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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1977 第二章 (3)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2-08-23 02:00:00  浏览次数: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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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豪走出教学楼,心里七上八下的,就像吊得有无数个水桶似的。他如同嚼蜡的吃过晚饭,便一头倒在他那靠窗的下铺床上(与张卫国的床相对)。他在想他的心思。不一会儿,

十月三日那天他急匆匆赶回家的情景,又浮现出脑海……

他的老家,是离本市最近的武川地区,只要先坐两小时的火车,再坐个把小时汽车,即可到家。约莫十点半左右,他便挤上了那列破火车,几乎每站必停。全是短途,乘一、两站便下车的农民。不知乍的,他对坐这样的火车,好像越来越厌烦了。对面那个老人,他那瘦削的、青筋直爆的腿肚子上,裹满红褐色泥巴;他身边坐的那个中年人,抽着劣质旱烟,那缕缕青丝直呛他的鼻子;而过道上的那个破袋子,里面装的全是死鱼,发出阵阵恶臭。

幸好他倚窗而坐。便向左扭过头去,右手肘尖搁在小桌板上,手掌撑着腮帮子,眼睛盯着窗外那纷纷向后奔跑的各种树木,像是在比赛似的。上大学以来,这趟火车他乘过多次,但只有今天,才觉得这车是如此之慢。他必须尽快赶到家,去安慰他的彩珍。当他第一眼看到黄先蛾的尸体时,他就预感到,这一幕,极有可能,也会发生在他的彩珍身上。他今年暑假,曾正式向彩珍修书一封,摊牌要“退婚”,还说整个假期都不回来,因为“要执行重要的政治任务”(这理由,碰巧跟郝新运的一样)。可她一点也不含糊,当即就回信,明确告诉他:如果这样,她就自杀

李天豪的胳膊肘,禁不住颤抖了一下。待他略加平静些后,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过去他和彩珍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李天豪今年29岁,在本地公社级别的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他家是地道的农民,有兄弟姐妹六个,他是老二。他长得英俊,体格也算魁梧,一米七二的个头,可惜就是家境贫寒,经常揭不开锅,小时候少不了经常饿肚子。但他聪明,性格倔犟,想出人头地。在农村干了一年后,幸运地当兵入伍,大概是混得不好,五年后照样复员。尽管在外面闯荡了几年,无奈地回乡,但他的心境与过去大不一样了。他相信自己仍能成就一番事业——那年代最时髦的呐喊:“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在那年头(今天也一样恰如),要想有作为,必须拥有权力,或叫社会地位。不知是天赋——但很难看出来,还是后天所得——也许是穷怕了,也可能是当兵的经历,反正,这是他李天豪这小子,与他同辈青年的世界观,颇不一样的地方。他复员后,就盯上了他们那个大队的大队长的女儿。按说,当时大队长的千金,不管她长相怎样,无论如何,都是他李天豪只能仰天干巴巴痴望着的一只天鹅——哪怕他当过兵,哪怕他见过世面。而他怎么样捣腾,也不过就是一只不甘寂寞的蛤蟆。

可结果是,癞蛤蟆,最终还是吃上了天鹅肉!李天豪的策略,第一步,是要搞定他那个梦寐以求的“岳丈”大人。他在大队长面前,表现出他非凡的本事,不仅能吃苦耐劳,而且精明能干,鬼点子多,不久就颇得大队长的赏识。他不到两年就入了党(介绍人,当然是这位“老爷子”啦),还被任命为大队会计——那俨然就像是过去大户人家的管家。

李天豪擅长同步思维。在实施第一步策略的同时,更巧妙地施展第二步策略:迷惑那大队长女儿的芳心。当然,迷惑一词,可能太重了点儿,他毕竟不是西门庆。但他能把他过去当兵的江湖经验,发挥到极致。

彩珍今年23岁。李天豪复员时,她17岁,中学刚毕业。严格说来,按当时李天豪的标准——他可是在外面世界见过不少美女哟,彩珍不怎么漂亮。胖了点,又有点儿黝黑,还矮哩,约莫一米五五。但她也不乏几分姿色。她那眼皮儿时单时双的眼睛,虽小了点儿,但外眼角纤长,还略微有点儿上翘,颇有单凤眼的味道;她那薄薄的上唇与厚实娇嫩的下唇,当二者撮成一道淡红的褶儿时,竟然能放射出迷人的性感;鼻子小巧,令人怜爱。而最吸引李天豪的,是她那长长的、下垂至滚圆的臀部的黄褐色秀发。因这黄褐色,她小时候一直被人叫做“黄毛丫头”。现在的女孩子,必须要花大价钱染发,才能达到这种最时髦的效果,而彩珍,却是天然的,娘胎里带来的。她劳动时,把头发绾成两条粗粗的辫子,下端各扎一根红头绳,而闲暇时,便自然散开成披发,风一吹来,颇有点儿飘逸洒脱的韵味。

李天豪算是个早熟的人。还在高二时,就开始心仪他们班上那位公社副书记的千金。当然,除了在课桌上做他那当上新郎的白日梦外,他从那个瘦骨吧唧的恹恹小姐那里,什么也没有得到。如果说他那阵子的多情,还真的产生过什么效应的话,那就是他对“骨感”的女人——这里借用一个比较现代的词——倒是情有独钟。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们敏感的大队长,对这位复员军人偷觑他的幺闺女,一开始就持有戒心。一来嘛,李天豪的家境实在太穷,兄弟姐妹一大帮子,何时有出头之日?二来呀,复员军人是个人才,不可不用,但亦不可大用!对此,大队长心里明镜似的。故而他多少有些怀疑李天豪对他闺女的那份诚意。再加上,大队长家教严厉,经常给他的四朵金花(最小的一个是儿子),灌输虽说不上是“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法宝,但少不了诸如“女人的身子是不能轻易给男人的”之类的告诫。这不,两年过去了,李天豪的诱惑计划,似乎没有什么进展。

一晃,彩珍19岁了。大队长在县城里有亲戚,准备把彩珍嫁到城里去。但此时的彩珍,却死活不愿意。原来,毕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天豪的心血没有白费,彩珍越来越喜欢他了。李天豪便正式请媒婆提亲。但大队长的态度一直是模棱两可。后来,也许是军人的某种气度,在冥冥中启示了他:这世上有些事儿,是先下手为强!而男女之事儿,还是生米煮成熟饭靠谱!

那年的十月初,正是采摘棉花的时节。这一带是国内最有名的棉产区。秋高气爽,蓝天上轻柔漂浮的朵朵白云,与地面那一望无际、浩如烟海的白色缎带般的棉花球,几乎融为了一体。这天的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将遥远地平线上那白花花的棉田,染成了红通通的一片。今天采摘棉花的农民,几乎都渐渐从棉花垄上消遁了,只是隐隐绰绰显现一男一女,还在那里劳作。他们就是李天豪和任彩珍。李天豪盘算着这一刻,已经有好些天了。今天他特别卖劲,不仅他自己采摘的那一垄棉,直往“前冲”,而且还将他旁边彩珍的那一垄,也顺带给“捎”上。这样,到快要收工的时候,他俩便将其他的农民,远远地甩在了后面。在这茫茫的棉海中,似乎就只剩下他俩的二人世界了。

“彩珍…………歇会儿吧,歇会儿”。李天豪的心突突直跳,仿佛跳到了喉咙眼儿里似的,发出咯咯的哽音。他将身上背着的两大包袱棉花(今日特意多带了一个包袱),放在地上,撒腿像风扫残云般的,将已采摘过的棉杆踩倒。只那么数十秒钟的功夫,就踩出了一个能够让人躺下的圆圈。他把那两包棉花稍稍系紧一些,以免棉花漏出来,并排放着。又将彩珍采摘的那一包,同样系紧,也放在一起。然后,他便一屁股坐在了柔软绵绵的棉花包上。等彩珍也坐了下来,他边和她聊天,边偷偷地把右手揽在了她的腰上,又顺着她软绵的腰部,渐渐往上游动;当他的手碰触到那热呼呼软绵绵的一团时,一股子本能的冲动,使他腰身猛地一转,就把她死死地按压在了他身体下面……

同样的自然场景——按文学家浪漫的说法,也就是野合,在夜幕降临的时刻,连续发生了三次。毕竟,李天豪是第一次拥有女人的身体,他既需要远古男性祖先遗传下来的本能之驱动,又需要后天的观察学习。第一次,他只是懵里懵懂地,拥吻、抚摸和目睹了彩珍的整个身体,特别是她那肥硕隆起的绵柔大乳房,令他莫名惊叹!可当他试图以男人的方式占有女人时,他那顷刻间就注满了激情原浆的凸起物,连个大方向都没找到哪,就喷薄而出了,自动的,漫无边际的。且全都撒在了她的小肚子、乳房,甚至脖颈子上……

第二次,他对女人身体的观察学习,略有进展。彩珍的身子呢,不再像昨天那样,处女似的羞羞答答,而是略微放松了对外界放肆入侵的警戒,这便使他的眼睛,得以有机会探测到女人身体的最深处。这个幽闭的篱笆,这个被三个三百六十五天加在一起的日子所封锁的篱笆,终天在他雄猫似的吼叫中,被突破了。这片黝暗、浓密、茂盛的低矮灌木丛,似乎袅袅升起一团团雾气,令他头晕目眩了。依稀仿佛间,他看到了灌木丛里深深潜隐着道道的沟壑、小丘和山峦。在这设置着女人最深秘密的地带,最使他惊诧的,是那两簇起着重叠褶皱的花瓣儿,像盛开的红茶花那般,突兀样的格外醒目。可惜这一次,我们的远古祖先,并没有教他怎么样用直立探测器在灌木丛中扫描。虽比上次有了更明确的方向,但找不到那可植入探测器的通道。最后,他在大汗淋漓、全身痉挛的狂叫声中,将他的生命种子,全部靡费在了黑黝黝的灌木丛中……

第三次,李天豪那积蓄了27年的生命力,终于汹涌澎湃地,播射在了对应的生命吸纳器中。这一胜利过程,来之不易。他的成功,他对女人身体的真正拥有,既得益于远古男性祖先的占有意象之先天开启,又是他连续三次尝试错误学习过程之结果。他终于找到了,找到了那把打开女人那设计古怪的神秘铁锁的钥匙。当他心满意足,享受占有女人身体的畅快淋漓时,还得到了这一占有过程的一个副产品——那棉花包里的雪白绒花上,染满了一大片鲜红鲜红的颜色。

生米,终究煮成了熟饭!李天豪在大队长面前,再也用不着那么谨小慎微了。他那付神气活现的样子,似乎在对大队长说,你的宝贝儿,给不给我?如果不给,那说不定……可怜的大队长啊,连二话都没说,加之呢,她女儿那娇羞低垂的暗示般眼神,更让他加速了决心:公开在他自己家里,大摆宴席!本来嘛,按习俗,订婚宴,本该是在男方家举行的。可大队长的千金嗬,则另当别论。正式宣布他这个非凡的准女婿,横空出世。

没过多久,彩珍就怀孕了。她催李天豪,拿结婚证,正式成亲。可李天豪却不这么想。他软说硬磨,终于说服了彩珍流产。他买通了本村一个神通广大的巫婆,不知用些什么乌七八糟的草药,硬是让那个小生命,无辜地终结了。他李天豪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过早的结婚,会羁束他的前程。更何况,他看中了公社那个“亦工亦农”的干部差事儿,想通过大队长的关系,把他弄到那里去。大队长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婿”飞黄腾达,果真使李天豪如愿以偿。别忘了,当李天豪参加高考的时候,他可是个“亦工亦农干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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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rain2014-11-20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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