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杂文评论

杂文评论

攜手赴黃泉
作者:心水  发布日期:2010-02-06 02:00:00  浏览次数:1973
分享到:

                       ----閒話安樂死
      英國著名古典樂大指揮家唐斯先生(Edward Thomas Downes)與愛妻瓊女士,於七月十日在瑞士蘇黎世專門協助絕症病患安樂死的診所「Dignitas」,夫婦一齊安詳辭世。
       
消息傳出,令保守的英國社會震撼,再度掀起對於絕症患者是否有權選擇自願安樂死,及醫師協助病患自殺有否違反倫理等問題,再次成為英國社會爭議的焦點。
       
被公認為英國最頂尖的大指揮家,曾任英國廣播公司愛樂交響樂團首席指揮,也曾擔任澳洲歌劇院和英國皇家歌劇院的音樂總監。85歲的唐斯先生、近十五年來因病漸盲及幾近喪失聽覺,備受病苦煎熬。芭蕾舞蹈員出身的瓊夫人74歲,是癌症末期患者。這對結婚54年的恩愛夫婦,不忍獨活,也受夠了病魔折騰,於是採取了「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攜手共赴黃泉。
       
反對安樂死的論點是認為那是「自殺」?由他人協助而死者等同謀殺?因而英國法律對那些協助病患安樂死的醫界人士,將被起訴,最重可判十四年徒刑,這是那班政客們食古不化的主觀。
       
試想想、一位名重樂壇的大指揮家,晚年被病魔折磨到將近眼盲,同時也漸失聰。這位又盲又聾的病者已八十餘高齡,且已有十五年那麼長久的歲月纏綿病榻,其痛苦其悲慘其無告,又豈是那班身體健康、只懂在國會殿堂上高談闊論的政治家們所理解?
       
74高齡的瓊夫人,也已飽受癌魔悽慘虐待多年到了藥石罔效的生命末期;這對恩愛的音樂家,不能同日同時生,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且都不忍獨存活。唯有前往瑞士蘇黎世這家合法的「安樂死」診所,撰擇同時離世。從此結束了無窮無盡的病苦,安祥安樂長眠,這倆位在樂壇留下典範的老人,定必含笑到天堂了。
       
「安樂死」是病患者求生無望,為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凌虐;以及保存做為人的最後尊嚴,而不得不做的明智決擇。外人是不應置啄,更不該反對。那和一般的自殺或他殺有所分別,中青年人若因愛情因事業困擾、或其它走投無路之事而輕生,那是懦夫行為、是該被指責。行凶殺人者、不論持何理由,也都該被法律制裁。但身為醫生、在絕症患者清醒時刻要求下,給予協助讓其安樂往生,也是表現「醫者父母心」的行為,法律不應該禁止。
       
“生不如死”,這句話對那些絕症患者來說,絕對不是空談;螻蟻尚且貪生,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若非到了慘不堪忍的地步,有誰會輕生?有誰會求死?
在這種悽慘悲痛無告的絕境中,安樂死便成了最好的選擇。
       
社會為什麼要反對?政治家們為什麼要立法禁止?所持論點可能認為安樂死就是自殺,自殺在一些宗教教規中是被禁止。反對是不願讓這些人「死後下地獄」?其實、不少宗教的教規早已不合時宜了,硬抱著過時的宗教經書作依據,是不合情也不合理。
       
要知道,對那些絕症患者,不能安樂死才是在地獄啊!為了擺脫「活在地獄裏」,選擇安樂死,是對自己臨宗安排的最佳方案。我們有何權力去阻擋這些被絕症折騰到「生不如死」者的合理要求呢?
       
反對安樂死的法律是不文明不道德不合理,而且還不環保;為國家、社會帶來沉重的醫療費負擔。概已無藥可治,明知殘命已油將盡燈將枯,當事人自己要求,理應成全。
       
報導說英國民調顯示,超逾百分之八十的英國民眾,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看來、文明世界,尤其是民主社會,人民的心聲意願是會被重視,反對「安樂死」的法律遲早會被廢除。
       
生命要受到尊重,不能自殺也不可他殺,更不要犯下殺生。但這些對待生命的理論,是不能將之等同「安樂死」。安樂死的原則,決定權是自己,是自願而非由醫師或家屬或其他任何人有權簽署。對那些已失憶已腦死已成植物人者,若有遺囑根據,家屬同意下、醫師就可完成其心願。若無遺囑,視乎各國法律是否定下允許由其配偶或子孫定奪?
       
大指揮家唐斯夫婦無法在其祖國獲得安樂永生,唯有前往瑞士,尋找到天堂的捷徑;如今已如願,雙雙攜手共赴黃泉,為未來「安樂死」立法樹下基礎,離世又做了一件造福社會的好事。
       
今天是先母陳界太夫人逝世廿四年忌日,遙念慈親晚年備受病苦;感慨之餘,撰打此文以表哀恩;並同時遙祝唐斯夫婦的靈魂早升天國,永享安樂!
 

 

:有關唐斯夫婦安樂死訊息見七月十六日澳洲星島日報27版國際新聞。
二零零九年深冬於無相齋。



评论专区

  • 用户名: 电子邮件:
  • 评  论: