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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相貌不可辱
作者:林别卓  发布日期:2013-02-20 02:00:00  浏览次数: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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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抵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过年的习俗,但全国全民族的人通过电视在年关的除夕晚上共同观看一台四、五小时的文艺节目者,唯有中国。中国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春晚)是亿万中国人喜闻乐见的文艺大餐,是全世界规模最为宏大的艺术殿堂,成绩很大,前景更好,缺点在所难免。
      然而,有一个缺点就是一些语言类节目(主要是小品)爱拿人的相貌取笑逗乐,而且多年不改而愈演愈烈,结果积重难返,似比牛皮□,越挠越痒,越痒越上瘾了。这个缺点虽是十个指头中的一个或半个,但它反映了人成长中的素质缺欠、语言贫缺和改革开放中的文明缺位,并且经过权威机构和电视媒体的推波助澜而造成了较大范围的伤风败俗,并非不足挂齿的小事一桩。
       “冯小刚(电影导演)两颗门牙长得像小铲似的。”(2004年春晚,冯巩小品)
       “她没你长得难看,不,他长得比你难看,不,你比他长得难看。”(2005年春晚,赵本山小品)
       “看你这张脸和这双鼠眼,能让我相信你吗?”(2008年春晚,黄宏小品)
       “像你这种站起来就像没站起来的人都站起来了,我还有什么理由坐着啊!”(2013年春晚,蔡明小品)
以上这类羞辱别人相貌的低级庸俗的话音一落,台下观众居然报以热烈的掌声,然后又当作“流行语”在举国上下流行了一通,形成了一种“国风”,可见问题之严重。
       人之相貌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是人的尊严之所在。尊严是什么?尊严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之物,是对人的身份、地位等的认同,其中包括对人的外在标志的认同,假如人人长的都是同一张像模子印出来似的脸,那就是无须任何认同了;故,尊严是人人共有的平等权利,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没有这种尊重,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相处,就会出现人对人的歧视,如种族歧视、政治歧视、文化歧视、身份歧视等。相貌歧视也是一种不平等待人、不尊重人的不良习惯和陋习恶习。
       人的相貌本身并无美丑之分,而是相貌后面的心灵有美丑之分。人们喜欢外貌美,其实是喜欢与美丽外表相对应的美好心灵。嘲笑辱骂别人相貌丑陋,其实是对别人心灵的妖魔化,而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然而科学已经验证:人的相貌是父精母血和大自然的造化,是先天的,而人的心灵是社会影响的耳濡目染所造成,是后天的;相貌和心灵之间并无对应之物,外貌好看的人有好心也有坏心,外貌丑陋的人有坏心也有好心。企图通过人相貌的美丑去评判人心灵的好坏,分明是一种不科学或反科学的唯心论货色。
       相貌歧视所造成的社会不平等对人的扭曲和伤害是十分可怕的。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国作家莫言先生,在瑞典发表获奖演说时谈到了自己曾经在那种相貌歧视的社会恶习中深受其害和幸而解脱的经历。莫言说: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有一些很有文化的人依然在背后嘲笑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人的长相有什么罪与错,居然要向那些“很有文化”的人赔礼道歉?真是岂有此理!如此之相貌歧视使莫言的人生之路处处崎岖艰难,要不是伟大母亲的开导,他不可能克服自卑心理、增强自励勇气而有今天的成功。他母亲目不识丁,却深明“即便是丑也能变美”的大道理,比起那些嘲笑别人相貌的“很有文化”的人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大约十年前中国昆明大学发生了这样一个惨案:四个大学生一起玩牌,因矛盾而起争执,那三个同学嘲笑辱骂另一个同学长得丑,结果这位丑同学一气之下当场把那三位同学给杀死了,杀人者被捕后要求快快被处以一死,不久便如愿以偿,结果是四个年轻的生命都归于黄泉了。在此惨案中相貌歧视是导火索,是罪魁祸首。难道国人不应从中吸取点教训吗?
        尊重人的相貌就是尊重人的人格,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素质要求和社会道德准则。有一位中国作家说得好:“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那种拿人的相貌取笑逗乐、哗众取宠的文艺就是不把人当作人物而是当作东西看待的低俗文艺,是再也不应该登上大雅之堂的春晚舞台的。



评论专区

空山新雨2014-11-20发表
林卓别先生,您的文字,我看不清楚,您是故意不让人看清楚?还是为了与土灰色的版面相协调?如果这个是网站的创意。我无语了..能不能把你的文章打包发到我的邮箱.【QQ空山新雨:374153625@qq.com】 再次谢谢您
空山新雨2014-11-20发表
对不起,才发觉把您的雅名写成林卓别了,哈哈,别介意,改过来了,瞧,林别卓, 空山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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