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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本善亦或性本恶--对影视明星范冰冰偷税漏税案的几点反向思考
作者:崔少元  发布日期:2018-10-07 15:53:16  浏览次数: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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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1.jpg沸沸扬扬的范冰冰偷税漏税案近日得到了判决,据央视报道,违规者将被处以8.8 亿人民币的罚款。

范冰冰女士的偷税漏税标明她做人做事失去了诚信,算是罪有应得。

我这篇短文不是为她喊冤叫屈之作,我们素不相识,她是大明星,我是农村小老汉。若非要勉强找出一点相似之处,那就是她被称“范爷”,我也是男的。

范冰冰偷税漏税案有许多东西值得公众去反思、去拷问,不妨罗列如下:

一. 人的本性究竟是善还是恶?《三字经》开篇写道:人之处,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fan1.jpg

西方基督教文化所坚信的却是 “性本恶”、“原罪”的传统,这在康拉德的《黑暗之心》、戈尔丁的《蝇王》两部小说中都有探讨。

二. 是该用道德还是该法律去规范一个人的行为呢?中西方人性善与恶的分歧,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中国的文化特别强调人的自我约束,提倡的修身养性,诸如五讲四美三热爱。

到过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的游客都可以发现在超市、在地铁、在高速公路上安装了不少摄像头,以防止人的不当行为,很显然安装摄像头的一个前提就是“人性是恶的”。

鉴于人性是恶的,西方发达的国家里出台了许多法律,中国在1980 年以后也不例外,目的就是让民众在法律的监督和保障之下,戴着镣铐翩翩起舞,按照具体的规则去生活和工作。

谈完以上这两点,我再和大家稍微地谈一谈范冰冰偷税漏税案的几大困惑,有些地方比较敏感,就点到为止吧。

三. 范冰冰偷税漏税过亿,数目巨大,中国的税务部门先前的监督去哪里了?黑猫警长打瞌睡多年,是不是有点渎职啊!类似的案件还有贾跃亭的乐视案。

四. 依罚代法是不是合法?范冰冰偷税漏税案是由江苏的税务部门来处置的,算是一种行政处罚吧,但问题是:范冰冰涉案的资金量巨大,她违没违法本应当是有中国的司法部门来处理的,譬如公安部门提取证据,检察院公诉、法院判决......

五. 政府罚没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是否能够真正有效地制止犯罪?从安邦的吴小平,到赵薇,再到范冰冰等等,这几年政府对违规者的处置不可不严厉,但违规者的数量似乎并没有骤减,值得反思的地方很多,譬如用罚款代替或减缓法律制裁导致中国的犯罪成本太低,中国证监会的一些罚款是不是该返款于股民。

六. 范冰冰偷税漏税案会不会加速中国大陆富人/民营企业家的新的海外移民潮?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民营企业蓬勃发展,许多影视明星自组工作室或公司也应当划在民营经济之内。

与民营经济经济繁荣而来的是,由于一部分企业家缺乏自律,加之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有不少人撞了法律红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大连实德得徐明、安邦的吴小平,这次出事的范冰冰,都遭到了重罚,都未能善始善终。

这些案件常常给人一种错觉或者假象,中国的富豪的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太多。近二十年来,不少的企业家都移民去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澳大利亚政府数年前对外推出了一项500 万澳元的移民计划,官媒报道,截至目前大约有近1800位申请人获得了批准,65%的是中国人  (具体数字可取澳大利亚移民局的网站上查证)。外流的资金量无疑是巨大的。

范冰冰一案折射出的问题很多,对政府的治理水平,对民众的行为和心理都带来了不少的挑战,值得人们去反思。

2018年10️7日16:29分写于悉尼 听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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