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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墓出土之《神乌赋》研究三题
作者:萧虹  发布日期:2023-12-03 13:42:33  浏览次数: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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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1993年西汉墓室出土的《神乌赋》是20世纪辞赋文学考古的最重大发现.《神乌赋》所包含的意象和思想十分丰富,其主题是多面的.《神乌赋》的发现毫无疑义地证明俗赋在公元前一世纪就已存在,将俗赋的出现提前了数百年至一千年.《神乌赋》反映了中国固有的赞美女性牺牲精神的传统,或者是男性尽在不言中的一厢情愿.其真正不凡的意义在于女性角色可见度远远超过男性,并且对女性赋予强有力的自主能动性.

关键词:西汉墓 《神乌赋》 俗赋 文学史 性别

1993年,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6号汉墓出土了一批竹简木牍,其中有一篇名为《神乌赋》的俗赋引起了中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西方学者 Hans van Ess就发表了文章并形容它属于“民歌式”。墓主名叫师饶,是当时中级地方官僚。根据该墓下葬的时间,考古学家断定这篇赋的写作时代不会晚于公元10年。这一组竹简共有21枚,上面共有664字。篇题清楚地写着“神乌傅"(“傅”通“赋”)三个字。”正文内容则用章草书写在18枚竹简上。其中一枚载有若干人名,编号为133的署名简被学者宁登国认为“蕴含着非常丰富的信息,它勾勒了《神乌赋》文本传播的曲折经历,同时反映了汉代献赋风尚及赋体文学的社会功能””。《神乌傅》的发现,必然引起学术界一番轰动,同时很多问题也就不能避免地浮出地面:它的主题意义是什么?它的出现对文学史会有什么影响?以下我将综合各家的意见加以分析,并且针对《神乌赋》中女性角色话语权的表达提出自己的浅见。

一、《神乌赋》的主题探索

乌鸦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鸟类,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乌与鸦是被分别赋予象征意义的两种。孔鲋(前三世纪下半期)所著的《小尔雅》中:“纯黑而反哺者谓之乌,小而腹下白,不反哺者谓之鸦。”[4)”在汉代文化中,乌是很正面的形象,它被认为是“孝鸟”。由于人们相信它有反哺的义行,当父母年老衰弱,没有捕食能力时,年轻的子女就会

找食物来喂它们。许慎(约58-147)的《说文解字》中重复了同样的说法。而乌正是赋中的主角,不管怎么说,到了《神乌赋》创作的时候,即公元前一世纪末,这种观念似乎已经深入人心了。

不过,这篇赋的主题并不在于神乌“孝”的特性。选择乌为主角,纯粹是因为需要它作为有德之鸟的代表。它既有传说中的孝道,的确是一个合适的选择。自从《神乌赋》出土以来,关于其主体的探讨层出不穷且未见统一。

初期的意见,也是最大多数的意见,认为它是恃强凌弱的寓言。而且进一步提出法律制度不公平,没有保护受害者,也没有奖善惩恶的机制。学者指出,公元前一世纪社会上有诸多不公平的现象,当时的人惧怕以言获罪,所以作者仿效传统的例子,用鸟类作为寓言的代言者。”从赋的故事来看,这个解读法很合理。盗鸟的言语和行动都清楚地表明他是一个典型的恶霸,以凌驾在法律之上为快。虽然神乌选择了在当地政府附近的地方安置新家,结果也没有得到预期的保护,反而受损害而亡命。正是这一极端的不平导致了雌乌的死亡,并加深了雄乌无望的心理。如果恃强凌弱不是这篇赋的唯一主题,肯定也是重要的主题。

对这篇赋的主题,另一个说法是:它旨在用乌鸦夫妻来反映夫妻之间的互相依存和生死不渝的爱情。这一点,我将在后文再论。

第三种说法认为《神乌赋》是儒家的伦理寓言,

以乌鸦与“盗鸟”为例,阐明善与恶的对比。雌鸟是善的典范,而“盗鸟”是她的邪恶对手。”它是一篇扬善抑恶的道德教化之作。诚然,赋里常常引用儒家经典著作,雌乌的话里也宣扬了各有其分的思想。然而,这样的解读很难解释为什么到了最后,作为代表善的堆乌竟然受到如此残酷的惩罚;而恶的代表,盗鸟却未受丝毫损害。这样的故事起不到劝人向善的教化意义,因此,善与恶的对比不像是赋的主要命题。

以上的观点从赋的文本内容生发的,不过还有两家的解读聚焦在正文后面的“传”。他们把文本只当成工具,目的在阐明一个当世流行的哲学概念。”许云和认为这反映出汉王朝岌岌可危,向着灭亡的路上走的时候,全国笼罩在不公正和腐败的阴霾中。赋的本意是宣扬一种不抵抗主义和隐退的哲学以求在乱世得以明哲保身。许氏辩称“传”才是这篇赋的症结所在,我认为不无道理。“传”用龙与凤为隐喻,倡导逃离和隐藏的策略。认可这种解读的人认为,作者仿效庄子和列子的手法,用寓言的形式来阐明哲学的概念,要宣扬的概念是生存而不是对抗。引用先秦和西汉哲人如曾子、桓宽的例子来支持他所谓不应为名利而危及白身的论点,因为名利必须通过祸害才能得到,只有完全远离名利才能避开灾难。许氏进一步指出懂得礼的人不会动武。马丽樱的见解与许氏相似,但是循着不同方向6,马氏意谓雌乌所以抵抗不是因为那些筑巢的材料,也不是因为自己被侮辱了,而是因为不能忍受盗鸟的恶毒行为。换句话说,她是为仁义而战的。据马氏分析,龙与风的飞走和隐藏是有鉴于同类不幸的遭遇。因此赋的结局是一个主角的死,而另一个见到伴侣的遭遇,决定离开并藏到别处去。故事的教训是:人应该行仁义,尊礼仪。

在评估以上各种解读后,我们大概可以同意《神乌赋》是一个反映平民被强有力者欺侮,不幸处在不公的法律制度下无法伸冤的寓言。我们肯定也能同意它刻画了夫妻之间忠贞的爱情。至于伦理教化一则,便不那么令人信服,因为善无善报,恶也没有恶报。故事与奖善惩恶的观念并不吻合,失去了教化之作的意义。

然而,对赋的主题是劝人远离危险这一意见,需要进一步探讨。首先,关于“传”属赋的一部分之说,尽管我们很愿意接受,也应该采取怀疑的态度。许云和提出它可能是另外一篇作品的“传”,但他不能确定,也说不出是出自什么作品。”据“传”中的一句:“诚写悬(?)以意傅(赋)之。”74似有赋与“传”是同一人所作的意思。然而因二者之间有矛盾,仍应质疑。

赋的本文赞美雌乌的英勇事迹,没有一处批评她的行为。如果逃离是赋的主题,那么整个故事都毫无意义,作者就应该提出雌乌反抗侵略者的行为是错误的。若然如此,何苦浪费那么多词句去赞美她的勇敢与美德呢?为何不提出他认为正确的应对方法,譬如由雄乌反对雌乌的做法,同时又为何不建议一个不同的行动计划代替武力抗争呢?而且为何把雄乌写得与妻子想法和感受那么一致,令他决定与她同死呢?这些细节不像是能把结论引领到“传”所表达的思想。雄乌之所以最后飞走,可能不是因为他从妻子的死得出教训,而是因为他已经心灰意冷了。

因此,初看之下,许氏和马氏的论证,称故事提倡遇到危险就选择“fight or flight,战斗或逃跑反应””,似乎完全不合理。然而,我们应该进一步考察并细想以下问题。诚然,雌乌的斗争是得到赞美的,但她的死是叙述的转折点,目的在引导读者同情雄乌的失望与痛苦。听了妻子劝他活下去的话以后,他选择离开而不是留下来为她报仇,这个决定就引向“传"所表达的主旨:效仿风飞与龙潜。作者大肆表彰雌乌的光荣事迹,实际上只是要凸显“战斗”的不幸结局。而更为合理的选择就只有“生还”(survive)了。雌乌恳求丈夫离开的时候,应该促使读者重新思考。如此一来,“传”里面的想法就能合乎逻辑地跟赋的故事联系到一起了。

我个人认为《神乌赋》的主题是多面的,因此对已有的这些解读都不能完全信服。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要只用一种方法来阐释它比较好,因为它所包含的意象和思想太丰富,值得我们用更多方法来解读它。

二、《神乌赋》文学史地位的探索

《神乌赋》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应该是用鸟类来写寓言。远古的时候,鸟类和人类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当人由于某种原因要用“非人”的声音说话时,自然而然就想到鸟类。无论在中国或者西方的早期文学中都有鸟类的身影。用鸟类作为比喻在中国文学中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诗经》和《楚辞》中可常见鸟类寓言或以鸟作比的例子。到了西汉,贾谊的《鹏鸟赋》用不祥的鹏鸟来做主题,与《神乌赋》儿乎是同时代的作品。

在《诗经》中有三十多种鸟类以不同的角色出现:作为母性的象征,作为某族的图腾,作为忠贞的或不忠贞的爱人,甚至是襄助国王以公正慈惠的理念治理国家的贤臣。”但更多的是以鸟作为季节的象征。农业社会人类的作息是跟季节紧密联系的,所以某种鸟的出现提醒人们该做相应的农活。

《楚辞》中提到四十多种鸟类。也用作象征:例如凤,鸾和黄雀是贤者的象征,而鸠、凫、枭、鸡和野鸭则比喻小人或一般平民。[“]21我们还注意到那些象征圣贤的鸟多数是从神话而来。诗人或是从想象中创造出来或是从楚民族的传说中拿来,其中没有比乌鸦和太阳的联系更广为人知的了。诸子也经常利用鸟类的寓言和隐喻来阐释某些哲理。一个很著名的例子是庄子用大鹏和斥鹦的视角来比喻两个大小悬殊的世界。

和《神乌赋》差不多同时的传世作品中,亦有鸟的象征。这些作品与从洞窟和墓穴出土的作品不同,是经过世世代代传抄和刻印传下来的。西汉贾谊的《鹏鸟赋》不是寓言,像先辈诸子一样,他用鹏鸟作为不祥的象征来阐释道家出世和与宇宙同为一体的思想。比《神乌赋》稍晚有赵壹《穷鸟赋》,在形式和风格上与《神乌赋》类似,但意欲表达的信息却不同。赵壹用一只被迫害的鸟自况,用这篇赋来感谢一个曾经帮助和保护过他的人。这两篇赋虽然时旬和《神乌赋》接近,但主题都不同。反而是敦煌出土的《燕子赋》情节倒很接近。都是用拟人手段利双方争执的情节,我们后面还要说到,现在只是指出《神乌赋》在这一类跟鸟有关的赋里面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从文体的角度来考虑,《神乌赋》的渊源也值得我们探讨一番。谈及赋这种文体,首先会想起的白然是西汉大儒司马相如、扬雄等所作的煌煌巨制。再其次也是魏晋六朝曹植、王粲、庾信等较短的抒情之作。然而,如今发现的《神乌赋》虽然毫无疑问是西汉或以前的作品,却和以上这些文人赋风格迥异,似乎有横空出世之势。如此我们就不得不向出土文献中寻找线索。

《神乌赋》的出土是20世纪辞赋文学考古的最重大发现。这样说是因为它字句完整,且从未见于传世文献。山东临沂银雀山发现了某篇赋的一枚残片,据考证是《唐勒》赋的残片,日期确定为大约公元前140-118年。”安徽阜阳的双古堆于1977年又发现了两枚《楚辞》残片。这两件文献都出于西汉,比《神乌赋》的时代更早。按学者裘锡圭的看法,这些文本有利于我们对文学史的理解。有学者考订《唐勒》是与屈原和宋玉同时期的作家唐勒(约前290-223)的作品。《汉书》著录了唐勒四篇作品,但现已失传,所以我们直到现在对他的作品一无所知。《唐勒》的发现还有助于确认宋玉的一些现存作品的真伪。以前有人怀疑宋玉的作品是伪作,认为他不属于从荀卿到贾谊之间赋体的承袭过程。我们现在有实质的证据,证实在唐勒和宋玉的时代,

赋是存在的。”阜阳汉简的楚辞残片考订是来自《离骚》和《涉江》。但可惜二者只有几个字,所以其价值还有待决定。

《神乌赋》所讲的故事具备对话、叙述与生动的描写,包含了雌乌与雄乌之间的动人的感情互动。这样技术高超的故事在唐以前传世的文学中很少见到。然而它的风格和观点与文人所写的唐传奇乂毫不相似,它最可能的近亲应该是20世纪初在敦煌发现而被认为出自唐代的俗赋。与《神乌赋》可以比拟的是《燕子赋》,它的主角也是鸟类--不是神乌而是一对燕子夫妻。我们下面还要对二者的关系作进一步的探索。

如此看来,我们还是没有找到和《神乌赋》有关的有用线索。不过,有一种赋与以上所说的赋的风格很不同,曾经长期被忽视,那就是敦煌发现的俗赋。“俗赋”这个名称是很迟才被造出的,直到1963年才成为约定俗成的词。"这是指20世纪初在敦煌莫高窟发现的一种赋的类别,这些文本题目或带或不带“赋”字,但都是传世文本中找不到的。基于类似的形式和风格,一些作品被归入这一类:包括《燕子赋》和《韩朋赋》。伏俊琏所著颇有创新见解的《俗赋研究》一书,探寻了赋体早期的发展,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他更把俗赋分为以下四类,并标明每类的主题、风格和各自的谱系:1.故事俗赋:以接近口语的文字讲述故事; 2.主客辩论俗赋:在两个对手的互相戏谑中往往带有幽默的成分; 3.咏物俗赋:可能有关日常的事物,如《酒赋》《月赋》;或是某种现象,如《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4.风格类似俗赋,但有实际用途的文本,即近于俗赋的应用文及其他。《神乌赋》的发现,大大加深了我们对俗赋的起源与发展的了解,尤以故事俗赋为然。此前,这一类俗赋曾在敦煌地区出现过,年代大约是唐代(618-907)。虽然学者考虑到这些赋已具备很成熟的形式,怀疑还有更早的作品存在…,可惜并没有找到任何证据。

敦煌发现的《燕子赋》值得我们拿来与《神乌赋》做进一步的比较。燕子的经历和神乌很类似,他们的巢被黄雀所占,因而引出一场官司。但是显著不同的是《燕子赋》没有打斗的情节,代以对簿公堂式的辩论,因此它除了属于伏俊琏著《俗赋研究》中的“故事俗赋”一类外,还属于另一类“主客辩论俗赋”。它的结局也很不一样,是和平协商而不是《神乌赋》所写的悲剧。其创作时代可以考证为唐末,在叙事方面,包含的细节也远超过《神乌赋》。因此,《神乌赋》的发现毫无疑义地证明俗赋在公元前一世纪就存在,把俗赋的出现提前了数百年到一千年。为此,对赋的起源与早期的发展,也应作一全新的审视。学者宜重新考虑故事俗赋和其他俗赋,如主客辩论俗赋和咏物俗赋等的起源187-192俗赋具有语言浅白、四字一句、通篇用韵但韵律自由的特点,《神乌赋》正符合这个形式。至于《神乌赋》的风格也是很值得一提的,叙述和对话的语言都很平易近人又非常感人,明快简洁,有一种文人大赋所没有的直达人心的力量。由于它包含一些像是儒家经典巧妙的语体重述或通俗化的运用,所以有学者揣度作者至少受过基本的儒家教育。问题就是如果它是受过教育的文人所写,那么就不能算是俗赋。

这一点曾经引起辩论。有些学者认为,如果俗赋作者能把儒家经典如《论语》等语句巧妙地语体重述或通俗化,那么他们不但是儒者,而且是对儒家伦理有深切认识的人,才能如此随心所欲地用语体重述。”其他学者认为这些引用的句子,并非深奥的哲学概念,只是通俗的成语,因此作者并不需要对儒家学说有深切的理解。在他们看来,任何人接受了儒家的基本教育都能够做到这样的语体重述,而到了汉末,这样的人应该比比皆是。如果我们运用伏俊琏对俗赋所归纳出的文学形式:平易的语言、四字一句的句式和通体用韵来判断,无论作者是文人与否,《神乌赋》都应该属于俗赋。

三、《神乌赋》与女性角色话语权的表达

像大多数传世的文学一样,文人赋极少提及女性,即使是由女性创作的依然如此。据我们所知,早期只有三位妇女写过赋:班婕妤的“自悼赋”;班昭的“东征赋”现在还可见,还有左芬,她的“离思赋”也仍然可见。(121121

班婕妤的“自悼赋”是后世女性文学的典范,有强烈的女性主体意识。班昭在“东征赋”里记录了她从京都洛阳到其子任职的陈留(今河南省洛阳以东)之旅,描述了沿途的历史古迹以及由此引发的感慨,此赋既没有私人的感情又很形式化,和男性文人所写的几乎无法分辨。虽然班昭还写了别的赋,但仍然保存到现在的只有零碎片段,无法从中作出有用的论断。左芬的赋比较个人化和感情化,表达了因被选人宫而被迫远离亲人的哀伤,然而其风格和口吻也与男性所写的无异。如班昭一样,左芬其他的赋也只留下了片段。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两位女性所写的赋和男性所写的几无分别。她们两人都有一位文名卓著的兄长,班昭的哥哥班固是史家和文学家,作《汉书》和京都大赋《两都赋》;左芬的哥哥左思以《三都赋》引起“洛阳纸贵"。这两位女性应该和她们的兄长接受了同样的教育,当她们提

笔写作时,就会袭用同一传统的风格和视角,因此她们用同样的方式表达同样的感情。

反之,俗赋似乎是由整个精英传统以外的人所写的,他们的风格和视角很不同。在《神乌赋》的故事中,夫妻之间的感情通过他们的对话活现眼前,尤其是雄乌所言:“苍天,苍天!视彼不仁,方生产之时,何与其口,顾谓其雌曰:‘命也夫?吉凶浮附,愿与女俱。’[7]*为了不给他造成麻烦,雌乌坠树而死,使其得以解脱而开始新生。在此之前古代文学没有写过夫妻之间的齐心协力和相亲相爱。更令人惊讶的是,雌乌在作品中所扮演之角色的正面形象和重要性都远非她的丈夫可比。雌乌在无法说服盗鸟时与他斗争,冒着生命危险保护建筑家园的材料,虽然没有提及孩子,但他们也是隐藏在背景之中的(后面我们注意到雌鸟恳求雄鸟将来不要让后母虐待孩子)。结局很符合中国传统思想:女性必须自我牺牲。我们可以这样诠释,结局反映中国固有的赞美女性牺牲精神的传统,或者是男性尽在不言中的一厢情愿。

女性的主体意识表达不止于《神乌赋》,我们注意到出自民间的文本都倾向描述女性,例如敦煌写本中的《韩朋赋》。《韩朋赋》是一个故事赋,与其说是关于韩朋的,不如说是关于韩朋妻子贞夫的。韩朋离家去为宋王工作三年后,收到贞夫书信。宋王看到了这封信,对贞夫信中的文采和流露的情感甚为欣赏,欲将她纳入宫中。贞夫被骗到王宫,宋王设计离问二人感情致使韩朋自杀身亡。韩朋下葬时,贞夫亦殉身于丈夫的墓中。在这个故事中,韩朋只是一个引子,他的命运是引起妻子一切积极行动的动因。贞夫写信给韩朋启动了故事,人宫后坚决拒绝宋王的示好,并说服宋王允许自己与丈夫见面,还暗中传递约定同死的信息。最后又要求宋王为韩朋举行盛大的葬礼,自己也要出席,实现与丈夫“死同穴”的心愿。殉情的两人化成连理树,当宋王命人把树砍倒时,又化作一双鸳鸯比翼飞去。

从女性的角度看,这个故事并非完全正面的,因为毕竟仍然要求女性为男性殉情。不过我们要指出在故事的开始,夫妻终身奉行一生一世生死相随是双方的誓愿,不是女性单方面的。韩朋发誓永不另娶,收到妻子约定同死的信息就毫不犹豫地自杀了。这个故事真正不凡的意义是女性角色可见度(visi- bility)远远超过男性,并且对她赋予强有力的自主能动性(agency)。在这一点上,《神乌赋》也很类似。雄乌在故事中的地位是次要并比较被动的,而雌乌起到带头的作用。这些都暗示两性之间相对的和读者生活经历与文士阶层的不同而致。这两篇赋和多数来自民间的文学形式(例如乐府诗,曲子词)一样,更多以女性为主体,女性的能见度也更高。

结论

中国人偏爱喜剧的结局,多数通俗小说和戏剧都以大团圆结尾,但《神乌赋》却不是,因此它是中国通俗文学中一个稀有的例子。它以“盗反得免,亡鸟被患,遂弃故处,高翔而去”’“的结局收尾,故事虽然在悲剧气氛中结束,却不至于陷入极度无望的境地。这样,故事的愤怒与悲伤就没有那么尖锐,而且暗示了新的希望。

这里我们必须问:在中国文学里,女性是否多是要担当悲剧的角色?答案是肯定的,如被遗弃的妻子和恋人,被冤枉的姬妾和那些为了忠于男性或国家而殉难的女性等。然而,正如《神乌赋》的结局一样,在每个故事的末尾,女性的牺牲为大家(包括男性)带来新的希望。除了这些赞赏以外,她们又得到什么呢?

注釋:

1 许慎《说文解字》卷四:“乌,孝鸟也,象形。"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8项。
2 心理学.生理学名词,为1929年美国心理学家怀特·坎农(Walter Cannon,1871-1945)所创建,其发现机体经一系列的神经和腺体反应将被引发应激,使躯体做好防御,挣扎或者逃跑的准备
③《燕子赋》有两个版本.故事梗概没大差异,一篇是四言,一篇是五言。参见《牧煌变文选注》,中华书局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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