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个面容憔悴、眼神迷乱、两颊清瘦的少女,举着右手飞快地朝司徒爱娇扑来,把一枚小小的针头迅速地种入爱娇的左手。爱娇的手背迅速浮肿而变黑,一股细细的液体象蛇妖一样在她的血管和经脉里爬动。
"哈哈,带剧毒的针头,你很快就会死的。"那少女疯狂地叫着,不知是哭还是笑。很多相识的同学看着她们,脸上充满好奇和同情。
刘君本来并不在爱娇的大学就读,但此刻却从出事附近的宿舍一隅走出来,小心地拥着爱娇。
"我与你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感受到刘君的关怀,意识到再不能享受这期待已久的怜爱,爱娇悲愤地责问那少女。
"因为你夺走了我的爱!" 那少女指着刘君,双手发抖、肝肠寸断的样子。
爱娇用右手掐住左手的血管,以阻止毒素蔓延,"我不能死。" 她对自己说。
刘君扶着爱娇到学校的医务室把剧毒解去,又扶着她回宿舍。途中她看到那个清瘦的少女仍站在宿舍的走廊边,双手玩弄着披散的长发,双目无神地看着身边哗哗流出的自来水,呆滞的脸上挂满泪痕。
"你怎么那么傻,刘君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爱娇同情地说。她们都是同病相怜的情场失意人,爱娇不再恨这个少女,她想安慰她。
"不!从始至终,他心里只有你一人!" 那个少女断然决然地说。
近了,近了,爱娇渴望已久的爱。
幽幽的远处传来了小童的哭声:"妈咪,我要尿尿。"
这是爱娇二岁的女儿醒了。爱娇本能地飞身下床,抱了女儿冲向厕所。
回到床上,躺下,爱娇的心头空落落的难受。
"刘君,你在哪儿?你还好吗?",迷迷糊糊地想着,她竟哭了起来。
(2)
刘君是爱娇的高中同学,他在一班,爱娇在二班。爱娇的妈妈教他们两个班的语文。
一天,妈妈让爱娇看一篇作文,说那文章思路开阔,值得一读。那便是刘君的文章。这之后,爱娇便常常不由自主地去找刘君的作文看。刘君的作文并不篇篇都好,字也不算漂亮。但在爱娇的眼里,刘君的文章是独一无二的,它思路异常开阔,字体端正大方,卷面十分整洁。字里行间流露着真诚、胆识和热情。于是爱娇渴望认识刘君。
期末考试,刘君拿了全级第一名,爱娇第二。表彰会上,当爱娇与刘君并肩而立地站在大礼堂的领奖台上时,她激动得心蹦蹦直跳。这并非因为她在全级六个班三百多名学生中考了第二名,而是她看到了渴望已久的刘君,他与她站得这么近,她能隐隐地感觉到他激动的呼吸,而他竟长得这么清爽可人。
中学时,很多学习尖子因为忙于功课疏于锻炼,弄得一副弱不禁风、枯燥无味的样子,爱娇不喜欢他们。而刘君却完全不同。他充满朝气:线条优美的双唇是丰满红亮的,粗黑的眉毛下一双微往里凹的大眼睛闪着迷人的英气,英俊的脸白里透红,泛着健康的光泽,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美。当爱娇侧脸打量刘君时,刘君正注视着爱娇微笑。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而热情,他的笑容是那么的温存而迷人。
爱娇呆住了,她突然发现,她不单喜欢聪明的脑袋和来自同性的纯洁的友谊,她更热爱那充满活力的机体和来自异性的柔情。
高二分班时,爱娇读了文科,刘君读了理科。考大学前,爱娇听说刘君要报读北京的清华大学,于是她报了北京大学。高考后,她被北大录取了,却听说刘君进了广州的华南理工大学,于是她找了各种藉口和门路把档案拿回了广州的中山大学。可是最后刘君却去了上海交大。爱娇为此痛哭了一场,遗憾到如今。
(3)
大学里,男女学生交往、恋爱已成家常便饭,可爱娇仍未等到刘君的片言只语。
爱娇想,或许刘君并不知道自己深爱着他。捱不住相思的苦,爱娇给刘君写了几首抒情小诗,委婉地道出自己的真情厚意、万般柔肠。
刘君很快回信了,当爱娇看到那熟悉的笔迹时,她不安得嘴唇发白。刘君在回信里与爱娇谈起一个姑娘,他说他爱她胜过爱自己。爱娇想,刘君原来真的爱着自己!她如喝甘露般从头甜到脚,她激动得双眼模糊,粉脸飞霞。刘君又说,他很喜欢爱娇寄给他的小诗,他爱那女孩在心口难开,所以把其中的一首转寄给了那女孩,希望那女孩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回来的路上,爱娇对珊说:"我输了,输给了这个象豆芽般柔嫩而美丽的女孩"。
珊不以为然地说:"我原以为是什么美人坯子。却原来是个坦胸露肩、俗得如街边卖衣的女子。你可能是爱鸟及屋吧?"。
"你不觉得她那薄薄的双肩楚楚动人吗?",爱娇说。
"很一般嘛,把你的露一露,绝对不会输给她",珊说,"她那双眼,细小无神,眉毛稀少得象婴儿"。
"但我觉得她那细长的双眼衬着淡如轻烟的眉毛笑起来很温柔很美,仿如柳永的诗词一样给人莫名的回味和牵挂"。
"你的大眼睛不笑都很美,再笑便要勾人的魂。"珊说。
"所以刘君不喜欢我,以为我是个不规矩的坏女孩",爱娇似乎明白了不被怜爱的原因。
"你脑子有病,不单是眼睛。"珊没好气的应道。
"她的嘴巴很好看,笑起来腼腆而优雅。" 爱娇觉得很丧气。
"除了嘴巴,我实在看不出她还有什么地方吸引人"。
"她有刘君喜欢的那种气质,我没有",爱娇仍然觉得箐很美,要不,刘君怎么会爱她而不爱自己? 能让优秀的刘君倾心的女孩一定不是一个一般的女孩。一向踌躇满志、不甘人后的爱娇因为爱情的挫折而变得有点自卑自怜。
"你又不是他度身定做的衣服,干嘛非要去迎合他的喜好?我跟你说吧,你就是什么都跟陈箐一样,你还是司徒爱娇,她还是陈箐,姓刘的喜欢的还是她而不是你。爱情就是这样,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你说,既然我聪明过她、漂亮过她、又那么喜欢他,为什么他偏偏喜欢她而不喜欢我?"
"因为那姓刘的是个混蛋,混蛋都不会喜欢好女孩,尤其是聪明而漂亮的好女孩",珊有点生气,"旁观者清,这姓刘的根本不象你想象的那么出色,他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生,根本配不上你。他不爱你是你的福气,否则你会绝望一辈子"。
"他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爱娇也生气了。刘君是她感情的支柱、心里的偶像,她不容许任何人羞辱他。但自己的心上人爱的却偏偏是他人,空负了自己的款款深情。想着想着,爱娇禁不住伤心落泪,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看得人又怜又爱。
她找出一张得意的照片,那是在海南风景优美的三亚市"天涯海角"风景区拍的。照片里的爱娇站在大海的一角、一块高高的岩石上,神秘的"鹿回头"在天的脚边意味深长地若隐若现。她那浓密的长发被海风吹拂着,闪着缎子般的光彩。半透明的白色连衣裙衬着天蓝色的底裙与海天一色,匀称的身段被海风吹出飘逸迷人的曲线。她赤着脚,粉脸轻抬,似笑非笑,似看非看,双眼扑朔迷离,仿佛心有万般欲念,又似空无一物,超凡脱俗的气质让人分不清究竟是天上来客,抑或是人间仙子。这照片在市里'飞扬的青春'专题摄影展中曾获一等奖。影展之后爱娇收到过很多爱慕者的信,但她觉得那些信怎么看都比不上刘君中学时的作文有意思,于是顺手扔到垃圾桶里去了。同宿舍的同学逗着玩儿,从垃圾桶里捡起其中的一封,声情并茂地念了起来:
如果你是一尊美丽的望夫石,
我愿是你日夜守望的游子,
我要用最美丽的情丝,编织最温馨的爱巢,
让我心爱的娘子,从此不再望穿秋水,愁断柔肠。
我愿是那五指山上的古树,
与你长相守望,日观天地,夜读星光。
我愿是世间最好的裁缝,
扯几片飘逸的白云,染上蓝天的靛浆,为你编织最美的衣裳。
我愿是一只不倦的雄鹰,
携同我的仙子,走遍天涯海角,游遍四海八方。
啊,我更愿意是咆哮的大海,
卷起千层巨浪,把那千年岩石掀翻,让你跌入我的怀抱,溶入我的胸膛。
爱娇初初还故作潇洒地跟大伙一块儿闹,后来便没了情绪。心想,如果这是刘君的信,那该多好啊。但转而又想,如果这真是刘君的信,那一定不是写给我的。想着想着,眼泪便流了下来。她想,除了刘君,她这辈子不会再爱别人了;她甚至以为,如果这辈子得不到刘君的半点怜爱,她真的会死。爱娇起先为自己的伟大爱情感动不已,接着又悲哀怜悯起自己的红颜薄幸。窗外不断飘来那首伤感的春闺绝唱:“看我,看一眼吧,莫让红颜守空枕。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爱娇终于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大伙儿吓坏了,他们没想到洒脱的爱娇也有痛哭流涕的时候,一个个放下了蚊帐躲到自己的小小世界里。爱娇擦干眼泪,小心挑出照片,在照片背后题了阙小曲:
想丝丝缕缕五载,似短犹长,夜夜床前望月光。
惜桂下月老,错穿红线,惹来多少相思泪儿湿西厢。
叹碧海青天有情:好风如水,遥送鹭鸶戏鸳鸯。
看飞云过尽,归雁无凭,又是一朝孤岩独倚把春荒。
在信的结尾,爱娇叹道:“柳儿长长风细细,恰似侬家点点心,续也难,断也难;爱也无奈,恨也无奈”。
刘君很快给爱娇回了信,信写得真挚动人。
他说,他读懂了爱娇的每一封信每一首诗,他喜欢爱娇、欣赏爱娇,但他不能爱她因为他爱上了那个清纯的陈箐姑娘。他请求爱娇原谅他,做他的朋友。于是他们频繁地通信,很快便成了除了恋爱不谈以外什么都谈的知己。他们谈论的话题繁杂而广博,社会、人生、事业。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儿。信里的刘君是一个热情洋溢、正直向上、对社会充满了责任感的青年。与刘君通信占据了爱娇生活的重要部分,它成了爱娇唯一的感情慰籍。那段日子,爱娇深深地陷入了梁羽生和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从那柔肠侠骨的伤感情爱中找寻某种感情的共鸣和精神的寄托。
她常常品味刘君关于“我喜欢你但不能爱你”的话。她想,“喜欢”与“爱”究竟是量的不同还是质的差别?就算是“质”的差别,那么,当“喜欢”的量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是否也会发生质的转变而成为“爱”吧? 爱娇仿佛看见了刘君心窝窝里有两个象香水瓶般精致的东西,一个装的是“喜欢”,一个装的是“爱”;当那浓浓的“喜欢”满了,便溢了出来,与从另一个瓶里流出来的“爱”融合在一起,于是喜爱交溶,喜便是爱,爱便是喜了。
(4)
大学毕业前,听说陈箐有了男朋友,却不是刘君。爱娇很开心。刘君又说,他要来看她,于是她期待着,以为长期的耕耘终于有了收获。
可是刘君始终没有来看她。
那一年的秋天,爱娇过得失魂落魄。
风景秀丽的公园里游人成双结对,十分热闹。但爱娇觉得"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象往日一样,她拣了条僻静的小径走。不知不觉地,爱娇转到了越秀山的顶峰,却给一个流氓跟上了。在越秀山的侧峰有个山洞,听说那是七十年代挖的,当时传说台湾的蒋介石要"反攻大陆"。为防空袭,政府号召人民在附近的山丘里挖了些山洞供市民临时避难,谓之“防空洞”。那流氓把爱娇拖进了防空洞,企图强暴她。爱娇全力反抗,她的力气拼尽了,嗓子喊哑了;但这个山洞实在太隐秘了,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救,没有人看得到她的反抗。山洞里隐隐约约留着不同花色的布片和女式内裤,有的还带着血迹。没想到这个七十年代为防"台湾国民党反动派蒋介石反攻大陆"而挖的防空洞,到了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却成了流氓强奸少女的安全窝。爱娇的裤叉给扒了,裙子被撕成碎片,双手被流氓随身带着的绳子捆绑着,嘴巴里塞着一团洞里捡来的又脏又臭的布片。一个又沉又脏的躯体厚颜无耻地向她压了过来,爱娇绝望了,她本能地闭上了眼睛。
"给我滚!"
突然一声怒吼,流氓被人揪住后领拉了起来,然后提着裤子跑了。
爱娇睁开眼睛,她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充满同情地看着她的脸――而非身体。然后他转过身,背对着爱娇说: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帮你,如果我去帮你买衣服,留你在这儿又不安全",声音充满了真诚和内疚。
爱娇突然忘了尴尬和羞涩,她不要再在那儿多待一分钟!她冲出防空洞,站在这男人的面前,颤抖着说:"可以借你的夹克给我穿不?"。
那男人没有出声,迅速地脱下夹克交给爱娇。爱娇把那夹克绑在腰际,遮住下体和大腿。那男人带爱娇下了山,拦了辆出租车把爱娇送回她的住处。
(5)
很多年过去了,爱娇一直没有刘君的音信。
她当然也没有死。象很多经过失恋的女孩子一样,她很珍惜别人的真情,跟一个非常爱她的人结了婚。那个很爱她的人正是当年把她从流氓的魔掌里救出来的正直青年。
她跟着他出了国,读书,工作,生孩子,买车,买房子,有了一个非常象样的家。可那少年时的情爱却象在她心里生了根,有关刘君的梦一直缠着她,特别是在她远离故乡故土的这十年孤独日子里,它不知陪伴她度过了多少个甜蜜的黑夜。可她甚至没有面对面地跟他单独说过一句话,而他对她说的唯一一句话是高中三年级通知她"下午班干部开会"。这么多年来,维系她、刻在她心里的仅仅是他那明亮的双眼和充满朝气的双唇以及每次相遇时他对她热情而笑意的-瞥。凭着这一瞥,她一直认定他是喜欢她爱她的。为了这一瞬,她在心灵里为他留下深深的一隅。十几年来,多少儿时的趣事和伤心都已日渐淡忘,唯有这刘君,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却深深地刻在她的心头。借着那大量的书信,凭着自己的想象,她不知不觉地为他塑造了一座耀眼的丰碑。
(6)
今年是爱娇他们中学建校五十周年,学校将举行规模宏大的庆祝活动,爱娇被列席邀请。
"出国十年了,我真的很想回去,顺便看看我的姐姐,看看我的朋友。"爱娇对丈夫说。但在心里,她对自己说,该回去看看他,看看那个自己日思夜想的人。
"回就回吧。"丈夫应道。
"我想一个人回去"。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要你觉得开心。长途旅行,一个人会方便些。孩子还小,万一水土不服,害上病,大人辛苦,孩子也辛苦。"丈夫转过身来,因为长期架着高度近视眼镜而略显呆滞的双眼懒懒地睁开来,温柔地看了她一眼。
丈夫同意她回去了,而且是一个人回去!爱娇激动得抱住丈夫亲起来。要回国了,激动本来很正常,但爱娇作贼心虚,担心丈夫看穿了自己的心意。为了掩饰自己,她故意喋喋不休地告诉丈夫,她要回去会好多好多的朋友,买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吃遍每一个馆子。她似乎谈得非常起劲,丈夫却终于睡着了。爱娇舒了口气,她确信丈夫没有发现她心里的秘密。
她轻轻起身下床,进了梳妆室,站在梳妆镜前仔细地端详起自己来。她的身材仍然匀称,肌肤仍然充满光泽和弹性,只是澳大利亚的太阳太毒,象大部分澳洲妇女一样,她的鼻梁及周边长了些淡碣色的雀斑。她拿了前几天在名店 DAIVD JOHNS买的一瓶底粉,认真而细致地在脸上抹起来,而后给双唇涂上一种近肤色而略微反光的唇膏。她又从提包里拿出一支精制的香水,闻了闻,而后满足地笑了,她没喷,这是法国JOY牌公司最新推出的产品,荷花、茉莉和玫瑰花香很适中地揉合在一起,清淡、宁静而高雅,小小的25ML,近两百澳元。她流连了三次才买。
一个幽静的咖啡店?他们面对面地坐着,爱娇向他诉说着她那坚如磐石、亘古不变的爱情。他听得那么细致、那么动情、那么陶醉、那么伤感。
或者是一个别致的餐厅,一个温馨的小屋,悠扬的古典音乐放得很轻很淡,咖啡红的包厢里,灯光浅淡柔和,亮度恰如其分地照出她俊美的脸,却看不见她鼻梁上的雀斑。深红的桌上是一支红玫瑰,两只透明的高脚酒杯,杯里是芳香迷人的玫瑰红美酒。古典的雅乐有如远古的炊烟,惭惭迷散在美丽而伤感的回忆里;现代的抒情歌曲牵着二颗失而复得的心施施然地走了过来。他们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醉人的歌,醉人的酒,醉人的舞,醉人的情。他为她而醉了,他发现他原来那么爱她。但她告诉他,她已经不再爱谁,因为她的心已经在等待中枯死了。于是她飘然而去,留下他在痛苦地忏悔。
不,她怎么能让他痛苦呢?她是为他而生的,她要给他所有的温柔,也要让他爱她刻骨铭心。
这不,他事业有成,坐着名贵的轿车来了。他下车,上楼,风度翩翩地向她走来,红亮的唇,笑意的眼,英俊的脸。他们坐在宾馆舒适的茶楼里,他们谈得很轻很少,身体的语言已经替代了喉舌。他从桌子那边把手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握住了她的心......
(7)
秋意渐浓时,爱娇真的回去了。
她的母校变了很多,变得爱娇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爱娇了。
记忆中亲切的平房已换成了高楼,路也改了方向,原来那些纯真而朴素的脸蛋如今也给一些陌生而时髦的面孔所替代。
爱娇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转过身,她看到一个陌生的秃头男人,穿着一身名贵却有点儿不合身的西装。他的身子已经发福,微微外凸的肚子把西装挤得战战兢兢,随时都会裂开的样子。她呆呆地看着他,迷迷糊糊中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却怎么也记不起在哪儿见过这个人。
刘君伸出一只白白的胖手,爱娇机械地把右手伸出去。刘君十分外交却又够亲热地握住了爱娇的手。刘君的手是暖的,柔软得象爱娇两岁的女儿,一点都不象男人的手。
"爱娇,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神采飞扬。是因为国外生活优裕吧?" 刘君半开玩笑地说。
刘君曾是省政府的技术处长,前几年去了一个电信公司做总裁。他结了婚,娶的是那个清纯得如夏曲的陈箐姑娘……。
正谈着谈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跑了过来,一头扎进了刘君的怀里。一支粉红色的冰淇淋抹在刘君名贵的黑色西装上。
"小山,怎么搞的,把爸爸的衣服弄成这样。"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气喘嘘嘘地赶过来,嘴里不停地嚷嚷。
爱娇看着这可爱的蛮小子呆住了:这不是她那可爱的刘君的小模子吗?她心中的激情突然被唤醒,冲得她头晕目眩。
"你也是的,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这西装可不能水洗的,要注意点,谁有空给你天天跑干洗店......" 中年妇女埋怨着,从手提袋里搜出一包纸巾甩给刘君。
爱娇抬起头,她看到刘君的脸上写满歉意,嘴里唯唯诺诺地应着,象小孩做了错事一样,一边听着那妇人的教诲,手里不停地抹着西装上的冰淇淋。爱娇的激情突然如落潮般急迅地向远处退去。
"这不是司徒爱娇吗?怎么是一个人?结了婚没有?"。
(8)
傍晚,刘君敲响了爱娇的房门,手里拿着一个精制的礼品盒,一瓶红匍萄酒, 一对美丽的酒杯。刘君替爱娇掩上门。
“听说你们澳洲人喜欢喝匍萄酒, 我叫人弄了一瓶来。” 刘君边说边给杯里倒了酒。
他们漫无边际地聊开了。
刘君很健谈。
爱娇突然发现,离开了陈箐的刘君变得潇洒大方且风趣诙谐。很多小事,似乎是信手拈来,可经他一说, 却变得趣妙横生,意味深长。 很明显,这十几年里,刘君见识了很多的人和事。没有一定的经历,是不可能有这份来自生活的幽默。爱娇不再注意他的秃头和肥肚皮,相反地,她觉得刘君在原有的自信中多了一种迷人的成熟和体贴,和一种在嘻笑嘲弄中淡看人生的潇洒。
刘君脸上又露出那爱娇熟悉的微笑。红的厢房,红的酒,红的唇,笑意迷人的眼 ......这么熟悉,这么亲切,就象自己曾经计划过的那样。青春的偶象消失了,现实的诱惑却越走越近。爱娇的心在一点点地溶化。
刘君打开了那个精制的礼品盒。
红缎子上是一条作工精巧的金色项链和一对金色耳环,项链上镶着一颗漂亮的红宝石。刘君拿起项链,微笑着向爱娇走来,他的手轻轻绕过爱娇细嫩的脖子,爱娇感觉到一条沉甸甸的东西很舒适地滑在脖子上,伴着一阵迷人的气息。
刘君转身拿起了耳环,爱娇想说“我没穿耳洞”,但才张了嘴,刘君的手已掩到了她的嘴边:
“不用说,我已知道。你看,这耳环是特为你定做的,有耳扣,不用耳洞。”他说。声音温柔得让人心醉。爱娇的眼里荡起了醉人的光。
“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啊”,刘君感叹道。
爱娇的心一颤,眼泪卟的一声掉了下来。 她想说“我从来就没有'自弃'过,是你弃了我”。但她突然觉得这声感叹好熟悉,于是把话咽了回去。他本身不带项链,但怎么给女人带项链时动作那么利索熟练?爱娇心里滴咕了起来。
当刘君那诱惑了她半辈子的双唇贴上来的一刹那,爱娇想起来了。
那是在香港的启德国际机场的候机室,当爱娇正闭目养神时,一声“你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赞叹钻进了她的耳朵。那声音带着滋性,非常吸引人。爱娇转过头,她看到一个迷人的女子正陶醉地依偎在一个男人的身边。那女子看爱娇转过头来,便朝爱娇笑了笑。那男人背对着爱娇。当他们双双走在爱娇前面时,那男人边念白居易的<<长恨歌>>边向那女子解析诗句的意思。爱娇没想到在香港会听到有人念起白居易的诗,所以特别留意地听了一会儿。
爱娇又想起校庆的事,当刘君叫她时,她觉得那声音好熟悉,现在终于明白过来了。爱娇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故作轻松地问:
"听说你们公司很大,有没有海外业务?"。
"如果香港算是海外,可以说有一些"。刘君被爱娇的提问弄糊涂了:这不应该是谈生意的时候。在这种场合,很多女人都会情不自禁,为什么爱娇却偏偏谈起这些扫兴的事?
"你是总裁,经常去香港吧?" 爱娇问。
"偶尔,一年三、五次吧。我上星期刚从香港回来。"刘君轻描淡写地说。
爱娇已断定在香港机场的候机室看见的那个男人就是刘君。她觉得刘君不单外在的体形变了,内在的本质也变了,他不再是那个能率直地说出"我不能爱你因为我爱上了别人"的男人了。
爱娇下意识地绕过茶几,坐到了茶几的另一边。略为镇静了一下,她说:"这项链和耳环都很漂亮。但我是个不会打扮的人,难得用上,你还是给送别人吧。"于是伸手解下项链和耳环放回礼品盒里。
"小小心意,你不收便是不给我面子。"刘君以为爱娇仍在吃陈箐的陈年老醋,含笑地盯着爱娇说。
"谢谢你,你的心意我领了。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爱娇认真地说。
"什么贵重礼物,不就三两万嘛。只要你喜欢,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刘君觉得爱娇可爱得有点小家子气。
"我什么都不要,谢谢你。"
爱娇故意把"谢谢你"说得很重很客气,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她开始以为这项链和耳环是镀金的,象澳洲的很多首饰一样。没想得原来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和真宝石,而听刘君的口气,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他怎么这么有钱?爱娇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
"你不收我的东西,可我还是想请你帮一个忙,可以吗?"。刘君感觉到了爱娇不可能象自己计划的那样倒在自己的怀里,于是也客气起来。
"说吧,只要我能帮得上。"爱娇说。
"你能不能帮我弄一个人到澳洲去?"刘君说。
"怎么弄?旅游?留学?"爱娇问。
"都无所谓,只要能出去。"刘君说。
"是谁呀"爱娇有点奇怪地问。
"一个朋友,护照和资料我已经带来了。"刘君简单地说,然后把护照给了爱娇。那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正是爱娇在香港机场见到的那个。
"这是你们公司的人吗?"爱娇试探地问。
"对,是我们的财务经理。" 刘君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于是闭了嘴。
"你们有海外业务,出去商务考察, 很多旅游公司都承办的。哪用得着我帮你?"爱娇不解地说。
"她不想以公司的名义出去。如果跟旅游团出去,一下飞机,旅游公司的人通常会把护照收去,根本没办法多待。"刘君说。
“他们收别人的护照干什么?”
“作为担报人,如果有人滞留不归,旅游公司的麻烦就大了。担保金回不来了,还有可能給吊销营业执照。”
“原来是这样。她想在澳洲呆多久?”
“她打算长住。”
"你说移民?"爱娇问。
"就算是吧。"
"让我想想。移民有很多种。她要办技术移民、商务移民、还是投资移民?听说商务和投资移民要好多钱的。我回去帮你到移民公司打听打听。"爱娇说。
"钱不是问题,但要快。委托移民公司办太慢了。你看这样行吗?你先邀请她出去,再想办法在外面申请移民"。刘君说。
"她是你的什么人?"爱娇冷不丁地问。
"不是告诉你了,一个朋友。普通朋友。"刘君以为爱娇又在吃醋,高兴起来。心里想,还是在乎我吧,假装正经,死爱面子。于是他又露出那种温存的笑,直视着爱娇。
"她不是你的普通朋友。我见过她,在启德机场。"爱娇直话直说。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开放得很,爱闹着玩儿。我跟她真的没什么,一块出差而已。"刘君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很快便消失了。
"你跟她真的有没有什么与我何干?"爱娇叫起来,刘君总以为她在吃醋,这让她很不高兴。可是她越不高兴,刘君越是以为她吃醋吃得厉害,于是心里更得意了。他站起来,走到爱娇面前蹲下,用让人心醉的目光看着爱娇,含情脉脉地说:
"爱娇,你知道吗?你是属于那种让人想爱又不敢爱的女子。因为你太闪亮了,照得我们都相形见拙"。
爱娇不得不承认,刘君是个很会说话很会调情的人。但爱娇现在已经不想跟人调情了。她想,看起来那女人与刘君关系很不一般,但究竟是什么关系值得让刘君利用另一个女人的感情去帮她?
爱娇不想被利用。她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心里这么想着口里便说了出来:
"我为什么要帮她?"
"爱娇,你就算帮我一次忙吧。 我跟她真的没有什么。"刘君平淡的说。
"说得很好。你跟她真的没有什么。我跟你也真的没有什么。你我又凭什么去替人家操心?"爱娇笑了起来。
"你知道,我心里真的一直很喜欢你的,很看重你的。"刘君焦急起来。
"谢谢你的抬举,你让我明白我还有点儿利用价值。"爱娇毫不客气地说。
"爱娇,我直话告诉你,我跟她是有点关系,但并不象你想象的那样。我们真的没有感情上的瓜葛,只是公司财务上出了点问题,上头查得紧。她是财务经理,万一她出了漏洞,我们都完了。你知道吗?这不仅仅是前途问题,弄不好命都没了。你就算给我一次面子。说吧,给个价。我不会亏待你的,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刘君拿出一副谈生意的姿态。爱娇想,刘君的这副样子怎么那么自然?她突然醒悟过来,刘君本来就是生意人,他的博学多才,他的幽默谈吐,他那好看的唇,醉人的眼神,都是赚大钱、赚大官、赚女人心的本钱。
自从18岁离开了家,爱娇才发现原来家和家乡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而自从23岁进入澳洲那片洁净碧蓝的天空,爱娇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多么地热爱生她养她的中国,于是她更加厌恶那些敛财无止的贪官。她没想到刘君也会浸染其中。
爱娇于是说:"我不打算回去那么快,我至少要在这儿待三个月。"
"那么,就让你丈夫帮我办一下怎么样?",刘君温柔地说,同时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他是个老实的读书人,除了做学问,别的他一窍不通。"爱娇知道自己中了圈套,急忙中抛出这么一句愚蠢俗套却很管用的托词。
"真的那么绝情,不肯帮我一次?"。刘君追问。
"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人帮得了你。"爱娇心里掀起一股厌恶感,于是她把那些首饰塞给刘君,藉口太累,送走了他。
刘君走了之后,爱娇突然对自己也生出一股厌恶感,于是她冲进浴室,把水龙头开得很大,从头到脚细细地洗了一遍。看着自己冰清玉洁的身体,她想不明白,究竟是自己冰清玉洁的心里一直装着一个污秽不堪的男人,还是一个曾经冰清玉洁的男人变成了一个污秽不堪的男人。
(9)
当天夜里,爱娇又做了一个梦。梦里她见到了她的丈夫--这是她第一次在梦里见着他。
梦里的丈夫轻轻地拥着爱娇说:"我的妻,想死你了",温温的气息吹在爱娇的颈项,很温柔很逗情的。她回过头,丈夫对她笑笑,笑得非常痴迷非常甜蜜。他用手摘下眼镜,眨了眨眼,呆滞的双眼也笑了起来,很灵活地,闪着狡黠的光。他拿出一支魔术师专用的水晶棒,撩开了她轻罩着的睡衣,用水晶棒挑着睡衣走了,边走边开心地唱:“I am the King of the jungle (我是森林之王)“。她急了,追过去,丈夫却不见了,她吓得醒了过来。
她想起很多释梦的书,有点紧张,于是给丈夫挂了个越洋电话。
"亲爱的,你在干什么?"她第一次这么亲昵地称呼她的丈夫。
"我在亲你",他说,然后叭叭有声地对着电话亲起来。她笑了,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丈夫原来这么调皮可爱。
她去了巫山,看到了很多奇形怪状的美丽云团。之后,她游了长江、黄河,她喜欢它们那浩浩荡荡、一去不回头的断然决然的气势。最后她登上了泰山,泰山那副君临天下的气势,让她折服,那流动的茫茫云海让她分不清人间天上。
谁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祖国大好河山,秀美风景数不胜数;好男好女如鲤如云;关键是要懂得欣赏和珍惜。"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眼前的或许就是最好的。不着边际,镜花水月地幻想,有时是很美,终难有梦幻成真的一天。而当梦幻破灭时,是该笑还是该哭?
幸好我还有个丈夫。爱娇想着想着便笑了,她笑得很开心,很坦荡。
2001年5月10日初稿 于堪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