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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属於我们的辉煌
作者:张劲帆  发布日期:2011-06-07 02:00:00  浏览次数: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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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谈关於澳华作协评奖活动的争论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最近超然先生发表在《满江红》杂志上的文章《应对缪斯和历史负责任!》就澳华作协悉尼分会主办的“首届澳华杰出青年作家奖”评选活动提出了尖锐批评,澳华作协雪梨分会的黄雍廉会长在回答《华联时报》记者专访时则作了《黑幕何来之有》的回应,这件事引起了雪梨文化圈内人士的普遍关注。笔者作为澳华作协的一名会员,忍不住也想发表一点拙见以就教於方家。
       笔者认为发生这场争论是一件好事,一是扩大了作协和评奖活动的影响,使大家都来关心作协和本地华文文学创作的健康发展,二是有利於集思广益,使今后的评奖活动搞得更加完善。
       笔者仔细研读了争论双方的说词,觉得评奖活动举办者是希望藉评奖活动来促进本地的华文文学创作,超然先生则是希望评奖活动严肃而公平,能真正的体现出本地青年作家的最高水准,双方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举办者一方确有不尽完善之处,而批评者一方则过於偏狭、刻薄。
       这场争论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本地有没有杰出青年作家。超然先生认为“中国文坛也罢,港台文坛也罢,青年作家之中能称得上‘杰出’者实属罕见,而海外的澳洲的悉尼华人文坛,说不中听点,这一方小小的文化角落,却拥有‘杰出青年作家’诞生斯世,粉墨登场,着实让人浩叹。”接着他对本地的文学创作现状作了一番评述,然后对获奖者是否名副其实一一具体评点,认为其中有评得比较公道的人选。可见超然先生并不一概否定评奖的必要性,也承认悉尼有比较突出的作家,他只是不赞成给获奖作家冠以“杰出”称号而已。黄雍廉先生并没有正面回应关於“杰出”的责难,只是说:“可以说上的人是非常优秀的,我觉得他们都有著作,而且是北大、复旦大学毕业的。”所谓“杰出,本没有严格定义,只是在一定范围内相对比较而言特别突出罢了。这个范围到底应该是多大,并无定规,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理解是很正常的。比如超然先生认为是杰出的某些中国作家,拿到世界范围去比较,就未必算得上杰出。既然如此,名目问题就并不是一个实质问题,不必过于纠缠。况且超然立论的基点是悉尼文坛现状,而评奖活动主办者在公布评奖条件时讲明了在国内外发表的作品都算数,即并不仅限于此时此地,超然先生的靶子就根本没有立准,他应该批评的是这样的评选标准是否合理(笔者意见详后),而不是越俎代庖替人家把评选范围划小了,然后说在这个小范围内没有力作,因而没有杰出青年作家。这就违背了辩论的逻辑。当然,我倾向於超然先生对“杰出”一词所采取的慎重态度,它应该用在较大范围的佼佼者身上。在澳洲、悉尼这样小范围的作家群中进行评选,采用“优秀”一词会更妥当些。如果超然先生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向主办者提出这样用词的建议,效果当会好些。而主办者一方当初在考虑奖项名称时,如果慎重些,也不至於因名目引来诸多非议,“名不正,则言不顺”,古训不可忘也!
       我认为超然先生对本地文学现状的评述就整体而言是准确的。本地华文文学创作近几年来随着中文报刊的增多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状态,出了不少作品,尤其是散文作品(杂文属散文之一种),就我的狭窄视野所及,觉得其中有少量比较优秀的作品,但确实还没有一部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称得上杰出,能够反映出我们所处的时代和澳洲华人的深刻的本质特征,足以震撼人心的力作。某些作者满足于名字经常上报,重数量不重质量,选材不严,开掘不深,常常抓住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敷衍成篇,玩文学,而不是把文学当成一项严肃的事业来干。这并不是说,本地没有有才华的青年作家,事实上本地有些青年作家既有相当知识积累和生活积累,又很聪明,文字功夫也不错,有许多方面值得我学习,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更何况作家乎。我只是觉得澳华文坛的作家群就总体而言,在思想深度方面是不够的(较有思想深度的作家也是有的),作品大多缺乏较强的思想性,通常只是描写一些表面的生活现象,而不能把这些生活现象放在开阔的世界视野和纵深的历史视野上来加以观照,塑造出具有较高典型性的人物,反映出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性。我相信许多本地作家们可能是因为忙於生计或学业,还不能安下心来写作,有些修养层次较高的作家还没有出头或者虽偶尔出头但未充分投入到创作活动中,这些作家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随着他们居澳身份问题的解决,澳华文学当会走向繁荣。
       二、评选标准是否合理。超然在论及获奖者张奥列和朱大可时,认为他们在中国时所取得的文学评论方面的学术成就是出色的,来澳后却并没有在文学评论方面有新的建树,因而“文学评论奖”加在他们头上只是一种“虚无的荣衔”。这实际上涉及到评选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超然显然不赞同把在澳洲之外发表并且不反映澳洲生活的作品作为评选对象,可惜他没有摆出充分的道理来论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笔者倒是赞同超然的这一观点。因为既然是“澳华杰出青年作家奖”,就标明了明显的地域是澳洲,是澳洲华文文坛水准的反映,要不然评出了一大堆“杰出作家”,而澳华文坛却拿不出一批象样的作品来,岂不是笑话!   再者,今后中、港、台可能还会不断有一些著名作家移居澳洲,若他们都是凭过去的成就参加澳洲华文文学奖的评选,势必轻而易举中奖,其结果就是每次奖励的都不是或主要不是澳洲华文文学,而在本地文坛辛勤耕耘有年的一些优秀作家却因名额有限而与奖项无缘,这显然不利於澳华文学的良性发展,主办者宜思之。关于评奖的名目和方法,窃以为还需改进。这次评奖不是评单部作品,而是综合考察参选作家历来的文学成就,有点相似于奥斯卡终生成就奖的评法,对于刚刚处于起步期、还相当幼稚的澳华文学而言,第一次评奖就采取这种评法,未免为时过早。中国新时期文学从一九七七年算起,至今已有十八年了,出了许许多多好作品和名作家,但我只听说有以单项作品为评选对象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当代》文学奖”等作品奖,还未听说有以综合文学成就为评选条件的作家奖。已经相当成熟的中国新时期文坛尚且如此,远远逊色的澳华文坛是不是有些操之过急了?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是先搞一些单项作品评奖,若干年后有了基础,再从获单项奖较多的作家中选拔佼佼者,授予澳华优秀作家奖”。由于有了多次单项奖的基础,评选起来就既立足了澳华文学,又有充分的客观依据,会比较公平,少惹人非议。黄雍廉先生在谈到这次获奖者之所以优秀时,把获奖者毕业于北大、复旦等名校也作为一条理由,这显然是不妥当的。评作家奖只能以作品为唯一评选标准,而无关乎毕业于什么学校,因为学历是不能与杰出作家划等号的。古今中外很多名作家都不是毕业于名校,有的连正规学校教育都没有受过,如高尔基、马克.吐温。我注意到,事实上这次评奖并没有唯学历,比如贾咏就是自学成才,但是主办者在评选时是否多少受到了重学历思想的影响就很难说,对外公开宣称更不太妥当。黄先生在谈到获奖者年龄问题时说,有几个年龄偏大些的参选者,如果这次不评上,下次就没有机会了,所以就照顾了。这也是很可商榷的。评奖就要讲公平原则,以作品的优劣为唯一标准,凭作品之外的理由搞照顾都是有违公平的,会使评选结果打折扣,多少偏离了奖优的初衷。此外,黄先生谈到评奖那天的情况时,说:“评委一共是六名,……那天除黄玉液先生生病之外,其他人都到了。因为时间来不及,所以是当天开会当时读作品,当天讨论。”评委既不齐,时间又那样仓促,评十名获奖者,至少候选者也应该在二十名左右,评委一天之内要读那麽多人的作品,还要讨论、投票,不免使人担心是不是会走马观花、草率行事,是不是能保证质量。由此我联想到《自立快报》组织的文学评奖活动。该报从发出征稿启事到征稿截止,有半年多时间,再到评选和公布获奖名单,足足有一年时间,这种慎重其事的态度是值得作协评奖活动的主办者借鉴的。
       三、是否有黑箱操作。超然先生说:“更有甚者(据说这次悉尼‘杰出青年作家奖是内定的,即徇私情凭关系走後门)采取突击入围。令人不可思议!而黄雍廉先生则否定了这种指责,说:“作家们、(作协)理事们、评委们都是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他们能够听我的话吗?……如果是我开的公司,我一手遮天可以。但在这项活动中,任何人都可以拂袖而去,他听我干吗?”两相比较,超然先生的指责显然是缺乏足够根据和无力的。“据说”这种模模糊糊、可以不负责任的用语是不能拿到台面上作为论理依据的。据我所知,澳华作协的经费非常有限,会长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去收买或威吓其他评委按他的旨意进行评选,评委们只是尽义务而已,无利可图,他们贴时间、贴精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的一片好心应该得赞扬才对,却遭到无充分根据的指责,这显然是令人寒心的。超然先生如果有充分证据,就应该坦坦荡荡地和盘托出,否则还是不要望加指责的好。
       五、具体人选是否适当。这种问题实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次评选既然是以专家评选的方式举行的,那么只要大家公认担任评委的专家是够资格的,其评选程序是符合作协章程的,我们就得承认评选评选结果是合法的。尽管每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但谁也不应该说只有自己的意见才是唯一正确的和具有权威性的,把不符合自己愿望的意见骂得一无是处。超然先生的一些意见不是没有道理的,但他说某几位获奖者连小学生水平都不如,其文章让人擦屁股都嫌脏,把这次评奖活动称为对缪斯的践踏和亵渎,对历史的不负责任”,其中掺杂着“假、大、空、浊”,这就未免言重了。就我个人的观点看,这次获奖的大部分作者在悉尼文坛相对而言是可以称得上比较优秀的,但确有少数作者虽然不可说没有长处,但在写同类体裁的作者群中并不算特别突出,其许多作品具知识性或生活实用性,却并不具足够的文学性,而这次评的是文学作家奖,窃以为评委们对这点似乎有所忽略。我建议今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可考虑设立一项由广大读者投票的读者评选奖,与专家评奖相并列,就象中国电影设立“百花奖”和“金鸡奖”一样,这样可兼顾群众口味和专家口味,分别促进普及和提高,也可避免因众口难调而产生的一些不必要的争论。
    但愿所有的澳洲华文作家肩负起文学的庄严使命,携手共进,在华文文学史上创造出属於我们的辉煌!
 
 
原发表于1995年1月20日澳洲《华联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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