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见这个字,我还太小,六岁,是在老爸的书橱里,繁体竖版自左向右翻看精装的《安徒生童话》,叶君健翻译的,我直不愣登就念了一半:亲“勿”。
走在路上经常能看见真正的“勿”字,请勿停放,请勿靠近,请勿触摸。我一直在纳闷儿,那个有口字边儿和这个没有口的有什么区别啊?问妈妈,妈妈抬手就是一个巴掌,小流氓!
我更小的时候见过流氓们,和现行反革命一起,在清一色的一零八军用大卡车上,五花大绑塞得满满当当的,脖子上挂着大牌子,脑袋上顶着高帽子。牌子上用黑字写着名字,还是倒着写的,然后画上红色的大叉子。敲锣打鼓游街示众之后,拉出去枪崩。
回想着那些流氓坏蛋被三八大盖或者五四手枪打得开花的喷血场景,我吓得不寒而栗,早就忘记了那一记耳光的疼痛。
第二次看见这个字,我长大了,十岁,语文课上学习《农夫和金鱼》的寓言故事。老师分好了段落,点着名字叫同学们依次朗读。事先预习过课文的学习班长,我,头一天晚上脸上疼了好久,就仿佛妈妈又赏了一记耳刮子。我想好了,如果没有人念那一段,语文老师让我念的话,我就不念。不行,因为我是好学生,班干部,不念不行,所以我决定,跳过去,变相不念。
果不其然,到了有那个字的段落了,没有人主动举手念书,全班五十二个同学的教室里鸦雀无声。我当时很紧张,也低着头不敢看老师的脸。尴尬时分,有人举手,然后说话,老师我来念吧!五十一颗脑袋顺着声音转着,一百零二只眼睛盯着,是那个刚刚从外地转学来我们班的新同学,我到今天都记得她的名字。“渔夫用XXXXX的口吻,大声地说”,她绘声绘色的念完了这一句,全班同学都如释重负,教室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很活跃。
然后我好像经常能看见这个字了,《花溪》,《萌芽》,《十月》,《诗刊》,《作品与争鸣》,《小说选刊》和很多杂志上都有。英国电影《水晶鞋与玫瑰花》上映时,我也去看了,蹭票。王子和灰姑娘深情接吻时,我想我知道了什么叫做爱情,很唯美,很浪漫,很动情的爱情,与林妹妹和宝哥哥小性儿,呕气,斗嘴的爱情不一样。《大众电影》把那张接吻的剧照印在了封底,据说那一期销量异常的多。
班里一个十分调皮捣蛋的男生,因为佩服咱会飞刀,滚铁环,耍瓷片,煽三角,爬树跳房子,和我成了哥们儿,不知道他买了多少本那期的《大众电影》用来包书皮。老师在台上逐个发作业本的时候,每到接吻的那张剧照出现时,台下总是引起一阵骚动和轻微的起哄声。终于到了被班主任发现的那一天,他被勒令换掉所有的书皮。我是班长,不能徇私舞弊,只好帮助他把接吻剧照统统换成了牛皮纸。
记得有个叫问英杰的新疆读者,写信给《大众电影》的编辑,就接吻剧照一事质问“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后来还掀起了一场大讨论。
四年之后老爸去新疆破案,临行之前问我有什么想买的想要的,在确定了他将会造访石河子之后,我提出的要求只有一条:利用工作之便,查查那个叫问英杰的是男是女?老爸错愕了半天。
吻,就写到这吧。
后来的故事与素材我还要留着写小说呢。
至于再后来的故事,好像根本就不用我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