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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之死:照亮人生之书的“蜡烛”永远熄灭——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五)
作者:熊哲宏  发布日期:2018-04-22 12:12:48  浏览次数: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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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偏执发展到最后,就是既折腾自己又折腾伏伦斯基。安娜不想在莫斯科等离婚了,想回到乡下去,伏伦斯基也同意。可在何时走的问题上,安娜又折腾起伏伦斯基了。安娜要后天走,伏伦斯基说后天是礼拜天,他要到母亲那里去一下。安娜眼前立刻浮现出那个同母亲一起住在近郊的索罗金娜公爵小姐。就叫劲地说,“既然这样,那咱们索性不走了”。“再晚我就不走了。要么就是礼拜一,要么就不走了!”这是典型的偏执性症状。

安娜此时的思维完全陷入逻辑混乱。实际上,她的自杀基于一种“单一的”逻辑推断:“我要的是爱情,可是爱情没有了。因此,什么都完了!”她在心里重复地想着:“也应该了结了”。于是,安娜猜想她和伏伦斯基决裂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形,但她不是一心一意地想着这些念头。

她心中还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念头,那是她真正感兴趣的,但是她弄不清那是什么。她又一次想起卡列宁,也就是想起她产后的那场病和她害病时的心情。她想起她那时说的话“我怎么还没有死呀?”和那时的心情。于是她一下子明白了心里萦绕着的是什么。是的,这是了结一切的唯一办法:“是的,就是死!”

于是安娜清楚而真切地想到死。似乎在她看来,死是达到如下目的的唯一“手段”:死,可以重新唤起伏伦斯基对她的爱情;可以惩罚他、报复他;可以使她“心中的恶魔”在与他搏斗中取得胜利。

安娜觉得,现在去不去乡下,丈夫是不是同意离婚,都无所谓了,无关紧要了。要紧的就是一点,那就是以死来惩罚他。她甚至有滋有味地想象起在她死后,他将会多么痛苦,多么后悔,多么思念她的爱情、然而后悔已晚的情景。

在《安娜·卡列尼娜》第七部第三十章中,托尔斯泰就安娜死前对爱情的反思作了深刻动人的描述。临死前的安娜,尽管得出了一些消极的结论——我们不妨可以看作托翁本人的世界观的表露,但对于我们理解作为婚外恋的爱情的本质,还是有启发意义的。

此时的安娜,得以第一次用她那“明察一切的明亮眼光”,去审视她与伏伦斯基的关系。似乎到了人生的最后时刻,安娜“看透”了人生的意义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唯一关系,是生存竞争和仇恨。”安娜从自身作为当事人的视角来审视——从我们评价者的观点看,当然是有一定的武断和偏执——伏伦斯基的爱情: 

他在我身上追求的是什么呢?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虚荣心的满足。是的,他是因为虚荣心得到满足而感到得意。当然,也有爱情,但多半是胜利的自豪感。他因为我感到很荣耀。现在这都过去了。没有什么荣耀的了。不是荣耀,倒是耻辱了。他能从我身上得到的,都得到了,现在他用不着我了。他把我当累赘,却又尽量装作不是忘恩负义的。 

安娜还进一步反思了爱情中的两性冲突的表现特征: 

我的爱情越来越热,越来越希望爱情专有,他却越来越冷,所以我们相离越来越远,而且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把一切都寄托在他身上,也越来越要求他把全部心思放在我身上。他却越来越想离开我。我们在结合之前正是往一块儿走的,后来就一个劲儿地各自朝不同的方向走了。而且这是无法改变的。……爱情一结束,仇恨就开始了。 

在安娜的反思中,她提出的如下问题特别耐人寻味:

为了能幸福,我希望什么来着?就是我能离婚,卡列宁把谢辽沙让给我,我和伏伦斯基结婚。就算我能离婚,成为伏伦斯基的妻子吧。那又怎么样?

这个问题,是所有卷入婚外恋的男男女女不可避免地陷入的致命悖论:与现有婚偶离异,再与另一个人结婚,就能保证你得到爱情的幸福吗?按我的预测,其结论是:未必!

在这里,我想顺便提出我解决这一致命悖论一个方略:你必须持有这样的信念——爱情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我把爱情的功能,看作是“为幸福而幸福”!这同时也就意味着,爱情,是作为人们毕生追求幸福的“过程”而出现的。因为幸福作为对人生意义的深层感悟,其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探寻、求索过程。没有一个人能把今天当下此刻所体验到的幸福,说成是今生唯一的、以后再也没有的幸福了。正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所表明的那样,人总是把“自我实现”当作追求幸福的高级境界,但是,一旦你成为了“自我实现者”以后,并不意味着你对幸福的追求就完成了,因为自我实现者本人还要追求新一轮的自我实现,并在这一过程中体验到幸福。

爱情是过程,从心理机制上说就是:你对因爱情而激发的幸福体验本身就是一切!此外你再不希冀任何别的东西。任何超出幸福体验本身而欲求的别的东西,都不再是爱情本身。   

如果你爱一个女人,就是为了和她结婚,为了永久地占有她的身体,或者为了抛弃妻子,为了她的钱或攀社会地位等等,那就不算是真正的爱情——为幸福而幸福的爱情。因为此时,你已经把爱情当作“结果”来处置了。

说爱情不是结果,并不等于说:爱情没有结果。现实生活中,持“爱情没有结果”的人还不少,例如杜拉斯。在她的《情人》等一系列小说中,几乎所有的爱情都是没有结果的;如果说有“结果”的话,那就只存在一种结果:死亡。所有的爱情,都逃不脱与死亡的干系。我认为,杜拉斯的观点过激。她是文学家,她的观点并没有多少科学根据。

实际上,“不是”结果与“没有”结果,应该是两回事。当我说爱情不是结果时,这是从爱情的性质上说的;如果硬要与“结果”挂钩的话,那么对幸福的体验过程本身就是结果——除此之外,你还要什么“结果”呢?难道你娶了她,有了一纸婚约,你的爱情才算有了结果吗?难道你从身体上占有了她,你就得到了爱情的结果吗?聪明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结果”实际上是毫无结果的!

进一步来说,主张“爱情没有结果”人,会导致对爱情的恐惧。当爱情来到身边时,会无意识地拒绝爱情。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你喜欢上了一个有妻子的成熟男人。但要是你相信这样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那你就永远不敢爱他。正如一位我接待过的来访者说的那样,“从小我妈就告诉我:不要碰第三者!那是没有结果的。”如果是这样,那你就终生失去了一次感受幸福的爱情之旅。

持“没有结果”者,不仅会失去爱情的机遇,而且也许一生都体验不到哪怕是“一次”爱情。特别是男人中那些以尽可能多的占有女人、用数字来衡量“爱情战绩”的猎艳高手,就更是如此。而实际的心理效应是,你占有的性伴侣越多,你“没有结果的”次数就越多,那么你能体验到的爱情就越少,甚至等于零。一般来说,具有多样化性伴侣倾向的男人,或具有更换配偶倾向的女人,更容易得出爱情没有结果的结论。而正是因为他们把爱情当作“结果”来追求,于是便经常抱怨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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