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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随笔

《熊哲宏文学自传》第二章 大自然天堂里的小国王(九、十)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8-01-16 10:48:12  浏览次数: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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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生命的存在是个偶然。命悬一线是生命存在的常态。我在10岁时就体验过了。

历史进入1968年。“文革”如火如荼。县城里的武斗已进入白热化,真枪实弹地干起来了。据我那时所能知道的,全城被分成了两大派——“红联”和“炮联”。这似乎对我来说仅仅是个地域的概念。因为我记得红联在大桥以南,势力似乎单薄些,因为地盘小些;炮联在大桥以北,占居着县城中心。至于这两派谁支持谁,谁捍卫谁,我就没谱了,这显然超出了我的智识范围。

在武斗之前,我就目睹过“文斗”。那是在县百货大楼的门台阶上。该大楼位于城中心的十字路口东南角上,台阶上站着正在争辩着的两派之人,四周则挤满了围观的群众。那天我和母亲进城买货,我背着个背篓,里面装着刚买到的大米(那时已开始粮食短缺了)。我顿生好奇,硬是把背篓放下来想一看究竟。母亲先是不让我去,怕有危险,后拗不过我,只好听便了。我从大人们的腰襟下钻进去,只见气氛大有拔剑弩张之势,至少那一只只因激动和亢奋而颤抖不已的手,就要点击到对方的脸上了,甚或就要一拳揍到对方的颧骨上了。但双方并没有真打起来,似乎还像个文人雅士的样子——到底是文斗呀。一个约30出头的白面书生,手舞足蹈地辩论着。他那嘶哑干涩的嗓音,仿佛昭示着他已有好多天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说话了。他的头扬得高高的——比今天昂着脑袋唱歌的费玉清还要高,高得那脖子上的青筋都要爆裂似的,似乎没有这样的头部展示动作,就不足以表明那“革命的立场”始终都在他那一边。他总是反复地、一遍又一遍地、一忽儿高一忽儿低地说着同一句话:“我觉得自豪!我觉得自豪啊!……啊!我还是觉得自豪!我永远觉得自豪!……”我浑然不知他自豪的是个啥子东西。若是我今天重构历史的话,他说的“自豪”,大概是指为了某个主义、某个真理、某个派别而自豪的吧。

懵懂少年历险记,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我的大舅王月进、大姨王月明、小舅王月圣那时都住在城里,可是却分成了两派——不管他们思想上是否真的对立,但至少被分隔在了泸水河的两岸。月进和月明在桥北的跑联区域,月圣在桥南的红联区域。似乎月圣那会儿革命的劲头更足一些,因为他要准备参加“大串连”,需要到河对岸的大哥家里取点他自己的东西,可他又因自己的红联身份不便——准确说是不敢——走过大桥,因为大桥两端已壁垒森严,晚上7点戒严禁止通过大桥。盛夏的某一天下午,他请我到他那因革命需要而临时群住的地方(就靠近城南的桥头堡),向我仔细交待他所需要取的东西,一件一件地都写在纸条上,要我马上过大桥一趟。我认为小事一桩,满口答应,并立马起程。约五点半左右,我就把东西取回来了。我就像电影《鸡毛信》中的那个小孩那样,为信的顺利送达而如释重负! 

可小舅却说,他最需要的一个东西——我今天已记不清是啥了——被我搞忘了,要我再跑一趟。他也估计我的时间不够了,在戒严之前怕是回不来的。可他又觉得此物至关他的串连能否成行,还是冒险一赌吧。没办法,我又只好一路带着小跑般的返回大舅家。可当我再次走回桥北一带时,才发现夜幕已开始降临了;更令我没料到的,桥头那个倒“丫”字形向东向西两条马路交叉的一带,早已寂寥空空,杳无人影!我知道事情麻烦了,已经过了戒严的时间了。可我还是试着往前走,尽管很有点忐忑不安,如果不说战战兢兢的话。当我正走上大桥前那段平缓凸起的坡形路面上时,只听见我身后传来恶狠狠的一声:“站住!小孩,你给我回来!你快过来!”我一回头,只见从那我刚才经过时看也不敢看的桥头碉堡里,走出一个瘦得像只猴子的小个子来,他手上提一把冲锋枪,穿一件黄绿色军用短袖圆领衫,左手使劲地向他那边挥舞,要我过去。我刚走到他面前,就一把抓住我的肩膀猛力一搡,我一个趔趄就蹿进了碉堡里。

碉堡里的那个可怖啊!我吓得全身发抖,尽管这里面闷热得连气都喘不过来。这是一个半圆似月牙形的水泥碉堡,有三个偏方形的孔,架着三挺机枪,从孔里望出去,刚好可以看到桥面。里面似乎什么吃喝拉撒睡的东西都有,乱七八糟地挤在一起,还散发出一阵阵臭气。约有三五个人,其中一个正在用望远镜观察大桥,一个正在擦拭一支油污污的步枪。我一进来,那个像是头儿的模样的人向我走过来,他又矮又胖,一脸络腮胡子,声音沙哑地向我劈头盖脸:你这小子,胆子不小啊!竟敢在戒严的时候还想过桥?说!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这个时候还要过桥,你是不是红联的探子?(我虽然紧张得不行,可还是装出不懂“探子”是什么意思的样子。其实呢,我懂!)你是不是要给那边的人送情报?旁边一个像稻草杆儿的高个子帮腔说,他已经看到我下午过了几次桥了。你不是送情报又是做甚?你不说老实话,我们立刻就把你枪毙!快说!

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既是真的被吓坏了,又有点策略的意味在里面。我毕竟是个孩子呀,他们大人再凶,也不会真的把我枪毙吧?庆幸的是,他们没有找到我是探子的把柄。那个高个子,好不容易才可怜地弯下他那芦苇般的腰身,对我全身搜查,还把我的短裤往下拉到脚上。一个女的——我这时才发现有个女人!还很认真地瞅了我一眼那个男人的小标致。他们一无所获。小舅的那张纸条,第一次在大舅家里就丢下了,没带在身上;而我刚才再度想过桥时,手上又没拿什么东西,因为小舅要的那件东西,大舅并没有在家里找到。至于我是怎样回答他们的,我编造了什么样的故事来蒙骗这帮子忠诚的革命者,我已经回忆不起来了。因为那是我少年时期惟一经历的“恐怖”事件,而岁月呢,又没有出其不意地重新戴上它熟悉的面具。

“快点跑!要不我一枪崩了你。”小猴子跟随我出来,又一次吓唬我说。他们折磨我大概有一个多小时,总算是把我放了。我拼足小命往前跑,先是冲上那个斜坡,再就在桥上飞也似的、像是并没有接触桥面而是飘浮般的滑过去。我只有一个心愿,赶紧跨过这座桥,回家去,回到父母的怀抱里去。平时觉得这桥并不是很长,可这会儿感觉这桥似乎在无限延伸似的,没完没了。因为桥上没有灯,几乎一团漆黑,而且那在我身上一晃而过的探照灯,更是加剧了可怕的黑暗感,仿佛前面就会掉进万丈深渊似的。还有那零星的枪声,让我冰凉的背脊感到,那就是刚才的那个小猴子男人打过来的!我哒哒的脚步声与耳边嗖嗖的风声交织在一起,似乎使得我的步伐越来越慢了。终于,我看到了桥南那头的沙袋掩体,隐约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哲红,哲红,我在这里,快到这里来!”原来,是小舅在掩体旁边接我。

如果一个人能活多久是可以假设的话,我那天晚上居然还能活下来,也算是生命的一个奇迹!作为一个概率事件,我那次死亡的概率至少是99%,因为大桥两端荷枪实弹,两岸的高楼上到处是枪眼,随便哪个武斗参与人不经意间,甚至是出于开个小小的玩笑,都可以轻易地一枪把我打死,或者在盲目的流弹中毙命。上苍是有预知能力的,相信我今后会必成大器,所以就专门留着让我继续存在下去。

自那以后,我再也不敢下城了。事实上,也不能再去了,因为县城的局势日益恶化,连进城买粮食都不可能了。于是我父母下死决心准备逃难——回湖南老家。一家五口出行,由于汽车交通运输已经瘫痪,我们只好徒步,翻山越岭,蹚河涉溪,每天也走不了多远,就走到哪里算哪里。路上自然少不了遇险。你走在高高的山岗上迤逦而行,刚刚想在一个简陋的木亭子里避避太阳,这时就会有一队十来个荷枪实弹的人强行占据;当我走在最前面,正想从公路上的拐弯处爬上陡峭的小路、以便超近道的当口,三个衣衫滥缕的男人,恰似从天而降!前面的那一个白衬衫襟前沾满了鲜血,左右手各持一枚手榴弹,眼睛里掠过一丝警觉的神色,像是刚刚发生过一场血战,又像是随时准备投入一场突如其来的拼杀。

一次我们天黑才摸索着走进一个小镇子里,就地找一个小旅馆住下。可这哪里像一个旅馆房间呀!有一边本该行使墙的功能的那一侧,连个木板都没有,就那么用一块破油布羞答答地遮挡着,还高高悬离地面呢。我们一家子,就挤在一张用两条木板凳外加稀稀拉拉的几块木板拼凑的床上。听说是这旅馆的房间都被一支路过的革命队伍占了。尽管吱吱嘎嘎直响,我还是一倒头就睡着了,可半夜里被嗖地划过屋顶的枪声,旅馆大院和房间里的嘈杂囔囔声,接着又是队伍集合的哨子声和口令声惊醒了。第二天早晨父亲一打听,说是有两部分持不同观点的队伍在这里遭遇了,半夜里还交上了火。我母亲还惊魂未定似的跟我说,昨晚还有个小偷闯了进来,幸好她一直没睡着,盗窃才未能得逞。

我们大约花了半个月时间,才千辛万苦地回到官地坪。一路饥肠辘辘,是我永远抹不去的身体记忆。我和哲喜都成了饿郎神。我们一到姨婆黄彩庆(姨爷叫熊福生)家里,就径直往她的菜园子里跑。不到一个下午的时辰,就将她的一大片嫩玉米横扫一光。可怜那些玉米啊!有的才刚刚吐出浅棕褐色的胡须,小小的苞米里只有浓浓的白浆。我们这种乱来一气的糟蹋行为,对姨婆一家来说是致命的,因为这就意味着来年玉米歉收粮食不够吃了。

十 

新庄小学操场南边的那栋教室是木板黑瓦房,应该是最早建的,与西边那栋小些的茅草房同样古老,但若从现在的生态观点看,却是最具保健功能的房子,因为住在这里的老师们可以享受木地板、木门窗、木顶板等全方位的散发着干纵树、杉树芬芳的自然呵护——冬暖夏凉、通风干燥是木板房最适宜人居住的理想特征。两端各有两间教室,中间有四小间教师住房。而东边的那第一间教室被改装成了食堂——它被一分为二,一半是公用的食堂(集厨房、用餐为一体),一半又被隔成两个小单间,靠北的那间是储藏室,靠南的那间呢,住着我这里要说的主人公——我们的大厨师陈伯。

在说陈伯对我的影响的故事之前,我要述说一下操场西边那栋茅草房的命运。它在我们住进小学约一年后被拆除了,我想是因为它再也不能承载教室的使命了。它有三间教室,在那屋脊的横梁之上,直接盖着厚厚的茅草。当你站在屋檐下,就会看到那屋顶上铺的茅草有多厚啊!厚得让你觉得,那茅草的重量已使得屋梁承受不了啦!那茅草的颜色就像达芬奇的光与影结合的明暗对比法的图画一样,呈现出不同的色调层次:越往下层越黑,然后渐次为黑棕色、褐黄色、青黄色;而且越往下层茅草越坚实,像被大滚石碾压过的一样,紧紧地粘在一起,而越往上层就越是蓬松。我曾仔细观察到这些现象,但做不了解释。当我此刻把历史的镜头拉到我眼前的时候,我可以解释说,这是因为为了不让教室漏雨,每年都要在旧茅草上面加上一层新茅草,长年垒之,那厚度自然就增加了。

我说这些你可能觉得无趣。但我的新发现你可不能小觑。往往是雨过天晴之后,我会发现屋檐下的四周躺着不少肉虫,从长相看应该有好几个品种,但最给人印象深刻的,是那种最大的像蚕那样的肉虫,可它比蚕要大得那里去了!甚至比蚕要漂亮得多!它肉嘟嘟的,白嫩嫩的,有那种入口即化的感觉;而且这白还呈现不同的层次,有乳白色的,有亮白色的,有白中透淡红的,偶尔还见棕白色的。它的腿像千脚虫的?我推测它们是长在这屋顶的茅草里的,可它们吃什么呢?若仅仅是吃草,它们能长这么肥吗?它们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儿的呢?是变成飞蛾还是蝴蝶?而更纳闷的是:它们为何会掉下来呢?我想到了多种可能性,最后确认的是,这与下雨和太阳有关:也许因为雨水浸透后再经太阳一照,茅草里面肯定闷热得不行,它们想出来透透气儿;稍不留神,就那么一骨碌地滚下来了。当我看到仍在爬行着的,我就捡起来往屋上扔,想让它们回家去——可大都还是再次掉了下来。而那些已死了的,就呈半圆似的弯曲状,那些脚丫对称地僵硬蜷缩地并在一起,而被麻雀、燕子、斑鸠给叼走了。

既然母亲让我们叫他“陈伯”,我想他的年纪肯定不是很大,顶多也就四十五左右,最多五十冒边。但他给我的印象是他挺“老”的,因为他独自一人过日子,我曾风闻他是“孤老”;因为他总是抽着长杆儿烟袋——当然也有短的,不足一尺长带竹管的,当他出门的时候嘴上就叼着这种;因为他几乎总是穿着黑衣服,夏天的衬衫是黑的,棉袄也是黑的,只是那头上裹的毛巾是白的;因为他的脸上是黑的,那种黝黑的棕褐色脸膛,时常泛着油光。更因为呢,他脑袋的顶上没有头发!他在日头下很少戴草帽,我曾见他在菜园里忙乎时天庭上闪过一道道亮光——后来我才知道那叫“秃头”。说来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我儿时把秃顶与“老人”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却在我四十多岁时就被儿童认作“爷爷”,奇迹般的重演了!这说明那会儿我这头就秃得挺像个样儿了。看来重演论有一定的道理:我儿时是这样联想,我下一代的儿童也仍然这样联想,那就意味着,我们的远古祖先就已经有了将头上没毛与“衰老”联系在一起的心理机制;而儿时的我不过是在重演这一过程罢了。

陈伯喜欢和我们弟兄俩一起玩,甚至打闹。时常在午餐或晚餐后,当他把厨房拾掇完毕,我们就缠着他讲故事。他给我们讲了好多好多故事,大都是些好心才得好报、正义战胜邪恶、贪婪不得好死,甚至老大比老二要坏的天方夜谭般的奇遇。比如,从前有兄弟俩,老大好吃懒做,却过得清闲;老二勤劳本份,却贫困交加。有一天,老二出门上山打柴,傍晚身背一大捆柴在下山的路上休息一下。这时飞来一只金凤凰,对他说,我看你挺勤劳诚实的,上苍不会亏待你。来吧,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我背着你飞,但你必须闭着眼睛,当我要你睁眼时你才能睁开。老二答应了。凤凰背着他飞呀,飞呀,不知飞了多远,也不知飞了多长时间,直到凤凰说“你可以睁开眼了”,他才把眼睛打开。天啦!到处都是金光闪闪的金子啊!凤凰又说“你随便拿吧,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只是我说走的时候,也就是太阳出来之前,你必须马上跟我走。”弟弟只捡了一块金子就说“够了”。然后凤凰又把他载回原处。那老大见弟弟发财了,修了房子,娶了媳妇,嫉妒得不行,就问弟弟这是怎么回事。老实巴交的弟弟就一五一十地说了。第二天,老大也背一捆柴下山,凤凰也把他带到了金子山上。可他专门带了个大布袋,一心想把袋子装满。凤凰一再地催他走,可他置若罔闻。最后太阳出来了,老大被燃烧着的金山给熔化了。

又是一个老大老二的故事:老大是富人(一个大胖子),老二是穷人(瘦得皮包骨)。老二种的冬瓜丰收了,又大又重,大得可以藏下一个人。可最近,他发现冬瓜总在丢失,就想弄清这是怎么回事。有一天的天黑前,他在冬瓜上挖一个眼把自己藏了进去。半夜时来了一群猴子把他所藏的这个瓜抬走了。他在里面能感觉到猴子们翻过悬崖的能耐和惊险。当它们抬到居住的山洞时,才发现了老二。这群猴子羞愧难当,只好拿出一把金子作为补偿。老二原谅它们后就回家了。老大纳闷弟弟咋的一夜暴富?弟弟老实地道出了原委。老大决定模仿弟弟行事,夜里钻进了弟弟的冬瓜里。可当猴子们抬到悬崖上的时候,因老大太重,本来就令它们心烦,再加之老大尿憋不住了,就从瓜口子那里流了出来。猴子们大惊!以为冬瓜烂了,就把它从悬崖上扔了。

后来我也把这些故事照陈伯的口吻,一五一十地,又添油加醋地编给熊威听了。

人不得贪婪无度!欲望过度的人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兴许是这些故事,加上我父母那节约本能的长期熏陶,作为我幼儿时期的一种无意识慢慢地塑造着我的人格,使得我这个人知足常乐——就这个成语的本来意义上。我在物质上真的没啥实质性的欲望(我的欲望在精神创造上)。我安贫乐道。我觉得老天开眼,让我在物质上已经享受到一般平民所达不到的程度。相比那些终其一生只是个“副教授”的同事,你熊哲宏已经鸿运高照了。尽管我这个普通百姓式教授——相对于当官的教授而言——始终过着中等水平的物质生活,但我仍然特别满足。我没有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投机心理,像股票啊,彩票啊,基金啊之类的;我也从不投资理财——当然,也许是因为杨慧在这方面有天赋,我在依赖她做。家里的“金库”是由她掌握的,我甚至不知道这家庭的金库里到底有多少——我从来不过问,更不屑于去问。

颇有点儿诡谲的是,陈伯的故事讲的是老大比老二坏,但实际上呢,他喜欢我些。因为当我一个人在他那里的时候,他给我吃的机会就多些,比如正在炒肉时,他会用锅铲翻出一块半瘦半肥的回锅肉,让我猛地一口囫囵吞下;他有时会给我一个大棒棒糖,那淡绿花色的胶纸里裹着一个带细竹签儿的白胖胖圆糖;他会在感觉到我饿的时候在厨柜里拿出嫩玉米、土豆或红薯。大概是他认为我作为老大,比哲喜要老实些、忠厚些、听话些,也更富于智慧些——老二有点聪明过头调皮太甚了。

随着我年龄增长,在我喜欢陈伯的同时,也就渐渐地知晓了他生活中的秘密。他多数时候不苟言笑,像是一个不好接近的人,特别是当他工作(做饭呀,在菜园里呀)的当儿。但他骨子里是个好人,一个本性善良的人。我母亲可能深知他的这个特点。所以我们不时地也愚弄一下他——偷他种的菜。不过,严格来说也不叫“偷”,因为那时有一个惯例,每隔段时间,老师们都要帮他打理菜园,因为那么多老师要吃菜,他有时实在忙不过来,特别是要把整片的地都重新翻一遍那样的重活儿。我妈妈就经常帮他管理菜园。我们的游戏多半是星期天,还多半是中午以后,我会看到他嘴上叼着烟袋,若是夏天,就戴着草帽,还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像是要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或他不想让人知道的事——后来我才知道他干啥去了!我马上通报母亲。这时,母亲就派哲喜到后门那里放哨,我则和她一起搞他的菜。母亲向我叮嘱了一个规则,就是要适可而止,不要弄出让陈伯发现少了菜的任何蛛丝马迹。春夏时节的菜不易留下痕迹,比如黄瓜呀,四季豆呀,豇豆呀,茄子呀,嫩南瓜呀等等;可冬天的菜你偷了以后往往会看出动静。像萝卜,特别是钻地很深的大萝卜,你拔了它,就会留下一个深深的洞。还有大白菜,也会有一个小坑眼儿,特别是下了雪之后,你还得处理雪上的泥污——那是最容易露馅儿的地方。可我们都做得有条不紊天衣无缝。因为我们有的是时间,陈伯一般出去都要三到五个小时;只是我们判断不准他是何时走的当儿,我们就有些紧张、赶急,就会向他昭示某些痕迹的东西。唉,那么多年,我不知陈伯发现过我们偷了他的菜没有。我今天毋宁说,他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对我们说的!

当我再大一些,约12岁的有一天,是火红的五月,我一连三天没见着他。后来听老师们议论说陈伯挨打了,被打得不轻。我一听急了,谁敢打陈伯?他那么壮实,虽说稍瘦一点,但他手臂的骨骼很粗,当他握拳的时候那拳头像一个峋骨铮铮的铁锤,有一次哲喜淘气,他就握拳在弟弟面前晃了一下,假装生气地警告,结果吓得弟弟好一个趔趄。我甚至不相信会有谁——至少就小学的男老师而言——打得过他。可他怎么就挨打了呢!我得赶紧去看他。

小学的天空暮霭渐增、夜色四合。我走进厨房,黑咕隆咚的,陈伯单间的门虚掩着,只透出一线微弱的黄色亮光。只见陈伯靠坐在他那单人床上,整个头上都裹上了厚厚的白纱布,左额头太阳穴边上还渗出了血迹。他闷不做声使劲儿地抽着烟,满屋子都飘浮着烟雾,而他本人似乎就在云霄世界里打着盹儿。我只听得吧嗒吧嗒的声响,那长长的烟杆儿就那么直挺挺地搁在床沿上,而铜制烟嘴里隐隐燃着的烟叶丝呢,随着他嘴唇一吸一吸地咂吧着而忽明忽暗地闪耀。而此时你会看到当他猛吸一口烟时,他那原本就显突起的颧骨耸得更高了,而颧骨以下的脸皮就瘪更狠了,仿佛那脸皮下面压根儿就没长过肉似的。还有他的尖下巴,随同他那幽恨愤懑的心绪和阴郁的表情,下巴上的那一点薄薄的肌肉,似乎在紧绷的皮肤下面微微地抽动着。

此刻我回顾往昔中的陈伯时,仿佛再一次面对着那场严肃的图景:他的脸上似乎既显示了一种屈辱感——那种男人受到不公正对待时的不堪,又有一种坦然感——那种做了就是做了地无怨无悔。那天,事实上我们没说一句话,也许他嗫嚅着说了几句话,但我今天已经难以重构出来了。大致的意思是你们小孩子不要过问,你不懂;等你长大了,你自然就知道了。

后来,慢慢儿地,我确乎“知道”了,在老师们流言般的传送着“那个寡妇”、“老三儿”、“争风吃醋”、“老相好”、“他哪里搞得过老三儿呢!”“刚好被老三儿撞上了”之类的说法。并利用那时我已经形成的联想能力,把眼前的一切,过去我所见的一切,都统统地串起来了。而最先串起来的,是那个我早就熟知的“老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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