色警服的白人跳下馬,晃動著鋼盔,盔尖尖紅纓迷住了傅鑫的眼睛。白人扯住他的領帶,皺著眉頭,但說話蠻客氣。傅鑫一口廣東四邑口音的英語居然暢通無阻,使他得以講清楚自己是趕著去給城裡來的員警做翻譯。威爾士人舉手示意,巧得很,他就是新金山來班迪戈辦案的探長,他雇傭了口譯員傅鑫。

傅鑫以後頻繁往城裡跑是去維多利亞警局當差。每次他為同胞做完口譯,總是很孤單很失落,他的心在城裡,辦完差事,他往唐人街去閒逛。小柏克街,對他而言就是家鄉,雖然這裡看不到手推車,聽不到木屐敲地。有時候,他會去理髮店享受一下久違的掏耳朵。被溫柔的手伺候過的耳朵將家鄉的聲音都收藏在裡面,滿耳都是廣東戲曲鑼鼓,臨街門窗裡露出來麻將洗牌聲響,茶館,粥店,中藥鋪,雜貨店,報攤,當鋪等等熙熙攘攘的熱鬧,忙碌的母親們呵斥孩子的聲音……

有一天,他也像城裡那些黃髮少年一樣在路邊放肆,吸卡雷拉斯(Carreras)煙,對著玻璃瓶口灌深棕色的咳嗽藥水。馬車粼粼駛過,一隻很白的手搭上他肩頭。他的腿肚子不由自主又哆嗦起來。一個銀髮女人妝很濃,笑很淺,香味很騷,他覺得都是他祖母的年紀的那女人,扔掉手裡的香煙,扭動著上下身之間的連接部分,快活一下嗎,有些外語是無師自通的。他臉紅得像番茄,卻反而牢牢記住了那些拗口的英語淫詞,當他忽然醒覺自己竟然來到了國王街,就扭頭跑了。

他在淘金營地度過火熱難熬的整個夏天。他帶著金塊來城裡兌了錢,把彈弓裝在一隻首飾盒內,又去了國王街。這回他的英語沒幫上太多忙,他把彈弓送給麗姿。麗姿先是一愣,旋即笑得前仰後合。這是什麼意思,他結結巴巴地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麗茲突然不笑了。她把彈弓退還給他,她說她不要什麼武器,也不要什麼玩具,她要的是一個戒指。他一聽就想去街上珠寶店買戒指,但被她一把拉住了。

那天,傅鑫彷佛從廣東老家走過千山萬水,走到了新金山,又走到了歐羅巴的愛爾蘭。他光著上身,倚在麗姿公寓硬邦邦的床頭,在他的裸身投下的暗影裡,洋女人的面目看不太清楚。麗姿的粉紅乳頭被嫖客咬破了,她睡著的時候也一定很痛,但她的鼾聲很溫暖很體貼,讓他很充盈也很疲憊。他悵然望向窗外,看見一些廣東女人坐在自己家門口臺階上,就像他在家鄉的老婆的樣子(他已經想不起她的長相),無論在世界何處,她們總是那個模樣,但她們同愛爾蘭女人的區別就像是土豆和紅薯。

他狠狠吸一口煙,不再覺得洋煙很貴,也不再覺得老竇在噩夢裡還會繼續攪擾,這是傅鑫一生中最輕鬆愜意的時刻。凡老竇鐘意的,比如賭博,都有其可惡之處;而老竇痛恨的,比如洋妓女,都有其可愛之處。

心裡的大辮子

理查•馬庫斯大病初愈,從班迪戈回來。5月天象罕見,墨爾本城裡下著綿綿細雨,雨一下就下了一整天,下榻的旅館裡有一個便箋等著他。

他按便箋找到唐人街一個酒館,裡面比他下榻的旅館還陰暗潮濕。傅鑫在裡面,身邊圍著許多中國人。看得出不少是淘金礦工和販夫走卒,大家都喝高了,猜拳行酒令唱戲文,馬庫斯捏著帽子,在角落裡拉長了臉。傅鑫明顯喝多了,手舞足蹈地扮演著什麼角色,唱著馬庫斯根本聽不懂的戲文。

這是粵曲,他攀著馬庫斯的寬闊肩頭說,聽我說!麗姿不是我的姘頭,是我的貴人。好多年前我還是個什麼也不懂的孩子,就背上了警方通緝令,我是一個在逃犯!我在麗姿的房間裡整整藏了半個月。

馬庫斯的啤酒差點噴出來,一個中國通緝犯在愛爾蘭女人的房間裡躲了半個月!離開的時候,他穿著女人給他專門預備的高級西裝,辮子盤起來藏在大禮帽裡面,口袋裡還裝著女人賣肉換來的英鎊。

天哪,那你為什麼還不娶她呢?混帳東西,馬庫斯舉起啤酒瓶又放下,換成左擺拳,狠狠地擂了他一拳,傅鑫跌翻在地。地上早就倒下了好幾條漢子,沒人在意。場子裡無人在意洋人揍亞洲人,哪怕挨揍的是一個名頭很大的華探。

華探的臉紅彤彤的,嘴角也紅彤彤的,躺在地上大喘氣,半天才緩過勁來,長歎一聲:你們英國人不懂,我——是中國人哪!

夜深了。馬庫斯把傅鑫扶到自己的旅館房間裡,伺候他吐完躺下。窗外的風弱了,雨卻越來越大,街邊的煤氣燈將旅館門前的巷子變成了一條遊動著白魚的河流。當馬庫斯快睡著的時候,傅鑫突然睜開眼睛跳起來,他嚷嚷著口渴,馬庫斯讓茶坊搞來一杯熱紅茶,傅鑫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接著他找香煙,找到煙點上,卻沒有抽,想了很長一段時間,他的圓眼睛燒得火星一般通紅發亮,他對馬庫斯說,算啦。不要說什麼對不起。我永遠不懂你們英國人的想法。哦,你們喜歡用的詞是制度。

馬庫斯說,你指的是警察局制度?

傅鑫點點頭,又搖頭,他狠狠吸了一口煙,慢悠悠吐出煙圈,他說,不光是警察局。不光是制度。

馬庫斯早就發現傅鑫腋下的配槍不見了。現在,他曉得傅鑫剛被警方免職了。

傅鑫又說,我還是警方公認的中文口譯。

馬庫斯問:是因為我的曝光報導?

    傅鑫聳肩。

    他語無倫次地解釋說他不是因為洩密被免職,而是他到局裡報銷了一大筆錢,買鴉片的錢。誰都曉得要在唐人街得到情報,比人脈關係更可靠的方法是用鴉片換。傅鑫一直在用各種方法搞鴉片,到警局報銷。警方高層越來越關注他使用鴉片的情況,諸如每天使用多少,在哪裡購買,是否有吸食,以及鴉片換情報對警隊風紀的影響等等。

    馬庫斯忍不住追問他有沒有抽鴉片。

    傅鑫還是有氣無力地聳肩。他早學會了用聳肩來避免回答。

馬庫斯什麼也沒說,他推門而出,他想去找點什麼烈性酒喝喝。他那英國式傲慢並不接受面前的中國式精明。

    他聽見傅鑫在身後嗤笑警方的迂腐:他們條粉腸有前途!

馬庫斯在後來的日子裡無數次採訪殖民地警方,他和探長和局長等都做了朋友。因此,瞭解了有關傅鑫免職的不同看法。警方高層或直接或隱諱地透露他們的處事原則,避免事態升級比破案更為重要。馬庫斯漸漸懂得什麼叫做大局觀,但在班迪戈發現殺人嫌犯肖恩行蹤的時刻,他至少也想明白了一層:那個腦後剪了辮子改說英語的華人心裡還有一根大辮子,傅鑫那廝縱然聰明,卻永遠無法明白警方高層的智慧:比破案更好的是沒有案子。

關於傅鑫生平晚期的行動都有馬庫斯的影子,唯有追捕礦工肖恩的過程,馬庫斯缺席了。馬庫斯不是不願意再掏腰包,而是他對傅鑫說這麼做不合法。你不是員警了。而且也沒有合法手續。但傅鑫還是一貫地閃著猴子樣的圓眼珠,說了一大番話,他總是能把死的說成活的,馬庫斯聽他說完,連連搖頭說鑫你不能知法犯法。傅鑫楞了一下,就不說話了。

麗姿在邊上靜靜地聽著。馬庫斯這時候才得知發現肖恩是麗姿的功勞。其實,傅鑫過去十來年的探員生涯真的少不了的人是麗姿。可是,傅鑫搬到城裡來住,沒有與麗姿同居,而是一個人窩在唐人街。兩人物理距離縮短後,反而疏遠了。傅鑫跟麗姿更像是一對偵探夥伴,也許傅鑫早就厭倦了麗姿吧。

傅鑫一臉無辜,他正告馬庫斯別在報上瞎寫他的私生活。麗姿淺笑跟進,對了,也不能寫我。她可不想被傅鑫那種浪蕩鬼纏上。

馬庫斯望著麗姿藍色夏夜一樣的眸子說,如果你不是鑫的女朋友,我願給你天天送花呢。

麗姿那天抽煙厲害,好像有什麼心事,她翹起二郎腿作思考累了的樣子。她說煩了煩了,新金山是做夢的地方,不是結婚的地方。馬庫斯先生,請你別忘了,我是國王街上做生意的女人。

她和華探的關係給殖民地的浪漫構成了某種敬意。她有點神經質。通常她超常的自尊心不會容許她那麼作賤自己。但她沒說錯。肖恩也是來國王街尋歡作樂的老主顧。從班迪戈賺了錢來城裡銷魂的那班歐洲礦工都搶著來找麗姿。肖恩身強力壯,情欲旺盛,又是多金的工頭,隔三岔五往城裡來逛。麗茲說去年9月11日淩晨她曾在太子旅館附近看見肖恩,但那夜他行蹤詭秘,穿著女人的裙裝。

馬庫斯最後指出說,有一條警方疏忽的細節,在太子旅館304房內床鋪底下發現兩個新煙蒂,卡雷拉斯煙。旅館清潔工說9月10日晚上瑪麗外出做生意那空擋,她們打掃過房間,床底下都掃乾淨了,不可能留有煙蒂。我們需要核實一下肖恩是不是吸那種煙。

傅鑫白了他一眼,頭也不回地走了,邊走邊說,收皮(粵語意為叫別人噤聲)!你忘了我以前幹什麼的,淘金營地裡兄弟們抽的都是那種煙。

馬庫斯發覺傅鑫的臉色脫去了既往的黃黑,一反常態的潮紅。假如傅鑫喝得酩酊大醉或者躺倒在唐人街大煙館裡,也許馬庫斯會更喜歡他。

現實是傅鑫一如往常地幹練高效,在班迪戈打了個漂亮的伏擊戰,帶著兩個中國礦工把肖恩押回城裡。他以平民身份向維多利亞警方指控那個大嚼袋鼠肉的白人至少涉嫌謀殺了妓女瑪麗。去年9月頭裡肖恩隨著一大群人進城,起初住主教府,後來不知去向,有人說看見他睡在大街上。9月11夜無人證明他不在現場,相反,有人證看見一個很像他的男人穿著女裝在太子旅館附近出現,而他的臉上留有新鮮抓痕,他隔天一個人跑回了班迪戈營地。警方頗為躊躇,這些都是傅鑫的說法,得不到證實。

誰也沒料到當天下午,警方立刻釋放了肖恩。

老探長的腦袋像煮熟了的澳洲龍蝦,紅裡透粉,毛裡毛糙,他的眼珠子越過老花眼鏡盯著傅鑫,好像隨時要從眼眶裡脫落。傅鑫曉得這是上司既懷疑又擔憂的表情。死掉個把愛爾蘭爛貨和懷疑主教的外甥是兇手可是兩件道德上區別分明的事。肖恩是墨爾本城裡聖公會主教的外甥。探長隨時樂意提醒他警方早就結案,瑪麗之死是一起自殺案。

探長不停地抹著額角的汗水說,你與拖著豬尾巴的中餐館老闆雜貨店老闆不一樣。你是這裡有身份的體面人,不能給我們惹麻煩。

接下來的幾個周日,馬庫斯在唐人街頭找不到傅鑫了,他驚奇地發現福音堂內禮拜長椅的最後面坐著華探,身邊是麗姿。

馬庫斯從門口朝麗姿打招呼,問她是不是學會了粵語,麗姿吐了吐舌頭。馬庫斯吹了聲口哨,傅鑫像是低頭瞅著鞋尖,也像是祈禱。鑫怎麼了,麗姿說我們的壞小孩學好了。也許在《聖經》裡發現了什麼破案新線索。

傅鑫站起身,撣去身上的塵土.皮鞋還是髒的,他挑剔地搖搖頭,歎氣說,是的,我的最後一案就是發現上帝是誰。

金合歡開滿樹的夜晚

金合歡花開滿樹的季節,白人來了。

起先是滿樹烏鴉似的黑色大鳥在聒噪,在班迪戈營地生火做飯的華工們趕也趕不走它們;不久,那些鳥不約而同高飛而去。四周靜得驚人,彷佛鳥和人從來沒出現過。突然間,四周起了肢體撞擊大地的聲音,如鼓點般嘈雜,賽過四面八方的馬群在聚攏來。人們看見河裡淘金的正沒命地往營地奔來,斗笠和氊帽都沒了,有人衣服撕爛了,有人臉上還帶著傷。他們抓著帳篷裡什麼值錢的就跑,還是夾生飯的午飯大鐵鍋打翻了,火星四濺,幾條狗狂叫著來回逃竄。現在可以聽清楚營地帶頭大哥在喊:不要亂!洋人來了,大家抄傢伙!他們不敢殺人!

但他錯了,追上來的白人礦工們一齊掄起鐵鍁,砍翻了落在後面的幾個華工,有人當場翻白眼不動了。白人礦工沒有怎麼遇到抵擋,他們殺入營地,舉起一面被單做的大旗,嗷嗷叫著:不要中國佬!捲舖蓋滾蛋!滾出班迪戈!

他們開始縱火焚燒帳篷。濃煙在河邊叢林上空盤旋上升。華工們經過了最初的慌亂,在帶頭大哥的指揮下在叢林裡重新集合,他們全部撤往地勢較高的臺山中餐館。

消息最早就是從中餐館傳開的。阿珍紅紅的臉上泛著汗珠,捏著衣角跑進跑出,害得她後媽賬台也坐不住,只能在後面攆她。華人神探來了。這是目前大家指望的唯一一個對白人罪犯有震動的消息。然而,白人礦工們瘋狂了,蹬著皮靴,手持鐵鍁鎬頭棍棒,還有幾杆長槍,團團圍住了臺山中餐館,但也無人敢貿然逼近,他們統一鼓噪起來:叢林魔鬼!魔鬼!把他交出來!交出來!

圍困和呐喊持續到深夜。屋裡避難的幾十個華人全明白誰是班迪戈叢林魔鬼,他們都避免看向某人,但越是這樣,眼光就越是無形中向傅鑫身上集中。馬庫斯這次又錯過了同傅鑫重返班迪戈,他滯留在城裡,完全沒料到傅鑫這次微服探訪反而是自投羅網。後來他告訴麗姿,對於淘金浪潮中的反華暴動,《班迪戈星報》不僅僅起了火上澆油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還洩露了傅鑫的行蹤。那份報紙將華工描繪成不讀書,吃得少,幹得快的怪物;從不休息,生活陋習多,什麼活都幹,似乎永遠不會死的異教徒,甚至暗示華工就是近來為患的叢林怪獸班迪戈魔鬼。但馬庫斯承認報上並非全是胡說,華工們自私,破壞了金礦規矩,不在新發現的礦脈處插旗標記,不與其他礦工分享,還像兔子似的在所有歐洲人廢棄的礦坑裡淘光最後一顆金沙。歐洲礦工的看法也不是無理取鬧,華工一貫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不管是不是洋人的)。發了財的華工拐跑了愛爾蘭女人,中餐館則順手牽羊偷走了一些歐洲人的胃。

警隊趕到班迪戈後,沒有耽擱,宣佈了傅鑫死亡。馬庫斯親眼見證法醫的屍體勘驗,屍首的臉上有一些河中卵石的劃傷,馬庫斯驚奇地發現一個像傅鑫那樣一生講究實用的人死後臉上竟然可以有如此聖徒似平安喜樂的表情,那吸鴉片似的黃黑色病容徹底不見了。

警方在交火中擊斃了數名為首分子,逮捕了數十名白人和華人。他們沒有找到肖恩,只在河邊樹叢中取回了他的手槍。暴動的白人裡面有一種說法,肖恩和傅鑫在羅頓河邊決鬥,肖恩先掉進河裡的湍流,傅鑫跳下去救他,傅鑫淹死了,肖恩的屍體沒找到;另一種說法,則是中國佬要求與肖恩一對一決鬥,肖恩出於驕傲答應了,但傅鑫與他拉開十來米距離後,發足狂奔,跳入羅頓河裡,被湍流捲入河心,肖恩因而畏罪潛逃。持不同說法的暴動者誰也無法說服對方。警方結論是傅鑫死於溺斃。

事後,從臺山餐館裡華工東一言西一語中,馬庫斯得出了華探最後一個晚上的情形:餐館門廊上唯一一盞煤氣燈黯淡地照著“隨時待客”的大招牌,傅鑫走出去前將彈弓留給了阿珍。他喝光了老闆從地窖裡拿來的一瓶好酒,頭腦還是清醒得很,最後,他要求好好吸一次煙。他嫌紙煙不夠勁,抱著一隻石楠根煙斗,像享受用袋鼠肉做的咕嚕肉那樣吸飽了。他推門大步走出去,阿珍說他的跛腳好了。那時候,他站在南十字星的星光下,投下漫長的黑影,身形彷佛驟然間放大了好多倍。面對前方躍動的火把光焰,身子固然還在顫抖,他轉過臉,血塊像鮮花一樣吐在地上,他眺望著遠處羅頓河邊的莽莽原始叢林。阿珍通紅的臉變得煞白,她想那是家鄉的方向。

記錄到這裡,馬庫斯停下筆,深呼吸,閉上眼睛,可以聽見金合歡滿樹滿樹嘩嘩地拍手,傅鑫咿咿呀呀地唱起來,大概是叫粵曲的中國歌劇。華探內心是一個來自遙遠鄉村的淘金漢,自有他永恆不變的淘金生存法則。

馬庫斯看見他緩緩轉身,終於向那些火把環繞的人群走去,鮮花一樣的血塊在黑暗的大地上燃燒。

大個子肖恩脖子裡纏著頭巾,一手提著大鎬,一手握著滑膛手槍,表情凝固著一團岩石般的黑影。他口中叼著一隻海泡石大煙斗,胸口前的鐵鍊上掛著一個大十字架。

肖恩沒有再現身。

女人和孩子

馬庫斯摘下禮帽,看著麗姿招呼後院裡的那個黑瘦的亞洲面孔,那人矮小的身形在後門金合歡樹下閃了一下,好像還靦腆地露出了發黑的牙齒。刹那間,馬庫斯彷佛又看見傅鑫頂著大日頭,穿著匠人的皮圍裙,手裡提著鉋子;可以聞見後院青草和刨花混合的味道,那個亞洲男人在廚房裡發出笨手笨腳的哐鏜聲,咕嘟咕嘟灌水的響動。

麗姿精心焙制的愛爾蘭咖啡和鮮奶蛋糕出爐了,關於往事的回憶停止在窗下玫瑰花瓣上的豔陽裡,像午後的湖水那樣平靜坦然,看不出遺憾或糾結的漣漪。在傅鑫死後沒多久,麗姿做出了一生中最飛快的決定,嫁給了後院那個亞洲男人。馬庫斯問她丈夫怎麼樣。她眨了眨眼,算是回答。他問兩人怎麼認識的。麗姿不回答,而是說他人很好,很細心,很勤奮,煮菜一流,不惹是生非。隨之,她莞爾一笑:但他在床上完全跟鑫沒法比。 鑫最拿手的是學壞。

馬庫斯感覺到了什麼,但還來不及反應,聽她聲音低沉地說,鑫那廝還是把我騙了。鑫說過要給我一個家。可是,阿珍剛剛生了一個女孩。

完全不是馬庫斯所預期的故人重逢。不知過了多久,麗姿驟然高興起來,她說,我現在才懂他為什麼老是說大丈夫什麼三妻四妾。那是傅鑫的孩子。阿珍告訴我了,我給她的女兒起名叫麗姿。你看,我算是和鑫那廝兩清了。

馬庫斯滿臉困惑,搓著手裡的帽子。

麗姿望著牆上的聖母像,坦然承認說肖恩不是殺害瑪麗的兇手。他臉頰上的抓痕是她幹的。

我故意幹的。知道嗎,是我!是我!麗姿站起身,胸前還掛著圍裙,興奮得大叫。後門口亞洲男人的面孔閃了一下。

對著英國記者眼中的驚疑,麗姿一字一頓地說,鑫自以為了不起,沒有一個案子他破不了,但一個他眼中的下賤外國女人的小小伎倆就讓他徹底暈頭轉向了!鑫是一個自以為自己是神的人,但他被我耍了,不,他被他自己耍了。為什麼是肖恩呢?不一定是肖恩,當然。肖恩是一個倒楣的壞蛋。只不過他碰巧有一雙大手,只不過他帶著滿滿一袋金子來找我過夜,竟然不付錢白嫖……上帝叫我在他臉上留下該隱的記號!

離開前,馬庫斯問了她最後一個問題:肖恩是抽煙鬥還是吸紙煙?

麗茲平靜地回答:他有一隻雕工精美的海泡石大煙斗。

愛上一個特別不確定的女人,是不是因為愛上這個同樣不確定的城市,馬庫斯心生陰影,熬了幾個通宵,寫出一篇«華裔神探的最後一案及其神秘死亡»的特稿,但沒有一家報館願意刊登。最後,他接到了維多利亞警方的電話,不得不改為給本地«阿耳戈斯報»重新撰寫一篇傳記,介紹殖民地首位華人神探傅鑫的短暫生平,他不吝溢美的詞句稱讚了他的華人好朋友是一位平民英雄,熟知殖民地的各種華人犯罪階層,腰插彈弓,吸著煙,唱著粵曲,盡忠職守,懲惡揚善,英勇殉職,他隻字不提華人神探奇怪的最後一案,這讓總編輯很滿意,新金山的老讀者們誰也沒察覺有什麼不對頭。又一位值得信賴的員警公僕離開了我們,但外面的世界不為所動。

文章刊發後,馬庫斯收到了一封信,阿珍在班迪戈托人用英文寫來的。他下樓去旅館外施萬斯頓街頭的那間咖啡館。彼時,巴黎風咖啡剛剛取代英國茶,成為城裡最新潮的飲品。他願意讓自己迷失在觸摸靈魂的咖啡芬芳裡面,血脈僨張,視線模糊。他攥著信紙,懷念起傅鑫,那廝真是有福氣,死了還有兩個女人日日夜夜思念著他,一個是用愛,另一個是用恨。可那廝真的懂什麼是愛什麼是恨嗎,他好像永遠在那條跨洋過海缺少安全保障的輪船上,朝著南方的大陸,其實,只要是離開家鄉,朝著任何方向都可以。阿珍在信裡說班迪戈的瘟疫平息了,她父親不再痛恨傅鑫那廝睡大了女兒肚皮;她預備一個人將女兒養大,不用擔心生活費;那把彈弓上刻著一個位址,那是一個城裡律師的住址,律師給她送來一筆錢,是傅鑫早年淘金攢下的全部私房錢。

馬庫斯瘦高的身軀伏在咖啡桌上,忽然想哭,但他不能在一屋子橙色陽光裡的陌生人面前哭。他用顫抖的手握著沃特曼鋼筆,給麗姿的新生兒寫賀卡。阿珍在信裡說她還想給麗姿一些錢,麗姿剛在醫院裡生下了一個兒子,她聽了阿珍的願望,看看阿珍手裡的支票,又看看自己孩子的小雞雞,眼睛裡的藍色夏夜更深沉了,她請站在床邊的神甫做祝福祈禱,她告訴阿珍她剛到人間的兒子名叫鑫。神甫說孩子是上帝給女人的產業,問她和阿珍幾時給孩子施嬰兒洗禮。兩個女人被從天而降的產業給征服了。

若是重返班迪戈的臺山中餐館,理查•馬庫斯認真地想,除了玉米袋鼠肉湯以外,一個歐洲人在那裡還能吃些什麼。他自嘲地想像自己此刻的笑容,一個以探求罪案真相為己任的英國人居然一本正經地思考著在中餐館裡可以有怎樣的歐式菜譜。他想到的傅鑫不是混跡在唐人街理髮店或大煙館的那個眼珠溜溜轉的小個子,而是一個雙手放在膝蓋上端坐在福音堂裡的黑皮膚聖徒。他想像著傅鑫的孩子將來會長成什麼模樣,甚至猜測麗姿的兒子是不是也是傅鑫的孩子。但他不知麗姿的兒子長大後前往中國,將會是辛亥年份,大革命開始的時代。

刊於《江南》2021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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