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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父母在,不远游”
作者:李南方  发布日期:2011-01-14 02:00:00  浏览次数: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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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外出旅游,谈何容易,真必须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等条件,方能成行。
有差不多三年的时间,我和妻都没能安排利用自己的假期,出外旅游散心,主要原因是和“人和”有关,家有痴老的母亲,行不得也,不知如何解决才好。这一次,终于解决了这个“人和”的问题,享受了一个四个星期的假期。
        想一想,家有老人,而且是患了中期痴呆症(Dimentia )的老人,还未达到由养老院(nursing home)全面照顾起居,还在家里由儿女照顾,但,在家还需要相当程度的照料,诸如三餐、吃药、洗浴、卫生、衣服洗换、安排见医生等琐碎工作,都不能有一点疏忽,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儿女真是行不得也。所谓“父母在,不远游”,做为儿女的应该怎样做,才能两全其美,自己既能利用几个星期外出旅游度假充电(respite break),以便回来又再为生活打拼兼继续照顾老人,而老人在这期间又能得到短期妥善的安置,不是被甩在一边没人理,几个星期之后,再恢复原来在家得到儿女照顾的日常生活程序。
        怎样做才能两全其美呢? 这其实也是很多有类似境况的上班一族面对的一个挑战。最好的办法就是儿女作为老人的照顾者(carer)向政府福利部申请支持帮助,安排老人获得一些家居护理(domiciliary care),也可以申请让老人在养老院得到短期的全面的照顾。我和妻在安排家中老人获得这些福利待遇的过程中,自己享受到短期的放松休假,也对澳洲的福利制度和设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对老人老有所依心存感激。
        在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社会已经进步到照顾老人不单单是个别儿女的责任,更是整个社会的责任。虽然如此,把家中老人托进养老院并不像把孩子托进托儿所那么简单直接,一般来说,当老人已经达到需要全面的照顾时,进去养老院长住也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因为那是同时照顾到老人和儿女双方的最好的选择,但对一些意识还不是完全痴呆的老人来说,进去养老院尽管只是暂住几个星期,也可能是很难接受的一种现实,他们可能会有被儿女遗弃的感觉,难得有几个老人会对儿女说:“安排我进去养老院让专人照顾,不要给你们的生活太大的压力。”取得这类老人谅解的一个过程就是证明养老院提供的照顾是基本而周到的,而儿女并非置老人于不闻不问,儿女会与养老院保持经常的沟通,共同承担照顾老人的责任。
        每个人都会变老。对年纪老大而又有长期疾病的老人来说,要做到看透人生知天命也不容易,如果固执地抱着“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而自私地要求或期望儿女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陪伴在侧,哪儿都别去,放弃包括到外国留学、工作或度假在内的权利,以成全孝道,这在现代社会,是不合实际的,年轻一代有他们自己的天地和生活,他们可能怀抱理想,要到异地他乡留学或者被公司企业派到异地任职,他们也有自己的子女,他们的生活也都需要妥善的安排调节,以保证有能力打一场人生长期的仗,承担起一个又是子女,又是他们孩子的父母和一个公民的责任。  
      “父母在, 不远游”是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优良传统,充满了人性化的亲情。在过去的时代,这是老人对儿女的一个期望和要求,养儿防老,父母老了,又没有养老院之类的社会福利设施来协助照顾,只能依靠儿女;儿女在外或出外远游,“家书抵万金”,都是双方的牵挂,儿女如果远离父母要回一次家,长途跋涉之艰难可不是开玩笑,不像今天一样万水千山、大洋彼岸、南北半球都可以朝发夕至。可以说,今天社会的进步,科技的进步已经淡化了“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照顾老人的责任已经开始朝着由政府的社会福利来共同分担的趋势,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是上班一族重视把握任何最好的工作机遇,不管跨市越州,甚至跨国任职,或者留学度假旅游都好,“父母在,可远游”,最重要的是“远游”时有没有为老人做最合理妥善的安排。合理妥善的安排不只是老人人生最后阶段的需要,更是做儿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父母在,不远游”虽已经在科技现代化的生活氛围中淡化了,但,父母恩,不能忘啊! 

2011年1月写于阿德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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