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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家 得与失
作者:安妮  发布日期:2012-05-05 02:00:00  浏览次数: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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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与一个在国内做公务员的朋友聊天,他说他在为明天全县开培训会议而忙碌。我问“培训什么?”他说“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套广播体操。”我感觉这样的培训是劳民伤财,花架子似的面子工程,他不同意我的看法。于是我们谈了很多,最后他问“你有祖国的概念吗?”似乎我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有微词就有不爱国之嫌。无独有偶,我在另一篇文章里与一位朋友在讨论“得”与“失”。朋友在意的是天下的得失、道德的得失,而我在意的是一个人客观存在的得失。我发现与国内的朋友在思想交流的时候,有时真的是鸡和鸭讲。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朋友容易扯到水平的高低上。有了高低之分就无法平等地讨论一个问题。我更愿意将这个现象归纳为思维方式的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观点的差异来自于不同的视角,而不是水平的高低。如盲人摸象,我摸到的是鼻子,朋友摸到的是耳朵。 
  回到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这件事上。至少前面的七套推广时我在其中。但除了高中前天天在学校做之外(第六套),就业后多20多年里广播操是缺席了的。缺席的人大约还不止是我,可以说是一大批。对于担着工作、生活、家庭(那时还没有业绩考核)几副担子的中年人来说,体育锻炼成了奢侈品。我们这批人从工作中退下来之后,很多的人自然又回到了健身的行业中。也就是说体育健身重要,但是属于个化的选择。对于有此需求的人来说,重要且有成效。对于无此需求的人来说纯属浪费时间。对于这样个人化的事情,政府有必要投入那么多的精力和资金吗?政府的资金来自于税收,有限的税收有必要用到刀刃上。国内有那么多需要政府照顾的弱势群体:老人、残疾人、孤儿等。有那么多需用用钱的事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等。这些人群无钱照顾或照顾不够,这些事业资金投入不够。学校、医院部分要自己创收,这才引出教德、医德的变味。如果所有的社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还有剩余的钱搞全民健身未尝不可?这是我看问题的角度,是爱国家的另一种形式。 
  谈到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时,朋友提到祖国和母亲这个概念。我个人认为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可以是母亲与孩子。但是母亲与成年了的孩子。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就如孩子在过程中母亲所立的规矩,孩子成年后当遵循这些规矩去做。这时的母亲不合适再去管头管脚,告诉他们该做或不该做什么。而是让他们在宪法和法律的管束下自己去充分发展。这时母亲的职能是经营好一个家,为离巢的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的地方,在他们疲惫后有一个家可以依靠。当他们寻找母亲时随时都找得到。祖国就该是那样的母亲,国家就该是这样的家。国家越强大、富足孩子们就更加有靠。这些母亲和家的职能对海内外的儿女都应该如此。这样的母亲和家才有足够的向心力,能将所有的儿女紧紧地吸引到自己的周围。不是吗,如果成年的你每次回到家,不停地听着母亲的批评,永远责备你做的事情不到位,不讨她欢喜,这样的家你还愿意回吗?母亲用爱和用义务这两种方式来召唤你时,你更喜欢哪一种呢? 
  再谈我的得与失的观点。人是社会最基本的元素,我认为人的客观存在才是最有意义的存在。如果这个客观的个体没有了,或者存在的状态并不好,那么其他的存在是不是很奢侈,又该如何去存在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得”“失”不应拘于“天下”,否则百姓难参与其中。任何一件事都有得失,以及如何去得,如何去失。古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今有“按合同办事”“遵纪守法”。管住了这个大的得失,上至官,下至民共同遵守,社会怪相会减少很多。  
  结合到前不久发生的王立军和陈光。一个是警察,一个被警和察的人,他们不约而同地去了美国的驻华机构,他们到那里去寻求的是什么?他们放弃家(国)的意图使政府受到了伤害,外交部为此要求美国道歉。如果我们的社会照顾到了他们的“得”,让他们心无疑虑,他们还会去那个不该去的地方让政府感到了“失”吗?  
  家与国、得与失,这两件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偏偏联系到了一起,这才是值得整个社会去反思。保障包括薄熙来在内的每个人的正当权利,最终保障的是整个社会。保障包括陈光诚在内的每个人的得失,最终保障的是家与国。




评论专区

进生2014-11-20发表
当一个国家面临战争时,如外敌入侵,或内乱而动刀枪了,是“国破”而自然“家亡”,即所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可和平时期,没有“家”哪来“国”?国家就是有千千万万家庭凝聚在一起而成,每个家庭都有相似的亲情。眼下的新中国(我这样说也是为了说得合主流悦耳些),居然说为了“国家”的发展,不惜让那么多的家庭遭遇不幸,一年又一年那么敢悍然搅动一个村庄,一个市镇地去“发展国家”,动用百姓血汗供养的警力军队去用暴力镇压,实在没理由了,敢指控盲人“妨碍交通”居然也说得出口。为了皇上的“和谐”“稳定”能如此花巨款镇压陈光诚一家,迫害到小孩子。是人就不能接受。在这种案例面前还在侈谈国家利益,一国特殊国情,我就觉得台上这些人物皮笑肉不笑,衣冠楚楚皮下却真是良心坏透。是门外的“狼外婆”。 能确保“包括薄熙来在内的每个人的正当权利”才有资格谈论“保障整个国家”。这话说得好。可那个国家,还没有这样的真管用的宪法。问题就在这里。宪法是人定的,人在哪里?
老财2014-11-20发表
我有一个同学是万润南的妻子,她经常发一些批评中国政府的邮件给同学们看。我们几个在海外的同学也一直呼应着。没想到她的邮件很快就令国内的一个同学不快了,他甚至回信挑战,声称要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誉而战。多说一句,回信挑战的那个同学是中国数学界的佼佼者。
黃平2014-11-20发表
安妮姐姐是真正的愛國者
读者**2014-11-20发表
不用说国内普通民众,我与国内的家人都很难沟通。他们对一切西方的怀有莫名其妙警觉和敌意,包括现代的文明的思维方式。而对国内真正腐蚀中国肌体的不良现象却极为宽容,尽可能的找理由为它们开脱,与其说开脱不如说自我安慰或阿Q。中国人很可怜,中国人不缺乏接受文明理念和规范秩序的素质,也不缺乏接受民主的素质。中国人是最善良最驯服的民族,也因为如此中国人最容易被洗脑,最容易自我加害。那些高高在上忽悠老百姓,污蔑歪曲文明理念的利益集团最坏。
老财2014-11-20发表
确实,海内外想问题的出发点已经非常不同了
读者**2014-11-20发表
不用说国内普通民众,我与国内的家人都很难沟通。他们对一切西方的怀有莫名其妙警觉和敌意,包括现代的文明的思维方式。而对国内真正腐蚀中国肌体的不良现象却极为宽容,尽可能的找理由为它们开脱,与其说开脱不如说自我安慰或阿Q。中国人很可怜,中国人不缺乏接受文明理念和规范秩序的素质,也不缺乏接受民主的素质。中国人是最善良最驯服的民族,也因为如此中国人最容易被洗脑,最容易自我加害。那些高高在上忽悠老百姓,污蔑歪曲文明理念的利益集团最坏。
读者**2014-11-20发表
事实上不少海外的中国人,对身处海外的自己和国内的国人采用双重标准,认为国内的人民是没有资格享受自由的。
老财2014-11-20发表
确实,海内外想问题的出发点已经非常不同了
黃平2014-11-20发表
安妮姐姐是真正的愛國者
瑞门2014-11-20发表
自从家天下 不分国与家 爱国即爱家 忘记全是假 什么大河流水小河满 原本小河上面流鲜花
进生2014-11-20发表
安妮所言即是。我等遥遥渺渺,盘点豪宅丑类,指点他人江山,激扬自己的文字,如玉盘滚珠,一概不换硬币。一如溪边钓鱼叟,随钓随放生,一声阿弥陀佛,众生有福。
安妮2014-11-20发表
就连我这样平和的言论都很难被国内的朋友接受。政府的钱爱花在那些能看见,易宣传的政绩上,而且习以为常。百姓并不认为政府挥霍的是他们的钱,要么漠然,要么无所谓,真让人看了替他们着急。这是另一种的皇帝不急太监急。老财、进生、我等都是太监的角色。
进生2014-11-20发表
当一个国家面临战争时,如外敌入侵,或内乱而动刀枪了,是“国破”而自然“家亡”,即所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可和平时期,没有“家”哪来“国”?国家就是有千千万万家庭凝聚在一起而成,每个家庭都有相似的亲情。眼下的新中国(我这样说也是为了说得合主流悦耳些),居然说为了“国家”的发展,不惜让那么多的家庭遭遇不幸,一年又一年那么敢悍然搅动一个村庄,一个市镇地去“发展国家”,动用百姓血汗供养的警力军队去用暴力镇压,实在没理由了,敢指控盲人“妨碍交通”居然也说得出口。为了皇上的“和谐”“稳定”能如此花巨款镇压陈光诚一家,迫害到小孩子。是人就不能接受。在这种案例面前还在侈谈国家利益,一国特殊国情,我就觉得台上这些人物皮笑肉不笑,衣冠楚楚皮下却真是良心坏透。是门外的“狼外婆”。 能确保“包括薄熙来在内的每个人的正当权利”才有资格谈论“保障整个国家”。这话说得好。可那个国家,还没有这样的真管用的宪法。问题就在这里。宪法是人定的,人在哪里?
进生2014-11-20发表
安妮所言即是。我等遥遥渺渺,盘点豪宅丑类,指点他人江山,激扬自己的文字,如玉盘滚珠,一概不换硬币。一如溪边钓鱼叟,随钓随放生,一声阿弥陀佛,众生有福。
瑞门2014-11-20发表
自从家天下 不分国与家 爱国即爱家 忘记全是假 什么大河流水小河满 原本小河上面流鲜花
读者**2014-11-20发表
事实上不少海外的中国人,对身处海外的自己和国内的国人采用双重标准,认为国内的人民是没有资格享受自由的。
老财2014-11-20发表
我有一个同学是万润南的妻子,她经常发一些批评中国政府的邮件给同学们看。我们几个在海外的同学也一直呼应着。没想到她的邮件很快就令国内的一个同学不快了,他甚至回信挑战,声称要为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誉而战。多说一句,回信挑战的那个同学是中国数学界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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