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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中篇

镜花水月蓝田烟
作者:何玉琴  发布日期:2012-02-28 02:00:00  浏览次数: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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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个面容憔悴、眼神迷乱、两颊清瘦的少女,举着右手飞快地朝司徒爱娇扑来,把一枚小小的针头迅速地种入爱娇的左手。爱娇的手背迅速浮肿而变黑,一股细细的液体象蛇妖一样在她的血管和经脉里爬动。

"哈哈,带剧毒的针头,你很快就会死的。"那少女疯狂地叫着,不知是哭还是笑。很多相识的同学看着她们,脸上充满好奇和同情。

刘君本来并不在爱娇的大学就读,但此刻却从出事附近的宿舍一隅走出来,小心地拥着爱娇。

"我与你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感受到刘君的关怀,意识到再不能享受这期待已久的怜爱,爱娇悲愤地责问那少女。

"因为你夺走了我的爱!" 那少女指着刘君,双手发抖、肝肠寸断的样子。

爱娇用右手掐住左手的血管,以阻止毒素蔓延,"我不能死。" 她对自己说。

刘君扶着爱娇到学校的医务室把剧毒解去,又扶着她回宿舍。途中她看到那个清瘦的少女仍站在宿舍的走廊边,双手玩弄着披散的长发,双目无神地看着身边哗哗流出的自来水,呆滞的脸上挂满泪痕。

"你怎么那么傻,刘君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爱娇同情地说。她们都是同病相怜的情场失意人,爱娇不再恨这个少女,她想安慰她。

"不!从始至终,他心里只有你一人!" 那个少女断然决然地说。

"刘君原来真的喜欢我!" 爱娇从少女的眼神和口中得到了证实,心里狂喜得发抖,泪水立刻模糊了她的双眼。但她仍然清楚地感觉到,刘君正轻轻地向她走来。她还能感受到他那红润迷人的双唇和充满笑意的眼睛--正是这双唇和这双眼,把爱娇的心从十四岁起就紧紧地抓住了。
        爱娇迎着刘君灼热的注视走过去,脸上绽开了春花般美丽而甜蜜的笑容。

近了,近了,爱娇渴望已久的爱。

"你真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刘君用手抚摸了一下爱娇的头发,用一种居高临下的长者口气评价着,说完,便侧身走过爱娇的身旁,向远处走去,很快便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爱娇想叫住刘君,张着口却发不出声音来......

幽幽的远处传来了小童的哭声:"妈咪,我要尿尿。"

这是爱娇二岁的女儿醒了。爱娇本能地飞身下床,抱了女儿冲向厕所。

回到床上,躺下,爱娇的心头空落落的难受。

"刘君,你在哪儿?你还好吗?",迷迷糊糊地想着,她竟哭了起来。

 

2

 

刘君是爱娇的高中同学,他在一班,爱娇在二班。爱娇的妈妈教他们两个班的语文。

一天,妈妈让爱娇看一篇作文,说那文章思路开阔,值得一读。那便是刘君的文章。这之后,爱娇便常常不由自主地去找刘君的作文看。刘君的作文并不篇篇都好,字也不算漂亮。但在爱娇的眼里,刘君的文章是独一无二的,它思路异常开阔,字体端正大方,卷面十分整洁。字里行间流露着真诚、胆识和热情。于是爱娇渴望认识刘君。

期末考试,刘君拿了全级第一名,爱娇第二。表彰会上,当爱娇与刘君并肩而立地站在大礼堂的领奖台上时,她激动得心蹦蹦直跳。这并非因为她在全级六个班三百多名学生中考了第二名,而是她看到了渴望已久的刘君,他与她站得这么近,她能隐隐地感觉到他激动的呼吸,而他竟长得这么清爽可人。

中学时,很多学习尖子因为忙于功课疏于锻炼,弄得一副弱不禁风、枯燥无味的样子,爱娇不喜欢他们。而刘君却完全不同。他充满朝气:线条优美的双唇是丰满红亮的,粗黑的眉毛下一双微往里凹的大眼睛闪着迷人的英气,英俊的脸白里透红,泛着健康的光泽,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美。当爱娇侧脸打量刘君时,刘君正注视着爱娇微笑。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而热情,他的笑容是那么的温存而迷人。

爱娇呆住了,她突然发现,她不单喜欢聪明的脑袋和来自同性的纯洁的友谊,她更热爱那充满活力的机体和来自异性的柔情。

       爱娇那少女的初恋如迷人的画卷在不知不觉中铺开了。 
      自那以后,爱娇天天期待着和刘君相遇。她总是找机会和他相遇。

每当他们相遇,刘君总是自老远地看着她,用充满笑意和热情的眼神;走近后,他们会极快地相看一眼,然后同时把视线移开。为了这一相遇,爱娇整日觉得花儿在为她开放,鸟儿在为她鸣唱,心里一直哼着那首当时流行的爱情歌曲"你爱我一千倍,我爱你一万倍......" 酣然入睡。哪天没有遇见他,她就象掉了魂一样不得安宁。
       那时,爱娇所在的是市里的重点中学。校规非常严格,男女界限十分分明。早恋是绝对禁止的,一经抓住,轻者通报老师、团委书记、校长和家长;重者开除。不过也有一些大胆的同学男女偷偷地混在一起、一同看电影或郊游,但大都是些成绩较差、无心向学的学生。好学生一般只在公共场合、群体活动时才与异性同学说话,但也有极少的好学生勇敢地约会女生。爱娇盼望着刘君也成为勇敢的一员,大胆地来约会她。从每次相遇时那极快的一瞬,爱娇认定刘君是喜欢她爱她的。为了这一瞬,爱娇把一个少女的所有热情、爱恋和希望都给了他。她每晚躺在宿舍里编织着她爱情的网,她织得又快又结实,把自己网在里面自我陶醉,成日沉迷在爱的欢悦和痛苦中。可是她这样盼望等待了三年,刘君始终没有在她的窗前出现。 

高二分班时,爱娇读了文科,刘君读了理科。考大学前,爱娇听说刘君要报读北京的清华大学,于是她报了北京大学。高考后,她被北大录取了,却听说刘君进了广州的华南理工大学,于是她找了各种藉口和门路把档案拿回了广州的中山大学。可是最后刘君却去了上海交大。爱娇为此痛哭了一场,遗憾到如今。

 

3

 

大学里,男女学生交往、恋爱已成家常便饭,可爱娇仍未等到刘君的片言只语。

爱娇想,或许刘君并不知道自己深爱着他。捱不住相思的苦,爱娇给刘君写了几首抒情小诗,委婉地道出自己的真情厚意、万般柔肠。

刘君很快回信了,当爱娇看到那熟悉的笔迹时,她不安得嘴唇发白。刘君在回信里与爱娇谈起一个姑娘,他说他爱她胜过爱自己。爱娇想,刘君原来真的爱着自己!她如喝甘露般从头甜到脚,她激动得双眼模糊,粉脸飞霞。刘君又说,他很喜欢爱娇寄给他的小诗,他爱那女孩在心口难开,所以把其中的一首转寄给了那女孩,希望那女孩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原来刘君爱的不是自己!爱娇急得脸都青了。那女孩叫箐,爱娇认识。箐清纯得如一段清泉小溪,温柔得如一支抒情小曲。她就在离爱娇不远的一个大专院校就读,是属于他们中学300多名考生中考得最差的那一拔。
        爱娇带着她的闺中密友珊去看箐。

回来的路上,爱娇对珊说:"我输了,输给了这个象豆芽般柔嫩而美丽的女孩"

珊不以为然地说:"我原以为是什么美人坯子。却原来是个坦胸露肩、俗得如街边卖衣的女子。你可能是爱鸟及屋吧?"

"你不觉得她那薄薄的双肩楚楚动人吗?",爱娇说。

"很一般嘛,把你的露一露,绝对不会输给她",珊说,"她那双眼,细小无神,眉毛稀少得象婴儿"

"但我觉得她那细长的双眼衬着淡如轻烟的眉毛笑起来很温柔很美,仿如柳永的诗词一样给人莫名的回味和牵挂"

"你的大眼睛不笑都很美,再笑便要勾人的魂。"珊说。

"所以刘君不喜欢我,以为我是个不规矩的坏女孩",爱娇似乎明白了不被怜爱的原因。

"你脑子有病,不单是眼睛。"珊没好气的应道。

"她的嘴巴很好看,笑起来腼腆而优雅。" 爱娇觉得很丧气。

"除了嘴巴,我实在看不出她还有什么地方吸引人"

"她有刘君喜欢的那种气质,我没有",爱娇仍然觉得箐很美,要不,刘君怎么会爱她而不爱自己? 能让优秀的刘君倾心的女孩一定不是一个一般的女孩。一向踌躇满志、不甘人后的爱娇因为爱情的挫折而变得有点自卑自怜。

"你又不是他度身定做的衣服,干嘛非要去迎合他的喜好?我跟你说吧,你就是什么都跟陈箐一样,你还是司徒爱娇,她还是陈箐,姓刘的喜欢的还是她而不是你。爱情就是这样,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你说,既然我聪明过她、漂亮过她、又那么喜欢他,为什么他偏偏喜欢她而不喜欢我?"

"因为那姓刘的是个混蛋,混蛋都不会喜欢好女孩,尤其是聪明而漂亮的好女孩",珊有点生气,"旁观者清,这姓刘的根本不象你想象的那么出色,他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生,根本配不上你。他不爱你是你的福气,否则你会绝望一辈子"

"他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爱娇也生气了。刘君是她感情的支柱、心里的偶像,她不容许任何人羞辱他。但自己的心上人爱的却偏偏是他人,空负了自己的款款深情。想着想着,爱娇禁不住伤心落泪,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看得人又怜又爱。

珊缓了口气说:"其实,系里那么多漂亮女生,我觉得就你看着最顺眼。你天生丽质,不矫情不造作,浑身洋溢着青春动人的光彩。或者,刘君根本不知道你出落得这么漂亮了;又或者他根本不知道你爱他,他不知道那些诗是你为他而写的。又或者,你的诗写得太朦胧,他根本没读懂。"
        但愿珊是对的。爱娇心里燃起一线希望的火焰,这火焰越燃越大,以致于映照得她雄心勃勃,信心十足。

她找出一张得意的照片,那是在海南风景优美的三亚市"天涯海角"风景区拍的。照片里的爱娇站在大海的一角、一块高高的岩石上,神秘的"鹿回头"在天的脚边意味深长地若隐若现。她那浓密的长发被海风吹拂着,闪着缎子般的光彩。半透明的白色连衣裙衬着天蓝色的底裙与海天一色,匀称的身段被海风吹出飘逸迷人的曲线。她赤着脚,粉脸轻抬,似笑非笑,似看非看,双眼扑朔迷离,仿佛心有万般欲念,又似空无一物,超凡脱俗的气质让人分不清究竟是天上来客,抑或是人间仙子。这照片在市里'飞扬的青春'专题摄影展中曾获一等奖。影展之后爱娇收到过很多爱慕者的信,但她觉得那些信怎么看都比不上刘君中学时的作文有意思,于是顺手扔到垃圾桶里去了。同宿舍的同学逗着玩儿,从垃圾桶里捡起其中的一封,声情并茂地念了起来:

 

     如果你是一尊美丽的望夫石,

      我愿是你日夜守望的游子,

      我要用最美丽的情丝,编织最温馨的爱巢,

      让我心爱的娘子,从此不再望穿秋水,愁断柔肠。

     

      我愿是那五指山上的古树,

      与你长相守望,日观天地,夜读星光。

 

      我愿是世间最好的裁缝,

      扯几片飘逸的白云,染上蓝天的靛浆,为你编织最美的衣裳。

     

      我愿是一只不倦的雄鹰,

      携同我的仙子,走遍天涯海角,游遍四海八方。

 

      啊,我更愿意是咆哮的大海,

      卷起千层巨浪,把那千年岩石掀翻,让你跌入我的怀抱,溶入我的胸膛。

 

爱娇初初还故作潇洒地跟大伙一块儿闹,后来便没了情绪。心想,如果这是刘君的信,那该多好啊。但转而又想,如果这真是刘君的信,那一定不是写给我的。想着想着,眼泪便流了下来。她想,除了刘君,她这辈子不会再爱别人了;她甚至以为,如果这辈子得不到刘君的半点怜爱,她真的会死。爱娇起先为自己的伟大爱情感动不已,接着又悲哀怜悯起自己的红颜薄幸。窗外不断飘来那首伤感的春闺绝唱:看我,看一眼吧,莫让红颜守空枕。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爱娇终于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大伙儿吓坏了,他们没想到洒脱的爱娇也有痛哭流涕的时候,一个个放下了蚊帐躲到自己的小小世界里。爱娇擦干眼泪,小心挑出照片,在照片背后题了阙小曲:

   

      想丝丝缕缕五载,似短犹长,夜夜床前望月光。

      惜桂下月老,错穿红线,惹来多少相思泪儿湿西厢。

     

      叹碧海青天有情:好风如水,遥送鹭鸶戏鸳鸯。

      看飞云过尽,归雁无凭,又是一朝孤岩独倚把春荒。

 

在信的结尾,爱娇叹道:柳儿长长风细细,恰似侬家点点心,续也难,断也难;爱也无奈,恨也无奈

刘君很快给爱娇回了信,信写得真挚动人。

他说,他读懂了爱娇的每一封信每一首诗,他喜欢爱娇、欣赏爱娇,但他不能爱她因为他爱上了那个清纯的陈箐姑娘。他请求爱娇原谅他,做他的朋友。于是他们频繁地通信,很快便成了除了恋爱不谈以外什么都谈的知己。他们谈论的话题繁杂而广博,社会、人生、事业。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儿。信里的刘君是一个热情洋溢、正直向上、对社会充满了责任感的青年。与刘君通信占据了爱娇生活的重要部分,它成了爱娇唯一的感情慰籍。那段日子,爱娇深深地陷入了梁羽生和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从那柔肠侠骨的伤感情爱中找寻某种感情的共鸣和精神的寄托。

她常常品味刘君关于我喜欢你但不能爱你的话。她想,喜欢究竟是量的不同还是质的差别?就算是的差别,那么,当喜欢的量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是否也会发生质的转变而成为? 爱娇仿佛看见了刘君心窝窝里有两个象香水瓶般精致的东西,一个装的是喜欢,一个装的是;当那浓浓的喜欢满了,便溢了出来,与从另一个瓶里流出来的融合在一起,于是喜爱交溶,喜便是爱,爱便是喜了。

 

4

 

大学毕业前,听说陈箐有了男朋友,却不是刘君。爱娇很开心。刘君又说,他要来看她,于是她期待着,以为长期的耕耘终于有了收获。

 

可是刘君始终没有来看她。

那一年的秋天,爱娇过得失魂落魄。

        刘君没有把自己的分配去向告诉她,也没有再给她写信。他们从此失去了联系。
        爱娇毕业后进了一个杂志社,在"少年情怀"专栏做"开心姐姐",专门处理失恋男女的回信。她挺喜欢这份工作,她发现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在经受着心碎的痛苦。而当她在开导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得到开导,心情会暂时明亮起来。然而,每到黄昏和假日,她心里就特别难受,她觉得满街的人都在谈恋爱唯独她自己,所以她老爱往人少的地方转。
        重阳节那天,爱娇去了羊城十景之一的越秀公园散心。

风景秀丽的公园里游人成双结对,十分热闹。但爱娇觉得"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象往日一样,她拣了条僻静的小径走。不知不觉地,爱娇转到了越秀山的顶峰,却给一个流氓跟上了。在越秀山的侧峰有个山洞,听说那是七十年代挖的,当时传说台湾的蒋介石要"反攻大陆"。为防空袭,政府号召人民在附近的山丘里挖了些山洞供市民临时避难,谓之“防空洞”。那流氓把爱娇拖进了防空洞,企图强暴她。爱娇全力反抗,她的力气拼尽了,嗓子喊哑了;但这个山洞实在太隐秘了,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救,没有人看得到她的反抗。山洞里隐隐约约留着不同花色的布片和女式内裤,有的还带着血迹。没想到这个七十年代为防"台湾国民党反动派蒋介石反攻大陆"而挖的防空洞,到了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却成了流氓强奸少女的安全窝。爱娇的裤叉给扒了,裙子被撕成碎片,双手被流氓随身带着的绳子捆绑着,嘴巴里塞着一团洞里捡来的又脏又臭的布片。一个又沉又脏的躯体厚颜无耻地向她压了过来,爱娇绝望了,她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给我滚!"

突然一声怒吼,流氓被人揪住后领拉了起来,然后提着裤子跑了。

爱娇睁开眼睛,她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充满同情地看着她的脸――而非身体。然后他转过身,背对着爱娇说: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帮你,如果我去帮你买衣服,留你在这儿又不安全",声音充满了真诚和内疚。

爱娇突然忘了尴尬和羞涩,她不要再在那儿多待一分钟!她冲出防空洞,站在这男人的面前,颤抖着说:"可以借你的夹克给我穿不?"

那男人没有出声,迅速地脱下夹克交给爱娇。爱娇把那夹克绑在腰际,遮住下体和大腿。那男人带爱娇下了山,拦了辆出租车把爱娇送回她的住处。

 

5

 

很多年过去了,爱娇一直没有刘君的音信。

她当然也没有死。象很多经过失恋的女孩子一样,她很珍惜别人的真情,跟一个非常爱她的人结了婚。那个很爱她的人正是当年把她从流氓的魔掌里救出来的正直青年。

她跟着他出了国,读书,工作,生孩子,买车,买房子,有了一个非常象样的家。可那少年时的情爱却象在她心里生了根,有关刘君的梦一直缠着她,特别是在她远离故乡故土的这十年孤独日子里,它不知陪伴她度过了多少个甜蜜的黑夜。可她甚至没有面对面地跟他单独说过一句话,而他对她说的唯一一句话是高中三年级通知她"下午班干部开会"。这么多年来,维系她、刻在她心里的仅仅是他那明亮的双眼和充满朝气的双唇以及每次相遇时他对她热情而笑意的-瞥。凭着这一瞥,她一直认定他是喜欢她爱她的。为了这一瞬,她在心灵里为他留下深深的一隅。十几年来,多少儿时的趣事和伤心都已日渐淡忘,唯有这刘君,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却深深地刻在她的心头。借着那大量的书信,凭着自己的想象,她不知不觉地为他塑造了一座耀眼的丰碑。

 

6

 

今年是爱娇他们中学建校五十周年,学校将举行规模宏大的庆祝活动,爱娇被列席邀请。

"出国十年了,我真的很想回去,顺便看看我的姐姐,看看我的朋友。"爱娇对丈夫说。但在心里,她对自己说,该回去看看他,看看那个自己日思夜想的人。

"回就回吧。"丈夫应道。

"我想一个人回去"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要你觉得开心。长途旅行,一个人会方便些。孩子还小,万一水土不服,害上病,大人辛苦,孩子也辛苦。"丈夫转过身来,因为长期架着高度近视眼镜而略显呆滞的双眼懒懒地睁开来,温柔地看了她一眼。

丈夫同意她回去了,而且是一个人回去!爱娇激动得抱住丈夫亲起来。要回国了,激动本来很正常,但爱娇作贼心虚,担心丈夫看穿了自己的心意。为了掩饰自己,她故意喋喋不休地告诉丈夫,她要回去会好多好多的朋友,买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吃遍每一个馆子。她似乎谈得非常起劲,丈夫却终于睡着了。爱娇舒了口气,她确信丈夫没有发现她心里的秘密。

她轻轻起身下床,进了梳妆室,站在梳妆镜前仔细地端详起自己来。她的身材仍然匀称,肌肤仍然充满光泽和弹性,只是澳大利亚的太阳太毒,象大部分澳洲妇女一样,她的鼻梁及周边长了些淡碣色的雀斑。她拿了前几天在名店 DAIVD JOHNS买的一瓶底粉,认真而细致地在脸上抹起来,而后给双唇涂上一种近肤色而略微反光的唇膏。她又从提包里拿出一支精制的香水,闻了闻,而后满足地笑了,她没喷,这是法国JOY牌公司最新推出的产品,荷花、茉莉和玫瑰花香很适中地揉合在一起,清淡、宁静而高雅,小小的25ML,近两百澳元。她流连了三次才买。

        她在梳妆室里呆了很久,然后才回到床上躺下,一心一意地计划如何去会她的少年情郎:
        在什么样的地方见他呢?

一个幽静的咖啡店?他们面对面地坐着,爱娇向他诉说着她那坚如磐石、亘古不变的爱情。他听得那么细致、那么动情、那么陶醉、那么伤感。

或者是一个别致的餐厅,一个温馨的小屋,悠扬的古典音乐放得很轻很淡,咖啡红的包厢里,灯光浅淡柔和,亮度恰如其分地照出她俊美的脸,却看不见她鼻梁上的雀斑。深红的桌上是一支红玫瑰,两只透明的高脚酒杯,杯里是芳香迷人的玫瑰红美酒。古典的雅乐有如远古的炊烟,惭惭迷散在美丽而伤感的回忆里;现代的抒情歌曲牵着二颗失而复得的心施施然地走了过来。他们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醉人的歌,醉人的酒,醉人的舞,醉人的情。他为她而醉了,他发现他原来那么爱她。但她告诉他,她已经不再爱谁,因为她的心已经在等待中枯死了。于是她飘然而去,留下他在痛苦地忏悔。

不,她怎么能让他痛苦呢?她是为他而生的,她要给他所有的温柔,也要让他爱她刻骨铭心。

这不,他事业有成,坐着名贵的轿车来了。他下车,上楼,风度翩翩地向她走来,红亮的唇,笑意的眼,英俊的脸。他们坐在宾馆舒适的茶楼里,他们谈得很轻很少,身体的语言已经替代了喉舌。他从桌子那边把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握住了她的心......

 

7

 

秋意渐浓时,爱娇真的回去了。

她的母校变了很多,变得爱娇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爱娇了。

记忆中亲切的平房已换成了高楼,路也改了方向,原来那些纯真而朴素的脸蛋如今也给一些陌生而时髦的面孔所替代。

爱娇有点难过,她儿时的人、儿时的景、儿时的事,那么多可爱的回忆就这么给人一锅地端走了。她闭上双眼,极力回忆她那些纯朴的同学的脸孔和可敬的穷老师的身影;可她记不起来了,只有那张充满活力的面庞却越来越鲜明,笑意的双眼在向她热情地眨着。
        "这不是司徒爱娇吗?"一个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带着几分意外几分惊喜。

爱娇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转过身,她看到一个陌生的秃头男人,穿着一身名贵却有点儿不合身的西装。他的身子已经发福,微微外凸的肚子把西装挤得战战兢兢,随时都会裂开的样子。她呆呆地看着他,迷迷糊糊中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却怎么也记不起在哪儿见过这个人。

"我是刘君,爱娇。" 爱娇清楚地听见那个男人说,但她似乎不懂他在说什么,因为她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发福的秃头男人与她心中的偶像联系起来。
        在爱娇的脑子里曾经有过很多见面的方案, 却没有一种是这样的。 其实这是最平常最有可能的情形,爱娇偏偏没有想到。

刘君伸出一只白白的胖手,爱娇机械地把右手伸出去。刘君十分外交却又够亲热地握住了爱娇的手。刘君的手是暖的,柔软得象爱娇两岁的女儿,一点都不象男人的手。

"爱娇,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神采飞扬。是因为国外生活优裕吧?" 刘君半开玩笑地说。

爱娇的脑子有如黑客袭击过的计算机网络一样,没有一根神经能执行和协调大脑的命令。她心里极为慌乱,脸上刷上一层敷衍的微笑,很俗气地说:"哪里哪里,都人老株黄了",心里却极力想从这臃肿的影子里找到她熟悉的关于刘君的记忆。
        "刘君,你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呢?这不是你!" 爱娇听到自己在痛苦地喊。她吓了一跳,赶紧用手捂住嘴巴。她看看刘君,他面色平静,似乎什么也没有听到。爱娇镇定下来,她明白自己这话是喊在心里,不是喊在嘴里。她用手擦了擦脸,极力让自己清醒过来。站在那棵唯一还认识她的木棉树下,爱娇开始倾听刘君说话。

刘君曾是省政府的技术处长,前几年去了一个电信公司做总裁。他结了婚,娶的是那个清纯得如夏曲的陈箐姑娘……。

正谈着谈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跑了过来,一头扎进了刘君的怀里。一支粉红色的冰淇淋抹在刘君名贵的黑色西装上。

"小山,怎么搞的,把爸爸的衣服弄成这样。"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气喘嘘嘘地赶过来,嘴里不停地嚷嚷。

爱娇看着这可爱的蛮小子呆住了:这不是她那可爱的刘君的小模子吗?她心中的激情突然被唤醒,冲得她头晕目眩。

"你也是的,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这西装可不能水洗的,要注意点,谁有空给你天天跑干洗店......" 中年妇女埋怨着,从手提袋里搜出一包纸巾甩给刘君。

爱娇抬起头,她看到刘君的脸上写满歉意,嘴里唯唯诺诺地应着,象小孩做了错事一样,一边听着那妇人的教诲,手里不停地抹着西装上的冰淇淋。爱娇的激情突然如落潮般急迅地向远处退去。

"轰窿窿......"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接着响了起来,爱娇四周看看,别人的表情都十分平静,显然没有听到这声音。爱娇很奇怪,她分明听到山崩地裂的倒蹋声一阵接一阵地传来。她惊恐地闭上双眼,用手捂住耳朵。这回,她听得更清楚了,这声音发自她体内某处。她镇定下来,放开手,睁开眼,她见到了刘君,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刘君:中等个儿,秃头隆腹,象大部分发胖的男人一样,脸上已没有凌角,只有圆润的线条,一点也不出色,象珊说的那样。她突然明白过来,刚才那声音是从她心灵深处发出的,是她花费了十几年塑造起来的少年刘君的丰碑倒塌了。她觉得非常的难受和委屈,一股酸酸的东西咔在喉咙里呛得她眼泪都要掉了。
        刘君几次想跟那妇人介绍爱娇,都被那妇人的牢骚和埋怨打断了。一会儿,这妇人突然发现了爱娇,于是叫了起来:

"这不是司徒爱娇吗?怎么是一个人?结了婚没有?"

爱娇知道这妇人便是刘君的妻子陈箐。她的大脑网络一下被击活,象升级到了最先进的硬件配备了最新的操作系统和软件一样,突然变得锐敏而自信起来。她嘴里甜笑着,给了陈箐一个非常热情的拥抱,把陈箐那厚厚的、圆圆的双肩抱得动弹不得。爱娇来时的惆怅和刚才的昏昏迷迷一扫而光。她明白,再也没有清纯如小溪的少女压迫着她了。
       渐渐地,老同学都来了,十几年不见了,爱娇已记不住他们中大部份人的名字。同学中很多人的样子已变了,体形也走了样。但他们却几乎在见面的第一眼便认出了爱娇,喊出了她的名字。他们惊叹着、赞美着爱娇的驻颜有术。青春年华已经逝去了大半,今天爱娇才终于相信,她曾经是美丽的,现在也仍然是美丽的。

闲谈中,爱娇得知很多同学在工作中是成功的,生活上是富裕的。他们住着宽敞的房子,穿着名贵的时装,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他们很少为家务和孩子而忙碌和操心,因为他们大都有自己的保姆。他们感叹着孩子对保姆比对亲爹亲娘还亲,但他们却不知道怎么样逗孩子玩跟孩子相处(或者他们从来就没有真正尝试着跟孩子相处)。在妈妈们那热衷的相互攀比和无关痛痒的埋怨中,爱娇能很明显地感觉到很多人对自己生活上养尊处优的自豪,和那种与她们年纪不太相称的属于少女时代的对物质和虚荣的过度迷恋和得意,而中学时那智慧的灵光已荡然无存。
        爱娇曾经为这十年海外生活的奔波和劳苦而抱怨过她的丈夫,但这会儿她不再抱怨。相反地,她清楚地感觉到这劳苦和奔波的价值。"树挪会死,人挪则活",正是这种奔波的辛劳,创业的磨难,锻炼出了她结实健康的机体,完好的身段;没完没了的读书求职,找寻出路,让她保持了清晰的头脑和锐敏的思维。十年世界各地的漂游,让她开阔了视野,拓展了胸怀,她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之事而劳气,不再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费心。她能跳出个人和家庭的小圈圈,更多地去关心社会、思考人生、探索未来、理解和宽容他人。

 

8

 

傍晚,刘君敲响了爱娇的房门,手里拿着一个精制的礼品盒,一瓶红匍萄酒, 一对美丽的酒杯。刘君替爱娇掩上门。

“听说你们澳洲人喜欢喝匍萄酒, 我叫人弄了一瓶来。” 刘君边说边给杯里倒了酒。

他们漫无边际地聊开了。

刘君很健谈。

爱娇突然发现,离开了陈箐的刘君变得潇洒大方且风趣诙谐。很多小事,似乎是信手拈来,可经他一说, 却变得趣妙横生,意味深长。 很明显,这十几年里,刘君见识了很多的人和事。没有一定的经历,是不可能有这份来自生活的幽默。爱娇不再注意他的秃头和肥肚皮,相反地,她觉得刘君在原有的自信中多了一种迷人的成熟和体贴,和一种在嘻笑嘲弄中淡看人生的潇洒。

刘君脸上又露出那爱娇熟悉的微笑。红的厢房,红的酒,红的唇,笑意迷人的眼 ......这么熟悉,这么亲切,就象自己曾经计划过的那样。青春的偶象消失了,现实的诱惑却越走越近。爱娇的心在一点点地溶化。

刘君打开了那个精制的礼品盒。

红缎子上是一条作工精巧的金色项链和一对金色耳环,项链上镶着一颗漂亮的红宝石。刘君拿起项链,微笑着向爱娇走来,他的手轻轻绕过爱娇细嫩的脖子,爱娇感觉到一条沉甸甸的东西很舒适地滑在脖子上,伴着一阵迷人的气息。

刘君转身拿起了耳环,爱娇想说“我没穿耳洞”,但才张了嘴,刘君的手已掩到了她的嘴边:

“不用说,我已知道。你看,这耳环是特为你定做的,有耳扣,不用耳洞。”他说。声音温柔得让人心醉。爱娇的眼里荡起了醉人的光。

“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啊”,刘君感叹道。

爱娇的心一颤,眼泪卟的一声掉了下来。 她想说“我从来就没有'自弃'过,是你弃了我”。但她突然觉得这声感叹好熟悉,于是把话咽了回去。他本身不带项链,但怎么给女人带项链时动作那么利索熟练?爱娇心里滴咕了起来。

当刘君那诱惑了她半辈子的双唇贴上来的一刹那,爱娇想起来了。

那是在香港的启德国际机场的候机室,当爱娇正闭目养神时,一声“你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赞叹钻进了她的耳朵。那声音带着滋性,非常吸引人。爱娇转过头,她看到一个迷人的女子正陶醉地依偎在一个男人的身边。那女子看爱娇转过头来,便朝爱娇笑了笑。那男人背对着爱娇。当他们双双走在爱娇前面时,那男人边念白居易的<<长恨歌>>边向那女子解析诗句的意思。爱娇没想到在香港会听到有人念起白居易的诗,所以特别留意地听了一会儿。

爱娇又想起校庆的事,当刘君叫她时,她觉得那声音好熟悉,现在终于明白过来了。爱娇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故作轻松地问:

"听说你们公司很大,有没有海外业务?"

"如果香港算是海外,可以说有一些"。刘君被爱娇的提问弄糊涂了:这不应该是谈生意的时候。在这种场合,很多女人都会情不自禁,为什么爱娇却偏偏谈起这些扫兴的事?

"你是总裁,经常去香港吧?" 爱娇问。

"偶尔,一年三、五次吧。我上星期刚从香港回来。"刘君轻描淡写地说。

爱娇已断定在香港机场的候机室看见的那个男人就是刘君。她觉得刘君不单外在的体形变了,内在的本质也变了,他不再是那个能率直地说出"我不能爱你因为我爱上了别人"的男人了。

爱娇下意识地绕过茶几,坐到了茶几的另一边。略为镇静了一下,她说:"这项链和耳环都很漂亮。但我是个不会打扮的人,难得用上,你还是给送别人吧。"于是伸手解下项链和耳环放回礼品盒里。

"小小心意,你不收便是不给我面子。"刘君以为爱娇仍在吃陈箐的陈年老醋,含笑地盯着爱娇说。

"谢谢你,你的心意我领了。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爱娇认真地说。

"什么贵重礼物,不就三两万嘛。只要你喜欢,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刘君觉得爱娇可爱得有点小家子气。

"我什么都不要,谢谢你。"

爱娇故意把"谢谢你"说得很重很客气,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她开始以为这项链和耳环是镀金的,象澳洲的很多首饰一样。没想得原来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和真宝石,而听刘君的口气,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他怎么这么有钱?爱娇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

"你不收我的东西,可我还是想请你帮一个忙,可以吗?"。刘君感觉到了爱娇不可能象自己计划的那样倒在自己的怀里,于是也客气起来。

"说吧,只要我能帮得上。"爱娇说。

"你能不能帮我弄一个人到澳洲去?"刘君说。

"怎么弄?旅游?留学?"爱娇问。

"都无所谓,只要能出去。"刘君说。

 "是谁呀"爱娇有点奇怪地问。

"一个朋友,护照和资料我已经带来了。"刘君简单地说,然后把护照给了爱娇。那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正是爱娇在香港机场见到的那个。

"这是你们公司的人吗?"爱娇试探地问。

"对,是我们的财务经理。" 刘君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于是闭了嘴。

"你们有海外业务,出去商务考察, 很多旅游公司都承办的。哪用得着我帮你?"爱娇不解地说。

"她不想以公司的名义出去。如果跟旅游团出去,一下飞机,旅游公司的人通常会把护照收去,根本没办法多待。"刘君说。

“他们收别人的护照干什么?”

“作为担报人,如果有人滞留不归,旅游公司的麻烦就大了。担保金回不来了,还有可能給吊销营业执照。”

“原来是这样。她想在澳洲呆多久?”

“她打算长住。”

"你说移民?"爱娇问。

"就算是吧。"

"让我想想。移民有很多种。她要办技术移民、商务移民、还是投资移民?听说商务和投资移民要好多钱的。我回去帮你到移民公司打听打听。"爱娇说。

"钱不是问题,但要快。委托移民公司办太慢了。你看这样行吗?你先邀请她出去,再想办法在外面申请移民"。刘君说。

"她是你的什么人?"爱娇冷不丁地问。

"不是告诉你了,一个朋友。普通朋友。"刘君以为爱娇又在吃醋,高兴起来。心里想,还是在乎我吧,假装正经,死爱面子。于是他又露出那种温存的笑,直视着爱娇。

"她不是你的普通朋友。我见过她,在启德机场。"爱娇直话直说。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开放得很,爱闹着玩儿。我跟她真的没什么,一块出差而已。"刘君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很快便消失了。

"你跟她真的有没有什么与我何干?"爱娇叫起来,刘君总以为她在吃醋,这让她很不高兴。可是她越不高兴,刘君越是以为她吃醋吃得厉害,于是心里更得意了。他站起来,走到爱娇面前蹲下,用让人心醉的目光看着爱娇,含情脉脉地说:

"爱娇,你知道吗?你是属于那种让人想爱又不敢爱的女子。因为你太闪亮了,照得我们都相形见拙"

爱娇不得不承认,刘君是个很会说话很会调情的人。但爱娇现在已经不想跟人调情了。她想,看起来那女人与刘君关系很不一般,但究竟是什么关系值得让刘君利用另一个女人的感情去帮她?

爱娇不想被利用。她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心里这么想着口里便说了出来:

"我为什么要帮她?"

"爱娇,你就算帮我一次忙吧。 我跟她真的没有什么。"刘君平淡的说。

"说得很好。你跟她真的没有什么。我跟你也真的没有什么。你我又凭什么去替人家操心?"爱娇笑了起来。

"你知道,我心里真的一直很喜欢你的,很看重你的。"刘君焦急起来。

"谢谢你的抬举,你让我明白我还有点儿利用价值。"爱娇毫不客气地说。

"爱娇,我直话告诉你,我跟她是有点关系,但并不象你想象的那样。我们真的没有感情上的瓜葛,只是公司财务上出了点问题,上头查得紧。她是财务经理,万一她出了漏洞,我们都完了。你知道吗?这不仅仅是前途问题,弄不好命都没了。你就算给我一次面子。说吧,给个价。我不会亏待你的,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刘君拿出一副谈生意的姿态。爱娇想,刘君的这副样子怎么那么自然?她突然醒悟过来,刘君本来就是生意人,他的博学多才,他的幽默谈吐,他那好看的唇,醉人的眼神,都是赚大钱、赚大官、赚女人心的本钱。

自从18岁离开了家,爱娇才发现原来家和家乡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而自从23岁进入澳洲那片洁净碧蓝的天空,爱娇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多么地热爱生她养她的中国,于是她更加厌恶那些敛财无止的贪官。她没想到刘君也会浸染其中。

爱娇于是说:"我不打算回去那么快,我至少要在这儿待三个月。"

 

"爱娇,我知道是我负了你,但你真的就那么恨我?"刘君没想到爱娇不单不稀罕他的钱,也不在乎他的人,于是故意刺激她。
       爱娇果然上当了,她辩护着说:"我根本没有恨过你"

"那么,就让你丈夫帮我办一下怎么样?",刘君温柔地说,同时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他是个老实的读书人,除了做学问,别的他一窍不通。"爱娇知道自己中了圈套,急忙中抛出这么一句愚蠢俗套却很管用的托词。

"真的那么绝情,不肯帮我一次?"。刘君追问。

"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人帮得了你。"爱娇心里掀起一股厌恶感,于是她把那些首饰塞给刘君,藉口太累,送走了他。

刘君走了之后,爱娇突然对自己也生出一股厌恶感,于是她冲进浴室,把水龙头开得很大,从头到脚细细地洗了一遍。看着自己冰清玉洁的身体,她想不明白,究竟是自己冰清玉洁的心里一直装着一个污秽不堪的男人,还是一个曾经冰清玉洁的男人变成了一个污秽不堪的男人。

 

9

 

当天夜里,爱娇又做了一个梦。梦里她见到了她的丈夫--这是她第一次在梦里见着他。

梦里的丈夫轻轻地拥着爱娇说:"我的妻,想死你了",温温的气息吹在爱娇的颈项,很温柔很逗情的。她回过头,丈夫对她笑笑,笑得非常痴迷非常甜蜜。他用手摘下眼镜,眨了眨眼,呆滞的双眼也笑了起来,很灵活地,闪着狡黠的光。他拿出一支魔术师专用的水晶棒,撩开了她轻罩着的睡衣,用水晶棒挑着睡衣走了,边走边开心地唱:“I am the King of the jungle (我是森林之王)“。她急了,追过去,丈夫却不见了,她吓得醒了过来。

她想起很多释梦的书,有点紧张,于是给丈夫挂了个越洋电话。

"亲爱的,你在干什么?"她第一次这么亲昵地称呼她的丈夫。

"我在亲你",他说,然后叭叭有声地对着电话亲起来。她笑了,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丈夫原来这么调皮可爱。

这回她真的醒了。她心里非常踏实而专注地想着她的丈夫,丈夫那熟悉的体味在她身边弥漫,钻入她的心房,占据了她整颗的心,把刘君彻底地挤出了体外。
        爱娇改变了她的行程,她没有再会刘君,而是独自四处云游。

她去了巫山,看到了很多奇形怪状的美丽云团。之后,她游了长江、黄河,她喜欢它们那浩浩荡荡、一去不回头的断然决然的气势。最后她登上了泰山,泰山那副君临天下的气势,让她折服,那流动的茫茫云海让她分不清人间天上。

谁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祖国大好河山,秀美风景数不胜数;好男好女如鲤如云;关键是要懂得欣赏和珍惜。"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眼前的或许就是最好的。不着边际,镜花水月地幻想,有时是很美,终难有梦幻成真的一天。而当梦幻破灭时,是该笑还是该哭?

幸好我还有个丈夫。爱娇想着想着便笑了,她笑得很开心,很坦荡。

 

2001510日初稿 于堪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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