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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华侨(中山)2018年征文系列比赛的启事
作者:网站总编  发布日期:2018-09-05 10:53:24  浏览次数: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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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世界文化宝库中独树一帜。中华儿女遍及五湖四海,为中华民族发20180906105104.jpg展壮大、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团结、联系海内外侨胞,弘扬中华文化,开展文化交流,进一步团结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致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山日报报业集团、致公党中山市委员会、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澳门归侨总会、大中华文化全球协会契合庆祝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联合主办“2018年华人华侨(中山)征文系列比赛”,共同歌颂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搭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文化交流平台。

一、征文主题内容

1.文化同根,中华同梦;

2.我心中的中国。

二、征文时间

2018年6月20日——9月27日

三、征文要求

(一)2018年华人华侨(中山)学生征文比赛

1.汉语写作。

2.紧扣主题,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篇幅要求在1200字以内。

3.须通过2018年华人华侨(中山)征文系列比赛投稿平台投稿(个人投稿或集体投稿)。

4.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首发,未在任何媒体或刊物发表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因抄袭导致的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

5.集体投稿,投稿时附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及投稿确认书(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2018年华人华侨(中山)诗词楹联比赛

1.汉语写作。

2.紧扣主题,题目自拟,体裁以古体诗和近体诗、词为主。

3.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首发,未在任何媒体或刊物发表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因抄袭导致的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

4.须通过2018年华人华侨(中山)征文系列比赛投稿平台投稿(个人投稿或集体投稿)。

5.集体投稿,投稿时附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及投稿确认书(盖章后扫描上传)。

四、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具有思想价值和现实意义。

2.诗、词、楹联参赛作品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创作要求:诗按《平水韵》,词按《词林正韵》,楹联按《联律通则》。

3.学生作文,每位参赛者限投一篇;诗、词、楹联,每位参赛者各限投作品1首(副),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及未在国内外诗词刊物刊载。

4.文责自负,坚决拒绝有损祖国形象,破坏民族团结和影射社会主义制度的作品参赛。

5.杜绝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和获奖资格。

五、参赛说明

1.集体投稿:由组织单位统一收集,由组织单位联系人在投稿平台注册后,用同一个账号投稿。

2.个人投稿:直接由本人在投稿平台注册后,用本人账号投稿。

3.集体投稿账号可投稿多篇,但每位参赛者限报1篇;个人投稿者,每账号限投一篇。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身份证号码。谢绝网上和电话改稿。合署作品不得参评。

4.如有修改,以截止投稿日期前最后一次提交投稿为准。

5.手机微信端用户以纯文本文档形式投稿,电脑网页端用户以.doc或.docx文件格式上传投稿。

6.自留底稿,来稿不退。主办方拥有所投稿件处置权。

7.参赛者在投稿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大赛的相关规定,凡参赛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及报名表上之各项约定。

8.参赛者有义务确保参赛作品以及参赛者本人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9. 参赛作品不收参评费。作品的著作权属著作人所有,但一经发来即视为作者授权组委会对作品有评选、结集、出版、发行的权力,主办方可以无偿重复使用进行公益性出版或者展览等。在使用过程中,将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六、其他说明

1.参赛组作品由中山市作家协会和中山市中华诗词楹联学会负责评比,于10月份公布评比结果、获奖名单。

2.获奖者均不设奖金。所有获奖者和获奖组织颁发“获奖证书”;学生作文比赛获优秀奖或以上者可以参加次年举办的“中华文化交流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获奖作品可由中山市侨联决定推荐参加中国侨联等主办的《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4.经专家遴选,如参赛作品结集出版,征文比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入选作品的作者将每人获赠该书籍1册。

5.主办单位与海内外华人华侨开展有关联谊交流活动时,将推介、赠送或展示该书籍。

6.主办单位拥有该书籍的版权。

7.主办单位保留本次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

七、法律顾问

广东皓粤律师事务所何学耕律师

广东正鸿律师事务所黄俊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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