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浙江的民营企业家吴英被法院判处死刑,罪名是“非法集资诈骗”,涉及金额7.7亿。上网查了下,知道这个吴英非常了得,拥有本色概念酒店,市值5000万;还有38辆汽车,价值2000多万;甚至还有一辆价值375万的法拉利……
看到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什么是非法集资?吴英是怎么诈骗的?她既然“非法”或“诈骗”到7.7亿,为什么不携款潜逃?
仔细一看,才知道,吴英的“非法集资”其实只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并不涉及欺诈。事实上,吴英在民间融到的资,大都用在公司经营上了(当然她也奢华地消费了一部分)。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由于当前全球大经济环境不好,吴英的资金链条有点紧,承诺归还的钱不能按期归还,于是导致借贷纠纷,被债主绑架了。就是说,这只是一场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为何要判死刑?原来吴英急于立功赎罪,一时糊涂,揭发了十几个曾贿赂过的政府官员。没想到这就捅了马蜂窝,被她揭发了的政府官员联名上书,要求重判她死刑。就是杀人灭口了。
这样说来,吴英其实是政府官员滥用公权的一个牺牲品。
其实,再往深了看,吴英不仅仅是政府官员滥用公权的牺牲品,也是中国金融垄断体制的牺牲品。众所周知,中国的民营企业向政府垄断的银行贷款一向是难于上青天的。民营企业家需要资金怎么办?只好去地下黑钱庄借高利贷。在当今中国,地下黑钱庄是非法的,政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抓就抓,想放就放。这一抓一放是有学问的。
在西方,不仅银行不是国家垄断的,民间的借贷也是合法的。
中国应该学学西方,开放金融市场。金融垄断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就曾尖锐地批评过金融垄断:“你把金融业垄断起来了,老百姓的钱就没地方去,一方面钱很多,一方面借钱还借不到,这就说明我们的金融业有很大的问题。金融业干什么?就是把钱能够用到好地方去,现在老百姓有很多钱,而中小企业又很缺钱,就是你金融业有毛病。”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有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全国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在过去三年中有近62.3%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融资。在温州,只有10%的企业能从正规金融系统获得融资,而有接近90%的企业需依赖民间借贷途径融资。温州更是有89%的家庭个人和60%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
可见,民间借贷完全合法化势在必行。
所以,该判死刑的不是吴英,而是中国的金融垄断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