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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不留
作者:赵伟华  发布日期:2012-05-04 02:00:00  浏览次数: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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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近二十年来,我离开中国后,我们中国(简称我国)的著名歌曲小结一下。
        歌曲来源于著名网页。 象媛、文、英、晶、红等等唱的歌,因为从卫星电视上常有领教,且他们本人都是家或捥儿,远不是我这等小人物能说上几句的,所以,他们的歌就排除在我的小结之外。之所以叫小结,小人物之纠结。
        唱歌者,除了称“家”的,还有“星”,还有“手”,还有“的”。在这些称谓中,“的”流多指我们这些在生活和工作的空隙中哼上几句,常引起旁人不满的那一类,属于自娱自乐型。如果有人说:“那唱歌的,别嚎了,我们烦!” 自娱自乐型就得立马打住,否则后果自负。当“家”、“星”、“手”们被呼为“的”时,多是遭到人们的不敬或不屑,属于有了状况。不像我们业余的,有时,若被称为“唱歌的”,会暗自高兴好多天呢!
       “星”和“手”我比较敢碰。星是民间的,多在酒吧、俱乐部及一些小场合演唱。运气好,媒体一“吵”,封个后,称个王,后边跟上一群粉丝,就成气候了。其草根性是其生命线,我要碰的也就是他们。
       “手”,有一部分不属于民间,他们有正规单位,就是说有专业认可。他们字正腔圆,调高曲扬,同“家”们一起唱出我国大好形势,唱出人民生活幸福。他们往上一步就是“家”,往下一点儿,就是“星”。人的本性是往高处走,他们在那个位子上,太难往下了。我等着有谁下来,就可以小结他 () 。只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发现。
        著名歌曲中,首先小结王菲的《不留》。
        在说《不留》前,先解释一下为何选王菲开头。
        王菲是天后呀!
       只是,我也是才体会到的。
        王菲大名如雷灌耳。我被灌了多年,就是没听过她的歌。那些年,我连竖汗毛的劲儿都用在了打工谋生上。九十年代,我们一家在澳洲正努力适应新环境,下至三岁的儿子,上至四十出头的老公,我家三口所有的耳朵洞,眼睛缝乃至鼻子孔都恨不得全用来塞英文:英文的音,英文的字,英文的味儿。为的是学习、工作和生活都顺利些。那时的文化娱乐几乎是零;母国养育几十年所赋予的文化需求就化作周六晚上坐在被窝里,认真阅读同日上午一周一次大采购时必买的中文报纸。
        报纸是港台办的,说的是港台的事。除了正规新闻专栏文章连同广告词,娱乐版上登港姐我就读港姐,娱乐版上登王菲我就读王菲。这样就知道了卿本佳人及菲比寻常等等,等等有趣儿的港台娱乐流行术语。
        一个能让娱乐记者负责任地胡乱凑词竭力吹捧的歌星,自有不寻常处。我虽然不曾听到唱一句,却牢牢记住了这个人。别人说起,也不外见,以至于我那只读头版标题的老公总是惊讶我的八卦知识如此渊博,绝对对得起我苦熬数年才得到的中国正规大学文科文凭,尽管这学历对我当时在澳洲工作一点儿忙也帮不上,从而无任何实用价值。当我同王菲们亲近时,我老公会及时蹦出非常实际的一句话:“睡觉了!一张破报纸怎可以读到天亮!”娱乐新闻往往是我一星期一次精神牙祭的最后一道甜点。
        关于王菲,似乎是谁沾上,谁红,如她的两任丈夫和夹在丈夫们之间的男朋友。但是,我始终也没听到王菲的歌。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上电脑上去“涉企”(search),电脑上是否提供这类信息,也不得而知。只是随着每个周末报纸报道的深入,我对王菲的印象也就 一周胜过一周的深刻,摔也摔不掉。
        九十年代的可歌可泣,有报上的王菲作证。又是十年多过去了,我们岁月半个世纪的喜怒哀乐眼看着也悠然而去,我硬是没听过王菲的歌。到了2010年中国的春晚,从卫星电视上,就见王菲来唱了一首,唱什么,竟然没记住。第二天,看网页评价倒有了。我就疑惑那菲比寻常到底是什么意思。
        前两天,突然想到了那有名的网页,开机,登陆,查,王菲。结果,王菲的歌还真不少,且歌名大多俩字。先听哪一首,让我发了几秒钟的呆,终决定随大流,捡点拨数最多的和歌名不大完整的那首,个、十、百、千、万、十万数下去,就鼠标了《不留》。
        真没想到,王菲大受欢迎的歌竟是一段‘数来宝’风格的歌。声音软软的,吐字却很清晰。因为以前总是听黑人歌手那么唱,王菲的这段饶舌确实同黑人粗犷又一气呵成的唱说不一样,真的很特别。把这个给了你,把那个给了他,把实的给了己,把虚的给了人,这把字句就有一大堆。看看电脑屏幕,早有网友评成一片,都是溢美之词。
        我琢磨着这些唱词,想起热闹的九十年代,那个不留(也留不住)的岁月。当我们算计着冰箱里的面包是否刚好吃到周六上午的血拼(shopping),王菲早已将手里吃不完的面包变卖成财产,还将香气留了下来,给了自己的‘你’。给了就给了,她还如此的眷恋和不舍,因此郁郁寡欢,忧郁惆怅。整首歌,都市衣食无忧,得闲追求的小女人情怀跃然其上。
        我的心到底动了一下。我想,现在她同李亚鹏在一起,身体自然是给了李亚鹏,情和心也应该有归宿了,要不,人格分裂,让人们咋想啊。当然王菲年轻的想象游离了身体,还将之贴切地表达出来,还是用语言的最高和最优美的形式之一,歌曲。难怪报纸老要写她,那么多弟弟级的男人老要追她。也给了我,一位一点儿不搭嘎儿的大妈级人物那样的记忆。
        留不住的流年,什么也不留。 
(特别声明:本人就喜欢一切能彰显个性的艺术载体,王菲的歌做到了。)
 
20111月,修改于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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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华2014-11-20发表
王菲很能勾起我对那段儿洋打拼日子的回忆。当时悉尼一帮写家,像大陆、千波、施国英、阿忠,还有写烟香茶苦的主,田地都是后来的了,所写的东西必看。很是佩服他们的坚持,用中文讨论如何融入英文社会,将中国书呆子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八、九十年代正好属于我们这一代人,很是风光。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回读者**:我觉得歌星就是应该唱嘛。关于做人只是歌星走红的最小因素,你我都会的。王菲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容忍她那当成妈的经理人那么来卖她这女儿,连隐私都不要了。她们的炒作是相当高明的。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回读者**:我觉得歌星就是应该唱嘛。关于做人只是歌星走红的最小因素,你我都会的。王菲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容忍她那当成妈的经理人那么来卖她这女儿,连隐私都不要了。她们的炒作是相当高明的。
读者**2014-11-20发表
我算不上喜欢星的人,对星们几乎没什么印象,对王菲的了解也不多,和楼主不可同日而语。但在众多歌星,星之中我几乎最喜欢王菲,不是因她的歌而是因她的人。她随性自在,从不攀附周遭环境,而是周遭攀附她,说白了就是“爱谁谁”的个性。在那个遍地鸟语的香港,她适应的很成功。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老财:这才有了点儿时间,所以赶紧写。不过以前看你们的,也很过瘾。我和老公自今还怀念大陆的文字,不知他那个张老板娘今何在?
老财2014-11-20发表
将中国书呆子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句好。
老财2014-11-20发表
回赵老师,前几天和大陆一起吃饭,对了,还有千波,施国英,安红,以及我们的谭网主,我还特别告诉大陆,有个叫赵伟华的……文字很有功夫啊……
老财2014-11-20发表
老财2014-11-20发表
很想问问赵老师,这么多年了,这么才出手啊
老财2014-11-20发表
很想问问赵老师,这么多年了,这么才出手啊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老财:这才有了点儿时间,所以赶紧写。不过以前看你们的,也很过瘾。我和老公自今还怀念大陆的文字,不知他那个张老板娘今何在?
战神2014-11-20发表
您这是夸阿菲呢?还是损阿菲呐?
老财2014-11-20发表
回赵老师,前几天和大陆一起吃饭,对了,还有千波,施国英,安红,以及我们的谭网主,我还特别告诉大陆,有个叫赵伟华的……文字很有功夫啊……
大陆2014-11-20发表
回赵伟华:我的张老板娘说的是哪位啊?小说内还是小说外的?
老财2014-11-20发表
将中国书呆子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句好。
大陆2014-11-20发表
回赵伟华:我的张老板娘说的是哪位啊?小说内还是小说外的?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啊哈,我们两口子的偶像,大陆终于出现了。不管内的外的张老板娘,我们看是一回事儿。那胸脯还那么高吗?
读者**2014-11-20发表
我算不上喜欢星的人,对星们几乎没什么印象,对王菲的了解也不多,和楼主不可同日而语。但在众多歌星,星之中我几乎最喜欢王菲,不是因她的歌而是因她的人。她随性自在,从不攀附周遭环境,而是周遭攀附她,说白了就是“爱谁谁”的个性。在那个遍地鸟语的香港,她适应的很成功。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啊哈,我们两口子的偶像,大陆终于出现了。不管内的外的张老板娘,我们看是一回事儿。那胸脯还那么高吗?
战神2014-11-20发表
您这是夸阿菲呢?还是损阿菲呐?
赵伟华2014-11-20发表
王菲很能勾起我对那段儿洋打拼日子的回忆。当时悉尼一帮写家,像大陆、千波、施国英、阿忠,还有写烟香茶苦的主,田地都是后来的了,所写的东西必看。很是佩服他们的坚持,用中文讨论如何融入英文社会,将中国书呆子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八、九十年代正好属于我们这一代人,很是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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