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即犬,狗与犬通名,大者名犬,小者名狗。也可能因其野性之不同分别称呼,暴烈一些的称为犬,温顺一些的称为狗,当然并无绝对的界线。
在古代中国的传说中狗是熊虎之子,但在科学上狗是由古人类驯化野狼而变成的。几万年前,人类的祖先在同狼群作斗争的同时也把小狼仔驯养了起来,给它们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不断地筛选品种,促使其生存条件及其遗传性向着人类所需要的方向改变,经过千万年的演化,狗眼不再像狼那么歪斜凶狠了,狗吻不再像狼那么尖嘴利齿了,狗耳朵柔软耷拉而不再像狼那么竖立不曲了,变得可爱依人了。
狗服务于人类有许许多多美好的故事,从看家护院到救死扶伤,从缉毒打黑到侦破疑案,从认字数数到高难杂技,应有尽有,不胜枚举。在军事上,有狗儿间接导致了拿破仑败于滑铁卢战役(法国);在文化科技上,有狗儿驾驭飞机救主人(西班牙);在经济上,有狗儿替人到银行存钱取钱(美国);在医学上,有狗儿在危急关头为女主人接生(墨西哥);在格斗上,有狗儿恶战响尾蛇救主人;等等。
狗类不但是人类把玩使唤的宠物,而且是人类最忠实最信赖的朋友。在现代,爱护狗就是爱护人类生活环境的一种文明行为,也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潮流,极大地冲击着中国人固有的吃狗和骂人为狗的不文明的生活习俗。
中国民间许多习惯语都是污辱狗和借狗骂人的。最常见的例如,对其厌恶之人称作“狗东西”,对其憎恨之官员称作“狗官”,对别人的批评表示不满就说“狗眼看人低”。用狗的习性来比喻人的坏品行的俏皮话也不少。“狗改不了吃屎”,这句话不对了,现在人们生活温饱了,有剩余食物了,狗也就不再吃屎了,不再那样悲惨和下贱了;“狗拿耗子(老鼠)多管闲事”,这句话也不正确了,狗经过人引导不但可以拿耗子,还可以给猫仔和老虎仔喂奶,是多做好事,而不是多管闲事;“狗仗人势”,这句话对狗的误解更大,狗毕竟是哺乳类动物,它的思维是条件反射的本能思维,不可能是高层次的智能思维,它只能模仿一点点人的指令,它忠于主人而不管主人是穷是富、是贱是贵,一律平等,与“人势”无关。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这些话中对狗的看法存在着不科学之处,其比喻义也就不准确了,需要修改和变动,否则就会影响人们思维的科学性,就不能与时俱进了。
“痛打落水狗”,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著名的杂文<论费尔泼辣应该缓行>一文,几十年来深深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已经成为经常挂在中国人嘴边的一个成语或习惯语。“痛打落水狗”原是指一种精神,一种对已经失势的恶势力决不怜悯和低头的彻底革命的精神,也就是鲁迅先生的硬骨头精神。然而,鲁迅毕竟生活在旧中国那个黑暗年代,他的表达方式难免带有那个年代的框框和烙印,并不完全适合于今天的我们。从今天的眼光来看,人爱护狗,狗落水必救之,而打之是对动物的虐待,是犯罪。狗在人心目中地位的改变使“痛打落水狗”这句话丧失了其原来的比喻义而不再适用。假如我们借口学习鲁迅精神,不分青红皂白地照搬照抄鲁迅这句话,那我们就不能与时俱进,就违背了鲁迅先生的教诲。
由于爱护动物、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或逐渐成为全人类至关重要的共识,那些污辱狗、骂人为狗、打落水狗的话语就变成了不文明的脏话而遭到千夫所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