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本國歷史排華行為道歉這一點上,紐西蘭比美國耍早了整整七年,當時的海倫‧克拉克工黨政府為一個多世紀前對華人徵收「人頭稅」作出道歉与賠償,紐西蘭華人社區還用這筆款項成立了一個基金會。
美國参众两院在前幾天表決通過,以立法形式向曾經排斥和歧視華人的做法道歉。對於當年那些備受凌辱的先僑而言,盡管早已客死他鄉、埋骨天涯,但他們的亡魂不再孤零淒清,終得告慰可以安息。誠如民主黨領袖佩洛西感言,一紙道歉雖「不能消除過去的所作所為,但是却重申了我們對所有美國人平等權利的訴求,無論他們是甚麼種族,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
對於目前生活在美國的華人而言,當然會為這一遲來的道歉而感自豪,雖然政府為過去排華的道歉不代表種族歧視与不平等就此消失,但道歉法案的通過,意味著華人在這個國家的平等地位与人權自由,再一次以立法形式受到確認与尊重。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也表示了中國政府對這一舉措的肯定,并表示「华人的歷史功績應該得到公正的評價和應有的尊重。」作為一個海外華人,對洪磊代表中國政府的表態十分贊同。不過他的話以及美國政府的道歉,還是勾起了我心中的重重疑問。
在中國大陸出生長大的華人,其中大部份人無論是身在國內還是海外,都很少聽聞或是使用「國家罪錯」這一字眼。所謂「國家罪錯」,就是政府為人民和社會帶來災難,而這一切又是政府依靠所掌握的組织資源和軍事資源实施的國家非正義行為。因為這些罪錯具有國家規模和體制性質,對它們的追究并不能歸結到少數領導人身上,也不能以犯下這些罪錯的領導人已不在人世或已不再掌握權力而告終。(見程映紅《國家罪錯、政府責任和公民意識》)
紐西蘭政府和美國政府视一百多年前的排華為「國家罪錯」,分別向本國華人的正式道歉,雖然是受到來自社會的政治和道義壓力而為,但畢竟是一種正视歷史、敢於認錯以及維護正義的勇氣。
反觀我們的祖籍國,又是如何對待歷史的呢?
在長期的扭曲教育下和三十年經濟狂潮的沖擊下,許多善良而淳樸的中國人,甚至連歷史的真相都未了解,就選擇了遺忘与淡漠改投醉生梦死﹔而歷次政治運動的參與者、受害者、见証者包括施害者,除少數人有作回憶与反思并記諸於文字或口述歷史之外,絕大多數在無奈中選擇了放棄和沉默。
最根本的原因還是我們從小就缺乏公民意識,不懂得每一個人是獨立的個體,作為一個人的尊嚴与自由,絕對不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犯剝奪之!對於曾經侵犯了個人尊嚴与自由的罪錯,哪怕是國家罪錯,當然是要討回一個公允的說法的。
也許会有人質疑就是討個說法又如何,一個政府的正式道歉又有甚麼作用呢?一紙空文換不回那麽多寶貴的生命也抵償不了被毀滅的青春、家庭与事業……
程映紅教授的話也許是最好的回答﹕「人們都知道司法惩戒和道歉賠償的目的不但在于伸張社會正義和個人權利,解決已經發生的問題,而且更在於防范和減少未來對正義和人權的侵害。如果個人在犯下罪錯以后可以不受法律制裁,那么我們就不可能有一個安全有序的社會。」
既然那些當年不公平對待華人的外國政府,都為遠隔一個多世紀的「國家罪錯」,向生活在自己國家里的少數移民群體正式道歉了。那麼我們的祖國,耍到甚麼時候才為一九四九年後歷次政治運動中受害的公民及其家屬,以政府的名義、以立法的形式,為自己向公民犯下的國家罪錯作出正式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