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散文随笔

散文随笔

澳洲華人第一部小說是?(上)
作者:萧虹  发布日期:2023-01-05 13:52:56  浏览次数:716
分享到:

872941DC-57C9-47CA-9A05-265A393AD79F.jpeg這份報紙的英文名字一直叫Chinese Times, 但中文卻曾一再改名:開始叫《愛國報》(1902-1904),後來叫《警東新報》(1905-1914),《平報》(1917),最後叫《民報》(1919-1922)。當時是墨爾本唯一的中文報紙。

這部小說的作者本來未署名,但從作者其他的作品知道他的名字是黃樹屏。《多妻毒》於1909年5月到1920年在《警東新報》連載。 

D0454D54-59AA-4A4B-B4E3-4559942C8DF4.jpeg我有幸得知這件事是因為悉尼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它的英譯雙語本,要以它參’加“新南威爾士州長翻譯獎”的比賽,需要一個推薦人,寫一篇評論文章,所以他們找到我。其實澳洲不乏中國研究的學者可以做這件事,但要全面了解並評估這本譯著必須符合幾個條件。除了由於原作是半文半白,常常引用文學或歷史典故外,而且在對話中有包含很多粵語的俗語和俚語。所以。評估者不但要中英文皆通,還要熟悉文言文和古代文學歷史的典故,這也難不倒一些漢學家,更不易的是,最好懂粵語和粵語中的俗語俚語。如此,才能評價譯文是否準確,譯者是否完全理解原著的意思,體會到原著的精神。我在香港住過多年,粵語幾可亂真。我對這樣一部號稱澳洲華人第一部小說自然充滿好奇,毫不猶豫就答應下來。 

從小說的題目不難猜到故事的傾向。大約是寫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華人風聞新金山淘金的消息,紛紛以“賣豬仔”的辦法登陸澳大利亞。由於澳洲政府對非法移民查得緊,他們只得在南澳一個荒涼的地方下船,然後徒步到維多利亞的淘金區。一路艱險自不待言。長話短說,主角後來在墨爾本和友人一起做生意,享有一定的財力和地位。他在家鄉本有結髮妻子,但又在澳洲娶了一個年輕的女人為妾。這位妾在新金山是他的唯一妻子,在政府登記過的,因此地位比原配還穩固。由於年輕,她跟白人學到婦女不需要受丈夫約束,所以完全不理會華人勤儉的傳統,生活奢侈,又迷上賭博,而丈夫又是個意志薄弱的人,無法制止她,結果破產身亡。妾也無法再在澳洲棲身,只得回到家鄉。原配在家鄉省吃儉用,攢下了一份薄產,還領養了一個兒子。她宅心仁厚,收留了妾,可是妾終於因結交了壞人,不但毀了原配和兒子,最後自己也把命搭上,這一家人無一倖存,竟然滅門了。

這些情節可以說老套,但放在二十世紀初可以說是領先時代之作。這時離五四新文化運動還有十年,而便已經宣揚一夫一妻思想,這不得不歸功於作者的華僑身分。在國外生活久了,自然感到多妻的各種壞處。能用小說的策略來表達這種思想又是有心人才會做的事。我們不禁想要瞭解這個作者黃樹屏了。 

根據西悉尼大學的Michael Williams 教授為本書寫的傳記,我們對他可以有相當多了解。黃樹屏又名黃右公或黃又公,1887年生於廣東開平。父兄都在澳洲墨爾本有生意。他本人受過基督教傳教士訓練,但是也受過傳統中國的教育。起初他在報社任排字員,後來升任編輯。他還曾是基督教牧師的領袖。作為廣東人,又是孫中山的後輩,他受到後者的革命思想是難免的。所以,黃樹屏也是澳洲國民黨重要的黨員。除了要改革中國的政治體系之外,他還要革新中國的文化。他曾為文說只有基督教的教義可以拯救中國。因此,他超前的思想應該是融合了基督教教義和革命的政治思想而成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曾經領導澳洲華僑組織的“維持禁例會”反對白澳政策的運動。

這部小說除了享有澳華第一部小說的榮譽外,我以為值得關注的有幾點。

首先是他對女性的同情和尊重,反對多妻制就是最佳的明證。他描寫主角對髮妻的蔑視和冷漠,對沒有愛情的婚姻和女人對命運毫無抗拒能力的控訴,在五四時代的作品中,這些可說是司空見慣,但在小說出現的清末還是有先鋒意識的。他的傳記記述了他曾經附和孫中山的 提議,免去國民黨女性黨員的黨費,以及允許她們進入委員會,顯示他了解女性參政的難處和發揚男女平等的精神。

其次, 早期華僑在澳洲的生活和社會狀況的資料甚少,而小說生動地提供了不少這方面的細節,讓我們得以窺見華僑在澳洲從拼搏求存到稍有成就的過程。反映了華僑經營商業的方式; 他們合作經營,互相扶持的作法。早期,個人不容易積蓄足夠資金經營商業,但集合數人的人力財力就容易實現創業的理想。所以華僑社會盤根錯節的關係是當時的一個特色。 

從人文的角度說,作品展示了華僑在廣東和澳洲的生活細節和心理狀態,特別難得的是女性方面的。此外。有價值的是,讓我們得見早期華僑視角中當時的澳洲日常和澳洲社會。對我們這些後繼者而言,未始不是可貴的歷史。雖然有關淘金時代的華人作品不少,但淘金以後的生存和發展的歷程並不多見,出之以小說文體的更彌足珍貴。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